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輛寬度限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車輛寬度限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車輛寬度限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車輛寬度限制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237的網紅黃明太-路竹服務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議員週報 20210918✨ 茄萣區大發路積水改善 市議員黃明太促明年汛期前完成 https://www.allnews.tw/news/24127 📍【路竹區】 🔺研議路竹區鴨察里新民路,過K376+261 平交道,建議打除護欄拓寬路面,俾利車輛通行。 平交道。 👉會勘結論: 路竹區鴨寮里新...

  • 車輛寬度限制 在 黃明太-路竹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9 16:11:33
    有 78 人按讚

    ✨議員週報 20210918✨

    茄萣區大發路積水改善 市議員黃明太促明年汛期前完成 https://www.allnews.tw/news/24127

    📍【路竹區】
    🔺研議路竹區鴨察里新民路,過K376+261 平交道,建議打除護欄拓寬路面,俾利車輛通行。
    平交道。
    👉會勘結論:
    路竹區鴨寮里新民路平交道東側兩邊的路型不佳,排水溝上方護欄已經在路面上,建議高雄市工務局養工處協助改善、拉直路型,以利車輛往來。

    🔺高雄市路竹區樹人段1075地號希構築擋土牆、樹人段645地號土地泥土流失希能改善乙案。
    👉會勘結論:
    1.路竹區樹人段1075地號的排水溝護岸老舊,建議水保局拆除重建,總長約250公尺,而沿著排水溝的路面部分破損嚴重,建議水保局一併改善,請水保局錄案研議辦理。
    2.樹人段645地號訴求興建擋土牆,由於全案初步勘查皆位於私人土地中,請水保局後續協助查明後再行研議妥處。

    🔺路竹區大仁路719對面溝蓋破損。水利局已更換改善完成。✅

    🔺路竹區信義路293巷(大仁路農會倉庫旁道路)路旁樹木以生長至道路範圍影響用路人之行車視線
    👉會勘結論:
    該路段為國有地,區公所已發文請國產署協助清除。

    🔺路竹區鴨寮里保民路路尾接省道區間路面拓寬會勘。
    👉會勘結論:
    案地屬都市計畫內現況道路,為鴨察里重要聯外道路,建議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劃設為都市計劃道路。

    🔺路竹區陷後坑排水下游護岸改善工程會勘。
    👉會勘結論:
    由水利署補助預算,明年經費到位就能發包施工,預計汛期前完工。

    🔺研議「路竹區長興路後續使用」協調會。
    👉會議結論:
    1.有關長興路之道路屬性以及後續維管單位,請路竹區公所大簽報請市府裁定。
    2.長興路道路屬性尚未釐清前,仍維持目前維管模式,即由路竹區公所與台糖公司先簽訂代為維護管理契約,由工務局養護工程處辦理路面損壞修補,後續權管單位清後,再予終止維護管理契約。

    🔺路竹區甲南里大仁路584-18號前道路改善排水會勘。
    👉會勘結論:
    請水保局延續都市計畫排水溝工程共130公尺,工程施做時需注意高低差、確保排水順暢,請水保局錄案辦理。

    🔺路竹區樹人段464號土地崩塌問題會勘。
    👉會勘結論:
    請水保局再進行測量,評估興建護岸的高度及長度,以保護後方民宅,並錄案研議辦理。

    🔺路竹區華山段699地號旁排水溝擋土牆。
    👉會勘結論:
    兩岸護岸往下游續延伸50公尺,請水保局錄案辦理。

    🔺研商下坑排水直立式閘門汛期操作機制會勘。
    👉現況:
    1.電動閘門揚不降(無人操作),僅靠自動閘門防止外水位過高流。
    2.自動閘門4孔(2.5*3M)因結構體過重開度最多30度,影響排洪量。
    3.建議改善方案
    ⭕️A.安裝浮球
    ⭕️B.鋼索式捲揚機輔助抬

    🔺中山路與國昌路口學校上下課時段(上午7點~8點;下午3點半~5點)國昌路號誌秒數調整及設置行人專用號誌會勘。
    👉會勘節論:
    經與會單位共同決議,同意此既有號誌桿及路燈桿,由交通局於110年9月底前設置行人專用號誌。

    📍【湖內區】
    🔺湖內區舊台糖鐵道淹水問題會議
    👉會議決議:
    1.道路與水路需儘速作安全區隔設施:
    (1)道路西側之農田署灌溉溝部分,由農田水利署湖內工作站設置防撞桿。
    (2)道路東側由忠孝街往南,至湖內排水鐵橋路段,請養工處協助設置護欄,防止車輛墜落側溝。
    (3)另請水利局在湖內排水與鐵道東側溝匯流處(和平路148巷口東側),協助設置改善設施,減少側溝水流溢出。
    2.長期而言,本巷道淹水原因,仍請水利局進行探討,檢視是否需加強湖內大排清疏,或區排有瓶頸點需改善,以及是否需提高防洪標準等。
    3.請水利局評估於該路段適當處,設置水位標尺,提醒民眾淹水高度,另請水利局也評估於該處設置遠距水位警示,俾及早知悉淹水訊息。
    4.西側灌溉溝水利署湖內工作站每年均會進行2次清淤,但里長如發現仍有淤積,再麻煩通知工作站處理。
    5.鐵道側溝土地權屬單位(台糖公司與農田水利署),針對此為維護民眾通行安全必要的改善,均無意見。

