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軟體商業用途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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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軟體商業用途定義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3 1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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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 軟體商業用途定義 在 Mika ீ 黃杏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7-20 1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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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Drunk Island 🌴 「 爛醉夏夏叫 攝影比賽 」

    🌴參賽資格🌴

    * 需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或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使用攝影機器則不限。
    * 如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未提供真實、正確之個人資料者,將取消參賽及得
    獎資格。

    🌴活動期間🌴
    2019/07/20~2019/10/20

    * 初選:參加者需拍照打卡並於FB粉絲團按讚後上傳照片
    hashtag #爛醉夏夏叫 即可參加此活動。
    * 決選:評審團依照初選階段的三大作品進行最後決選,合計得分(評審/網
    路)後確認最後得獎者。
    * 網路人氣票選:針對所有作品開放網路線上按讚票選,須以 Facebook或
    IG 帳號登入按讚,累積讚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網路人氣FB/IG獎」各一
    名。

    🌴主題🌴

    需於爛醉各角落取材,能以照片呈現出台灣的夏天也能很國外之情境。
    組別共分為四大組別:

    🌵DAY造景組 / 🌵DAY餐點組。
    🏜NIGHT夜景組 / 🏜NIGHT餐酒組。

    🌴作品規範🌴

    * 詳讀比賽所有規範並同意後始得參與比賽。
    * 一位參賽者最多報名1件作品,且不可同作品跨主題重複參賽。
    * 參賽作品須完整hasgtag且設定為開放照片,並能充分符合主題之情境。
    * 作品交件請另將拍攝之作品上傳至本粉絲團活動網頁相簿。對於活動內容
    有任何疑問者,請私訊小編提出您的問題。
    * 不可使用其他攝影輔助設備 (ex: 燈具架、閃燈等影響其他顧客之設備拍攝
    作品)爛醉咖啡有權利拒絕拍攝現場發生類似之行為。
    * 照片清晰度皆可能影響攝影評選結果,建議提供較大的照片,但最大不可
    超過5MB。
    * 手機拍攝,建議使用原生相機拍攝,再視個人喜好使用後製軟體修圖做合
    理調色編修(ex: 亮度、對比、色彩飽和度),且作品可視情況進行適度裁
    切。
    * 不可使用合成、疊圖等方式無中生有添加影像,但可使用數位修圖手段消
    去圖上多餘物件
    * 作品後製加工之許可: 可進行濾鏡調色、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
    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與畫面裁切。
    * 參賽作品需為投稿者本人親自拍攝之作品,並為合法之攝影作品。
    * 參賽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
    其所原創,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法律上
    權利及利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以及姓名、隱
    私、肖像、名譽等人格法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
    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其他違法侵權情事。
    * 投稿作品必須未曾公開發表,不可於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作品著作權已被
    買斷者請勿參賽,若有糾紛將取消參賽資格。得獎作品亦不得參加其他競
    賽。得獎作品於得獎頒布一年內,除可刊登得獎者個人網站外,不得作為
    其他商業用途使用,並同意讓主辦單位無償使用發表於各平台。(公開發
    表之定義為不曾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至線上販售之圖庫者。但發表
    於Facebook、Instagram、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不在此限。)

    🌴比賽評選方式🌴

    *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評分標準為

    作品創意30%
    主題切合度30%
    攝影技巧20%
    攝影品質20%

    * 決選評審:
    TOMO/MIKA/姜新禹/紐約臥底。

    * 初選評審:
    TOMO/MIKA/姜新禹/紐約臥底。

    ⛱️比賽獎項⛱️

    參賽組別

    🎯DAY造景獎/1名,獎品:美圖手機
    🎯DAY餐點獎/1名,獎品韓國來回機票一張
    🎯NIGHT夜景獎/1名,獎品:Airpods
    🎯NIGHT餐酒獎/1名,泰國來回機票一張

    *獎品依實際領取款式之訂價計算中獎所得,本公司保有變更獎品品項之權利。

    🌴獎項介紹🌴

    * 獎項:所有有效參賽作品中評選依DAY/NIGHT 造景組、餐點組等四個組
    別,分別選出1名得獎作品,另增設爛醉人氣獎FBIG 各1名。
    * 爛醉人氣獎:根據網友票選,獲得最多網友讚數者獲得,FB/IG 以最高讚
    數者為主。
    (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個獎項為限,獲獎如有重複,爛醉人氣獎將以次高票
    者遞補。)
    * 所有獎項將於 2019年10月30日 後公佈於爛醉咖啡FB粉絲團及IG。
    * 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最終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
    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 所有獎品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獎品、轉讓或折換現金。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
    容修改之權利,並有權決定取消、終止、變更或暫停,並且保留最終活
    解釋權。
    *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賽事規範🌴

