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踩踏事件自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踩踏事件自救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踩踏事件自救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踩踏事件自救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睡外面,露營社,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吵的人就對嗎? 露營也好、登山也罷 禮貌永遠是不容侵犯的底線 戶外活動需要更多姬芭隊友站出來捍衛😎 【姬芭人來講姬芭話】 前言:這篇是個人意見,但小弟姬芭人說話囉唆,所以文章很長,如版主覺得不妥請刪除,造成困擾深感抱歉,我會po在我個人版並公開,謝謝! 大家好,我是周六po文抱...

  • 踩踏事件自救 在 睡外面,露營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4-23 21: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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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吵的人就對嗎?

    露營也好、登山也罷
    禮貌永遠是不容侵犯的底線
    戶外活動需要更多姬芭隊友站出來捍衛😎

    【姬芭人來講姬芭話】

    前言:這篇是個人意見,但小弟姬芭人說話囉唆,所以文章很長,如版主覺得不妥請刪除,造成困擾深感抱歉,我會po在我個人版並公開,謝謝!

    大家好,我是周六po文抱怨說七卡有人在寢室內連續大聲講話1小時的樓主(苦主),當下因為受到對方挑釁要我po文上網評個是非所以我就po了,當下就真的是想抱怨這件長久以來困擾小弟我的事情了。

    看到大家對於這樣的狀況激起了討論,讓小弟也覺得不該讓這抱怨單純只是抱怨而已,我們登山人遇到困難都應該會設法解決,就像遇到崩壁我們會高繞一樣,我們不會坐在那邊大嘆老天為什麼不給我們路走,而是會尋找出一條新路。

    有跟小弟爬過山的人都知道,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姬芭人。
    姬芭人的特徵就是: 看起來姬芭、講話很姬芭,甚至連不講話的時候也很姬芭。
    小弟就是。

    我認為登山應該是一件很快樂的事,他強調著與山與人的和諧共處,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山莊禮儀、高山禮貌與無痕山林等規範。

    這些規範跟平地上的法律不同,大多沒甚麼實質的強制力,有賴於登山者們得自我約束,簡單說是自己出自於對山的熱愛,進而衍生一種尊敬自然的謙卑態度。

    我贊成醜話說在前頭的方式。
    如果是我的隊員,我都會在出發的第一天交代該交代的事,然後把我姬芭的個性發揮到極致,告訴大家甚麼可以做甚麼不能做,做了不該做的事情就別怪我幹譙你。

    對於不配合的隊員或是頑劣分子,我也會指名說下次大家別一起爬山了。

    大多數人都不願扮黑臉,或是抱持著『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想法,覺得不與人交惡、明哲保身的作法才是正道。

    但姬芭小弟認為,如同英國哲學家,艾德蒙.伯克所說:
    惡人得勝的唯一條件就是好人的袖手旁觀(The only thing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小弟雖不願將事情這麼二分化分善惡,但也認為許多事情之所由小惡(無傷大雅的壞),在人的習性之下逐漸擴大,形成無法控制的大惡。

    當我們放任別人的失序行為,是為他未來的失控行為提供養分。

    就像周星馳在九品芝麻官他老爸說的:貪官奸,清官要更奸。

    所以與姬芭小弟我見過面的人應該都有看過我以下的行為
    1. 制止夜間山屋喧嘩
    2. 制止別人任意移動別人在山屋的廚具
    3. 制止踩踏三角點、里程標(個人覺得是維修困難,倒不是信仰因素)

    每每制止時都會被別人白眼,甚至被反問:關你甚麼事?

