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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車禍受傷賠償行情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智群律師(klaw),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聞:「我只怕牽連其他人...」新北市一名20歲的林姓少年,為病母撐起家計身兼2份工,16日凌晨5點下班後,還開著貨車幫忙送金紙,未料一時精神不濟撞上路旁4輛法拉利千萬超跑,後續龐大的維修費用讓林男相當擔憂,但孝順的他仍表示「雖然我很害怕,但我遇到了就是要面對,我只怕牽連其他人」,愛護家人之情表露...
車禍受傷賠償行情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聞:「我只怕牽連其他人...」新北市一名20歲的林姓少年,為病母撐起家計身兼2份工,16日凌晨5點下班後,還開著貨車幫忙送金紙,未料一時精神不濟撞上路旁4輛法拉利千萬超跑,後續龐大的維修費用讓林男相當擔憂,但孝順的他仍表示「雖然我很害怕,但我遇到了就是要面對,我只怕牽連其他人」,愛護家人之情表露無遺。
唉如果林姓少年有保超額責任保險,
至少心裡會踏實一點!
(不過他家境不好,很難期待⋯)
下面是之前發的文章,可以參考一下,
找哪個保險公司都可以,
至少建立一個保護自己的保險機制~
<開車只有強制險是不夠的!>
今天下午續保了汽車任意險~
身為一個律師,
處理這麼多車禍的經驗告訴我,
有些東西,還是要準備比較好!
不過保險這種東西,還是量力而為:
1.如果經濟能力有限,
至少要保強制險(死亡200萬元,受傷20萬元),
起碼確保不會被開罰單是吧!
2.行有餘力,請再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保險額度最好是300萬元以上,
這樣萬一發生車禍,
對方死亡,要跟家屬談賠償,
第三人責任險部分,
至少有強制險200萬+任意險300萬元做後盾,
有錢,才有辦法談,
雖然說人命無價,
但真的發生事情時,還是有一個行情在,
一條命的一般行情是400~600萬元之間,
如果沒有保險,
一般人是沒辦法拿出這麼多錢的!
另外既然購買了第三人責任險了,
就再加幾百塊購買「附加殘廢增額保險」,
萬一對方因此殘廢的話,
也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3.如果預算再多一點,
可以加購「乘客險」跟「駕駛人保險」,
保障自己跟乘客,
數額自己抓,
不過乘客部分建議也是抓在300萬元,
萬一朋友搭你的車發生事故,
因此受傷或死亡,也是要處理的~
4.如果還是不放心,
就再花一兩千元買個「超額責任保險」吧!
這個算是第三人責任險以外的另一個防線,
如果撞到超跑,起碼可以處理⋯⋯
5.車體險竊盜險:
這個東西看你有沒有需要,
如果是新車名車怕被刮被偷,就保吧!
如果是舊車的話,不保也沒關係~
車禍受傷賠償行情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對於這個新聞的想法如下:
1.「求償」不等於「賠償」:
一般民事訴訟,原告要先繳裁判費,
數額「約」請求金額的1%,
你要請求100萬,就要繳1萬裁判費,
如果請求1億,裁判費就是100萬,
因為不是無本生意,
所以一般人不會獅子大開口,
可是附帶民事訴訟,是不用繳裁判費的,
家屬請求1億,也是可以的,
不過「求償」1億,
不等於法院會判你「賠償」這麼多,
不要被「求償」數字嚇到了,
因為嚇到而自殺,更是不值得!
2.人命值多少錢?
一般人死亡的話,
一般行情大約是400~600萬,
年紀、收入是關鍵,
如果被害人40歲,有老婆小孩要養,
賠償金額就會比較高,
專業人士金額又會再往上加,
如果被害人是80歲,已經沒工作,小孩也成年了,
賠償金額會低一點~
(命命果然不等值啊!)
3.保險很重要:
最近和解掉幾個車禍糾紛,
不管被害人受傷或死亡,
能夠達成和解,都有一個共同點,
就是肇事者除了強制險外,都有保任意險,
有多的銀彈可以處理,
強制險死亡200萬、受傷20萬是不無小補,
不過真正碰到車禍,其實是不夠的,
光是死亡,
家屬會滿意的金額,絕對不是200萬,
這時候如果有一個保險,可以多給150萬至200萬,
幫助是很大的!
4.公司挺不挺很重要:
看一個老闆有沒有義氣?
不是在拼酒的時候,而是發生事情的時候,
有的公司在司機出事情的時候,真的是情義相挺,
甚至事前就有保險,保險公司會出面處理,
這種通常可以達成和解!
有的就不行了,
碰到事情就放生司機員工,
讓員工自己去面對一切,
(不過民事上公司還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這種通常是沒辦法和解的,
即使把司機抓去關,他還是付不出錢,
最後通常是兩個家庭破碎,
被害人的家庭破碎外,
司機的家庭也是完蛋了!
結語:
保險保得好,車禍沒煩惱,
留一個命在,機會都在,
自殺,就什麼都沒了!
車禍受傷賠償行情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誠意=錢的重量>
藝人李倩蓉去年開車撞傷一個身障人士,
因為雙方調解不成,檢察官以過失傷害起訴,
法院再次安排調解,
身障人士要求150萬,
李倩蓉跟保險公司只願意支付30萬,
差距過大,調解不成立~
車禍發生後,
受害人跟肇事者,最常講的,就是"誠意"
受害人:你車禍後到現在不聞不問,沒有誠意!
肇事者:大哥,我一直打電話給你,你不接我也沒辦法阿!
肇事者:大哥我很有誠意,你看用oo萬解決好不好!
受害人:你沒有誠意!
其實,講來講去,
所謂的誠意,就是鈔票厚度!
阿不就是這樣?
車禍都發生了,受傷了,皮肉之苦也受了,沒辦法回復,
只好講錢了!
不過李倩蓉這個事情,誰有理誰沒理?
當然以車禍發生經過,是李倩蓉沒理由,
不過單以求償數額或賠償數額,
李倩蓉提的30萬,並不過分!
身障人士所提的150萬元,基本上(在法院)沒有那個行情~
為什麼?
你去看該身障人士受的傷,
是雙腳及身上有多處擦挫傷,
左手肌腱斷裂因而住院開刀。
這樣的傷勢,醫療費用+慰撫金,再加上不能工作損失,
基本上差不多就是這個數字,
1.醫療費用:
實報實銷,有多少單據就請求多少,
這個比較麻煩的是,往後發生的復健費用很難估算
2.精神慰撫金:
目前國內法院判賠金額都不高,
大概就幾萬塊,了不起10萬,
像之前有一個空姐在飯店滑倒受傷,大腿骨穿出來,
那麼漂亮的女孩子受到那麼大的傷害,
美腿留下那麼大的疤痕,法院審理後判賠20幾萬元
(單指慰撫金部分,美容費用是另外處理),
怎麼判都不會到一百萬(這個是人死掉的行情)
3.工作損失:
這個是一個比較大的變數,
如果你是高收入族群,
因為車禍無法上班3個月,
工作損失可能會到幾十萬
現在雙方調解不成立,
身障人士提告,
法院審理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像上面講的高收入)
判賠的數字大概不會超過30萬元,
我認為,接受這個數字,把錢拿走,對他比較好!
當然,如果是要鬥氣,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結語:
不管阿帕契姐行為多麼令人討厭,
她的名氣(或負面評價)
都不構成漫天喊價敲她一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