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禍無人受傷和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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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車禍無人受傷和解產品中有12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根據交通部資料,2020 年有三千人出門後因交通事故再也無法返家,為最近五年最高,另有超過 48 萬人受傷,不論死或傷,人數都比世紀災難九二一大地震還要多。 ... 雖然從 2013 年對酒駕加嚴標準,不僅提高罰鍰也加重刑責,致人於死者最高處十年刑責,酒駕隨即呈下降趨勢,從 2014 年 13...

車禍無人受傷和解 在 大雨日誌 BrainCas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02:26:34

2021.02.13 #今日穿搭 #大年初二 春節連假的溫差不是普通地大耶,這時候雪紡洋裝搭個毛呢外套挺剛好。 . #出遊插曲 前陣子在批踢踢看到網友問:「如何確認另一半能共患難?」當時我的想法是,如果還沒遇到大困難,從一些小突發狀況應該也能觀察吧。 初二出發嘉義的路上,在竹山某個路口就遇到...

車禍無人受傷和解 在 安米娜?Mina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7-02 23:47:12

20200620發生車禍這件事,實在是太震驚,這是我從19歲騎車以來第一次出車禍,所以才會有這張去廟裡收驚的祭品照😱 . 當時是綠燈直行 但因為我在找路所以騎車速度很緩慢,然後就被後方來車追撞,聽到 一聲巨響後,我人已經頭朝上倒在地上,雙腳被自己的機車壓著,短褲被勾在機車某零件上,機油灑了一地,我必...

  • 車禍無人受傷和解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7 12: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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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交通部資料,2020 年有三千人出門後因交通事故再也無法返家,為最近五年最高,另有超過 48 萬人受傷,不論死或傷,人數都比世紀災難九二一大地震還要多。

    ...

    雖然從 2013 年對酒駕加嚴標準,不僅提高罰鍰也加重刑責,致人於死者最高處十年刑責,酒駕隨即呈下降趨勢,從 2014 年 13822 件落到去年為 8886 件,死亡人數也降八成,從 534 人減少到 295 人,但罰得再重,仍無法遏阻國人對「安全駕駛」的輕忽。

    因為死亡車禍的肇事者個人須負擔成本低,傷者的成本又外部化。「在台灣發生死亡車禍的內在成本,比其他國家還要低,」張新立直指,自從實施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事故死亡者家屬雖可獲理賠補償,肇事者的賠償責任卻也因此降低,加上法院訴訟對車禍致死案,若雙方民事和解,「法官也多判緩刑,只有不到 5% 的肇事者被送進大牢。」

    事實上,要矯正行為,費用是關鍵。賀陳旦認為,因交通事故而衍生的醫療費用都由健保支付,「當你自己不用付這麼多錢,就不會當心,加上汽機車保險費用也不會因發生事故而拉大保費級距,對行為矯正沒有太大約束力。」

    交通事故看似歸因個人,卻造成家庭和社會的鉅額損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曾以 2010 年發生的交通事故死傷推估,耗費成本近 4319 億元,約佔我國 GDP 的 3.17%,相當於一條高鐵造價,以受傷導致生產力損失最高。

    這也意味著,當政府傾全國之力拚經濟,老是在 1% 至 3% 的經濟成長率斤斤計較,卻任由馬路殺手磨耗掉生產力,以及原本唾手可得的成長曲線,更不用說 2010 年死傷總數不到 30 萬人,不過十年時間已竄升到近 50 萬人。』

  • 車禍無人受傷和解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8 0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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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es金法尤物Day⚠️
    最近有一則新聞,內容大概如下:108年間,有一位男子沒有依照規定穿越馬路,但這位男子的運氣不是很好,在穿越馬路的時候,被一輛急著要右轉而沒有禮讓行人的車子,不小心撞到而發生了車禍,男子因此受到左側胸、左側肢體有多處挫傷,男子便對駕駛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民事判決近日宣判,結果為駕駛應賠償行人新台幣16,000元的精神慰撫金。
    上面的肇事事實與實際的判決結果,以旁觀者的角度看都相當正常,沒有不合理的地方,那會想要用這則新聞告訴民眾的事情是:「車禍的損害賠償金額,需要去審慎評估與車禍案件的因果關係」,否則就會像本件的男子一樣,被法院在判決中特別載明:「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會被特別載明的原因是因為:這位男子因為車禍所導致的輕傷,要求損害賠償達到1,999萬。其中比較特別的像是:「因為家裡有長壽基因所以請求『餘命』損害」、「因為車禍不能洗碗,要買洗碗機且2年換1台」、「因為車禍不能上健身房,損失未來62年的會籍費用」等損害。
    律師表示,因為車禍產生的損害並不少見,但通常雙方和解或是訴訟中,都會以單據實報實銷作為認定的基準,而不是以「車禍被害人」的需求作為認定,而且,如果被害人所提出的損害賠償金額過高,調解委員及法官都會透過言語跟雙方闡明:這個金額確實有點不太合理,並透過對程序的主導權,嘗試讓雙方同意和解的金額,以避免讓輕微的車禍案件進入審判程序,以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常見的車禍損害認列有:
    一、 車輛毀損的損害
    二、 受傷所生的醫療費用與可能需要的看護費
    三、 受傷而需要休養,致使無法上班的經濟損失
    四、 因為受傷造成未來的勞動力減損
    五、 精神慰撫金

