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禍薪資賠償保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車禍薪資賠償保險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車禍薪資賠償保險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車禍薪資賠償保險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歡迎分享保障自己權利 昨天鬧得沸沸揚揚的小貨車危險駕駛致車禍事件,後續已經跟車主聯絡上,可惜的是現在已經簽了和解書,也無法有進一步爭取權利的動作,火花羅再次呼籲大家,車禍發生後如果有重大爭議或是權利受損,請務必善用各地民代提供的法律諮詢服務,或是可以尋求政府法扶,或者直接諮詢專業律師 以這場車禍...

  • 車禍薪資賠償保險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27 09: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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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分享保障自己權利
    昨天鬧得沸沸揚揚的小貨車危險駕駛致車禍事件,後續已經跟車主聯絡上,可惜的是現在已經簽了和解書,也無法有進一步爭取權利的動作,火花羅再次呼籲大家,車禍發生後如果有重大爭議或是權利受損,請務必善用各地民代提供的法律諮詢服務,或是可以尋求政府法扶,或者直接諮詢專業律師

    以這場車禍來說僅獲得12萬賠償(車損4萬薪資2萬)實在有點太少,希望大家能夠多重視車禍的法律知識,避免自己權利睡著了,火花羅也再次提供三位火花羅推薦的律師,還請各位可以截圖存留分享出去,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推薦以下專業又極富社會正義的律師供您付費諮詢
    Eventis Liu 劉繼蔚律師,戰力之強法界人稱呂布,也是我們蘇花改路權議題上的辯護律師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is.liu

    黃正龍 有書記官資歷,同時也是車友,能夠提供車友們很多實務上的建議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057174343

    柯宗賢 董建一的仇敵,保護了一票車友免受董建一濫生興訟的騷擾
    https://www.facebook.com/magicason

    然後對於逼車問題,火花羅再次跟大家自薦這支影片,請好好看完,你就能了解台灣現行法規對於逼車有多大的漏洞,才會造成這些惡劣駕駛有恃無恐

    #以下是車主敘述事發狀況與後續處理

    ———————————我是X你老木死貨車分隔線-------------------

    火花羅哥您好,小弟這邊先跟您謝謝,謝謝您的關心、還有願意想要幫我尋求法律途徑,這起車禍發生在9月19日下午5點多左右

    我是被害者,騎著租賃車MT07
    後方是我的女朋友,騎著ninja 400

    我們行駛於台16線,地點是水里往集集,時速平均在60-70之間,也是在限速內,在騎乘中我與我女朋友是有使用藍芽耳機連線的,她告知我後方有台小貨車開的很快,我看了後照鏡發現,在事發前這台車完全是行駛在中間「快車道與慢車道」之間

    接著就像影片中的,第一台遊覽車經過我之後藍色貨車就往我這邊撞過來了,肇事者也沒有肇逃,但是他車子已經在隧道前面,大概有100多公尺的距離了

    他也沒示意我要超車,喇叭、閃燈,都沒有,我能接受車潮擁擠,會想趕快脫離,但超車歸超車,並不是超車就可以撞人

    我在現場閃避遊覽車後慢慢起身走到旁邊,肇事者才從遠處走過來,但當下第一反應也是:

    「為什麼你可以騎在那邊」

    我反問一句:
    「不然我要騎在哪邊,你開車在開什麼東西? 要超車就能撞人嗎?」

    接著也不跟他廢話那麼多,東西準備的準備好,我跟我女朋友就上了救護車,到了醫院處理傷口好後,慶幸的是,並沒有骨折或骨裂,在做筆錄時,我把我當下所有的狀況都說出,包含,對方超速、雙白線超車、未打方向燈等

    肇事者也有到醫院,我告訴他麻煩下次不要這樣超車很危險,殊不知他還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告訴我說:

    「你不應該騎那麼中間」

    我覺得,今天他要不是對重機眼紅,不然就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幹嘛的人

    這件事是在9月中的事情,到了現在11月了,在昨天11/26日的上午10:00,車主的關心只有一通,後續的相關處理,基本上都是由我和我的業務員來聯絡的,肇事者基本上就是什麼都丟給保險處理

