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禍驗傷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車禍驗傷PTT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車禍驗傷PTT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車禍驗傷產品中有3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看到昨晚熱血公民和黃洋達被捕的事件。首先,任何人進行抗爭被捕。我們都是深切同情。有幾件事是要提醒大家的。當你只是一個廿三十人的小組的時候,即是當你只有廿三十人的時候。最好就不要做那些拉鐵馬的行動,因為現在特區的政策,是一定會把你們一網打盡。而黃洋達的被捕更加是冤獄。他其實已經很精,已經遲了去,其他...

車禍驗傷 在 ?Rainie?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21:31:38

1/11週一晚上大約18:37左右,我正在跟一群人一起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走到中島時,我的對向經過一位騎著腳踏車的阿姨; 阿姨騎車一經過,我突然大腿突然感到一陣刺痛,再下一秒馬上聽到有東西掉落,一轉頭看,發現是被綁在腳踏車後面的暖器掉落,旁還掛著沒完全掉下來的彈力繩。 我當下判斷應該是阿姨騎腳踏車...

  • 車禍驗傷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8 1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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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 車禍驗傷 在 不敗教主-陳重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30 22:04:03
    有 5,908 人按讚

    一定要報警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ㄨ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ㄨ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ㄨ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按下分享只需3秒鐘,
    歡迎分享給朋友!
    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關心您(記得分享親友)

  • 車禍驗傷 在 聯合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30 09:34:42
    有 2,331 人按讚

    讓警察處理就好,真的不要這樣!

    詳細報導:https://bit.ly/31v1I2D

    昨(29日)下午6時許,北市發生一起事故。女駕車與周姓父子的車輛發生擦撞,雙方下車理論,正在爭執車禍肇責,22歲的周男趁父打電話報警時,突然暴怒揮拳、腳踹暴打女,還拉扯女頭髮不放。

    #更新 女駕駛今驗傷後,將提告傷害!

  • 車禍驗傷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4-09-02 18:35:45

    我看到昨晚熱血公民和黃洋達被捕的事件。首先,任何人進行抗爭被捕。我們都是深切同情。有幾件事是要提醒大家的。當你只是一個廿三十人的小組的時候,即是當你只有廿三十人的時候。最好就不要做那些拉鐵馬的行動,因為現在特區的政策,是一定會把你們一網打盡。而黃洋達的被捕更加是冤獄。他其實已經很精,已經遲了去,其他人拉了鐵馬。但他去到又忍不住和警察爭吵,罵為何拉他的人,態度惡劣,結果又無端端被捕。這叫做躺著也中槍。有些人很易引到一些東西。好像有些人總是會跌倒,有些人總是會出現車禍。而黃洋達總是出現冤獄。他三件事都是冤獄。我一向都極力張他衝擊替補機制是冤獄。上一次推門,他也不是前面推,無端端也拉了他。這次他也有點怕,也遲一點到。怎知都是拉到他。他總是惹起冤獄。

    我看到其他熱血公民,想提醒他們。因為很多人都是很年輕。當他們做這些事的時候,要想清楚後果。昨晚那件事,主要是告非法集會。我覺得也未算嚴重。但遲點可能會告一些嚴重罪行。可能會話拘捕期間不小心手輕撥倒警察,都告你襲警。那便會坐幾個月。組織十多人給人告,那是不是要請律師。那請律師已不是心如刀割,而是流血不止,甚至是血流成河,如經血一樣。陳秀慧話給人非禮,如果警察非禮了她,當然要驗傷和報警。不可以容許警察去非禮女性,這是我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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