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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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 在 股癌 Gooay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1 16: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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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168 | 168ㄟ台股週一彈啦

    彈!彈!彈!彈!聊一下台股的看法和分享一下 onlyfans 自斷經脈, tesla bot, amazon 百貨的想法。話說,NVDA 又創新高了,換算拆股前是 828 了,就慢慢看著他長大。

    「吉時保」在2018年超越業界成立了網路投保平台,核心精神在於扭轉保險以往繁重、複雜、難以接近的形象,期望以簡單、快速、平易近人的本質,提供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的創新保險。

    共享汽車加碼險針對iRent. Zipcar,格上車共享三種共享汽車作保障。在台灣,其實人們對於「租車要保險?」這件事情其實很模糊,也有人認為自己技術夠好,沒那麼衰會被撞;或是認為小車禍乾脆就自掏腰包付了就算了。再加上我相信這就跟投資商品的說明書一樣,一堆人沒看就直接買下去,而魔鬼可能藏在細節裡。

    吉時保希望保障交通意外發生的時候,消費者對於車體維修自負額,和因為修車而造成的營業損失不會賠得太肉痛。除了交通事故的修車費用自負額可以理賠外,一般網路上最常討論的修車期間或失竊,而造成的營業損失也能獲得保障,減少營損產生的糾紛

    吉時保在意大家租車安全,更在意大家的荷包:https://pse.is/3lsavs

    股癌傳送門:https://linktr.ee/gooaye

  • 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06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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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食外送員辛酸大公開

    #保護外送勞動 #職災保障要專法

    今天我與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一起舉辦 #美食平台外送員辛酸大公開,#外送員職災風險誰來顧?記者會。

    公布台灣勞工陣線完成的全國首次外送員調查結果,並與 #挺身而出的外送員蘇柏豪先生、#文化大學李健鴻教授、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一同要求勞動部強化落實 #平台外送員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行政院也應該盡速提出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立法草案!

    #美食到府也要安心上路

    去年10月接連有兩位外送員在工作途中不幸車禍身故,引發社會對於外送員職業安全的討論與關注,才發現外送員在送餐過程中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範嚴重不足,導致相關意外屢屢發生、爭議頻傳。例如台北市在去年10月兩件不幸事故發生後,追蹤統計了兩個月的台北市交通事故,

    發現台北市兩個月內就有 #近兩百起外送員交通事故,其中#1人不幸死亡、#202人受傷。

    這些討論促使勞動部在去年底到今年3月,陸續修正發布 #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美食平台外送業者強化對外送員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措施,包含派單機制要合理、要為外送員投保商業保險、要提供外送員反光標示等防護設施。

    #既有職安要求落實狀況應檢討

    今年3月時,勞動部給業者四個月的輔導改善期,也就是到7月。但台灣勞工陣線今年7至9月間蒐集問卷、面訪外送員,卻發現依據他們的調查結果,勞動部對外送業者的九項職安要求中,

    除了「颱風天停止服務」這項的執行率達到八成外,其他八項要求的落實率最多都只有三到六成!譬如:

    1⃣ 高達63.5%的外送員沒有被提供個人防護設備

    2⃣ 高達65%的外送員沒有接受三小時以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高達59.5的外送員沒有獲得戶外高溫、戶外低溫的危害預防措施

    4⃣ 高達46.1%的外送員認為沒有建立合理派單機制

    5⃣ 高達半數的外送員沒有被投保人身保險、財產保險

    #要求勞動部調查樣態檢討落實進度

    我今天邀請勞動部派員出席記者會回應調查結果。民間團體的調查結果、現身說法的外送員都顯示既有規範的落實成效不彰,難以確保外送員安全。

    所以我特別要求,勞動部應該調查釐清外送員工作樣態,作為檢討落實職安保障的依據,確保相關規範能夠有效落實,保障外送員送餐時的安全。

    #職災專法盡速立法

    除了既有的規範要落實,我也要求勞動部、行政院要盡速提出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如果新法上路後,可以 #強化業者未投保的罰則、#明定職災保險可以墊付補償再向業者追回、#強化職災的預防與重建,防患於未然、盡可能重建職災勞工的生活機能,都有助於處理外送員目前職安保障不足的問題。

    相關討論從上一屆的立法院就已持續進行,但據了解目前草案還卡在行政院,所以我也要求草案盡快送到立法院審議,強化對勞工的職災保障,讓大家在家開心享用美食時,外送員也能 #安全、#安心工作。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8 05:37:15
    有 292 人按讚

    甲為大四學生,利用空檔時間擔任美食平台外送員,某日騎乘機車外送餐點,在某路口等待左轉之際(該路口無設置兩段式左轉指示牌),乙騎乘重型機車從後方疾駛而來,因乙超速、車速極快,閃避不及,輕微擦撞甲的機車右後側,乙倒向隔壁車道,遭丙所駕駛的公車剎車不及從後方撞上。甲雖目睹乙車禍過程,但認為與自己無關,遂騎車離去。乙經丙及其他路人撥打電話,呼叫救護車送醫救治,惟因傷勢過重,到醫院前已死亡。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15 分)

    這題是去年國營政風刑法的其中一題,說真的要在15分的篇幅寫完這題很不容易,大概提到一下重點就沒時間了QQ

    這題雖然跟107年律師涉及的考點很類似,但考在108年,重點就全然不同!首先,108年5月底修法時已刪除業務過失的概念,所以甲不會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要討論是否構成過失致死罪。