    這邊也提到一點,對方的保險公司是「X安」,我相信保險人員都是受過訓練、還有教育的,不過我這邊遇到的保險人員今天一開始的態度也很差,對於我理賠的項目更是處處刁難

    他們覺得,這個只是擦破皮傷而已,我向公司申請大約一個月的假在家休養,且診斷證明書上,沒有醫生願意幫我開「宜休養xx天」所以不想理賠

    我的配備損傷如gopro、安全帽等,對方一直要求我拿出「當初購買的明細、甚至要發票」,一般人都不會留存,我也都提出證物也購買新的,發票也給了,殊不知對方一樣不想賠

    不停用氣勢壓我們,告訴我們這個上法院也一樣得提出證明,也因為這樣對方保險員竟然還和調解委員起爭執,我們在一旁看的也是很無言。最後是調解委員會的秘書請雙方先各自出去協調一下,看看能不能接受個合理的賠償

    那小弟我呢,現階段還是大學生也只是個小資族,設備、安全帽、重車,基本上都是靠自己的打工來買,最後對方+對方保險以12萬,來解決這件事

    今天您與大家會看見此影片是我提供給租車行店長,您如果需要影片,我也可以提供給您,車牌這邊當然我也是有「XXX-XXX」

    那小弟我實在是沒辦法跟對方玩太久,車禍到現在,我一直都很慶幸自己當下不是載著女朋友的,也還好她沒有受傷但她受到很大的驚嚇

    我覺得應該拿的,拿到就好了,最後也看到他們一絲的誠意了,算是有合理的價格,我不貪求多也怕更複雜,就覺得那就這樣就好了

    也謝謝您的關心,也希望我們台灣能夠越來越好,這麼晚打擾您,也不好意思了

    ---------------------我是X你娘保險業務分隔線---------------------------

    另外跟大家報告水產行逼車引發的後續修法進度,火花羅之前點名了各個交通立委,但是這些立委諸公也很有趣,修法明明就是你們的權責,他們竟然丟回給交通部叫交通部研擬逼車加重罰則草案(納稅養你們到底要幹嘛)

    目前草案進度到哪裡火花羅還在追蹤等待交通部的回應,有新進度會再跟大家報告

    http://sparkmoto.piee.pw/wm6hj

  • 車禍薪資賠償保險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9 09: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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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市公車意外|應全面檢討勞安、公安以及營運】
    昨天(10/28)是基隆市議會第四次定期會的第一天,上午預定的行程是由市長進行施政報告,但上午因為議員針對103公車車禍意外的關心,提出了緊急動議,因此改由下午報告。今天(10/29)早上開始則是議員提問與討論的時間
    直播這邊收看🎬 https://vod.kmc.gov.tw/index.php

    💻市長施政報告全文💻
    大家一起來關心 https://www.klcg.gov.tw/tw/Gov/AdministrativePlanDetail?SerNo=14006
     
    非常感謝王醒之議員針對昨天103公車於中正路發生的事故提出臨時動議,也希望藉由議會討論提醒市府公車處公共安全、勞動議題以及更甚是全面的營運檢討。
     
    這次意外事件真的非常嚴重,希望傷者都能平安。公車處陳處長針對這次事件表示,此次事件103公車在中正路豐稔街口擦撞3輛機車後,往前撞到燈桿及標誌,再撞到1台小貨車和3輛機車,造成3名機車騎士受傷、11位乘客與司機送醫。駕駛沒有酒駕、沒有超時工作、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且駕駛公車經驗豐富。此次事件的調查小組已在昨天早上於秘書長主持下召開,後續會依照車輛鑑定委員會、運安會的調查做後續車輛鑑定。
     
    我自從進入議會後,看過大大小小的公車意外,而這次事件又特別嚴重,並凸顯出市公車應即刻全盤檢討。每次在議會討論公車營運檢討或公車處如何降低虧損,不管是市長或是公車處、交通處,給予議會的回應都是「我們會撐下去」。包含我和很多議員,都很擔心這個「撐」,如果是在體質不健康下的「撐」,最後只會出現各種嚴重問題,而這次的事故,很有可能只是這些問題的冰山一角。
     
