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越南離婚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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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越南離婚流程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蔡適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協助外籍配偶境外面談、行政流程》 《真愛沒有距離、祝福有情人終成眷屬》 過去一些情況是面談官擔憂「假結婚真賣淫」,所以審查速度本來就慢,甚至面談要2、3次,題庫也非常刁鑽,並非疫情期間的審查速度才慢,而現在面對疫情,相關進度根本是完全停擺。 不論是跟誰結婚,異國婚姻都要需要祝福,有許多越南籍的...

  • 越南離婚流程 在 蔡適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12 0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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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助外籍配偶境外面談、行政流程》
    《真愛沒有距離、祝福有情人終成眷屬》

    過去一些情況是面談官擔憂「假結婚真賣淫」,所以審查速度本來就慢,甚至面談要2、3次,題庫也非常刁鑽,並非疫情期間的審查速度才慢,而現在面對疫情,相關進度根本是完全停擺。

    不論是跟誰結婚,異國婚姻都要需要祝福,有許多越南籍的外籍配偶因疫情「一直卡著」,目前政府採取的是兼顧人道跟彈性的作法,希望政府能夠好好處理;在法律管制能取得平衡的情況下,其他國家也可以比對辦理。

    政府未來可以思考與婚姻介紹協會互相配合,並由協會兼顧責任下,讓整個產業正常化,未來也能讓叫好、較有口碑的協會留存,讓彼此可以更好!

    「卡到要離婚!」疫情讓外配來台依親面談停擺 越南還有2300對在排隊 https://www.storm.mg/article/3094268

    真愛咖哩 Moiz Ali #異國戀情 #祝福每位有情人

  • 越南離婚流程 在 DJ 芳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0 15: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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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10 星期一 絕對音樂】

    「人,總是不可避免地被他人議論。
    有些是背後傳來的閒言碎語,有些是直面抨擊的誹謗和指責,
    可無論那些話再難聽、再討人厭,都不要隨便用自己的嘴巴去還擊。」
    SO~~過好自己的日子,走好自己的路,活得開心痛快便是對他們最有力的回擊。

    下午4:00-6:00
    「絕對音樂」~~ON AIR))))))
    把耳朵借給我,
    芳翎和你/妳分享~~

    線上收聽快點這裡:
    http://fm997.cityf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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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種感謝,叫謝謝你把我爸爸縫得很好…》

    「我渴望見到爸爸,又怕看到他支離破碎的樣子。」在解剖臺上與父親重逢,是今年(二○一七)五月的事;已經過了半年了,但是一和我講起爸爸,朱美瞬間鼻子一紅,眼淚就在眶裡打轉。

    父親在臨終前,就決定要把大體捐給國防醫學院。
    這場大體課程,宛如朱美漫長的告別之旅,失去至親的痛楚,變成一堂堂的解剖課,一次次地讓她回憶起自己與父親的種種。
    我相信,當我在進行採訪時,朱美還沒有從這場告別裡離開,因為她總是一不小心,就又會掉進那個悲傷的情境裡,流起淚來。

    朱美是公共電視《誰來晚餐》的企畫編劇,今年十月,她參加了一個特別的企畫―「我的老公是大體老師」。節目來賓是大體老師陳俊明的一家人,拍攝團隊一路記錄陳俊明的家人經歷親人捐贈、解剖的整個過程。

    只不過,這個編劇跟團隊裡的其他成員很不一樣,因為,在大夥兒忙著拍攝記錄解剖臺上的陳俊明老師時,她自己的父親、前越南大使館武官朱晉生,就躺在幾公尺外的另一臺解剖臺上。

    拍攝的前幾天,一想到會看到父親被切割不成人形的模樣,朱美就感到呼吸困難,國防醫學院生物及解剖科暨研究所所長馬國興老師熱心地打電話給她,建議:「朱小姐,我看這樣,妳父親的臺子先蓋起來,這樣對妳比較好!比較好!」

