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禍可以不修車拿錢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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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禍可以不修車拿錢嗎 在 傅志遠 Peter Fu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3 2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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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尊只有一個,其他的都是分身。

    一個開完刀出院的病人,來門診要我幫他開診斷書,確認診斷書的內容後,他特別提到:「我要開四份診斷書。」

    「我這邊會開一份,額外需要的份數可以到批價櫃台再印。」這已經是門診護理師的制式回答。

    「印?我不要影印的,我要正式的。」病人皺皺眉頭。

    「印完之後會蓋醫院的印章,就是正式的診斷書。」這也是制式回答,很多病人以為我們是直接從影印機裡拿出來。

    「我要『四份正本』!拷貝的不行,要『正本』!」病人在「正本」這兩個字上面加重語氣。

    「蓋醫院印章的診斷書,每一份的效力都是一樣的喔。」第三度制式回答,護理師講得倒背如流,我們一天到晚被問一樣的問題。

    「印的不行!保險公司說要『正本』!」

    「請問你是xxx本人嗎?」我有點受不了,所以換我處理。

    「是啊!你要看身份證嗎?」

    「你本人有幾個?應該是一個吧!」

    「對啊~不然咧?」病人被我問得有點不耐煩。

    「那就對了,『本人』只會有一個,『正本』也應該只有一個,只是考量到病患可能有多種用途,所以醫院提供『與正本相符』的診斷書。」其實病人要幾份我根本不在意,只是對於一直糾結在這些文字上,單純感到厭煩。

    「但是我保了四家保險,每家都要我拿『正本』來請領,只有一份『正本』就只能有一家理賠。」

    我做了個愛莫能助的表情,解決不了這個幾乎每次門診都會遇到的問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曾經我問過一為保險業朋友這個問題,他給我的說明如下:(讀者中如果有懂保險的,歡迎指正或補充)

    保險本身是一種「補償」的工具,「補償」病人在生病當中可能的金錢損失,因此功能應該是「補償」到沒有損失而已。

    例如住院當中不能工作,一天可能損失原本的工資三千元,保險的住院給付,就是「補償」這損失的三千元。

    可是當病人保了四家保險,一家理賠三千元的狀況下,他一天的住院就會得到3000x4=12000元,他不但獲得了「補償」,還多賺到了錢~這完全與保險的精神背道而馳。(衍生出的弊端就是一堆保險蟑螂保險棍,賴著不出院來賺理賠金甚至詐保。)

    以汽車保險為例,如果發生車禍修車需要五萬,保險公司會依據險種與責任劃分,判定要出險多少,最多就是100%五萬,車主不用自付,也可能判定賠三萬,車主自行負擔兩萬。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人(或能不能)同時保兩家以上車險,那撞個車要修五萬,兩家保險公司出險,難不成車主還倒賺五萬?這用腳趾頭想都知道不合理的事,怎麼來到自己生病時,就成了賺錢工具?

    所以保險公司現在開始要求要用「正本」請款,也就是說在只有一份正本的情況下,病人只能選一家最有利的來請領保險....

    也就是「正本要求」的由來。

    Peter Fu本尊只有一個,其他人可以穿Peter Fu的衣服、打扮成Peter Fu的樣子、學Peter Fu講話,甚至獲得Peter Fu官方認可「他說的就是我說的!」,但是本人還是只有一個。

  • 車禍可以不修車拿錢嗎 在 Logezu 蘿橘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5-17 19:39:46
    有 486 人按讚


    不管是正經的🍊還是搞笑的🍊都是蘿橘子~在粉絲頁主要是工作活動行程(歡迎任何人回文互動)~在個人臉書會有比較多生活和想法觀念的分享(比較不希望不熟的人亂回文)~真心支持可以兩邊都設搶先看喲 <3