    雖然市府希望公車可以負擔大眾運輸以外的社會福利責任,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完全無視連年虧損和不正視路線營運效率,並且把一切問題都歸因於公車駕駛人力成本過高。我們希望藉由這次的事件,來正視市公車的整體營運問題,並積極檢討公共安全及勞動安全保障,我針對臨時動議發言要求:
    1⃣️ 此次事件調查:請公車處將這次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向議會報告
    2⃣️ 全盤檢視公共安全:從車輛保修到目前公車處營運車輛(包含中巴、大巴)狀況(車齡及汰舊年限)
    3⃣️ 駕駛勞動安全保障:在公車處人事精簡的狀況下,目前又要支援各種節慶及臨時性活動出車,也在幾天前開始支援R系列公車的班次,如何保障駕駛的勞動安全?
    4⃣️ 即刻進行路線檢討:這一次業務報告中並沒有提到路線調整的內容,也未對中華大學做出的「提升公車營運效能研究」提出之建議進行回應
     
    公車處陳處長初步回應,此次事件的車輛為2012年購置,按照定期時程維修保養,契約中亦有規定車輛若因維修問題產生肇事,委外廠商有賠償責任修。此次駕駛的工時依照勞基法排班、加班也未違反規定。關於路線檢討,處長則表示,這兩年來陸續調整學生專車和R線公車,但因涉排班及工時,需要縝密安排,後續亦會針對中華大學所做的研究來進行班次、運能調整。
     
    林市長則回應,市公車問題錯綜複雜,也檢討多次,重點是要如何逐步解決,並非一蹴可幾。目前公車處共有155部公車,車齡超過10年有6部,預計今年汰換7部,由於預算科目關係,汰換車輛的經費市政府要負擔60%,負擔非常大。市公車改革除了整體改善公車處營運體質外,也包括勞動條件、營運路線、票價、公車站距離,通通都是必須檢討的部分。而針對此次事件,後續會由公路總局事故調查委員會進行鑑定、調查,市長並已指示公車處除了保險理賠,處長應該親自慰問傷者,周邊財物損失,公車處會負起責任。針對勞安的部分,目前並沒有發現違規的狀況,若公車處有違法,市府一定會嚴懲。而所謂的「撐」是讓公車處維持營運,在服務品質不下降的狀況下滿足市民要求,目前改革最大的難處,仍然是 #非法定社福支出和 #票價問題。(牽涉到過多經費在未排富的狀況壓縮市府財政)
     
    針對中華大學「提升公車營運效能報告」,則由交通處李綱處長回應,處長表示,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及提出建議的重點,一是票價,二是路線,三是人員的薪資結構。針對路線釋出或調整,處長表示以這次510路線調整為例,如果有重疊路線,交通處會檢討、盤點。而針對票價,報告中建議敬老卡可參考台北市作法,免費搭乘以每個月有60趟次為上限,交通處還需要再討論,因為非法定支出部分已經行之有年,民眾接受度需進一步研究。而針對跨區公車第二段票的老人福利部分,是不是可以討論來收費,交通處也會來研究。
     
    我希望透過這一次的事件,能夠讓我們正視基隆公共運輸的問題,提出永續經營、保障市民搭乘方便安全的方案。

  • 車禍薪資賠償保險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7 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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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路如虎口,現在常常在新聞上看到,許多駕駛人因為趕時間、一時恍神、疏忽或是危險駕駛,而發生大大小小的車禍,往往車毀人傷。而因為車禍受傷的被害人,針對身體受傷害的部分,可以向加害人請求的損害賠償有醫療相關費用、就醫所需的交通費用、不能上班的工作損失、勞動能力的減損、精神慰撫金等費用,但是理賠談判時,保險業務卻總會說受傷的公務員公傷假有給薪,薪資部分不理賠,這樣有道理嗎?
    來看看恩典法律事務所林正椈律師、施宥宏律師怎麼說,
    http://www.glorylaw.com.tw/Spcolumncontent.aspx?SID=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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