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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退休俸配偶 在 立法委員 呂玉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感謝中國時報的報導。二次年改,國民黨太陽應表態
去年十二月在憲法法庭上,我曾向大法官指出,軍人退休金是自己每個月提撥的,是「儲金」性質,政府應負最終給付責任,不能任意支配。退撫金本來就是軍人的薪俸、軍人的財產,民進黨修法溯及既往,要剝奪這些財產,非常不合理。
甚至,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居然在軍人釋憲說明會上說「政府對軍人的最終支付責任,只有在戰時才有」,這真是民進黨對軍人最醜惡又最真實的一面。
不合理的年金改革,導致民進黨信任度崩盤的骨牌效應,從軍公教開始,卡管、東廠、婦聯會……民進黨在一處又一處的地方點火,終於被社會的憤怒反噬。
在這樣的局勢下,要還軍公教公道,不能再等到2020。我們現在就要向執政的民進黨喊話,是要繼續站在社會的對立面,還是自我修復,讓矯枉過正的退撫制度,回到軌道上。
在與八百壯士捍衛中華協會、中央軍校校友總會共同研究之後,我們提出了明確、合理、負責的退撫制度修法版本。
主要的內容包括:
──退休俸基數計算,修正為最高36個月的每月薪俸所得平均數。讓野戰部隊時的辛苦,能夠反應到退休後的照顧上。
──子女教育補助費。確定退役上校軍官官階以下皆有子女教育補助費。
──就任、再任私立大學教師不停止退休俸
──常任政府救災或救難職務不停止退休俸
──遺族配偶支領遺屬年金,不受55歲及婚姻關係持續10年限制
──軍文職本俸俸給補足差額。
──放寬身心障礙之遺屬年金請領資格,不再限定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這種種修法,都是要讓過去信賴政府、為中華民國付出青春歲月的軍公教們,能夠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也要提醒國民黨有意角逐總統大位的太陽們,每一位都提過要「二次年改」,但是都被質疑拿不出版本,只是「口惠」。
我要呼籲黨內「太陽們」,應該要針對年改修正版本,以具體行動表態,光是嘴上說說、拍照片擺pose,不足以獲得軍公教警消人員的支持。
接下來的年改戰場,將是在釋憲,在國會,以及在2020選舉。民進黨已經把軍公教當作棄子,不屑一顧,國民黨更必須勇敢地站出來,扛起照顧軍公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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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退休俸配偶 在 立法委員 呂玉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夜11:20分,蘇院長敲下手中那支議事槌,軍人年改正式修正通過。經過一夜沉澱,內心始終無法平靜。綜觀此次軍人年改修法過程,我召開三次公聽會,傾聽各界聲音,到委員會不斷電審查、馬拉松式的朝野協商,到院會的逐條發言,我把蒐集到的聲音,一一闡述、一一說明,好不容易爭取到國防部與退輔會點頭同意時,卻又被執政黨踩了剎車,敵不過執政黨的黨意,敵不過林萬億政委的一句話,最後就是執政黨用人數優勢,表決通過了行政院版,這點,我表達強烈的遺憾與憤怒!
這次的退撫制度改革,有太多的政治算計,首先在2016年12月,國小新版的教科書裡面就率先出現歧視軍公教的內容。接著2017年3月,行政院又發放「不公義年金,一定要改」的政策文宣,汙名化軍公教、製造社會對立。2018年4月,執政黨立委又說軍公教人員是「貪婪、貪得無厭」,種種的作為,看不出執政的民進黨有心想解決問題,只想操作社會對立。
執政黨口口聲聲說要解決基金存續的問題,卻在法案中放入許多意識形態、政治主張的條文,這種針對性的條文,以先入為主把軍人當成是壞人,不僅用高道德標準去檢視,還要用幾近嚴苛的法條,去限制軍人獲取他們奮鬥一生,理應獲得的退俸,然後再告訴社會大眾,並沒有針對軍人,我試問,這樣的說法誰會接受?
舉例來說,軍人版本中的第26條,是關乎在軍人起支俸率及年增率的計算基準。從軍人年改審查一開始我就提出在精實、精進、精粹案中有29,344人沒有服役到最大年限,配合國家政策提早退伍。如果改為以年資作為唯一計算基準的話,將會蒙受不公!
