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軍人調職報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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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軍人調職報告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安局重手究責 私菸案謎團未解 新任國安局長邱國正2日召開記者會,保證會下重手懲處私菸案涉案人,究責層級也沒有上限,但會後新聞稿竟主動為「上級長官」撇清責任,完全只為顧全大「菊」。立法院國民黨團今(3)上午召開記者會,表達對於國安局說明總統府特勤私菸案調查報告,完全不能接受的立場,同時譴責總...

  • 軍人調職報告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03 12: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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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安局重手究責 私菸案謎團未解

    新任國安局長邱國正2日召開記者會,保證會下重手懲處私菸案涉案人,究責層級也沒有上限,但會後新聞稿竟主動為「上級長官」撇清責任,完全只為顧全大「菊」。立法院國民黨團今(3)上午召開記者會,表達對於國安局說明總統府特勤私菸案調查報告,完全不能接受的立場,同時譴責總統府「有事軍人幹、出事幹軍人」的卸責做法,要求蔡英文總統追究私菸案總統府祕書長陳菊的政治責任。

    總召曾銘宗表示,國安局2日的檢討報告,邱國正的處理原則將是「下重手」,對於涉案者將調離現職,所屬侍衛室主任等主官若事先知情,至少是記大過以上處分,若不知情也將調離現職。對於邱國正下重手懲處、整頓國安局的作為,曾銘宗說國民黨團予以尊重,但是對照他維護上級長官的心態,國民黨團則無法接受。曾銘宗質疑,邱國正說「國安局迄未有上級長官或政務官參與訂購情事」,所謂的上級長官和政務官,到底是國安會?總統府秘書長、還是副秘書長?如此維護、袒護所謂上級長官的說法,國民黨團提出嚴正抗議。

    曾銘宗批評,更關鍵的問題在於,邱國正完全沒有說清楚,到底是誰簽核可以派5部公務貨車去機場,私菸案爆發至今已經10幾天,國安局還是交待不清、說不明白。此外,私菸案初步懲處名單中,國安局局長請辭、侍衛室長記大過調職等等,但對照華航的懲處名單,僅有資深副總羅雅美、空品處副總邱彰信2人,而且是「明降暗升」分別擔任董事長特助和總經理室高級專員,完全是重懲軍人、欺負軍人。國民黨團要求總統府公布所有購買私菸名單,以及追究相關人的政治責任,尤其是陳菊的政治責任。

    藍委費鴻泰痛批,民進黨政府根本就是「有事軍人幹、出事幹軍人」,蔡英文為了顧全大「菊」,無視《總府組織法》第2條規定,如今侍衛室出問題馬上切割出去由國安局負責,下次如果其他局處出事,蔡英文是否也要再切割出去,替陳菊撇清責任呢?費鴻泰抨擊,《總府組織法》第9條也明訂,總統府下設一位特任官叫做秘書長,綜理總統府全般事務,陳菊身為總統府祕書長,難道都沒事?陳菊擔任高雄市長12年負債3千億,沒事;颱風天睡覺,沒事;下雨冒出5千個天坑,沒事;氣爆死傷這麼多人,沒事;私菸案切割後,還是沒事。民進黨上下遇到陳菊都會自動轉彎,令人匪夷所思。

    藍委林奕華也強調,根據《總統府處務規程》第3條,明定侍衛室屬總統府的組織,第5條說明秘書長為總統府的首長,陳菊還會沒責任嗎?難道除了被動說出「如果有責任,我不會規避」外,只會神隱?陳菊除了會告大學生之外,難道出面說明私菸案個人的責任,有這麼難嗎?蔡英文極力保護陳菊,難道只因為她負責總統大選的操盤手嗎?一個民主國家發生私菸案,只敢往下辦、辦軍人來顧全大「菊」嗎?

