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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60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260的網紅教育新紀元,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CADO Hair Salon 卡度造型沙龍 南京總店: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76號2樓 CADO Hair Salon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adoHairSalonNanJingDian Amanda預約及作品分享:https://www.instagr...
「身體法益」的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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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法益 在 ?麗莎寶貝lisababy?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6:20:35
現在大家都在吃益生菌,什麼樣的才是對身體最有幫助的? 我會先選擇有專利的 其實我不算是嚴重便秘的人,但是隨著身邊朋友的需求、關注,自己也慢慢開始研究益生菌起來,我有胃潰瘍病史所以想找不傷胃又可以改善腸道的狀況,增加便便次數的好菌產品 德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激so印加秘碼2.0EX,天然植萃的益生...
身體法益 在 蜜臀製造機miao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07:13:11
海邊瑜伽🧘🏼♀️ (這招叫樹式) 我以為封面照片是很美的看著遠方的海 殊不知放大我是斜眼瞪我的影師 怎麼連做個瑜伽都能這麼難相處 (詳情圖四五) 我以為做的是樹式 看的是正視 結果是斜視 - 回歸正題 很多的第一次獻給了這次的圓圈日小旅行 我小時候很討厭台北的步調 太快太急太煩躁 在馬路上人...
身體法益 在 芽 ❤️ Enjoy My Life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00:01:13
🇬🇷 上周參加了KORRES品牌登台發表會 他們是希臘的天然藥妝品牌 2021年9月在台北Sogo百貨忠孝館開設第一個專櫃 以後不用特別飛去希臘也能擁有囉!!(歡呼) 新品牌大家可能還有點陌生 先來簡單介紹一下KORRES的特色吧! 1996年創立 品牌創辦人是藥師背景X化學博士夫妻檔 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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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法益 在 教育新紀元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9-30 12:00:31CADO Hair Salon 卡度造型沙龍 南京總店: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76號2樓
CADO Hair Salon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adoHairSalonNanJingDian
Amanda預約及作品分享:https://www.instagram.com/sal.cado_amanda/
長大後的100種生活第14集正式上線囉!
這集分享的是頭皮魔法師的生活!
每個月15號、30號中午12點準時上片!
記得按讚、訂閱、分享、並且開啟小鈴鐺才能在第一時間看到最新影片喔!
影片目錄
00:00 開場白
00:16 頭皮魔法師Amanda登場
00:25 從事這個行業多久了
00:43 為什麼會想從事這個行業
01:08 為什麼會想跨足頭皮養護這個區塊
01:38 頭髮漂染後的不適感
03:51 日常生活能做什麼事情預防頭皮產生問題
05:11 查理體驗頭皮調理
05:20 頭皮檢測
06:56 檢測後開始進行調理
11:13 體驗後的心得分享
11:30 調理前及調理後對照圖
11:40 福利時間
12:21 幕後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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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講座相關簡介
查理的爸爸,葉明修老師今年最新的課程,葉老師會用科學的論證幫助你了解,現在的你就是振動頻率(能量),累世曾經的你也是振動頻率(能量),他們的量子纏結如何影響著你的財富、健康、家庭、感情以及所有的一切。
2012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確定了量子纏結是存在的,思念一個人、向媽祖祈求及頌經迴向,都是量子纏結的現象,量子纏結將每一個人的心連繫在一起,沒有一個人被摒除在外。
您生命中有這樣的經驗嗎?
辛苦努力工作存了一點錢,總是莫名的會有事情發生,錢也就莫名的花光了。
生活工作當中,你對待別人很友善,但是經常會碰到誤解你甚至陷害你的人。
知道健康很重要,卻沒有好好照顧自己,身體亮起紅燈已經對你提出抗議了。
生命中的困擾都和振動頻率有關,歡迎來參加創造生命奇蹟免費公益課程!
葉老師將指導你改變這一切困擾,協助你擁有健康、幸福、成功的人生!
