[爆卦]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法規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一線三的日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線三的案件分享  最近新聞報很大、9月1日開始的交通大執法, 為期1個月的專案期間有5大重點項目,分別為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

  •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法規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02 20:16:13
    有 1,033 人按讚

    #一線三的案件分享
    
    最近新聞報很大、9月1日開始的交通大執法,
    為期1個月的專案期間有5大重點項目,分別為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說起來蠻可笑的,這些明明都是現行法規,
    卻為了彰顯「行人路權」而要求加強執法,
    每天還要回報取締的件數績效以利統計,
    難不成平時沒有要求的話就不取締了嗎?
    
    許多新聞媒體都把重點放在「罰鍰金額」,
    告訴大家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可以罰三千六,
    卻鮮少宣導因不禮讓行人而發生的車禍有多少。
    
    難免啦,畢竟罰單才是重點嘛。
    
    其中最有爭議的項目就是「汽機車停讓行人」,
    在進行專案執法取締時必須要全程錄音錄影,
    以免當下判斷錯誤或是以利事後申訴還原真相。
    
    今天站交整的時候遇到不少民眾前來詢問,
    雖然網路可以搜尋到很多相關且專業的文章,
    還是有不少民眾覺得霧煞煞,問我:
    
    你們這個交通大執法是要怎麼「抓」?
    如果我沒有禮讓行人是要怎麼「罰」?
    
    大哥,你搞錯重點了,
    你該關心的不是警察要怎麼「抓」你違規,
    而是該關心你該怎麼「停讓」行人才對。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取締有3大原則,
    攤開法條來看,會是一堆文謅謅的文字,
    說白話一點,當你騎車或開車遇到斑馬線時,
    斑馬線上有行人徒步行走時就必須暫停,
    待行人通行完畢才可直行或是轉彎,
    以法律規定至少需要離行人3公尺、
    或是至少相隔三個枕木紋的寬度。
    
    但我知道,行車間要判斷這麼精確的距離很難,
    也不是所有駕駛都習慣看著地上的標誌標線,
    所以基本上在執法的實務運作我會這麼建議:
    
    行經畫有斑馬線(行人穿越道)路口時,
    汽機車需先暫停讓行人先行,待行人通行完畢;
    只要行經斑馬線時行人需要佇足讓汽機車先過,
    即符合「未停讓行人先行」的條件。
    
    接著,民眾還會有以下幾個類似的問題:
    
    1️⃣ 行人號誌明明就已經變成紅燈了,
    卻還是有行人慢慢走還一邊滑手機、
    或是燈號變成紅燈後還是硬要過馬路,
    這個時候汽機車駕駛是否還是依然要禮讓行人?
    
    2️⃣ 在交通大執法專案開始實施後,
    上班行經大路口都造成大量塞車及回堵,
    常常因此上班遲到,很不方便。
    
    3️⃣ 汽機車駕駛行經斑馬線讓行人先行,
    行人通過之後才起步往前直行或轉彎,
    但行人突然一個回馬槍轉頭往回走、
    造成汽機車碰撞行人以致車禍受傷,
    這樣也算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嗎?
    
    4️⃣ 其他?
    
    這次來試試看比較不一樣的方法與各位互動,
    我會把上述問題的答案放在文章下方的回應區,
    如有錯誤或不足的地方請各位不吝糾正及改善;
    
    其他讀者對於交通大執法有任何問題,
    歡迎在下方留言,我會盡可能解決各位的問題,
    若不清楚答案也會尋求相關權責單位得到解答。
    
    老話一句,開單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
    是法令賦予執法者以最直接干預的方式,
    也為教育並提醒民眾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啊,我沒看到你站在這裡」
    「如果我有看到你的話我就不會違規了」
    「有啦當然啊真的啦我會給你們尊重」
    
    這種違規魔人被開單前的SOP聽到耳朵長繭了,
    遵守交通規則是尊重全台灣所有用路人,
    是尊重交通規則、尊重你自己還有你的車,
    警察只是用罰單來提醒你這一點罷了。
    
    #一線三的日常
    #9月1日交通大執法
    #停讓行人先行
    
    M編暗:
    附上一張珍貴的、一線三菜逼八時期的照片,
    還穿著舊制服、體重還能見人的時期,
    當時去探他的交整崗,看他忙進忙出擋來擋去,
    覺得有趣就拍了這張有點中二的照片 📷
    
    Photo by M編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法規 在 林美燕 南區·安平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7-02 00:41:59
    有 72 人按讚

    【七一新制上路,準備好了嗎】

    八大新制,不可不知!!