    要特別提醒民眾的是,以上損害的認列與車禍的行為間,必須要有明確的因果關係,而且數額需要「合理」且「適當」,否則,就可能會因為一時的貪婪,提出不適當的金額,而被法院認為是「中樂透」。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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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禍無人受傷和解 在 張德芬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17 18: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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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有力量選擇真實,才有勇氣面對自己】
    文/張德芬、圖/無疑亭
    (新書留言活動辧法請見文末)

    選擇真實的勇氣,不是別人給予的

    電影《無問西東》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片子,裡面有很多金句,廣為流傳。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是:「你怪她沒有對你真實,你給她對你真實的力量了嗎?」
    這句話乍聽很有道理,我可以想像當面對我的孩子,它是非常適切的。
    記得小時候,我對孩子的生活作息要求很嚴格,鑑於自己腸胃不好,小時候排便不正常,我要求孩子每天早上一定要上大號。有一天,當我們出去度假時,女兒騙我她早上已經上了大號,要出去玩。我發現真相後非常震驚,我感覺我在逼我的孩子對我說謊。
    是的,我的種種嚴格要求和限制,的確會讓孩子對我不真實,因為我沒有給予她對我真實的力量和權利。所以為人父母真的要想一想,我們是不是在逼孩子說謊、不真實。
    不過話又說回來,是否有勇氣真實,有時候也是天生的,這種勇氣和力量,別人給予不來。
    就拿我的兩個孩子來說,我兒子跟我一樣,臉上藏不住事情,如果不真實,會很痛苦,所以他格外真實,什麽事情都會第一時間告訴我。當然,前提是他知道,無論發生什麽事情,媽媽最關心的是他的狀況,沒有其他。
    二○一七年他和同學去老撾當志願者,發生車禍,他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我,我沒有抓狂,只是冷靜地問他怎麽樣,有沒有受傷。接下來就是關心他的心理狀態,沒有任何負面情緒加諸在他身上,只有關懷和支持。
    別的家長可能心急如焚,自己加戲,演出一段心慌、意亂、擔心、譴責的戲碼,我不會。我讓兒子感覺非常舒服,只會願意和我分享心事。不過我的女兒就不同了,她個性溫和但是較內向,比較像爸爸。青少年時期,她常常對我說謊,後來我徹底改變態度,她就好多了。
    然而最近我發現,她下課的時候會去餐廳打工,而且不想告訴我。原因是,怕我認為去餐廳打工是很無聊的工作,她應該去做一些比較有意義的事情,而不是純粹為了賺錢去做事。去餐廳打工是跟同學一起去的,比較好玩,她沒有告訴我。哥哥知道了跟我告密,我才不經意地在她面前提起,沒有露出一絲不高興的神色。
    我的態度讓兒女都和我非常親近,但是我知道女兒真的不像兒子一樣什麽事情都告訴我,這和一個人的個性有很大的關係。
    然而這句「你怪她沒有對你真實,你給她對你真實的力量了嗎?」我還是覺得有可商議之處。因為,它可能成為一個受害者的藉口。

    當你有力量選擇真實,才有勇氣面對自己

    於是我在微博上發了這一段話,測試大家的反應:
    「你怪我沒有對你真實,你給我對你真實的力量了嗎?」如果是你的男人睡了別的女人被你發現了,拿這句話來回你,你會如何回應?

    網友們的回答千奇百怪,有的很搞笑:
    「那被你睡的女人給你力量了嗎?」
    「你也沒給我真實的力量,我們都犯了一樣的錯誤,一直不知道如何坦白真實!」
    「力量需要我給?你背叛我的時候,怎麽不需要我給你力量?」
    「這種真實的力量都需要別人給你,你這是渣到爆了還是弱到爆了?」
    「真實是對彼此的尊重,力量從來都不是對方給的,是自己對這份愛的堅定、包容……」

    的確是,如果這句話用得不對,就會成為受害者拿來當藉口或是使壞的工具。真實地面對自己,有時候是不容易做到的。
    所以我非常喜歡《靈性煉金術》的作者帕梅拉幾年前在上海工作坊說的一段話:「人生最大的痛,不是被其他人拒絕,而是對自己不真實。如果你能夠感受到你和自己的靈魂、自己的核心本質有非常深的連接的話,沒有人能夠傷害到你。人生最大的滿足和最大的喜悅不是來自其他人的認同和接受,而是來自能夠勇敢地做自己, 勇於成為自己。」
    其實我覺得,我們所有的痛苦和糾結都來自無法和自己和解,不能接受真正的自己。

    前陣子一個閨密語重心長地告訴我,她小時候最怕成為一個平庸的人。
    「現在呢?」我問。
    「年過半百,我現在這個樣子,就是很平庸了啊!」她說,帶著微笑。
    她選擇了與自己和解,接受現狀,所以能夠安然地退休,享受田園生活。
    也許,你永遠無法成為想要的那個自己,但是,做真實的自己總是比較舒服的。有些人離自己非常遙遠,因為,他想要別人看到的樣子,和他真實的樣子是有很大差距的。
    因此,無論真相如何,他總是要擺出自己理想中的樣子給別人看,最終完全扭曲了自己的本性,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整個人越來越假,因為盔甲和裝飾品越來越厚、越多,連他自己都找不到自己了。那個真正的自己,已經消失在各種幻想和謊言之中。
    所以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的第一幕中,波洛涅斯對他兒子雷歐提斯的一句忠告就是:「尤其要緊的,你必須對自己忠實;正像有了白晝才有黑夜一樣,對自己忠實,才不會對別人欺詐。」
    真實,是人生最重要的品質之一,這個力量不是來自任何人的給予,而是來自我們的勇氣──面對自己陰暗面的勇氣和誠實。

    【當你有力量選擇真實,才有勇氣面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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