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一下,25歲的我第一次體會到市井小民在社會上的無奈,電視演的無奈是真的捏~~)
/
電視有兩種
一種是主角如螞蟻般,手無縛雞之力去對抗社會的冷漠敗腐
一種是主角如超人般,憑藉人脈智慧一路過關斬將達成目的
/
而我是一張白紙,不帶有任何成見去處理我遇到的問題,甚至腦裡想像中的過程,應該是很順利很...
(記錄一下,25歲的我第一次體會到市井小民在社會上的無奈,電視演的無奈是真的捏~~)
/
電視有兩種
一種是主角如螞蟻般,手無縛雞之力去對抗社會的冷漠敗腐
一種是主角如超人般,憑藉人脈智慧一路過關斬將達成目的
/
而我是一張白紙,不帶有任何成見去處理我遇到的問題,甚至腦裡想像中的過程,應該是很順利很快速的
/
(起始)
因為我一直都還有口罩,所以不太去領健保局的實名制口罩,8/18晚上,老媽說他沒口罩了請我幫忙領,卡一插進去,藥局說我前幾天已經領過了不能領,我滿頭黑人問號大喊著不可能,一看電腦資料,分別是在8/14號及6/30,領取方式是「卡片異常輸入ID」,且是在同一間藥局。
而我”猜測”是因為我去年遺失過健保卡,不過當時我有有馬上去重新申辦,舊卡也會自動註銷。
/
(報案)
隔天8/19一大早,便前往該藥局管轄內的警局尋求協助,2位執勤警察聽了一下口述,請我自行先前往藥局詢問,原因是沒有”關係人”他們無法做筆錄,我跟老媽不斷argue後,才接受受理。
接者其中一位警員繼續詢問,也幫我打電話到藥局說希望能調監視器,這時來了一個感覺比較資深的中年胖警員,不知道是不是以為我智商很低,用一堆低劣的話術想要打發我。
1.再說了一次我需要自己去問藥局,就算他們去也是只能調監視器(我說藥局不會隨便給我看,你們比較有權利)
2.說了一大串一副很有道理的解釋,大致上是說卡片異常代表健保系統問題,blablabla(我說我掉過卡片而且他買了兩次,不可能)
3.監視器可能也調不到過期了,搞不好只能保存兩天(我說這是5天前的事其實很近,而且我家店面的監視器可以保存一兩個月)
4.他說這個只能說他是“侵占遺失物”,因為我也沒被騙錢什麼的(我說我在意的是,我身份被盜用,我希望知道是誰,避免他之後還拿去做別的事)
5.接著他很瞎的說:他知道你的身分證字號,其實不能做什麼事,你不要想太多,這些都只是你的想像(....我真的笑了)
/
(到藥局)
到了藥局,有兩個很年輕的警察已在,藥局要求要先看警察的證件(胖警察還說我可以自己來...?),但藥局只有一個藥師,他算是整個遇到的人中最有人情味的了,跟我聊了一下,雖然他感覺有想幫我但他只負責開藥,沒有監視器的權限,老闆目前又在開會回不來,等了半小時,另一位櫃檯小姐請我們先回去,她說:「其實我是可以不幫你的,你也沒有申請什麼調查的文件。」警察回說「但這樣又要再拖個兩三天。」
/
(打給健保署)
悻悻而歸後,我打去健保署說明這個狀況,健保署算是親切且積極,但他們說:「我們這邊只能幫您註銷這次領取紀錄,讓您可以再領口罩,另外也會輔導該藥局需要走正常的領取流程(逼健保卡,不能手key)。」我說這治標不治本,希望能協助找到那位民眾,但健保署說這只能請警方單位協助。
不過我根本不care能不能領到口罩,我care的是不明人士盜用我的身分!!這是侵佔是詐欺是不道德的行爲!!!
我請健保署不要幫我註銷。
.
.
.
.
.
.
我後來想了一下藥局的話,是啊,你可以選擇不幫忙,你沒有義務要幫忙。有人說「有關係就是沒關係」,但我沒關沒係,整件事也跟你沒有利益關係,你有什麼理由要幫忙?
