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位買賣代書價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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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車位買賣代書價格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您的專屬專家已上線 好像沒跟大家聊過為什麼我們會成立「地產秘密客」這個粉絲團。我們知道房地產對很多人來說,是個有一點枯燥、有一點複雜的領域,跑房地產這十幾年來,身邊常常很多親朋好友,會找我們諮詢相關問題,我們也很樂意分享經驗,和得到的訊息。 久而久之,也收到愈來愈多來自幫朋友、朋友的朋友發問的...

  • 車位買賣代書價格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21 1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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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專屬專家已上線

    好像沒跟大家聊過為什麼我們會成立「地產秘密客」這個粉絲團。我們知道房地產對很多人來說,是個有一點枯燥、有一點複雜的領域,跑房地產這十幾年來,身邊常常很多親朋好友,會找我們諮詢相關問題,我們也很樂意分享經驗,和得到的訊息。

    久而久之,也收到愈來愈多來自幫朋友、朋友的朋友發問的問題,後來我們就決定乾脆來開個粉絲團,可以跟對房地產有興趣的大家一起分享資訊,教學相長,就這樣「地產秘密客」粉絲團成立了。

    這幾年下來,我們的「秘友」愈來愈多,也有很多可愛的粉絲會跟我們分享購屋遇到的問題,或是發生的趣事。其實,只要有時間,所有的訊息我們都會一一回覆,只不過我們只有兩個人,可能沒辦法很即時,或是只能在收工後的三更半夜回覆,也請大家多見諒。

    最近我們就收到兩位粉絲詢問的疑難雜症,因為這兩個狀況滿特別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社區的殘障車位可以買嗎
    殘障車位又大位置又方便,一般人可以買嗎?住宅社區約定專用的無障礙車位買賣並沒有身分限制,不過「使用」卻必須要有身心障礙證明。一般代銷在銷售無障礙車位的時候,為了避免後續爭端,通常會請買方出示本人或家屬的證明,停車的時候也必須把識別證放在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便查驗。

    以上是明面上規定,實際上如果是在自家社區「約定專用」的無障礙的車位,就算沒身心障礙證明,公家機關也無法以違停開罰,因此是一塊灰色地帶,不過如果未來遇到管委會或是社區鄰居找麻煩,還是會很困擾,可以的話還是把無障礙車位留給有需要的人比較好。

    #建商要求改合約調整房地比
    有一位買預售屋的粉絲私訊我們說,建商要求他回去更改合約,想要調整買賣合約中的地價跟房屋價錢的比例,但總價不變,他想知道對買方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這題很專業,我做完功課後還有再call out代書朋友確認。其實地價跟房價的比例也就是「房地比」,每個建案的房地比都不太一樣,沒有標準比例。從購屋客的角度來說,主要可以從持有和交易這兩個角度來分析,持有稅主要有房屋稅和土地稅兩種,房屋稅是看評定現值,而土地稅是看土地公告現值,和合約上的價格沒有直接關聯。交易的部分,房地合一2.0看的是買賣價差,和持有年限,因此這部分也不會有影響。我推斷建商修改房地比應該是建商跟政府之間稅務的考量,對購屋客來說應該是沒什麼影響。

    #有問題歡迎提問 能力所及我們都會盡量幫忙 #祝大家房事順心圓滿☺️

  • 車位買賣代書價格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6-19 1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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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了法拍屋,才驚覺買到「空車位」怎麼辦?

    其實概觀上來說,並沒有「一定」歸拍定人或住戶的說法,情況有很多種,當然停車位問題也因為這樣爭議很多(扶額)。

    先簡單告訴各位停車位的「產權問題」。
    古早時代大樓的停車位產權會有一張權狀,房子被查封,與停車位一起被拍賣掉,所以比較不會起爭議。

    自從民國八十年以後,絕大部分停車位的產權都被登記在公共設施裡,與實際上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傻傻分不清楚,屋子被法拍後,也就衍生出各式各樣的問題了~
    然而這些法律常識大家不一定都知道(對,阿明我本來也不知道),等發現自己被坑都太晚了。

    一般來說;
    車位屬於不動產,以登記為主,沒有經過地政機關產權轉移是無效的。
    甚至有很多案例,債務人憑住委會的停車證出售停車位,除了有代書辦理買賣合約,還找了該棟大樓的住戶當見證人咧~

    找到低價法拍屋正高興的同時,有兩個步驟記得要做!
    首先,購買法拍屋大樓前,先確定有沒有停車位。
    可以從近幾年,該棟大樓曾被拍賣的案例,分析公共設施比例有沒有不對勁的地方,有停車位的公共設施比例一定會比較高。 再來就是私下調查車位產權!

    但要怎麼調查呢?
    首先查明該拍賣房子,每個月繳納的管理費當中,是否有含「停車位清潔費」或「維修費」的金額,並且詢問管理員實際的詳細使用情形。
    必須低調進行,不要讓人起疑了~
    如果確定有,但卻已經被賣掉了,如果還要買,就要當做「沒有車位行情」,壓低投標價格。得標後,再透過訴訟,打官司把停車位拿回來!
    畢竟沒有停車位,可是一件非常不方便的事啊(淚)!