    🔺湖內區大湖埤排水右側護岸應急工程。
    👉會勘結論:
    由水利署補助預算,明年經費到位就能發包施工,預計汛期前完工

    📍【田寮區】
    🔺田寮國小前道路寬度窄兩側電桿林立且車流量大,當車輛進入此路段會因電桿關係無法會車。
    👉會勘結論:
    在議員到場協調台電及交通局,已順利完成電桿遷移。

    🔺田寮區古亭里隆后宮廟後方三層擋土牆及綠化工程,以及道路全面修復封層案已於本月12日完工。✅

    📍【茄萣區】
    🔺111年度高雄市崎漏海堤(離岸提編號27~30)整建工程會勘。
    👉會勘結論:
    因離岸堤受颱風巨浪,興達港防波堤導流效應影響, 造成塌陷變形嚴重,於111年辦理整建加強工程。(加強工程海岸長度預計 660公尺)

    🔺茄萣區茄萣國小南侧8米道路開開工程會勘
    👉會勘結論:
    兩件道路開闢工程皆8米寬,營建署補助經費的話,要10米以上道路才可以,若以救災名義的話,需都市計劃有公告道路為防災道路,才可以補助。

    🔺「興達養殖專區內(興達段176-26地號)農路逢雨淹水改善案」現議。
    👉結論:
    海洋局意見:本案納入興達養殖區規劃案評估,預計110年底前彙整全區需求提報漁業署爭取工程經費。
    漁業署意見:請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依養殖專區補助要提報需求,漁業署力配合。

    🔺研議台17線茄萣區東方路一段與正大路交叉口逢雨淹水改善案。
    👉現勘結論:
    1.請海洋局先將側溝清淤。
    2.請自來水公司先將側溝內的水管移除。
    3.若沒效果的話再請公路總局將此路段路面加高。
    4.請水利局研議側溝流向整體的規劃
    5.若遇強降雨會淹水請海洋局研議增加支援抽水系統。

    🔺茄萣區保定段145地號國有土地建議市府認養陳情案協調會
    👉協調結論:
    案地為都市計劃區內住宅區,依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點:「地上為其他占用物,申請人為地方政府,且承諾於一定期限內排除該占用物者。」,礙於法令限制,排除地上物有違地方民意。
    為保持現況提供公眾使用,本案擇期另邀寺廟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現勘,協助審認案地為公益使用之需求,以利廟方向國有財產署辦理承租。

    🔺茄萣區濱海路二段128號前水溝蓋。
    處理狀況:
    👉原水溝蓋僅用鐵片覆蓋,會有造成行人危險之疑慮,水利局於今日更換鑄鐵溝蓋完成。✅

    地方要進步需要您一同來關心,歡迎加入社團一起討論: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mtai520/

    議會質詢影音頻道
    https://youtube.com/c/高雄市議員黃明太

    路竹/湖內服務處
    地址:路竹區中山路805號
    電話:07-6968128
    法律諮詢時間 每週六下午2點到5點
    google map 導航聯結:
    https://goo.gl/maps/RPaSwotHRsF8B3v7A

    阿蓮/田寮服務處
    地址:阿蓮區忠孝路269-6號
    電話:07-6317566
    法律諮詢時間 每週一下午5點到7點
    google map 導航聯結:
    https://goo.gl/maps/wWAifzYRM96ZjZ8KA

    茄萣服務處
    地址:茄萣區仁愛路一段90-9號
    電話:07-6902679
    google map 導航聯結:
    https://goo.gl/maps/XZXsRPwkgTG8HcB3A

  • 車輛寬度限制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8 19:16:26
    有 590 人按讚

    頭份市上下公園與早市周邊的交通環境混亂、尤其違規停車嚴重,一直以來都是居民們相當期待被解決的問題。

    上一次臨時會得知縣警局將在早市周邊裝設科技執法,但我們認為其方案未盡周延,也希望借此機會,將附近的違規並排問題、標示標線、公車路線、停車格不足等問題一起討論,請縣警局再次舉辦了一次會勘,當時轄區多位民意代表都有參與,由於尚無達成共識,故後續仍陸續有多次協調會議。

    但有部分鄉親因為獲得之資訊不完全,並誤會科技執法之內容,以為壓到路邊邊線或停在白線旁就會受罰,將嚴重影響商家權益,並認為是由我和煥強議員、光軒議員共同要求科技執法設置所致。

