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身分證掛失效力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身分證掛失效力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身分證掛失效力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enterpirse (小嘉)看板PttLifeLaw標題Re: [其他] 身分證遺失後的責任歸...


※ 引述《sfking (空白)》之銘言:
: 事實經過:我於今晚(星期一)6點左右遺失皮包,應該是掉在路上
:      發現時立即回頭去找,已經找不到了
:      裡面有重要證件+金融卡
:      搜尋後得知,身分證遺失標準流程不外乎就是
:      1.掛失 2.立即補辦 另外有人說備案,但有另一群人說備案無用
:      就我的認知我也認為備案無用,所以目前能做得也只有趕快完成1.2手續
:      由於遺失當時,戶政事務所已經下班
:      所以我打算明日(星期二)一早就去先掛失
:      但因為本人目前不在戶籍地,所以計畫最快是星期三回家完成補辦手續
: 問題:首先我想問的當然是在法律上的問題,其他不歸法律管的其實擔心也沒用
:    例如什麼被拿去地下錢莊借錢這種的....
:    一、如果我於星期三(11/11)完成補辦手續,照理說我遺失的舊身分證
:    就不具有任何效力了,所以如果往後我如果收到被盜用的手機或其他帳單
:    其申請日是在11/11日之後,則表示是該單位審核疏失,我有不支付的正當性嗎
:    二、又如果是在我掛失前,或是掛失後補辦前的這段時間就被他人盜用
:    這樣有什麼補救措施
:    (例如可以調出這段時間的所有開戶、開門號記錄將其中止合約嗎)
:    可是既然警局備案沒有用,那我到時又該如何證明
:    我不是先故意將證件借給他人開戶,再去申請掛失呢?
:    還是說就是因為難以證明,所以一切的手續都要盡快
:    才能將傷害減到最小,如果對方動作比我還快,已照成傷害的話
:    屆時,本人是否就會有一些麻煩,例如到案說明之類的?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一、向警局備案(不需要,也不會受理)
二、向戶政事務所補發(這是第一優先)

好,現在來講責任歸屬,身分證不見了,當然是你的責任
一旦補發之後,舊證就自然失效了
就算有人拿你的身分證到銀行申辦一些東西,銀行可以登入警政署網站
查詢身分證字號與發放日期,就能知道已經註銷。
那如果銀行沒有求證,那就是銀行的問題了。

另外,如果你的身分證補發日(假設在11/11,但你是在11/9遺失的)
那麼9~10這兩天如果被冒用,你要舉證是很難的。

對,一切手續都要盡快
最好是今天遺失,明日立即補辦(請假,曠職都要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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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depravity:或是祈禱你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晚上有上班 11/1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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