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馬費薪資所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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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馬費薪資所得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11-29 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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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鬥陣來關心】NGO/NPO 董監薪酬

    作者:劉康身律師/高美雯律師

    日前,教育部指控國語日報之董事溢領車馬費,違反法令及章程之規定,依民法第33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法院解除該等董事之職務,同時依非訟事件法第64條之規定,聲請法院選任臨時董事。據相關報導,該等董事除了按次領3千元的車馬費外,尚按月支領車馬費(按職位不同支領5千至3萬元不等),每年還有年終獎金一個月。教育部認為按月支領的作法屬於經常性之給予,相當於薪資的性質,違反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10條第3項暨其章程有關董監應為無給職之規定。

    先不論國語日報董監是否確有不法行為(尚待法院認定),財團法人之董、監一律無給職之規定長遠下來是否會對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造成不利影響?無給職是否會影響好的人才進入此產業之意願?雖然主管機關站在防弊之角度,並以財團法人屬公益性質為由,做出立法上之選擇,但是否應該貼近社會實情一些?

    以公司法第23條第1項與民法第535條來看,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公司負責人,應當受有報酬。財團法人之董、監事對於營運事務的討論、考慮與決策等,所負擔的注意義務與公司負責人似無二致,制度上進行不同處理,不無有點「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味道,難免落入曲高和寡、甚至治絲益棼的地步。

    行政院之財團法人法草案中雖亦規定財團法人之董監均為無給職,惟可支領兼職費(其定義為因兼任該職務所得支領之酬勞,似可不限於車馬費。),且亦新增但書開放董事長如係專職者,得經董事會決議為有給職(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董監尚須符合未支領其他薪資、月退休金(俸)、月退職酬勞金或其他性質相當給與之條件),此一規定,顯然較符合社會活動實情,但目前該草案尚在立法院一讀之程序。

  • 車馬費薪資所得 在 罕病歌手Seven-向麻煩say"YE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6-07 16:25:48
    有 62 人按讚

    那麼
    就來談談這件事吧!

    (案例一)
    前幾天有某公家機關詢問
    他們要辦活動想找演出者
    但經費有限 無法提供演出費
    問我是否還願意出席?

    我心中的OS.

    誰上班不拿薪水呢?
    憑什麼要求別人去做白工?
    況且這活動不是公益慈善
    貴單位是公家機關並非弱勢團體
    還是你覺得身障人士不必給錢
    給他們舞台和演出機會已是大恩大德了?
    連修馬桶都要付水電師傅費用
    邀請專業講師和演出者
    理應支付出席費車馬費
    既然沒有演出經費就不用找演出者

    (案例二)
    這二年我總共推掉了三場TED的演講邀約
    這三場都是學生社團主辦的
    他們主張是以TED形式進行18分鐘的演說
    主張TED是非營利機構 所以無法提供講師鐘點費
    邀我見面詳談
    聽了我的演講大綱
    然後再評估我是否為最後人選
    問及活動經費
    不但對企業募款
    還要對學生聽眾收門票

    我心中的OS:

    一場演講的主角是誰?不就是講師嗎?
    座位再舒適 交通再便利
    講師言之無物 聽眾沒有收穫
    這場講座仍是失敗的
    如果連經費都已對企業募款 還有門票收入
    卻不給講師鐘點費 為何是合理的?
    還是只是套上TED演講 就要講師免費上台
    我不知道這些學生是以為我們很缺知名度
    每個人都想和TED沾上邊
    就可以增加多少頭銜或光環嗎?
    抱歉~我不需要!
    這種辦活動的動機和精神
    我不認同也不以為然