    身為姬芭人的最大好處,就是面對這種問題時我很好回答:『因為我很姬芭』

    【本次事件之後】
    小弟還是先從這次事件重新說起,先說明這沒有針對哪個地區,也非針對哪個族群,我們就山莊禮儀這件事情來探討,對事不對人。

    當然,為了平衡報導,我還是希望當時商業隊的當事人來闡述一下你所認知的狀況。

    當天我向對方領隊反應這種狀況後,領隊立刻跟我說抱歉,且在離開前再度跟我說明是他們的錯,要再跟我說聲不好意思。

    其實小弟我完全能理解領隊的為難立場,所以我也說我能了解他的難處。

    領隊真的是一整個冤啊!!一整個就是把整個罪過扛下來就是。

    如同某位網友說的很有道理,自組團不好意思勸,因為是自己朋友,商業團勸不動,因為他們是花錢的人。

    在這樣的風氣之下,做錯的人越來越得勢,就像現今這樣的狀況。

    【網友們的反應】
    小弟我將各位的留言整理成一張表格如附表,統計一下大家對於這種事的看法與意見,這不代表當下各位是否這樣反應,僅是代表各位對於這樣事情”期望”的處理態度而已。

    小弟將各為意見分為5種大類,分別是:
    1. 積極處理:大體上就是認為要制止。
    2. 樓主問題:認為是樓主(小弟我)自己造成。
    3. 消極處理:雖不贊同山莊的吵鬧,但也不願意主動制止。
    4. 經驗分享:講述自己的相關經驗。
    5. 其他:聊天、沒特別分類的就歸在此項。

    我們可以注意到積極處理與消極處理百分比相同,這兩類歸納為都不認同山莊吵鬧的行為,但明顯有一半的人採取的是不與當下人對抗,而從其他方式如忍耐、耳塞或是認為這根本無解這樣較為消極的方式。

    另一方面,在經驗分享上也將近有20%的人遇過相同的情況,也就是說每5人就有1人有遇過這樣不愉快經驗。

    另外還有4%直覺認為是樓主(小弟我)的問題。

    先說,真正的民主社會是不可能只有一種聲音的,所以不管這4%是如何認定這問題是出在小弟我身上,也表示著具有這樣的族群會先檢討被害人,或說質疑被害人不是被害人,某種程度上也是可以理解。

    檢討被害人這件事,小弟覺得是環境教育所形成的思考模式與價值觀所導致,可能的成因很多,包括事件本身自己具有類似加害人的條件、不認同當事人的個人特質等等,但總體偏向主觀而非客觀的看法。

    會這麼說主要原因是小弟所表達的事情其實是為大多數山友感同身受、長久以來的問題,即便是討拍,或是小弟其實刻意隱藏了對我自己不利的事情,只說對我有利的事情,但就『妨礙夜間山屋寢室安寧這件事』這樣的表述所有人是沒有異議的,所以我們並沒有看到任何認為『妨礙夜間山屋安寧』這件事是對的這樣的意見。
    (p.s.這邊有個題外話,雖然網上山友們全數不這麼認為,但唯一的例外卻是七卡管理員,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在一件大家都認同的價值觀或道德觀(以此次事件來說就是山莊禮儀)之下,唯一能反對的最大利基似乎就是『樓主本身先犯錯了』,藉此來合理化加害者的行為。

    這很像是我們常聽到的案例,某些『撿屍』性侵的加害人辯詞是:他衣衫不整躺在那邊就是代表他同意。

    但腦袋邏輯清楚的我們知道這完全是兩碼子事,即便對方衣衫不整,即便躺在那邊的人身上衣服已所剩無幾,哪怕這個躺在那邊的人有著妨礙風化的犯罪疑慮,這都不代表你具有『侵犯』他人身體的權力。

    別人犯罪不代表你也具備相同的犯罪權力。
    而唯一能淡化加害者的犯罪事蹟,就是將這個議題導向『受害者本身也有錯』,或是進階一點的就是『受害者本身先犯錯了』,所以被回擊也是合理的。

    小弟我並不希望我們舉著甚麼討伐的大旗去公審、圍剿這些人,因為每個人的喜好都是每個人的自由,言論也是,你完全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討厭我,哪怕只是因為我右邊鼻孔的鼻毛太長讓你不順眼。

    但我們必須先將那些喜好放在一旁,專心讓一件事情的是非有一個共同的意識,不因我們個人的偏好來左右這些應遵循的規則,即便無法完全影響,也期望能將偏見降至最低。

    所以小弟我希望大家將注意力放在山屋禮儀這件事情上,哪怕小弟實際姬芭的程度遠大於我所說的100倍,我們也要認知山屋禮儀這件事沒有甚麼灰色的空間,互相尊重已經是最後的底線。

    我可以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力。

    就大家的意見來看,我們至少知道將近6成的人都厭惡這樣的行為,但為何這種狀況不減反增呢?