/
我想理由不就是非常簡單的正義感嗎?分辨是非黑白的正義感,不值錢卻是每個人類與生俱來的正義感。
/
我知道這件事情可大可小,對殺人放火的社會案件來說根本就芝麻大小沒什麼大不了,但這的確是我第一次體會到,原來社會不會照著你覺得最合理的方向走,一個人的力量很渺小,特別是你沒有私人關係的時候,社會上很多人很多單位,但不一定全世界都會全力地幫你,即便是對的事。
/
今天只是一件小事,倘若哪一天我遇到大事的時候,需要尋求社會上的各個單位協助的時候,如果全世界都同樣對我說:「這我沒辦法」,我又該怎麼用自己的力量去對抗、去尋找正義。
/
法律、流程、各個單位,真的不是小老百姓平常生活就會遇到、就會熟悉的,而且聲張正義的整個過程溝通成本很高、很冗長、是很浪費時間勞民傷財的,很累。
/
我以為社會不可能像電視演的那樣冷漠,但原來有時電視狗血劇就是很寫實的反映著真實,很無奈的那一種現實。
不過我是不會輕易善罷甘休的
身分證被盜用詐欺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Yahoo奇摩房地產 竟然利用政府的美意進行詐欺....
#租屋 #詐領 #補貼 #Yshare
身分證被盜用詐欺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如何解除警示帳戶❓
早期詐騙集團,均是以購買人頭帳戶方式,作為詐騙轉帳帳戶,這些人頭帳戶,被列為詐欺案共犯,明知且獲取出售帳戶報酬,至少罪有應得。
但,目前詐騙集團,多利用應徵工作或家庭代工為名,無償騙取求職者之帳戶,作為詐騙帳戶,此際,人頭帳戶,單純求職,未獲得工作機會,不知情且未出售帳戶獲取報酬,卻反被列為詐欺案共犯,實務上多起訴、判刑,何其無辜?
無端遭騙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實務上除多遭起訴、判刑外,帳戶亦會遭設警示,成為警示帳戶,我接獲許多民眾陳情,帳戶遭設警示,特公開提供以下資訊,供有需要鄉親參考:
🔸帳戶遭設警示後,辦理解除要件如下:
經司法程序終結案件,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件資料、刑事判決書(含地檢署處分書、少年法庭裁定書)、執行完畢證明或罰金繳納收據影本,送交或郵寄至各地警察分局偵查隊辦理,並須填寫「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一式二份,第一份由受理單位(分局偵查隊、警察局刑警大隊)作為解除警示之憑據;第二份由受通報之金融機構辦理解除警示作業註記。
至於應檢附資料分別摘要如下:
(一)不起訴處分:須檢附不起訴處分書。
(二)無罪判決:須檢附無罪判決書。
(三)罰金:
1、單純裁判罰金處分。
2、單純裁判罰金處分未能完納,遭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執行完畢者,須檢附判決書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社會勞動)執行完畢證明。
(四)判刑執行完畢:
1、徒刑執行完畢須檢附判決書及出監證明書。
2、科處罰金並繳納完畢者,須檢附判決書及罰金繳款收據。
3、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易以訓誡者,須檢附判決書及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證明。
4、經法務部准許假釋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緩起訴:須檢附緩起訴處分書及緩起訴附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六)緩刑:
1、單純宣告緩刑者,須檢附判決書。
2、宣告緩刑並附帶緩刑負擔或指令者,須檢附判決書及緩刑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判決書內載有刑法第74條第2項各款規定者)。
(七)保護處分: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1項有關保護處分之規定。(須檢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之裁定書)
1、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2、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3、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4、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若民眾係遭冒名申辦開戶之解除警示,申請人應攜帶證明身分證件資料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10樓;電話:02-23813939)之信用報告書,親赴管轄警察機關(民眾戶籍地之警察分局偵查隊),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相關事宜。
*冒名申辦:係指開戶人以偽(變)造之身分證明文件申請開辦帳戶,或未經他人同意而持他人身分證件在申請開戶之文件表格內為不實之填載及偽簽姓名。
🔸另民眾(含公司法人)因一般商業交易糾紛、存款帳戶遭盜用或遭誤設警示時之解除警示案件,申請人(代理人)應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親赴戶籍地之警察分局偵查隊(公司所在地之警察分局偵查隊)主動接受調查,以釐清誤設原委。
(一)金融機構未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倘案件尚未函轉管轄機關前(以管轄機關收文日為準),如經銀行通知或受理單位即時發現,應由受理單位立即通報銀行取消警示。
(二)金融機構已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由管轄警察機關負責釐清案情,協助解除警示帳戶。
(三)一般商業交易糾紛者須檢附:製作談話紀錄、和解書、款項或物品返還單據等有關證明文件。
🔸警示帳戶開戶人已死亡者,家屬應檢具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死亡證明書向任一警察機關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服務專線0928225530
身分證被盜用詐欺 在 MSN 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話題】身分證「一條龍」是他!男喊:別再整我了
自從網路盛行後,謝男衰事不斷,原本從事冰棒工廠的他,卻經常被人盜用身分證字號犯罪,包含網路詐欺、訂黃牛票、假身分證登陸等,甚至曾被少年冒名援交,讓妻子氣到差點鬧出家庭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