音樂來源:Music by Nico Anuch - Good Vibes - https://thmatc.co/?l=946B32F5 -
身體法益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9-26 12:56:11「影像講堂」 是「《報導者》在地影像扎根計畫」新單元,每月推出一集,每集一個主題,與讀者分享更廣闊的影像世界。
當代攝影書(Photobook)作為⼀種迴返在影像與觀看之間的物件,透過創作者主導以及編輯與視覺、設計師的協助,建⽴⼀連串轉譯至印刷油墨的視覺敘述,將內容與形式組構成⼀個完整的美學經驗,邀請觀者(讀者)在「時間、空間、身體」三者互為主體的運動中與觀念相遇,遂使攝影書與繪畫、雕塑、戲劇以及電影⼀樣成為獨⽴⾃主(autonome)的藝術創作格式;⽽此概念與源⾃1960年代的藝術家書籍(Artists’ books)的源起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此系列分享主題將透過後者的系譜考究與前者參照,規劃了不同創作「類型」與「國別」代表共⼗⼆講,試圖加以釐清攝影書的實踐範疇與當代輪廓。
本集提出兩本作品 :
①「PhotoGrids」, Sol LeWitt, 1977(Harris Press)
※ https://mcachicago.org/Collection/Items/1977/Sol-Le-Witt-Photo-Grids-1977
②「Then & Now」, Ed Ruscha, 2005(Steidl)
※ https://steidl.de/Books/Then-Now-0814233344.html
美國是當代攝影書歷史中不可不談的國家,不僅從創作者、研究者、策展人、出版者到機構經營者,都建構起當代攝影書的世界,真正意義上認識攝影書可以作為創作的實踐,而兩位觀念藝術重要的先驅者,更將觀念藝術的想法帶入書本之中。攝影是記錄常規事物的媒介,書籍是日常唾手可得的物品,將藝術的觀念透過攝影的視覺呈現,置放在書籍自身的結構與系統運作之中,由攝影的記錄特性過渡到書籍的翻閱動態。Sol LeWitt 曾說,書籍自身即是作品,而不是其他作品的複製品。
主講/蔡胤勤
攝影/鄭宇辰、余志偉
剪接/鄭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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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法益 在 Dream Chef Home 夢幻廚房在我家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9-23 19:00:11★記得要訂閱我喔!☆訂閱Vivian每週看新片,請記得開啟YouTube🔔通知!
🌸食譜:
吃膩了炒高麗菜嗎?改個做法用涼拌菜的手法,來道低卡好吃的涼拌手撕高麗菜,真的好開胃下飯喔!我ㄧ個人吃掉一大盤也沒問題,真的是好吃到流淚的美味!重點超簡單,清爽熱量又低,又能吃到滿滿的蔬菜纖維,喜歡的趕緊動手試試看!
假期大啖烤肉之後,來點清爽低卡的清腸胃料理,雖然是低卡料理但美味度可不低喔!相信你會愛上這道涼拌菜~
一起來做涼拌手撕高麗菜吧!
📌也許有人會說淋了油怎麼能說是低卡?用好的油脂可以參與能量代謝,不會胖的,反而對身體的運作是有益處的呦!
📌詳細文字食譜🔗
https://reurl.cc/pxg72a
📌影片小撇步
1.辣椒粉基本上不太辣,取其香氣而已,生辣椒也可選不太辣的品種,不然就是不加了!
2.步驟3.完成的調料,如果不想全部淋入是可以的,尤其口味較清淡的人,可以只淋入一半的綜合醬汁。
👩🏻🍳 食材 Recipes
高麗菜小顆一顆
蒜末2大匙
辣椒粉1大匙
新鮮辣椒1大匙
乾辣椒1大匙
白芝麻1大匙
甘甜醬油1.5大匙
烏醋2-3大匙
蠔油1大匙
鹽1/4小匙
紅冰糖1小匙
自製雞精適量(也可用市售或不加)
熱油100克
☘️料理名稱&做法不一定正統,食譜純粹以個人經驗改良分享 ,請多包涵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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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廚房在我家 #手撕高麗菜 #高麗菜 #涼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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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調查的法官
此圖是讀桃園地院109年度壢簡字第1229號判決而發想。
該判決寫到:依案內資料,承辦檢察官並未將被告作案工具調出勘驗,內勤檢察官亦無之,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遽謂被告之本案作案工具不對人之生命、身體法益造成危害,非屬兇器云云,即有調查未盡之嫌。本院依職權向承辦之龜山分局調取被告被扣之作案工具,並經本院於109 年8 月10日調出勘驗,勘驗結果以⑴鐵棒1 支之材質為堅硬之鐵質,經丈量約為51.5公分 (如勘驗照片1 、2 ),經法官自行以該鐵棒敲擊己之頭頂乙下,雖敲擊力道未很重,然仍發現該鐵棒確屬堅硬,頭頂很痛。
拿鐵棒打自己,感覺就很痛,向認真的法官致敬!
