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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軍人離婚配偶請求權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立法委員 呂玉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昨夜11:20分,蘇院長敲下手中那支議事槌,軍人年改正式修正通過。經過一夜沉澱,內心始終無法平靜。綜觀此次軍人年改修法過程,我召開三次公聽會,傾聽各界聲音,到委員會不斷電審查、馬拉松式的朝野協商,到院會的逐條發言,我把蒐集到的聲音,一一闡述、一一說明,好不容易爭取到國防部與退輔會點頭同意時,卻又被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上禮拜審查軍人年改時,有國民黨委員質疑行政院版本中所規定的離婚配偶請求權,當時國防部嚴部長和退輔會邱主委竟表示同意這樣的看法,我相當驚訝。今天質詢國防部長時,我要求後續協商若遭遇國民黨類似質疑,部長應堅持院版的主張。 一個家庭的責任,無論是工作或是家務,本來就都是夫妻共同承擔、互相扶持的成果。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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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婚配偶請求權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5-14 13:53:49上禮拜審查軍人年改時,有國民黨委員質疑行政院版本中所規定的離婚配偶請求權,當時國防部嚴部長和退輔會邱主委竟表示同意這樣的看法,我相當驚訝。今天質詢國防部長時,我要求後續協商若遭遇國民黨類似質疑,部長應堅持院版的主張。
一個家庭的責任,無論是工作或是家務,本來就都是夫妻共同承擔、互相扶持的成果。台灣民法早就有離婚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規定以及許多判例,去年我們在立法院審公教年改的時候,也早就通過相關條文。世界上諸如美、日、德等國家也都有類似的規定。
我們在討論軍人眷屬的福利時,常討論到因為軍人工作的特殊性,配偶與家屬往往也必須犧牲生活來配合,因此應有針對家屬的福利優惠與補助。但討論到年金時,卻又忽視配偶的付出,主張這財產是軍人自己的,這不是矛盾嗎?
軍人離婚配偶請求權 在 立法委員 呂玉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夜11:20分,蘇院長敲下手中那支議事槌,軍人年改正式修正通過。經過一夜沉澱,內心始終無法平靜。綜觀此次軍人年改修法過程,我召開三次公聽會,傾聽各界聲音,到委員會不斷電審查、馬拉松式的朝野協商,到院會的逐條發言,我把蒐集到的聲音,一一闡述、一一說明,好不容易爭取到國防部與退輔會點頭同意時,卻又被執政黨踩了剎車,敵不過執政黨的黨意,敵不過林萬億政委的一句話,最後就是執政黨用人數優勢,表決通過了行政院版,這點,我表達強烈的遺憾與憤怒!
這次的退撫制度改革,有太多的政治算計,首先在2016年12月,國小新版的教科書裡面就率先出現歧視軍公教的內容。接著2017年3月,行政院又發放「不公義年金,一定要改」的政策文宣,汙名化軍公教、製造社會對立。2018年4月,執政黨立委又說軍公教人員是「貪婪、貪得無厭」,種種的作為,看不出執政的民進黨有心想解決問題,只想操作社會對立。
執政黨口口聲聲說要解決基金存續的問題,卻在法案中放入許多意識形態、政治主張的條文,這種針對性的條文,以先入為主把軍人當成是壞人,不僅用高道德標準去檢視,還要用幾近嚴苛的法條,去限制軍人獲取他們奮鬥一生,理應獲得的退俸,然後再告訴社會大眾,並沒有針對軍人,我試問,這樣的說法誰會接受?
舉例來說,軍人版本中的第26條,是關乎在軍人起支俸率及年增率的計算基準。從軍人年改審查一開始我就提出在精實、精進、精粹案中有29,344人沒有服役到最大年限,配合國家政策提早退伍。如果改為以年資作為唯一計算基準的話,將會蒙受不公!
第28條,我主張將子女教育補助費納入,給予直接的法源依據,目前行政院是排除上校以上可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可根據我自己向國防部蒐集來的資料,上校平均退伍年齡48歲,平均生第一胎年齡30歲,也就是上校退伍的第一年,他的第一個小孩正要上大學,正是需要子女教育補助費的時候,結果卻因為他的階級,沒有辦法去給,這樣的補助,符合公平嗎?
第34條,再任職限制,完全忽視退伍軍人尋找工作的困難,把辛苦討生活的退伍軍人都當作肥貓,用這種歧視性的眼光來立法,這樣就是蔡英文總統說要照顧軍人,當軍人靠山的作為嗎?
第37條,遺屬年金請領資格,行政院版明訂,要有十年以上的婚姻,才能請領,我當場提出「國防部為什麼用10年作為依據」的質疑,國防部居然回答『因為10年婚姻的愛情才經得起考驗』,所以真愛是可以用時間點來做區分的,十年以上就是真愛,十年以下就是虛情假意,這種回答可以接受嘛?