    其次,在過失犯行為不法的討論上,甲能否主張信賴原則阻卻過失行為不法?若依實務見解,縱使甲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然若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同時有充足時間可以採取適當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發生,此時仍不得主張信賴原則(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5470號判決參照)。此處就要思考甲是否有足夠時間反應車禍發生,如果沒有,則仍可主張信賴原則排除過失不法。

    再來,如果認為甲無過失,那麼他自行離開車禍現場會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依釋字第777號解釋排除不可歸責肇事的意旨,甲之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罪。

    另外,甲離開現場的行為,是否另外構成不作為殺人罪或有義務遺棄罪?其實也都要討論,不過可能沒時間,就一語帶過吧~~

    總的來說,這題真的蠻難的,而且寫題目的時間很少,要考國營政風的同學,記得要抓緊時間作答!

  • 車禍交通事故討論平台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5-28 16:00:01

    #質詢日記 #20190408

    #監視器採購
    我們警局的監視器,前3年有保固,第8年可以報廢。但問題就出在使用了3〜8年的機子。根據資料,高雄市3年內的監視器數量是2,278台(10%),3〜8年的是14,721台(62%),8年以上的是6,627台(28%)。以監視器平均使用年限是5年來算,如果有30%以上的監視器是壞的,也不令人意外。

    8年以上可以淘汰的監視器有6,627台,但今年市政府編列3,000萬要更換678台,也不過汰舊換新10%。沒辦法換新,那重點就是維修!

    所以今天質詢的重點是:如何確保廠商在機器壞掉時,廠商能夠盡快維修。過去的採購方式是由市警局統包(包含設備及維修),但因為是全高雄市監視系統的大標案,很可能是外縣市大廠商來投標,維修再轉給高雄下包商,於是就會出現維修時的資訊傳遞落差。

    現在的作法好一些,設備由總局統包,維修則由各分局發包。我請教警察局長,如何確保監視器採購品質?設備過去的維修紀錄是否有如實記載?如果用維修紀錄來作為設備品質及維修服務的判斷,是個很簡單的指標。李局長認同這樣的概念,並承諾廠商的維修紀錄會作為未來採購評選的參考。

    另外,如何跟民間裝設的監視器座公私合作,針對市府監視器的配置缺口,去媒合民間鄰近的監視器來輔助車禍、事故的調閱,李局長也承諾會這樣來進行。監視器的問題,是市民有感的,我會繼續去追蹤。

    #保護行人路權

    2017年底〜2018年初,高雄曾經推動加強取締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違規,一個月舉發的案件數高達32,000件,代表高雄市的行人路權真的很糟糕,包含機車騎上人行道、汽機車不禮讓過斑馬線的行人 ….我請教李局長,這樣的執法是否會繼續推動,李局長承諾會繼續推動,並且要求對於公車及大車轉彎時蜂鳴器的使用。

    相對台北已經在58個路口加強執行,當車輛轉彎時,需與行人需保持3公尺距離,若違規者將開罰1200到3600元。高雄在禮讓行人路權的執法上,還需要更加強,另外我也會要求交通局必須檢討某些路口斑馬線的劃設位置,必要時斑馬線必須往路口後方退縮,讓汽車轉彎時,有更充分的緩衝時間可以禮讓行人通過!

    還有騎樓及人行道被占用的問題👉https://npptw.org/1YpIm4

    #消防員救護勤務

    高雄市的消防員,平均一個人要服務1,763位民眾,已經遠遠超過1,500人的服務基準量。而消防員在夜間的勤務,最繁重的是救護車的載送工作。新加坡在四月開始,已經開始實施消防救護車不載送「非緊急病患」。我要求消防局檢討目前的作法,在分級檢傷4、5級時(非緊急),授權現場EMT-P 高級救護技術員有自主判斷權,情況許可下,得請民眾自行處理,不再用消防救護車運送。黃局長回應,目前做法是分級檢傷4、5級時,若民眾要求消防救護車載送,需自費1700元,避免消防資源被濫用。

    #政府的數位治理

    我請教研考會,目前高雄市只有研考會下的資訊中心,如何協調各局的資料交換及介接,讓市民在申請補助及場地租借等等措施時,有簡單的介面可以使用?對市民來說,要申請書件時,用一個單一平台登入系統就可以申請,不需要再去書面申請或電話查詢。研考會李主委回覆:已經在研議成立資訊科技局,但時程未定。我再問,在資訊科技局成立前,市府什麼層級來擔任整合的角色,李主委回覆:研考會會負責。

    我提出,如果研考會負責個高雄市政府的數位治理,那層級必然不夠,我要求研考會主動向副市長提出,成立跨局的資訊整合平台的必要性,並且必須由市府一級主管來主政!

    關於政府數位治理,先前討論請看👉https://npptw.org/TsnzXL

    #三民東區的活動中心不足

    民族路以東、建工路以北到覆鼎金這個區域,是三民區人口密集區,但活動中心卻連一個都沒有,要辦集會、講座、運動、社交活動等找不到場地,甚至有里長要找鄰長開會,卻無場地可用。我要求民政局盤點此區閒置空間,媒合公共空間,讓里長及市民有活動場地可以申請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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