    最近好像安靜了一陣子啊,因為去大陸一個星期,我當成自己心情上的沈澱與進修時間,難得低調哈哈哈。從大陸回臺灣有非常多的想法,先說我自己其實非常俗氣沒見過什麼大世面,但我真的很喜歡臺灣,也以身為台灣人、甚至台妹為榮。
    這趟回來的感覺很微妙,覺得臺灣有點可憐,自以為很文明、先進、多元,其實沒有,我們很封閉卻自以為是,曾經我們看不起某些國家的人文素質,但其實人家的建設經濟都快超越我們了,我們的人民素養又比人家好到哪裡去,曾經我以為我們是多元文化民主社會,殊不知我們接收到的訊息早已是被篩選過濾的,難怪臺灣新聞可以報到沒東西報,一直挖一般民眾私事或是負面新聞無限誇大放送,但我們卻非常自以為我們是優秀高人一等的台灣人,我只能說一輩子都守著臺灣打拼,不是不好,但成長真的會很有限。
    雖然說出了這些感嘆,相信很多人也有一樣的感慨,但偏偏我們就是微小沒有什麼力量的老百姓,唯一能做的好像只有投下微薄的一票參與政治,自欺欺人說這樣好像就出了一點力量改變社會,但臺灣的政府真的很忙,勾心鬥角貪污為了個人利益,我們不能以偏概全說都沒有清官,也許有真心為了臺灣好而盡心盡力付出的官員,但能力有限而且也被如此貪腐的大環境給打敗。
    當初看痞子英雄2電影版時,就對裡面的大反派說的理念很有興趣,唯有戰爭帶來和平,唯有全部摧毀才能重新開始,就好像地球繼續暖化等到地球毀滅,地球才能獲得真正的新生,而臺灣也是,說真的不是不好,但也真的越來越爛,爛到一定的程度真的無法再爛下去的時候,臺灣自然就會改變進步,不然就是被淘汰消失,這就是萬物生存不變的自然法則。
    臺灣明明有很多好的地方,可是看起來又好像什麼都不好。壞人有嗎?有啊!沒品的人有嗎?有啊!我國中曾問一位老師(曾任職嘉義市大業國中陳軍介老師,若有人有他聯絡方式可以私訊給我。)說:「世界上不能全部都只有好人嗎?」,老師非常肯定的回答:「不可能。」,我問他:「為什麼?」,老師:「因為如果沒有壞人也就沒有好人,所有事情都是一體兩面,完全沒有壞人來做比較,你又怎麼知道怎樣的標準是好人。」是的,我覺得他很酷,總是回答當初的我沒聽過的論點,所以無論如何,好人壞人、好事壞事,都是必須得並存的。
    臺灣很可悲,什麼都做不起來,人才待不下去(被其他國家挖角)、資金外流(投資任何更有利益或可能性的國家),不能說走了就是不愛臺灣,而是環境逼的人不得不走,如剛剛提到的不是我們幾個小老百姓可以改變,目前我還沒有聽過一個極好的行業。
    怎麼說?話不要講太遠,不懂的也不要裝懂,雖然我的了解也不是最專業資深的,但提我有接觸過的好了。
    旅遊業?沒大陸人來臺灣旅遊,多少觀光景點、飯店、餐廳、導遊必須少賺甚至失業,大陸人來你說沒水準,不來你說沒錢賺,然後學生團一天工時平均20小時,付出的心力勞力與薪資不成正比,多數菜鳥養不活自己,為了標團旅行社還能削價競爭甚至沒利潤也要搶,問題大家都看到了,但沒人要改變。
    舞者表演或接活動這塊?我跳舞真的不怎樣,但莫名其妙也在這行打滾了四年,我看到的是什麼?很多新妹以為好賺,低價接場,廠商為了搶場子惡意削價競爭,沒賺也要接起來好像場子很滿,舞者表演品質越來越差,素質好的(顏值高、身材好、實力強)大部分都出國了,去香港、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澳門甚至大陸,因為薪資就是比待在臺灣好太多,問題大家都看到了,但一樣沒有一個人有能力改變。
    我很愛電玩遊戲,想到遊戲就想到韓國,臺灣現在幾乎沒有公司在出電腦網路遊戲了,因為沒賺頭,大家都知道臺灣遊戲只炒短線,沒有公司願意花心思永續經營,遊戲到了臺灣品質就是爛到爆,大家都看到了,但還是改變不了。在台灣不重視體育,無法培養出國際級的運動選手,一旦你拼死撐下去出國贏個冠亞軍、拿個金牌銀牌卻又叫你要舉臺灣國旗說你是臺灣之光,但憑什麼?你不投資栽培,有好處你就要分?
    因為臺灣教育就叫你看教科書而已,成績學歷代表一切,個人特質天份都不重要,全臺灣都去考醫生、律師、公職好了,沒有人要種菜、沒有人要賣菜、沒有人開餐廳、沒有人修車,全部你都自己來算了,知道臺灣的教育方式有問題,但人民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無法從根本改善。
    每一行都跟你說,在臺灣做這個不好賺,活不下去了,但這不是大家集體造成的嗎?根本的問題連我這個沒讀過書的屁孩都看得到!為什麼看到問題卻沒有人願意改變?覺得不干我的事、覺得我一個人的力量什麼也辦不到,冷漠對於臺灣社會沒有任何的幫助。
    為什麼我們不發揮一己之力從自己週遭的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開始改變?我不認同是非對錯用多數決的(意即並不是多數人認同的就是對的),但我相信積少成多,偶爾龐大的人數也能夠成為正義、能夠使社會變得更好,從一點點小小的好開始累積,看到的不好就不去做,也勸週遭的人別做(舉通俗的例子比如抵制惡意削價競爭這樣每個人都不會拼死拼活卻賺不到幾毛),減少負能量自然能成為正能量。
    臺灣現有的好處是什麼?人情味,和無數的小確幸,因為什麼都做不好,只能從尋找各種小小幸福來騙騙自己。現在,我們這種小老百姓所能做的,就是抵制週遭任何一點小小的不好(甚至包括亂丟垃圾、破壞公物、過度使用冷氣不環保破壞生態),我在車站喜歡主動幫老人家提重物,我說出來不是為了表達橘子好棒棒,而是我說了有沒有可能影響原本不做或者想做不敢做的人,勿以惡小而為之,當然也不以善小而不為,期許臺灣能夠變得更好。
    --
    感謝大家有耐性看完橘子阿姨分享的這些自以為是大道理,其實回臺灣以後有點疲勞,最簡單的譬如說每天照顧憂鬱症的媽媽,看親人生病卻無能為力,每天看著她都是給自己累積強大的負面能量,所以才要更努力正面。即使離開臺灣,才不過短短一星期,我仍然是人家眼中口中的奇葩,但我發現的一個事實;身體上天生(如小兒麻痺)或後天(車禍撞斷腿等)的缺陷,不是當事人願意,所以外人秉持同理心不該去嘲笑,心靈上的缺陷,一樣不管天生(自閉症或過動兒)或後天(厭食症、躁鬱症任何可能的疾病),也不是當事人希望自己殘缺而故意生病,身體和心理的問題一樣是不可抗因素的病痛且不是自願的(如我媽媽的憂鬱症),也包含我這種後天環境養成不同於大眾的人格特質(甚至極端的例子鄭捷),要更多的體諒(對於週遭這樣的案例),但包容不等於不去改變,不好的(小至每個人的微小缺點)我們從小細節慢慢去導正,我們每個人所生活的週遭變好了,世界一定能夠更美好,共勉之。