    照過來!照過來!七月一日起,多項重大民生及交通罰則改革,內容多和生活息息相關,美燕也要提醒大家,知道並遵守法規以免受罰喔❤️❤️

    美燕為您整理八大新制重點:
    1️⃣四大場所禁供一次性塑膠吸管
    政府公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與連鎖速食店禁止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

    2️⃣酒駕加重罰責,零容忍
    1.初次酒駕汽車駕駛人罰鍰3-12萬,機車/自行車騎士罰鍰1.5-9萬元
    (5年內第二次酒駕超標處最高額罰鍰:汽車12萬、機車9萬;第三次以上按次加罰9萬)
    2.拒絕酒測罰鍰提高至18萬,每次加罰18萬,無上限累加
    3. 汽車駕駛酒精濃度超標,吊扣駕照1-2年
    (若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照增為2-4年)
    4.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車輛,包括駕駛人所有及非駕駛所有的車輛。
    5. 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新增連坐處罰,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處600-3000元罰鍰
    (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6.騎自行車酒駕超標可處600-1200元

    3️⃣雙北公車上下車都要刷卡
    台北市、新北市公車上下車都要刷卡喔!

    4️⃣未禮讓白手杖導盲犬視障者最高罰7200元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處,未禮讓視覺障礙功能者先行通過,將處2400元-7200元罰鍰。

    5️⃣國道散落物清理超過30分鐘要收3000元。

    6️⃣八家公股銀行不再延長營業
    台銀、土銀、兆豐銀等分行營業截止時間恢復至3時半,唯部份分行因業務所需維持延長營業時間。

    7️⃣阻絕母胎垂直傳染B型肝炎
    若母親為B肝表面抗原陽性者,新生兒可接種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8️⃣免費24小時自殺防治安心專線改碼為1925(依舊愛我)

    📍更多相關新制新聞:
    https://www.google.com.tw/amp/s/tw.news.yahoo.com/amphtml/7%25E6%259C%2588%25E6%2596%25B0%25E5%2588%25B6%25E6%25AD%25A3%25E5%25BC%258F%25E4%25B8%258A%25E8%25B7%25AF-10%25E9%25BB%259E%25E8%25A6%258F%25E5%25AE%259A-%25E6%25AC%25A1%25E7%259C%258B%25E6%2587%2582%25E4%25B8%258D%25E6%2580%2595%25E6%258C%25A8%25E7%25BD%25B0-002943339.html

    #守護荷包
    #酒駕真害
    #七一新制美燕版懶人包
    #一定要分享讓更多人知道

  •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法規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03 18:55:51
    有 938 人按讚


    【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文長慎入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整作息,改善過勞。
      
    高雄鳳山分局從去年十月開始試辦,然而我了解鳳山九個派出所的實施情形,僅有一個派出所實施一段班,其他八個都沒有,原因竟然是調查意願的方式「非常鴨霸!」同意改變輪班的比例門檻要高達90%以上才能實施,且採記名制,基層員警又怎麼敢違背上級旨意來投票呢?!
      
    因此,今天黃捷要求局長調查輪班制度時應 #改採相對多數決 且 #匿名調查,讓各派出所尊重民主結果來選擇輪班的方式。當場也獲得警察局長李永癸承諾答應會體恤基層員警,讓多數人認同的勞動條件能實施。
      
      
    🤟早就取消110假報案,局長不該帶頭測試

    警政署2015年就已函文取消「受理110報案偵測」,高市警察局長卻深夜帶隊快打偵測!萬一同時段真的發生事情,局長不就佔用掉已經很緊繃的警力,只為了作秀?因此黃捷要求 #不得再發生假報案事件,讓警力用在真正需要的勤務上,局長也承諾110報案偵測不會再發生。
     
        
    🤟員警帶頭酒駕、吸毒,警風敗壞,局長卻無積極作為?
      