    小弟就自己登山的經驗來觀察,最大原因不外乎是『沒有可約束的強制力』。
    所謂可約束的強制力很多,老山友最大的約束力就是來自於自己,因為愛山,所以知道山區禮儀有多麼重要。
    山區法律上的強制力對於山區禮儀不多,極限也只能做到貼在每間山屋的那份像是生活公約的規範。

    但一般大眾或是商業團體呢?
    他們不如老山友們有著對山的熱愛,他們或許只是想上山拍張美美的照片炫耀一下(小弟強調,炫耀無罪,我完全支持),所以自我約束力不如真正的登山人這麼高,所以他們的強制力則是『輿論壓力』。

    輿論之所以成為輿論,是他具備有一定人數的共識,輿論不一定是對的,但他一定是大多數人所形成的共通概念。

    當商業團人數在少數之下,受到像小弟我這樣姬芭人的制止多半就會停止喧鬧行為,即便心中再不滿也不會發聲,但對於我們登山人而言,無論他不滿與否都已無所謂,因為我們已經停止了他違反規則的行為,目的已達到。

    但隨著商業團人數增加,所謂人多勢眾,不時就會發生像小弟這樣的狀況,即便他們也明顯知道自己的不對,但就會反咬小弟態度不好,不過腦袋清楚的我們都知道,對錯與否不受態度的影響,這只是一種推諉與轉移錯誤責任的說詞。

    資深山友們在遭遇到這樣的狀況,大多也只能隱忍吞聲,畢竟沒人喜歡根本別人公開吵嘴,到時又被別人冠上偏激的帽子,吃力不討好,不如能閃多遠就閃多遠吧!

    我一直認為,人生很短,有些事情是值得我們去努力的。

    小弟秉持著姬芭人的特質,哪怕被抓到網路上公審,哪怕身旁朋友跑光,我還是要說,這樣的事情是不對的,這不因我的個性、態度、外貌或是任何條件而改變,我們雖然來自不同地方,有著不同的生長環境,但同為登山人的你我,我堅信我們的核心價值是相同的。

    【說了這麼多,小弟覺得該怎麼做?】
    無論各位怎麼看待小弟這漏漏長的文章,抱怨也好,哭夭也罷,我只希望我每次的事情都能為登山界激起一些漣漪,我不敢去想像就此登山界就變好,但我期望我每次的經驗都能喚起一些登山人的自覺。

    登山禮儀對於常爬山的人是一件再基本不過的『基本須知』,如同食物與水一般。

    所謂的基礎登山教育,應該就是從最基本的開始教起,所謂的最基本,對於小弟而言應該就是在『上山前』就該知道的基本觀念,就跟綠燈行紅燈停一樣,不該等到上山才開始教授,我們也不會等到闖紅燈被車撞到後才知道紅燈不能通過一樣。

    行前訓練是目前登山團非常缺乏的項目,無論是自主團或是商業團,但商業團就目前來看越基本的路線越是沒有。

    這也很合乎商業導向,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將商品賣給最多的人,藉此獲取最大的利益,簡化流程或是直接跳過流程絕對能省下相當可觀的時間成本。

    但簡化所精簡下的成本,犧牲掉的就是我們現在急欲找回的『登山教育』。
    而這也正是大家一值期盼加強的地方。

    小弟可以說,山為我們社會所提升的每一分GDP,我們卻是用糟蹋他的方式來回應他。

    在政府的管制,小弟認為唯一該強制恢復的就是行前訓練。
    行前訓練應包含『基礎登山教育』、『LNT』、『山難自救』三大項,在未通過之前應禁止其登山行為。

    而對於商業團的借名行為,應提供檢舉獎金並明定處罰。

    或許小弟的想法非常膚淺與浮面,但我也希望藉著我的愚昧來激起大家的火花,登山界的能人非常多,拋磚引玉,為的是希望引來各位你們的『玉』。

    有些事,是值得我們去努力的。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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