第28條,我主張將子女教育補助費納入,給予直接的法源依據,目前行政院是排除上校以上可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可根據我自己向國防部蒐集來的資料,上校平均退伍年齡48歲,平均生第一胎年齡30歲,也就是上校退伍的第一年,他的第一個小孩正要上大學,正是需要子女教育補助費的時候,結果卻因為他的階級,沒有辦法去給,這樣的補助,符合公平嗎?
第34條,再任職限制,完全忽視退伍軍人尋找工作的困難,把辛苦討生活的退伍軍人都當作肥貓,用這種歧視性的眼光來立法,這樣就是蔡英文總統說要照顧軍人,當軍人靠山的作為嗎?
第37條,遺屬年金請領資格,行政院版明訂,要有十年以上的婚姻,才能請領,我當場提出「國防部為什麼用10年作為依據」的質疑,國防部居然回答『因為10年婚姻的愛情才經得起考驗』,所以真愛是可以用時間點來做區分的,十年以上就是真愛,十年以下就是虛情假意,這種回答可以接受嘛?
第42、43、44條,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在當初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國防部長嚴德發表示「應該回歸法制面」;退輔會主委邱國正則表示「應該刪除」。這兩位軍人體系的閣員都大聲主張應該刪除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的設計,就知道這幾條在現役、退役軍人中的爭議有多大。我的主張很簡單,就是「全數刪除,回歸民法」,這幾條的提案,完全是部分民進黨委員自己的政治主張,他們說民法一直都有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但他們沒有說的是,司法界一直以來都不認為「退休俸」屬於財產的一部份,但因為部分民進黨委員的個人政治主張,變成「退休俸」可以被當成財產分配,這樣對軍人公平嗎?
還有很多條文,在這次審查中,是執政黨說不清,也不願意說清楚的,但經由昨晚他們人數優勢的表決,讓這些荒謬的文字變成了法律條文,不僅撕裂了台灣,如此的倉促修法,後續配套究竟足不足夠,又會有什麼問題,關於這點,我真的憂心忡忡!
軍人年改審查剛剛結束,但問題可能才剛剛開始!
軍人退休俸配偶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化解衝突 迎向未來】
「解決財務懸崖,提升現役權益,保障低階生活,降低退役衝擊!」
「衝突在社會,解決在立院」是我對於立法委員這份工作的期許,也是從政以來的堅持,本次軍人年金改革,即是在此原則下完成三讀。
自年金改革政策啟動以來,各界存在許多支持或反對的聲音,反對者發動多次社會運動,表達訴求,過程中難免發生衝突,甚至發生不幸事件,立法院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自然背負解決社會衝突的責任。
本次臨時會可以說是一個不一樣的臨時會,朝野各黨團理性溝通,讓軍人年改能夠達成最大的共識。《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的立法過程中,共舉辦四場公聽會、歷經兩天委員會審查、五次朝野協商以及兩天院會討論,感謝黨團成員與助理,在立法過程中的努力與辛勞,特別在協商過程中,本黨委員王定宇、何欣純、蔡適應、許智傑、羅致政、尤美女等人,在協商時穿梭會場、努力溝通,讓我們得以在建立合理制度的原則下,接納許多在野黨的意見,化解歧見,使立法能夠更為周延,讓立法院成為衝突的終點,社會進步的起點。
軍人是守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力量,讓國軍無後顧之憂是政府的責任。法案審議過程中,朝野無分黨派,都全力支持與捍衛軍人的尊嚴,更感謝袍澤弟兄願意在國際情勢如此險峻、隨時可能需要踏上戰場犧牲生命的情況下,願意投身軍旅,為國家、為人民、為至親而戰,自八二三炮戰、退出聯合國、臺海飛彈危機到近日的共軍軍機繞臺,三軍將士都能夠無所畏懼,勇敢地站在第一線保衛國家安全,我們深深感佩軍人的熱情與奉獻,國軍官兵的努力不僅於此,在重大天災過後,都能夠看到國軍挺進災區,救民於水火,對於袍澤關懷同胞的大愛精神,更是令人動容。軍人在國家風雨飄搖的時刻挺身而出,我們應當全力保障袍澤退休後的生活,讓基金永續,保障現役與退役軍人的權益。