第42、43、44條,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在當初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國防部長嚴德發表示「應該回歸法制面」;退輔會主委邱國正則表示「應該刪除」。這兩位軍人體系的閣員都大聲主張應該刪除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的設計,就知道這幾條在現役、退役軍人中的爭議有多大。我的主張很簡單,就是「全數刪除,回歸民法」,這幾條的提案,完全是部分民進黨委員自己的政治主張,他們說民法一直都有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但他們沒有說的是,司法界一直以來都不認為「退休俸」屬於財產的一部份,但因為部分民進黨委員的個人政治主張,變成「退休俸」可以被當成財產分配,這樣對軍人公平嗎?
還有很多條文,在這次審查中,是執政黨說不清,也不願意說清楚的,但經由昨晚他們人數優勢的表決,讓這些荒謬的文字變成了法律條文,不僅撕裂了台灣,如此的倉促修法,後續配套究竟足不足夠,又會有什麼問題,關於這點,我真的憂心忡忡!
軍人年改審查剛剛結束,但問題可能才剛剛開始!
軍人離婚配偶請求權 在 陳超明-阿明哥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繼續進行軍人年改法案審查,國民黨委員也輪番上台,針對軍改法案內容的不當,表達疑慮,希望民進黨不要蠻幹,改革應該要務實,要讓眾人樂於接受、配合、共同承擔。
超明也表達了以下意見:
1. 軍改法案第23條的癥結在於,民進黨堅持保留「民國87年6月5日後退除者為限」的文字,而國民黨與親民黨是主張廢除的。原因在於,一部法令應該前後一致,如果因為政府財政問題,軍校年資無法溯及既往,那為何在計算月退俸計算基準時卻又是溯及既往,標準在哪裡?這種前後不一、沒有法理基礎的改革,只是為了鬥爭特定族群而改,只是為了騙取選票而改,如此下去將是台灣民主的危機,更是亡國的前夕。
2. 〝謙卑!謙卑!再謙卑!〞最會溝通的政府,但今天看得出來,說一套做一套,今夕是何夕,在戒嚴嗎?立法院被鐵幕圍起來,就是〝鴨霸!鴨霸!再鴨霸!〞在立院以多暴力強行通過,雖然我們舉手舉腳都輸給民進黨,但超明相信,堅持合理、公平、正義與同理心,主流民意必會轉向我方,未來不久必能印證。民進黨儘量繼續用對立式、假仁假義為選舉的改革,所謂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政治起起伏伏,要順聽民意,要謙卑,不要自大傲慢,唯我獨尊。有子彈,沒有勇士,如何打仗?如何作戰?今天你對軍公教不仁,明日如何要求他們有義!
3. 42條離婚配偶請求權,應該回歸民法,不要自擾之,何必納於軍改條例,人家說七年之癢,執政黨說兩年之癢,離婚配偶就有請求權,是愛國愛家還是害國害家,常言道家和萬事興,鼓勵穩定幸福家庭,還是製造不穩定家庭,不辯自明!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執政黨改革充滿仇恨,充滿鬥爭,順我者生,逆我者亡,選前握手,選後下毒手。人民百姓有智慧判斷,執政黨是政治詐騙集團,必會受人民嚴格的檢驗,尤其公務人員、教師、軍、警、消人員是國家穩定磐石,遭政府無情的凌虐、糟蹋、汙衊、抹黑!請儘量改革,執政黨鬥爭性、仇恨性的推動,必會自食苦果,由興盛走到衰敗!各位想想,多少高薪實習生?各位想想,多少黑機關設立?未來人民會審判執政黨!
軍人離婚配偶請求權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軍改19日院會處理 柯建銘籲:珍惜協商結果,案海戰術就免了】
周思宇 2018-06-15 19:20
軍人年改修法歷經朝野黨團4日協商,仍有16條條文尚無共識,國民黨團呼籲執政黨勿「強渡關山」,否則蔡英文總統將付出代價。
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15)晚表示,朝野連日協商心平氣和,大家理性、充分辯論,「如果要強渡關山,第一天就表決了」,盼珍惜協商努力的成果。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無共識的條文,包括起支俸率、18%優存利息、離婚配偶請求權、遺囑年金、施行日期等關鍵條文。立法院長蘇嘉全在協商中裁示,19日院會將處理軍改案。蘇說,「不一定一天就過關,要看最後保留的條文與發言人數有多少。」
柯建銘表示,協商過程中,民進黨也有退讓,例如「私校條款」可能限制於「專任教師」,大家花這麼多時間協商,呼籲國民黨不要19日又要佔領主席台,「又表演一次,那不必了」,反對也要有道理,不要進退失據。
柯建銘期待,希望國民黨文化要改變,不能每個講話都不算數,不要協商結束回去與黨團成員溝通後,就又全部翻盤,「不要將內部矛盾外部化」,這對立法院不好、國民黨也不好;既然協商後,「案海戰術就免了」,否則幹嘛浪費大家4天時間協商,立場陳述一下就好。
http://www.storm.mg/article/449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