    藍委林德福表示,到底是誰放縱特勤人無限制訂購私菸逃漏稅?光是羅雅美、邱彰信就能隻手遮天嗎?背後藏鏡人請檢調查明清楚,必須給國人交代。國安局以「偵查不公開」避談陳菊是否涉案,又說上級長官沒有涉案,邏輯上根本無法讓國人信服。來自金門的立委陳玉珍也諷刺說,私菸案迄今,總統府只會「殺軍人」撇清責任,既然「偵查不公開」又如何能認定陳菊沒有涉案?沒有責任?邱國正說,即使主官不知情,最低表準也要調離現職,那麼蔡英文的最低標準是甚麼?

    藍委許毓仁表示,私菸案爆發10天,只見總統府、國安局、交通部、華航一直在打爛仗、抹泥巴,國安局的內部調查報告完全不及格、打假球,邱國正只是蔡英文找來的劊子手,把下屬全部懲處一次後與總統府高層切割出去。陳菊難道沒有參與總統出訪前會議?不知道開會內容?國民黨團要求總統府公開會議紀錄,以昭公信。

  • 軍人調職報告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6-28 1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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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美女學生死在軍史館:可怕的軍史館強制性交殺人案】

    20 年前的今天,發生在國軍歷史文物館(簡稱軍史館),一名軍人姦殺景美女中學生,召開懲處審議會。確定收押軍人郭慶和,並對前史譯局長張京萊中將、前軍史館館長李明德上校、國防部常務次長宋利川中將、軍務局長趙世璋少將作懲處。

    ■ 我在軍史館找資料卻找不到回家的路

    1999 年 6 月 19 日的下午,一名景美女中學生去軍史館找報告的資料,與哥哥相約一小時後軍史館外面接她,一小時後女學生並未出現,當天值勤的軍人與哥哥說沒有看到女學生,而女學生也並未回家,後來只好向警局通報失蹤,報案後警方陪同前往軍史館尋找女學生時,軍史館卻以不是開放時間為理由,拒絕警方進入。幾天後,軍方讓警方及家屬進入軍史館內,卻還是堅持不讓他們進入館長室。

    後來軍方被要求交出監視器畫面,軍史館則推託當天沒有錄影,甚至拿 5 月 19 日的錄影畫面來搪塞。而女學生家境並不富有,也沒有感情糾紛,不像是擄人勒贖,因此偵辦方向終將直指最後失蹤地點-軍史館,讓整件案情並沒有那麼單純,甚至可能就是兇殺案。

    於是警方找來當天值勤,並向哥哥說沒看到女學生的軍人,供他指認,而當天那位軍人就是一兵郭慶和,警方看到郭慶和胸口有抓痕,要訊問時,軍方卻稱郭慶和是軍人,應該要由軍事檢察官訊問來攔阻,但受害者為一般人,檢察官也已經介入偵查,因此當然無一定要由軍事檢察官訊問。

    最後,郭慶和自承犯案,他將女學生騙到館長室強姦,女學生反抗抓傷他、將館長室水管踢斷,最後郭慶和將其勒斃死後姦屍,屍體丟在板橋五權公園。

    ■ 人死了疑點帶不走

    而在當時的《陸海空軍刑法》於 2001 年修正前,有 43 種唯一死刑的罪名,其中強姦罪就是唯一死刑的罪名之一,因此郭慶和在同年 7 月 19 日被判處死刑,並在 8 月 3 日執行死刑。

    而且,在當時的軍事審判為了速審速決,採取一審一覆判制,也就是軍官自行成立軍事法庭為第一審,再由國防部進行覆判。是一直到江國慶案後,1999 年 10 月才修法為三級三審制,大法官認為過去的軍事審判是侵害人民訴訟權,有違司法獨立,因此修法後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軍官也不能參與審判。

    但是,人終究是死了。軍方態度也一直很曖昧,館長李明德也坦承他上班時,發現館長室水管破裂、有不明毛髮,但卻未主動進行偵查,並將郭慶和調職指揮部。

    然而疑點終將是疑點,不會因此解開。永遠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建立起良善的程序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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