本次軍人年金改革以建立穩健的退撫制度為最高目標,並且盡力降低對於退役袍澤的衝擊,修法重點如下:
首先,調整所得替代率計算公式,並刪除18%優存利息。本次軍人年改,將月退俸的計算基準改為最後任職五分之一年資本俸平均之兩倍,以避免升官後即退伍的「一日將官」弊病,同時考量軍人有最大服役年限之規定,導致任職期間較短,因此將起支俸率由原先的服役20年的40%調升至55%,每多服役一年,俸率上升2%,軍官以90%上限,士官則因其薪俸較低,以95%為上限,同時刪除優惠存款利息之規定。「約有半數退役軍人之月退俸會有部分減損,但卻可提升現役部隊中約10萬純新制袍澤的退除待遇,藉此拉近不同世代間退休俸之差距,以落實代間正義,再配合先前增加最大服役年限之立法,讓優秀袍澤願意留在軍中,以達成長留久用的政策目標」。
再者,分十年調降月退俸差額。為了降低已退軍人的衝擊,若其原先領取的月退俸高於新公式計算後的金額,兩者間的差額分十年調降,並且設有軍人最低保障金額(現為38990元),若月退俸低於該金額則不再刪減與調整,以確保退役軍人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至於生活陷入困頓,此外,因公、因作戰導致受傷、身心障礙者以及年滿85歲的校級以下軍、士官,都不刪減其優惠存款利息,以彰顯政府對於弱勢將士的照顧之心。
第三,增列遺屬年金領取資格限制。本次改革增列支領退休俸軍人退役後新婚或再婚之配偶,在領俸人亡故後,為鼓勵其配偶投入勞動市場,請領遺屬年金的資格為年滿55歲之未再婚配偶且法定婚姻關係存續10年以上,但軍人在職時與配偶已有婚姻關係,且該配偶未再婚者,就不受限制,可保障軍士官身故後家人之權益,讓國軍袍澤能夠無後顧之憂,全力為國而戰。
第四,增列再任停俸限制。為鼓勵公私部門流動與保障青年就業機會,退役人員再任公職或是私立大學專任教師,每月薪酬若超過33140元,即停領其退休俸至離職為止,但為減低對於基層退役軍、士官的衝擊,目前在任各單位的工友、技工、司機等或是軍事單位的評價聘僱人員,都不受限制。
此外,民進黨團也從善如流,接受許多在野黨提出的意見,例如第十五條退役條件中,國民黨建議增列「將官停年十年必須退役」以及時代力量提出「當事人服役滿一年可提出退役申請,並經人事評審會審定」,我們均願意同意並作成協商結論,另外,時代力量要求增列「軍訓教官涉案性侵案件必須追繳退休俸」,我們也接受並修正條文,不只如此,親民黨團希望85歲以上校級以下軍官、士官以及因公或因戰受傷者不予刪減優惠存款利息,我們基於人道考量,亦予以修正行政院本。從上可見,朝野良性的互動,能夠讓條文更為完善與周延,同時確保公平正義與人道關懷。
軍人年金改革完成後,併同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以及政務人員,退撫基金均可再運作30年無虞,朝向建立可長可久制度之政策目標更進一步。「因改革而受影響的退役袍澤,我們深感抱歉」,無法實踐當初政府的承諾,但在國家財政以及整體利益的考量下,不得不做此調整,同時感謝退役學長姐願意一本在軍中照顧下屬之心,犧牲部分月退權益讓基金永續經營,使現役學弟妹在退伍後能夠領取基本的生活保障。
年金改革從來不是為了鬥爭任何族群,而是為了國家長治久安。本次修法過程,更可堪稱朝野協商的典範,各政黨理性討論政策,而非一味政治口水,讓執政黨發現原先草案不足之處,得以完善修法,此外,年金改革亦非針對軍公教進行批鬥,而是為了財政不得不然的作為,身為須負起國家成敗責任的執政者,更應是改革的領頭羊,在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時,已刪除政務官月退職金,只能於退職時領取一次金,立法委員為民意代表更自始無領受資格,因此,年金改革不分對象,只要為了國家進步與實踐公平正義,均會進行調整。
痛苦是改革的必經之路,但改革完成後,無論有多少烏雲都將散去,暖陽將重新照耀我們摯愛的這片土地,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將會土豐民樂,安居樂業,請全體國人同胞,攜手與我們共同走向更好的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