(本案新聞報導請見留言)
#漫畫刑事訴訟法
身體法益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353號判決】介紹
📌爭點:
刑法第286條凌虐兒童罪所稱「凌虐」,其意義為何?其成立加重結果犯之要件為何?
📌判決理由:
按民國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之刑法增訂第10條第7項、第286條第3項,並修正第286條第1項等規定,其中增訂第10條第7項「稱凌虐者,謂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人道之方法,對他人施以凌辱虐待行為。」其立法理由略以:「一、刑法第126條第1項、第222第1項第5款及第286條均有以凌虐作構成要件之規範,依社會通念,凌虐係指凌辱虐待等非人道待遇,不論積極性之行為,如時予毆打,食不使飽;或消極性之行為,如病不使醫、傷不使療等行為均包括在內。二、參酌德國刑法有關凌虐之相類立法例第225條凌虐受照顧之人罪、第343條強脅取供罪、第177條之加重強制性交,有關凌虐之文字包括有:quälen即長期持續或重複地施加身體上或精神上苦痛,以及Misshandeln即不計時間長短或持續,對他人施以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三、是以,倘行為人對被害人施以強暴、脅迫,或以強暴、脅迫以外,其他違反人道之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不論採肢體或語言等方式、次數、頻率,不計時間之長短或持續,對他人施加身體或精神上之凌辱虐待行為,造成被害人身體上或精神上苦痛之程度,即屬凌虐行為。」是祇要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人道之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之方法,使他人承受凌辱虐待等非人道待遇,即屬凌虐行為,尚不以長期性、持續性或多次性為必要。該項關於凌虐之定義性規定,適用於刑法分則所有與凌虐構成要件有關之規定。至同法第286條第1項修正理由雖謂:「實務上認為凌虐行為具有持續性,與偶然之毆打成傷情形有異」,旨在說明增訂第10條第7項前之實務見解,自不得據此認為該條所稱之凌虐構成要件,以具有持續性為必要。
又同法第286條第3項係同條第1項之加重結果犯,只要行為人主觀上對於被害人為未滿18歲之人,明知或有預見之不確定故意,而施以前開凌虐行為,因而發生死亡之加重結果,兩者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且行為人對於該加重結果之發生主觀上雖無預見,但客觀上有預見可能性,即成立該項前段之罪。倘行為人對於加重結果之發生有所預見,則屬故意犯之範疇,應論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
「被告因甲童未依其要求習字,逕自瞌睡、摸魚,又調皮不聽從其處罰甲童半蹲之指令,為處罰、管教及恫嚇甲童,先持衣架毆打甲童之手臂及背部,逼使甲童順從,再用童軍繩將甲童之雙手反綁於背後及雙腳捆綁,並將捆綁甲童手、腳之童軍繩2條連結起來,使甲童無法掙脫,亦無法自行站立,僅能坐躺在浴缸內後,開始在浴缸內注滿水,使甲童僅下巴以上部分露出水面,仰躺浮在水面上後;復於甲童緊張、啜泣並左右扭動其身體掙扎時,以手將甲童頭(臉)部壓入水面下3、4秒,致甲童因此嗆水」、「足認被告確有以強暴、違反人道之方式對甲童施以凌辱虐待之客觀行為及主觀犯意,是被告對甲童施以凌虐之行為,應堪認定」。
📌學說見解:
王皇玉老師指出,凌虐行為本屬傷害行為之一種,但因為過去舊法將刑法第286條著重在「妨害自然發育」的理解,而忽略「凌虐行為」對於生命、身體法益的侵害,因此沒有對於凌虐行為做加重結果犯的規定。就此部分而言,無須再取道刑法第277條加重結果犯的規定,值得贊同。
然而,對於刑法第10條第7項的增訂,王皇玉老師並不完全贊同。尤其立法理由提到:「不論採肢體或語言等方式、次數、頻率,不計時間之長短或持續,對他人施加身體或精神上之凌辱虐待行為,造成被害人身體上或精神上苦痛之程度,即屬凌虐行為」,似乎表示,只要是一次性的傷害,仍屬「凌虐」的範疇。但問題是,單純一兩次的毆打行為,或是單純的強暴、脅迫行為,仍不符合「凌虐」的定義,不該當凌辱虐待或不人道對待的意義。是以,要構成凌虐行為,仍須以「凌辱虐待」為思考核心,而非單以強暴、脅迫行為為論斷。
* 以上整理自:王皇玉,2012年至2019年刑法修正之回顧——以2019年修正為重心,月旦法學雜誌第300期,2020年5月,頁153-155。
身體法益 在 大胃袋律師aka蘇魚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們有沒有看過學庫拉皮卡一頭金髮的律師?沒有看過的話,現在讓你們看看😛
Netflix上有獵人的動畫到第六季,蘇🐟律師邊抬腿邊用外掛四倍速把全部都看完了(好廢)
看到天空競技場的時候,大家有沒有一個疑問是,如果平常武術比賽打一打不小心把對方打傷或者打死了,有沒有構成刑法上的過失傷害或者過失致死罪呢?