  • 車禍可以不修車拿錢嗎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10-05 1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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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不是樂透提款機!>

    之前有一個新聞,

    一個男子碰到車禍,導致車輛受損,人受傷,

    男子大概以為中了樂透要狠狠敲一筆,

    明明醫療費用只有7000元,

    卻要求醫療費2400萬元、看護費2500萬元、

    增加生活需要費180萬元、

    喪失勞動能力損失100萬元、精神慰撫金710萬元~

    明明修車費只有15000元,卻獅子大開口請求119萬元,

    (重點是:那輛車的新車價格只有60萬元,

     值得用119萬元去修復嗎?)

    搞了老半天,法院判賠25000元~


    這是典型的錯把官司當作發財途徑的天真想法,

    法律有一個古老名言"斷臂非中彩",

    就是說我今天很倒楣手臂斷了,

    是有權向法院請求一個公道,判對方要賠償我多少錢,

    但賠償的金額頂多是填補我所受的損害,

    並不是給我一個額外發財的機會~


    一般提民事訴訟,提告時要交裁判費,

    原則上是請求金額1/100,

    你跟對方請求100萬,請先拿1萬元出來交給法院,

    裁判費確保了不會有亂告的情形,

    起碼要下場玩,是要付出代價的(註),

    以上面這個案件為例,

    該名男子如果提一般民事求償,起碼要付61萬裁判費,

    那他在提告之前,應該會先想一下,不會有吃到飽的奇怪想法~



    那為何這位仁兄會有這麼離譜的行徑?

    (損失這麼少,卻要這麼多)

    那是因為車禍案件通常會告過失傷害,

    這通常會成立犯罪,檢察官會起訴,

    檢察官起訴後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時,

    你要求的賠償金額是不必交裁判費的,

    那等於是做無本生意

    (買樂透也要花50元,100元勒,附帶民事比樂透划算多勒)

    既然是無本生意,當然請求越高越好,

    不過勒,可以告=/=告得成,

    請求那麼高,卻又拿不出像樣的證據證明你有那麼多的損失,

    只是讓法官看笑話而已,也不會因此多給你一塊錢~



    註:如果案件勝訴,裁判費是要由對方負擔的,

    這時你就可以請求法院下裁定,請對方負擔你先墊的裁判費

    不過記得在提告時在書狀上要寫明就是了,

    不寫的話,法官是不會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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