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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車禍死亡賠償行情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肇事不重罰 交通危機四伏 林月雲/政治大學教授(台北市)圖:中央社 八月中旬短短幾天就有三則令人鼻酸報導。一輛自小客車清晨疑未減速撞上一名正在過馬路的視障行人,導致他傷重不治。小六男童騎著腳踏車受到自小客車猛烈撞擊,當場噴飛掉到路邊魚池內,送醫不治。一孕婦載女兒買早餐,被後方吊車追撞,女童當...
車禍死亡賠償行情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肇事不重罰 交通危機四伏
林月雲/政治大學教授(台北市)圖:中央社
八月中旬短短幾天就有三則令人鼻酸報導。一輛自小客車清晨疑未減速撞上一名正在過馬路的視障行人,導致他傷重不治。小六男童騎著腳踏車受到自小客車猛烈撞擊,當場噴飛掉到路邊魚池內,送醫不治。一孕婦載女兒買早餐,被後方吊車追撞,女童當場被輾斃。
類似事件在台灣不停上演,斷了多少家庭的生計,傷了多少受難親屬的心,影響了多少在學家人的學習,浪費了多少醫療、執法與訴訟的社會成本。早在二○○五年美國的州政府交通部就算出,每位死亡車禍肇事成本為一百萬美金起跳,約新台幣三千萬元起。這麼昂貴的肇事成本,為何台灣無法有效降低?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肇事件數從二○○三年的十二萬零二百廿三件,上升到二○一八年卅二萬零三百一十五件,增加二點七倍;二○一九年又增加到卅四萬一千九百七十二件,比起二○一八年又增加了六點七%。
人口五倍於台灣的日本,肇事件數自二○一○至二○一八年降低了約四十%。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日本每十萬人車禍死亡人數,從二○○○年的十三點四人降至二○一七年的三點五人,入列全球前十個交通安全國家,與第八名丹麥同分。台灣只從二○○三年的十一點八二人,微降至二○一七年的六點六人,而二○一九年又上升至八點零四人。
其實台灣交通法規應屬完整,也隨時代調整。例如二○一一年以前,酒駕致死平均刑期不到一年,二○一八年約增加到二年十個月,但仍低於法定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車禍是台灣每年死傷數最多的事故類別,然而台灣刑事政策不重視處罰,而是如何透過民事賠償,使被害人與加害人和解。此政策雖用意良善,然而多年下來演變成一條人命只值保險公司定價的二百萬,若願意和解讓肇事者獲得緩刑,再增加一點。受難家屬被說服這就是行情價,也奈何不得。
加害方變成了強勢方,肇事者反正有保險公司幫忙理賠,賠償金額也不高,和解又不必坐牢,輕判的結果助長了車禍的發生率。斑馬線上、交叉路口未減速的死傷車禍,在台灣見怪不怪了!
日本交通事故大幅降低,除了教育、訓練、宣導與立法外,嚴格執行數倍於台灣的理賠金與刑期,應該發揮了功效。日本更特別強調走在斑馬線上的兒童、年長者與自行車者的安全。
台灣車禍肇事者不會受到嚴重處罰,也感受不到車禍造成的社會成本,絕對不利於台灣的交通安全與社會的安定與繁榮。
車禍死亡賠償行情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聞:「我只怕牽連其他人...」新北市一名20歲的林姓少年,為病母撐起家計身兼2份工,16日凌晨5點下班後,還開著貨車幫忙送金紙,未料一時精神不濟撞上路旁4輛法拉利千萬超跑,後續龐大的維修費用讓林男相當擔憂,但孝順的他仍表示「雖然我很害怕,但我遇到了就是要面對,我只怕牽連其他人」,愛護家人之情表露無遺。
唉如果林姓少年有保超額責任保險,
至少心裡會踏實一點!
(不過他家境不好,很難期待⋯)
下面是之前發的文章,可以參考一下,
找哪個保險公司都可以,
至少建立一個保護自己的保險機制~
<開車只有強制險是不夠的!>
今天下午續保了汽車任意險~
身為一個律師,
處理這麼多車禍的經驗告訴我,
有些東西,還是要準備比較好!
不過保險這種東西,還是量力而為:
1.如果經濟能力有限,
至少要保強制險(死亡200萬元,受傷20萬元),
起碼確保不會被開罰單是吧!
2.行有餘力,請再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保險額度最好是300萬元以上,
這樣萬一發生車禍,
對方死亡,要跟家屬談賠償,
第三人責任險部分,
至少有強制險200萬+任意險300萬元做後盾,
有錢,才有辦法談,
雖然說人命無價,
但真的發生事情時,還是有一個行情在,
一條命的一般行情是400~600萬元之間,
如果沒有保險,
一般人是沒辦法拿出這麼多錢的!
另外既然購買了第三人責任險了,
就再加幾百塊購買「附加殘廢增額保險」,
萬一對方因此殘廢的話,
也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3.如果預算再多一點,
可以加購「乘客險」跟「駕駛人保險」,
保障自己跟乘客,
數額自己抓,
不過乘客部分建議也是抓在300萬元,
萬一朋友搭你的車發生事故,
因此受傷或死亡,也是要處理的~
4.如果還是不放心,
就再花一兩千元買個「超額責任保險」吧!
這個算是第三人責任險以外的另一個防線,
如果撞到超跑,起碼可以處理⋯⋯
5.車體險竊盜險:
這個東西看你有沒有需要,
如果是新車名車怕被刮被偷,就保吧!
如果是舊車的話,不保也沒關係~
車禍死亡賠償行情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對於這個新聞的想法如下:
1.「求償」不等於「賠償」:
一般民事訴訟,原告要先繳裁判費,
數額「約」請求金額的1%,
你要請求100萬,就要繳1萬裁判費,
如果請求1億,裁判費就是100萬,
因為不是無本生意,
所以一般人不會獅子大開口,
可是附帶民事訴訟,是不用繳裁判費的,
家屬請求1億,也是可以的,
不過「求償」1億,
不等於法院會判你「賠償」這麼多,
不要被「求償」數字嚇到了,
因為嚇到而自殺,更是不值得!
2.人命值多少錢?
一般人死亡的話,
一般行情大約是400~600萬,
年紀、收入是關鍵,
如果被害人40歲,有老婆小孩要養,
賠償金額就會比較高,
專業人士金額又會再往上加,
如果被害人是80歲,已經沒工作,小孩也成年了,
賠償金額會低一點~
(命命果然不等值啊!)
3.保險很重要:
最近和解掉幾個車禍糾紛,
不管被害人受傷或死亡,
能夠達成和解,都有一個共同點,
就是肇事者除了強制險外,都有保任意險,
有多的銀彈可以處理,
強制險死亡200萬、受傷20萬是不無小補,
不過真正碰到車禍,其實是不夠的,
光是死亡,
家屬會滿意的金額,絕對不是200萬,
這時候如果有一個保險,可以多給150萬至200萬,
幫助是很大的!
4.公司挺不挺很重要:
看一個老闆有沒有義氣?
不是在拼酒的時候,而是發生事情的時候,
有的公司在司機出事情的時候,真的是情義相挺,
甚至事前就有保險,保險公司會出面處理,
這種通常可以達成和解!
有的就不行了,
碰到事情就放生司機員工,
讓員工自己去面對一切,
(不過民事上公司還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這種通常是沒辦法和解的,
即使把司機抓去關,他還是付不出錢,
最後通常是兩個家庭破碎,
被害人的家庭破碎外,
司機的家庭也是完蛋了!
結語:
保險保得好,車禍沒煩惱,
留一個命在,機會都在,
自殺,就什麼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