    本來是發現警局要推行的政策,希望協調出更具效益之方案,結果卻公親變事主,但也沒關係,被誤會就只能多解釋,都是為了地方好。

    目前頭份尚未有任何一處的科技執法開始執行,也因為尚需地方討論出共識,故本週五下午兩點半,在頭份市公所清潔隊二樓,會再有一場說明會。

    今天上午我和煥強議員、光軒議員的團隊,沿著中正路和東興路,逐戶通知商家們說明會時間,也跟大家仔細解說科技執法的來由和執行方式,多數店家聽完都能理解,也提出不少建議,希望大家週五有空的話都能一同來參加,共同討論出有共識的方案。也會要求分局在施行前,務必要有足夠時間的宣導期。

    此次希望能改善的,不僅有違規停車與並排問題,更希望能通盤檢討。因為違規問題不單是為圖方便所致,更多是由於周邊規劃不良所致,所以只用科技執法多開單並不能根本解決問題。

    在這次的討論中,我們期待能做以下幾點討論:

    1. 設置卸貨停車格、讓店家能有合法的卸貨空間,而不會因為做生意的卸貨需求而冒著隨時會被後車檢舉的風險。

    2. 在路寬不足的中正路設置酌量的單邊汽車停車格,因為確實有停車需求。

    3. 目前中正路機車格寬度過寬,可在適當縮減寬度後劃設更多位子。

    4. 下公園的計程車停車格可在時間上做調整,或是位置挪到中華路側等方案,都能增加使用彈性並增加中正路順暢性。

    5. 中正路上的苗栗客運站牌也希望能做遷移,目前所在位置,因為老人家行動較緩慢,尖峰時間上下車時間較久,常會導致該路段嚴重堵塞,若能將站牌移到小北百貨對面之公車庭,苗栗客運的路線僅需做一個路口的改變,就能到車流較小的民族路上載客,同時依循原路線在中正路口轉彎回總站。

    6. 最後,本次重點的五個科技執法鏡頭,並不會取締路邊邊線旁的範圍,只會針對中正路及東興路在車道上、人行道上與黃網線上的違規並排與違規停車取締,也就是本來就違法的行為,這些違法行為在還沒裝鏡頭的現在,只要警察同仁在現場一樣都可開單。並不會有任何本來允許的行為因為科技執法後被限制,且要連續停止超過三分鐘科技執法鏡頭才會取締。

    而所謂的科技執法,其實就是由機器取代警察同仁做執法,故科技執法有多種樣態,像是取締超速的定點測速和區間測速、竹南車站前取締違規停靠的車輛,以及苗栗市三角公園及頭份上下公園間預計要做的,取締違規並排跟違規停車,都是科技執法的一種。

    除了早市及上下公園周邊長年的交通問題需解決外,還有另一個重要原因,便是頭份大橋在橋樑檢測中出現鋼索、銲道鏽蝕及塗裝脫落等現象,影響結構安全,已被列為U4等級危橋,目前先禁止21頓以上大車通行,待維修工程發包後,將會整座橋封起來施工將近一年。

    屆時河背的鄉親以及救護車、消防車對東興路的依賴度會大幅上升,車流量亦將勢必提高,故改善此區交通問題是亟需面對的,希望有空的鄉親週五下午都能來共同討論,凝聚共識。

  • 車輛寬度限制 在 Campfire 營火部落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8 15:49:29
    有 535 人按讚

    電動腳踏車拖車,大約50kg重,具備太陽能充電,價格約16萬,應該給白牌摩托車慢速拖也可以,價格這門高的原因應該是全部用碳纖維跟內建太陽能的關係。

    ======
    有網友討論到是否合法:

    結論是只要是兩輪車都不能載人或者拖其他車輛。

    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7 條
    慢車(含自行車)不得牽引其他車輛或攀附汽車隨行。
    就算拖車不算車輛也違反下列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2 條
    慢車之裝載,應依左列規定: 
    一、兩輪腳踏車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二○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岔,並不得伸出車後一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這邊寫的也不錯:
    https://ts.cpu.edu.tw/bin/downloadfile.php?file=WVhSMFlXTm9MekUwTDNCMFlWOHhOVFUxTmw4ME5UZ3lOamM0WHpNNE1USXpMbkJrWmc9PQ==&fname=A5RPVXUXYXUTNPOPIHOPDGEHUTFDKL45UXVTVTUXA5QPB5EHSTIHYXQPEDFDST5045A5OPLOMLQPZTQPCDA5YXOP15JH25RP15EDWTCHJDA5FHEHA511GDSXGHMLST4014EDFDB545ST45QLUTRPYXRPRLML11A514JHSTQPA5UTZTEH14RP31OPIHOP25RPGHRPZTCHKLUTTWB5CDUTEDQP45VTCDRLHDEDST45HDYXFHQPED11HCCHHDVTGHQLUT01EDRPA5RP15EHUTWXKOPK

    罰款金額:300~600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76

    有網友提到林道不受此限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公路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路:指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

    依照文字解讀,沒有提到到"林道"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