    (案例三)
    去年聖誕節某知名人壽公司以公益之名與我合作辦慈善音樂會
    再以公司跑流程不便為由
    請我個人與售票系統簽約
    所有門票收入扣除成本捐贈罕病基金會
    我和我邀請的主持人/演出者/及我動用的人力
    皆不拿任何演出工作費
    一切看似合理
    但籌辦流程中
    這個人壽公司團隊工作能力不足
    造成我莫大的工作負擔
    漏洞百出就罷了
    最後掌聲名聲 我通通都留給了他們
    事後才驚覺
    這其中的算計詭詐何其深
    保險業務員對稅務有多精通
    門票收入先匯進我戶頭再捐出
    平白無顧我必須負擔所得稅
    我不但沒有領任何一分酬勞
    還自掏腰包給小病友演出費
    她們辦活動不用出半毛錢
    免費打了廣告 作足了愛心和面子
    但卻是利用了我的名聲和資源
    最後我還要幫他們付稅金…..

    人壽公司主管沒有半句道歉
    反控我不知感恩
    也不處理稅務問題
    一切推給她的菩薩
    還告訴我她父親有訓-要助人!
    這件事情震撼了我對人單純的信任
    害我胃痛了一個月(抱歉~我很少遇到壞人 功力太淺)

    這椿殘案 我心中的嘀咕太多了
    這也是近半年重創我心情的案件之一
    一片單純的熱心被人的私慾劃的遍體麟傷…..(感嘆啊)

    (案例四)
    一堆公司套上公益之名
    就要以廉價邀約
    或是外縣市演講不補貼車資……

    如果你是主辦方
    是否曾經想過
    邀請外地的講師
    他們付出的時間和體力成本相對會高出本地講師啊
    講師費和演出費當然也會比較高

    我在台北地區演講一天最多可以跑三場
    為何要花八小時車程來回南北奔波
    到高雄 到屏東
    只講一場演講
    有時卻連車資都要我自行吸收?
    那我為何不只接台北場就好?

    再者
    出道一年和出道五年的講師
    只拿一樣的講師費
    別人熬二,三年都可升組長加薪
    別再拗我們的講師費了好嗎?

    只要假「公益」之名
    就可以佔盡講師和演出者便宜
    請問這算什麼公益?

    還有說好的講師費
    到活動前才說:"老師對不起!因為經費有限 原本3200只能給2800 那您就少講半小時好了…”
    誇張的還有活動前一週通知講師費直接砍半的….

    這種鳥事實在遇到太多了……

    什麼行業都有階級升等
    職員 組長 主任 經理
    領到的薪資都不同
    而我們這些專業講師
    從北到南都只領一小時1600元的鐘點費
    不管你講了一個月還是十年
    不管你講過一場還是五百場
    都一樣平價
    我們站上講台
    付出的是我們的人生歷鍊和智慧財產
    還有單位要求錄影
    再分送到各單位去
    也不用再多付一毛講師費(電影公播都要另外收費)
    付一場講師費可以消費十場
    如果大家都這樣效法
    我們這些講師都要失業了吧?!

    現在我會要求台北縣市以外的地區
    必須多支付一小時鐘點費
    我覺得合情合理
    因為我付出的時間/體力成本太高
    但還是有一堆學校或單位會說:”可是我們邀請過誰誰誰(知名身障者)他們也都只領1600啊!
    抱歉~每個人的體能狀況不同
    因為我身體比較差
    我接一場外縣市演講
    要多躺好幾天才能補回體力
    這些時間成本 健康的人不會明白
    一般人坐車可以在車上補眠
    而我是一個不能久坐久站的講師
    如果請誰都一樣
    真的不必多花錢請我去分享

    對你而言 不划算
    對我而言 不值得

    我們在計較的 不是價錢的問題
    而是一個基本的尊重

    太多人只著眼在如何節省活動經費
    卻沒有顧及講師及演出者的個別差異
    更沒有尊重講師及演出者的專業

    公益不是拿來濫用的
    是假公益還是真壓榨?
    我真是被拗到怕了
    也被騙到該學聰明了

    資歷深淺是該有不同的收費
    開刀都想找主任級或經驗多的醫師
    指定的剪髮造型師也會多收費
    一個經驗豐富的講師和演出者
    對活動的品質和效益是有一定的影響力
    校園場/商業場/公益場的價碼 理當有別