    * 活動主辦單位為 爛醉咖啡,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 交件作品內容不應涉嫌違反社會善良風氣良俗或不當內容如毀謗、毀譽、
    粗俗、猥褻、造謠、煽情、褻瀆、侵權、威脅、偽造、濫用,或其他引人
    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
    * 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益及公平性,已上傳之參賽作品,不得要求刪除、
    不可要求更動。同一張照片不可跨組別重複參賽。
    * 投稿作品若侵犯他人權利、遭人檢舉等,主辦單位會將作品先行下架,並
    請參賽者提供作品原檔,以確認是否合乎活動規則。
    *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資格之限制與更動權力,若參賽作品違反活動規則,主
    辦單位將可取消參賽資格,並不得再參與本賽事。作品是否符合參賽資格
    由主辦單位全權評定。
    *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如有違反本賽事辦法或有違法疑慮,經查證屬實,將對
    參賽者進行法律求償。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調查,例如提供參賽作
    品之原始檔案、說明拍攝過程、素材來源等,以供主辦單位檢驗。及對外
    澄清,且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損害(含律師費、訴訟費、對第三人的損
    害賠償等)。即便參賽者自動放棄參賽資格者,亦同。
    * 參賽作品、參賽者姓名及肖像視同同意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重製該作
    品;參賽者並授權主辦單位有重製、改製、公開展示、公開發表、廣宣授
    權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主辦單位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 參賽者同意及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姓名,在比賽中提交之作品中進行
    標示與其他相關之出版、印刷、展示、陳列、宣傳推廣、發佈及其他主辦
    單位認為合適之用途。
    * 參賽者同意且需負責保護參賽照片避免遭第三方濫用。參賽者同意主辦單
    位得代行使向第三人侵權行為之糾正權,惟主辦單位及相關活動舉辦人就
    第三人侵權行為無需負擔任何責任。
    * 如賽事過程中有任何不誠信之行為,如軟體機器人投票、駭客行為、大量
    申請帳號以進行投票等,任何投機之行為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因,如天災、電腦病毒影響、程式漏洞、非正當影
    響行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原因,對競賽之運作
    與公平性產生侵害時,主辦單位有權淘汰影響賽程之個人參賽者,或有權
    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主辦單位不就任何不正確、不精確或不完整之資訊負擔保責任,不論係因
    網站使用者所導致,或因大賽所使用或與大賽相關之任何設備或程式皆
    同。主辦單位不就與大賽有關之任何種類技術、硬體或軟體之故障、網路
    連結失敗、電腦傳送資料竄改或其他問題或技術性故障負擔任何責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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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人為錯誤或網路或任何網站線路擁擠所導致寄送予主辦單位之電子郵
    件故障或前述任何問題合併所產生之問題負擔責任,包括您或任何其他人
    之電腦因參賽或下載任何比賽資料相關事宜發生之任何傷害或損害。若參
    賽者之參賽照片因任何原因而無法檢視或無法依據規畫運作,包括受電腦
    病毒、錯誤(Bugs)、未經授權入侵之傷害、舞弊或技術性故障等,則主
    辦單位不負擔任何責任。
    * 獲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獎品超過1,000元以上者,將開立扣繳憑
    單予得獎者。另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
    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須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
    單;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
    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
    得稅。若中獎人為未成年人,須附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件
    正反面影印本。
    * 經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資格符合後,得獎者須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領取獎項。
    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
    件,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錯
    誤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
    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事宜,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請參與本活動於進行活動資料填寫前務必詳閱: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爛醉咖啡(以下簡稱本公司)。
    * 蒐集之目的:舉辦【爛醉夏夏叫攝影比賽】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
    的。
    * 個人資料之類別:參賽者依據活動辦法所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參賽者及得獎者,其姓名、作品、得票數及得獎狀
    況等,得由本公司永久展示於本活動或本公司網站,其餘個人資料將由本
    公司永久留存。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本活動網站、展覽活動營運範圍。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託單位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
    關人員。
    *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
    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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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軟體商業用途定義 在 鍾日欣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1-15 19:45:13