    今年截止至今年三月止,已發生三起員警酒駕、三起嚴重毒品案例,黃捷要求警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實質防範警紀敗壞,而不是讓警察知法犯法,維護治安者卻帶頭破壞治安。
      
    警察局也表示非常重視風紀問題,不會放任酒駕、吸毒問題。
      
      
    🤟要求交通大隊正確記錄交通肇事原因,才能真正降低車禍率
      
    我列舉幾項汽機車左轉時違規事項,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及「綠燈直行時後車追撞」等,這些肇事原因,若發生在機車身上,只會被記錄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要求交通大隊未來需將 #真正的機車肇事原因一併記錄,讓汽機車適用的法規邏輯一致,才能真正降低機車車禍率,檢討之後才能改成更好的交通設計,而不是歸因於「機車很危險」或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汽機車「應讓」行人,而不只是「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 寫得很清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但高雄仍然沒有尊重行人的習慣,黃捷要求交通大隊比照北市「讓汽機車行經斑馬線時距離行人三公尺」,還給行人安全的行走空間。
      
      
    #民政局

    🤟黃捷要求局長曹桓榮,提早針對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結果,讓高雄的戶政事務所跟上法制進度 ,局長回應戶政登記系統 #準備好了。
      
      
    🤟民政局底下有一筆微薄的 #同志公民運動經費 40萬,黃捷發現其中只有17.5萬,是真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但剩下22.5萬卻被挪去辦理「集團結婚」,且 #沒有一對同志參加 ,民政局說「我們有開放同志參加,只是沒有同志來」。
     
    黃捷要求該筆經費要確實使用在同志相關業務,也給予建議包括「同婚釋憲元年」相關權益協助及講座,也請局長回去邀請市長和教育局長參加消弭同志污名和偏見的相關講座,讓這筆少少的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
      
      
    ( ´∀`)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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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法規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4-03 20:51:23

    【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整作息,改善過勞。
      
    高雄鳳山分局從去年十月開始試辦,然而我了解鳳山九個派出所的實施情形,僅有一個派出所實施一段班,其他八個都沒有,原因竟然是調查意願的方式「非常鴨霸!」同意改變輪班的比例門檻要高達90%以上才能實施,且採記名制,基層員警又怎麼敢違背上級旨意來投票呢?!
      
    因此,今天黃捷要求局長調查輪班制度時應 #改採相對多數決 且 #匿名調查,讓各派出所尊重民主結果來選擇輪班的方式。當場也獲得警察局長李永癸承諾答應會體恤基層員警,讓多數人認同的勞動條件能實施。
      
      
    早就取消110假報案,局長不該帶頭測試

    警政署2015年就已函文取消「受理110報案偵測」,高市警察局長卻深夜帶隊快打偵測!萬一同時段真的發生事情,局長不就佔用掉已經很緊繃的警力,只為了作秀?因此黃捷要求 #不得再發生假報案事件,讓警力用在真正需要的勤務上,局長也承諾110報案偵測不會再發生。
     
        
    員警帶頭酒駕、吸毒,警風敗壞,局長卻無積極作為?
      
    今年截止至今年三月止,已發生三起員警酒駕、三起嚴重毒品案例,黃捷要求警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實質防範警紀敗壞,而不是讓警察知法犯法,維護治安者卻帶頭破壞治安。
      
    警察局也表示非常重視風紀問題,不會放任酒駕、吸毒問題。
      
      
    要求交通大隊正確記錄交通肇事原因,才能真正降低車禍率
      
    我列舉幾項汽機車左轉時違規事項,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及「綠燈直行時後車追撞」等,這些肇事原因,若發生在機車身上,只會被記錄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要求交通大隊未來需將 #真正的機車肇事原因一併記錄,讓汽機車適用的法規邏輯一致,才能真正降低機車車禍率,檢討之後才能改成更好的交通設計,而不是歸因於「機車很危險」或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汽機車「應讓」行人,而不只是「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 寫得很清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但高雄仍然沒有尊重行人的習慣,黃捷要求交通大隊比照北市「讓汽機車行經斑馬線時距離行人三公尺」,還給行人安全的行走空間。
      
      
    #民政局

    黃捷要求局長曹桓榮,提早針對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結果,讓高雄的戶政事務所跟上法制進度 ,局長回應戶政登記系統 #準備好了。
      
      
    民政局底下有一筆微薄的 #同志公民運動經費 40萬,黃捷發現其中只有17.5萬,是真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但剩下22.5萬卻被挪去辦理「集團結婚」,且 #沒有一對同志參加 ,民政局說「我們有開放同志參加,只是沒有同志來」。
     
    黃捷要求該筆經費要確實使用在同志相關業務,也給予建議包括「同婚釋憲元年」相關權益協助及講座,也請局長回去邀請市長和教育局長參加消弭同志污名和偏見的相關講座,讓這筆少少的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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