    我也是會答應出席不拿費用
    但我希望我再也不會被這些不尊重人的單位白白消費
    談這件事會讓人火大也會有些沮喪
    我們在接活動時遇到各式各樣讓人哭笑不得的窘況
    我相信有些主辦單位真的只是需要再教育
    或者聽聽講師/演出者的心聲

    (抱歉~是一篇很長的抱怨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606/711784.htm

  • 車馬費薪資所得 在 陳學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3-01-07 09: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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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補充保費 名嘴降價1元 最多年省2萬5 主持人備1元硬幣供找零

    【2013-01-06 蘋果日報 要聞 】
      【綜合報導】二代健保元旦上路後,名嘴上政論節目一筆通告費超過5000元就要扣2%補充保費。為抗議此制度,綠營名嘴上三立電視《新台灣加油》時,每集5000元通告費主動降為4999元,如此便可省下100元保費。該節目主持人徐國勇每天還特地帶6個1元銅板,借給名嘴們好找錢給製作單位。衛生署說此雖是合法規避補充保費,但若情況嚴重,保費收入恐會不足,如同增加全民負擔。

      經《蘋果》試算,若有名嘴每周上5天、一次通告費5000元,一年下來就要扣2萬6000元補充保費;若是名嘴自動降價1元,雖然一年少了260元通告費,卻可同時省下2萬5740元的補充保費。

      弱勢兼職「不合理」

      徐國勇昨說,節目來賓認為補充保費不合理,所以主動向他提議要降1元通告費,以具體行動向馬政府抗議。徐說,因多人響應,節目單位才配合。徐說,節目來賓不是繳不起100元補充保費,是要凸顯補充保費扣到的都是弱勢兼職人員不合理狀況。綠委李應元昨說,他支持少領1元抗議行動,所以只要有機會上《新台灣加油》就會自備1元。綠委陳其邁昨也說,少領1元是要凸顯補充保費的荒謬。也上過《新台灣加油》的藍委陳學聖昨說,他上節目時才知道有少領1元的事,這證明了扣補充保費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周玉蔻呼籲誠實點

      不過其他政論節目則依規定扣繳補充保費。經常上TVBS《2100全民開講》的媒體人周玉蔻說,她領到的通告費,電視台都已扣掉補充保費,她肯定T台守法作為。周也說,即使補充保費引發爭議,但畢竟是法律規定,從事媒體工作的人平日經常批評別人,最好還是誠實一點,不要去鑽法律漏洞,她也不認同某些節目幫來賓規避補充保費的作為。

      三立否認協助規避

      元旦後上過《年代》政論節目的藍委蔡正元、綠委蔡其昌昨都說,6000元的通告費都扣了120元的補充保費;蔡正元認為該扣就要扣,蔡其昌則是發現通告費有銅板時才想起要扣補充保費。宅神朱學恒說,少領1元通告費來省保費雖有創意但太小家子氣了,若多繳的保費可讓弱勢民眾多享用健保資源,他願意多繳。三立電視台發言人張正芬昨說,三立給來賓的報酬與以往都一樣並未變動,並未協助來賓規避健保補充保費。年代公關張怡榆說,新制剛上路,目前都依規定辦理,但若未來有合法節費方式,會參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補充保費當年是立委在立院所擬出,有諸多不公平,可以體諒為何電視台要替名嘴省保費,因為電視台要付出代扣的行政成本,搞到現在全民能避就避。

      補充保費資訊表

      法源:《全民健康保險法》扣繳方式:就源扣繳,給付單位於給付款項時即先預扣須扣補充保費項目:.獎金:年終獎金、紅利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的部分.兼職薪資所得:給付兼職人員的薪資,如電視台給名嘴的車馬費.執行業務收入:會計師、律師、醫師、技師等專門技術人員收入.股利所得:公司付給股東的股利.利息所得:購買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利息.租金收入:給付民眾的租金,例如房租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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