    另一個情況是,確定產權內有停車位的持分坪數,然而又被別人佔用,得標後可以先到地政事務所聲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攻,再到法院打官司。
    一般情況下,過程歷經兩、三個月,最後都會得到勝訴,得以拿回車位。

    當然在訴訟進行同時,要隨時與對方保持聯繫,只要他願意和解,補貼一些和解費,都能讓官司早點落幕~任何人都不喜歡花一堆時間上法院吵架的。
    不論對方態度是善意,還是故意想跟債務人爭辯,反正我們少標一個車位的錢,能夠和解,和平結案也不算吃虧啦!

    不過實際情況不一定會像上面所說的一樣,可能更複雜,也勢必會涉及許多法律問題。因此各位衡量自己的情況,向專業人士請教才是上上策~這邊是大致說明一些基本概念,讓大家有個方向!

    阿明祝大家都能順利討回自己的停車位ㄛ~

    #買房知識家 http://bit.ly/2GcovGe
    #買房賣房 https://reurl.cc/X6ple3

  • 車位買賣代書價格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6-11 1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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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611淺談房仲的價值有哪些?◎文/陳泰源

    【前言】

    許多同業以為,客戶多半都希望「施捨一點點」佣金就可以享受到房仲的服務,最好是買家直接找上賣家,直接跳過仲介媒合這一關,服務費能省則省。

    真是如此嗎?

    《案例1》

    某位地主要賣土地,剛好買家認識地主的朋友,便把聯絡方式交給這名友人請他協助聯繫地主,希望能直接洽談購地事宜。

    這名地主,明明已經拿到買家的電話卻猶豫許久,最後決定找上我,並將買家的電話給我,請我代替他去跟買家洽談買賣事宜,而且地主還承諾,該給我的服務費不會少。

    《案例2》

    有個獨立產權車位,車主想把它賣掉,她竟然自己花錢印製傳單,並且自己去菜市場、捷運站出口派報,重點是,傳單上的聯繫方式竟然還秀上我的電話,而且她還願意給足我服務費!?

    《案例3》

    有位租客透過我租房子,發現某物件月租金廣告價5萬元,於是請我幫她去跟房東洽談。

    沒想到這名租客竟豪爽表示:能殺多少盡量殺,她願意給足我「房東與房客雙方服務費加總起來等於『廣告價5萬元』的服務費」。

    【買賣租屋,你該這麼做】

    案例1與2,我都親自問過賣家為什麼願意對我這麼好?經詢問才知道……↓

    以案例1而言,正因為地主與買家彼此有共同認識的朋友,地主認為直接對談若是價格沒交集,甚至氣氛僵,以後逛街巧遇時豈不尷尬?

    而案例2,車主的想法跟案例1的地主一樣,但還多了一個需求,就是希望房仲公司作為公正第三方推派代書,接案處理買賣事宜,並作履約保證,為的就是求交易過程的安心。

    至於案例3,這名租客非常聰明!

    她知道,租賃市場的服務費收取通則來說是:1年1簽採房東與房客各收0.5個月租金=總共1個月作為房仲服務費。因此,站在房仲的立場,多數都是傾向幫房東租高,不願幫租客議低,因為談成5萬服務費就有5萬(雙方各付2.5萬),談成4萬服務費就是4萬(雙方各付2萬)。

    而這名租客竟然用「房東支付多少服務費?租客願意補足至廣告價/開價月租金額」當作誘餌,讓房仲完全站在租客立場全力去跟房東殺價。

    原本月租金5萬元1年就要60萬後來談成月租金4萬元1年只要48萬元,1年就省12萬的租屋成本,而服務費只不過是從原本付的2.5萬元變成3萬元,多付了5000元而已,是不是非常划算呢?

    【房仲必學訣竅】

    以案例1、2而言,很明顯,就是有人寧願付服務費換取「交易安全」、「避免直接對談價格產生尷尬」,這就是房仲價值所在。

    至於案例3,忘記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每當客戶問我「服務費怎麼收?」時,我都回答「幫您賣到多少價格會有4%服務費?」、「幫您用多少價格買到有2%服務費?」。用這樣的說法,不是要讓客戶覺得我們勢利,而是對客戶傳達:我可以「被利誘」,只要大器給足我服務費,我一定盡力達成您的目標價格。

    尤其對買家而言更是如此,假設:某物件,價格區間落在900萬至1100萬都屬於合理範圍;對買家而言就是多花200萬或是多賺200萬的差別。

    如果,能用「900萬買到,給我2%=18萬服務費;1100萬買到,給我1%=11萬服務費」的方式去斡旋,對房仲而言,是不是更有動力幫買家殺價?對買家的差別不過就是多付7萬元服務費而已,買家會不願意嗎?

    只是,要讓客戶主動找上你,關鍵還是口碑,要明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房仲是長久事業,千萬別執著近利而把客戶做死掉,重承諾、培養信任關係,屋況瑕疵不隱瞞,被動客源自然滾滾而來。

    筆者為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6/190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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