    我挺得住嗎?
    朱美考慮了兩天,鐵了心回電:「馬老師,我們拍紀錄片就是要真實自然,同學們該做什麼就做什麼!不要因此影響進度!相信我爸爸也是希望這樣的。」

    掛下電話,朱美的手還微微抖著,她自問:國外文獻記載,目睹熟識的人被解剖,可能在心中會留下巨大的創傷,自己是否挺得住呢?
    「爸爸過世已經兩年了,每當我感覺孤單悲涼時,就會夢見爸爸,他在夢裡不看我,也不說話,只坐在老位子上看電視。」
    「清明節前,爸爸還是來夢裡了,我把臉埋在雙腳中不認他。他悲傷地說『這不是我女兒嗎?』我勉強把頭抬起來,夢就結束了。」
    「我渴望見到爸爸,又怕看到他支離破碎的樣子。」在解剖臺上與父親重逢,是今年五月的事;已經過了半年了,但是一和我講起爸爸,朱美瞬間鼻子一紅,眼淚就在眶裡打轉。

    今年(二○一七)四十八歲的朱美,大學念的是應用心理系,畢業後做過各式各樣的工作,當過記者,編過就業就學情報,做過傳播公司企畫,當過代課老師,甚至還發明了「精油占卜」,在網路上設館為網友算命。
    三十五歲時,朱美與同事結婚生子,這場婚姻是短暫的,在一場激烈爭吵後,朱美帶著兩歲多的孩子回到娘家,從此再也沒有回去過。
    如果人生也有主題,那麼朱美人生的主題應該就是「愛自由」;工作、婚姻的領地裡她自由來去,人生中唯一穩定不移的,只有爸爸。「他在我心裡是座不動的山,他離開,像是整座山憑空消失,頓無所依。」朱美說。

    剪著短髮穿著職業女性的西裝,朱美總是打扮得俐落成熟,不過,在這成熟的外表下,朱美還是父母呵護的那個么女。離婚後長居娘家,和父母女兒組成了另一個家庭;連已經結婚離家的大姊都忍不住嫉妒妹妹占走了父母全部的疼愛,有一次還語帶威脅地對朱美說:「哎,妳的東西要放在自己的房間啊,不要放到爸爸媽媽的櫃子裡。」

    「我爸爸好幾次都說,我去加拿大讀書時,應該多給我一點錢,讓我留在那裡,我就不會(遇到前夫)離婚了。」朱美小小聲地說。

    爸爸一直覺得她一個女人離婚帶著孩子很可憐,可憐著可憐著,到後來,父親變成自責,在回憶裡到處尋找解決方法;因為他是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爸爸。

    朱美的爸爸朱晉生,十五歲就從軍,跟著軍隊來到臺灣,學歷只有小學畢業的他,靠著自學考上美國特戰學校、美國陸軍指揮參謀大學正規班、美國三軍工業大學國防經濟系,成為國軍裡的留美派,還曾派任越南大使館武官。
    一個十五歲就離家的孩子,完全靠自學,竟然英文好到可以當上「將官英文班」的英文教官!朱晉生有極強的自制力,以及不向命運低頭的決心。朱美回憶起自己的爸爸:「他很嚴肅,幾乎沒有笑容。」她用手掌在空氣裡畫個方,比出一張虛擬的桌子:「如果他身旁有一張桌子,在他臨睡前,你會看到桌上的東西都分類排好了。」
    半生艱苦,「二十歲就在戰場上殺人」的朱爸爸,篤信打罵教育,「孩子不乖,打就乖了。」他是一個對子女要求甚高的爸爸,「如果我考九十八分回家,他就會問我,為什麼沒有考到一百分?」朱美說。