    我是JC老師

    電腦相關課程授課超過6000小時的一位 Photoshop 課程講師
    由於實在太多同學像我反映希望可以有線上課程學習
    所以就決定錄製一系列的 Photoshop 線上影片教學
    而且不加密、不設限、不販售,就是純分享
    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這系列 Photoshop 教學影片
    是由初學到深入,專為初學者設計
    後半部進階內容與範例並非一般商業用途
    而是針對 Photoshop 與 3ds Max 之間的整合教學
    包含無縫貼圖製作、建築合成調色、室內設計合成調色、遊戲貼圖製作方面

    如果這部影片對你有幫助的話,請幫我按個讚,給我點鼓勵
    也多分享給需要的朋友們喔~

    Photoshop CC 2020 線上教學影片目錄:http://bitly.com/2u0WwWG
    Photoshop CC 2020 線上教學影片範例下載:http://bitly.com/2FTNy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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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度
     ● DPI (Dot Per Inch) 指的是一英寸中有幾個像素
      ▲ 解析度的大小關係到影像的清析與否,一般電腦螢幕的解析度為72DPI,搭配高階一點的顯示卡則可到96DPI。如果是要印刷用的影像檔案,則至少要300DPI 以上才不會有馬賽克的模糊現像產生。若是要使用在網頁上的影像檔案,則只要72DPI 就足夠了。
      ▲ 影像的解析度會影響列印時,影像的列印品質及大小,但不會影響它在螢幕上所呈現的品質。而且,影像解析度是可以透過 PhotoImpact 、 PhotoShop 、 PaintShop Pro… 等影像處理軟體加以改變!
     ● 每英寸像素,ppi 或 PPI (Pixels Per Inch)
      ▲ 像素密度(pixel density)單位,即每英寸的長度中所具有的像素。由解析度中X或Y軸的數字除以該軸的長度(英寸),可得該軸的像素每英寸密度。一般的像素是方形或接近方形,X與Y軸像素密度相同,但也有不相同的顯示器。
      ▲ 掃描圖片時的度量單位:掃描圖片時,我們在原稿的每一英吋範圍內要產生多少畫素值pixel,經過掃描後,同一張原稿,它的 ppi 值越大時,所得到的圖像也越大,通常我們在掃描時,對於較大的正片或圖像,可以採用較大的 ppi 值,對較小的正片或照片採用較小的 ppi 值,ppi 與 dpi 是不同的!

    介紹常見影像格式(BMP、GIF、JPEG、PNG、向量圖)
     ● BMP:Windows的標準影像格式,支援RGB、索引色、灰階和點陣色彩模式。
     ● GIF:翻譯為圖形交換格式,是一種LZW壓縮格式,設計用於最小化檔案大小和電子傳輸時間。優點為可以做動畫和透明背景圖,缺點是色彩數少,只支援256色、易失真。
     ● JPEG:是利用離散餘弦轉換壓縮技術來儲存靜態影像的檔案格式。支援CMYK、RGB、灰階色彩模式,不同於GIF的是JPEG會保留RGB影像中的所有色彩資訊,但會選擇性的丟棄資料以壓縮檔案容量,是一種破壞性的壓縮。
     ● PNG:是免專利的一種替代GIF的圖形格式,支援灰階、含Alpha的RGB色彩、點陣圖、無含Alpha的RGB色彩模式,利用Alpha色版來定義檔案中的透明度,所以可以產生無鋸齒邊緣的背景透明圖。
     ● 向量圖:以數學函式來描述螢幕上的圖形、色彩,就算是改變圖形的外觀,也只是改變了數學函式的某些參數值,讓電腦重新計算而已,因此不會有點陣圖失真和鋸齒狀的情形發聲,而且因為只是記錄數學函式的參數值,所以檔案遠小於點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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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線上教學聯結==
    Photoshop CC 2017 線上教學影片目錄:http://bit.ly/2A9PH3B
    3ds Max 2015 線上教學影片目錄:http://bitly.com/2dUGqn3
    AutoCAD 2015 2D 線上教學影片目錄:http://bitly.com/2dUGm6Y
    TQC AutoCAD 2008 2D 線上教學影片目錄:http://bitly.com/2dUGQ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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