💡 我們來看看這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聲判字第25號交付審判的法院見解:
1.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與第二百七十八條固有禁止傷害人之身體與健康之規定,然法律對於法益之保護,並非絕對,而不容許任何之侵害。在社會上有些具有正當性且富危險的活動(如球賽、拳賽、賽車‧‧‧等),往往造成傷害,不論係故意為之(如上述之拳賽,至少係間接故意),抑或過失所致,若此之傷害仍評價為具違法性,則此一並不違背社會倫理之正常活動,等於受到間接之禁止。承認「可容許危險」為一項「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乃基於參賽者認識此一活動之危險性,且同意依比賽,在一般危險情況下對身體或生命所產生之危害,
🌟除非有違背比賽規則之例外狀況發生,否則參賽者之傷害行為不具有違法性。🌟
且判斷是否屬於「可容許危險」之「合理之危險」,應係指行為當時之危險情狀是否合理而言,並非以行為所造成之利益侵害結果為斷,以柔道比賽為例,比賽規則上的一些規定,是基於現實上危險係數的統計所形成行為上的抽象準則,是以參與比賽者只要係遵循比賽規則而為之行為,如仍造成法益侵害結果,皆應認符合該項比賽所允許之合理危險,而不具違法性⋯⋯
2.又所謂阻卻違法性之被害人承諾,必須具備以下要件:①被害人捨棄的法益必須是法律所允許者;②被害人對於法律所保護的法益必須具有處分權者;③被害人必須具有承諾能力;④承諾必須出於被害人本人之自由意思;⑤承諾必須於行為前明示或從具體行為可得知;⑥行為人對於被害人的承諾必須有所認識。
🌟又身體法益固為一身專屬法益,被害人無從承諾捨棄,惟在社會日常生活中,可能存在一些為社會價值判斷所允許,且為社會共同生活所必須之傷害行為,例如開刀或劇烈運動造成之運動傷害,因此得被害人承諾之傷害行為,不必毫無例外地,全部認為具有違法性,而應限於僅被害人違反善良風俗之承諾(例如承諾不依比賽規則而為的危險競技比賽),始具違法性,而有以刑罰加以處罰之必要。🌟
💡再來看看這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108年度訴字第1094號民事判決的認定:
(二)本件並無阻卻違法事由:
查被告係使用🌟武術社團之禁招「斧刃腿」踢擊原告🌟,致原告受有左側腓骨移位性骨折合併踝關節脫臼,已如前述。所謂武術禁招應係雙方已約定於通常武術對練時,不得使用,自不得推定得被害人承諾。又本件未見原告有何「明示同意」被告使用斧刃腿招式,故本件並無得被害人承諾之情事,被告上開侵害原告身體健康權之行為顯具有不法性。
我們可以知道,法院的見解下認為,雖然人的身體法益是不得承諾捨棄的具有一身專屬性的權利,可是在某些社會價值判斷上可以想見並認可的情況下,例如劇烈運動的情況下,是認定若參賽者有🌟「遵守規則」🌟的情況下不小心造成的傷害,屬於「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而不具有違法性哦!
但是如果沒有遵守規則,而且還像上面那個案例使出了禁止使用的招數的話,還是會被認定沒辦法阻卻違法的喲!
那天空競技場的例子呢?顯然是屬於一種允許沒有規則、可以把人宰了也沒關係的高危險性競技比賽,所以是不能阻卻違法低!
獵人協會的人是不是有什麼特赦的權利呢🤔哎呀呀想太遠啦,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