    朱美是很活潑的,比手畫腳講得活靈活現,於是我眼前出現一個身高一百八十公分,英俊挺拔的軍人,少年流離失所的他內心非常需要這個家庭,雖然軍人少回家,但是公務外的所有時間,朱晉生都待在家裡,板著臉,埋頭整理剪報。孩子不乖了吵鬧了考壞了,這軍人爸爸冷不防,一把抄起竹棍就抽下去……。
    但是也是有例外。朱美十三歲時念明星國中,被聯考折磨得每天昏昏沉沉,常常吃完晚飯,就睡倒在爸媽的房間裡。爸爸幾次告訴她,不要在這裡睡,回自己房間睡,她還是經常賴在父母的房裡貪睡。直到有一天,朱美又跑去爸媽房間貪睡時,突然身體一陣刺痛,原來爸爸竟然隨手拿起一條浴巾就開始抽打她的大腿、背……。

    朱美哭哭啼啼地回到房間,枕頭濕了一個晚上。沒想到,當她第二天早上腫著眼睛吃早餐時,對面的爸爸開口了:「叫妳不要在我們房間睡,是要妳趕快上床,不要太累……」講著講著,這個鐵人老爸,竟然聲音啞了,朱美猛地抬頭,看到老爸眼中含著淚水。
    「爸爸也會哭……」她愣住了。朱美從不曾看過父親流淚,這是唯一的一次。

    而朱美那個時候再怎麼也想不到,自己將還給父親更多的眼淚。父親在臨終前,就決定要把大體捐給國防醫學院。過世後,為了撐起身體組織避免脫水,醫學院會先打入藥劑,密封起來放超過半年,才進行大體解剖,大體老師將為醫學系學生們上一個學期的課程。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這是一○五學年度大體解剖的第一堂課,朱美的父親是第一組,陳俊明老師是第二組。根據大體解剖課的流程,先把皮膚打開,接著,觀察肌肉、上肢、下肢、呼吸系統以及胸腔,宿主防禦、腸胃、心血管,接著進入腦神經系統的顏面與頭顱。

    整整一學期的課,每組的每位同學,都要負責在身體的不同部位主刀解剖,其他同學就在旁觀察。
    在解剖的過程中,對於爸爸的現況,朱美只偶爾聽到「旁邊組」的同學的轉述,「比如說,我爸爸有運動習慣,隔壁組切開時驚呼『這個老師的肌肉好大』,結果我們這一組的同學通通跑去看我爸爸之類的。」朱美回憶著。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朱美終於鼓起勇氣,親自走進實驗室和爸爸重逢了。在國防醫學院的大體解剖臺上。

    好幾次來到夢中的爸爸,現在究竟變成什麼樣了呢?是否支離破碎了?
    抱著忐忑不安的心,朱美一步步走近解剖臺。看起來是人形啊。有軀幹、有四肢……但是總有哪裡不對,朱美想著。

    「怎麼沒有臉?」

    「朱美姊,這是背面。」

    看著發愣的朱美,同學們七手八腳地來幫忙:「我們幫妳翻過來。」

    怎麼還是沒有臉……朱美正思索著,一位同學熱心地捧著朱爸爸兩半從鼻梁正中剖開的臉:「我幫妳把老師的臉拼起來。」

    於是,朱美真正看到爸爸了,應該是半個臉,因為上半部額頭連頭蓋骨全部都不見了。

    爸爸的神情是嚴肅的,浸泡一年的福馬林,並沒有帶走他臉上的滄桑。大江南北、生離死別、故國山河、砲聲隆隆的記憶,仍然封存在他的腦子中吧。

    有一種感謝叫「謝謝你把我父親縫得那麼好……」

    作者:陳德愉
    (文章來源:https://thebetteraging.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detail/202006020030/157887/%E7%88%B6%E8%A6%AA%E8%87%A8%E7%B5%82%E5%89%8D%EF%BC%8C%E6%8A%8A%E5%A4%A7%E9%AB%94%E6%8D%90%E7%B5%A6%E5%9C%8B%E9%98%B2%E9%86%AB%E5%AD%B8%E9%99%A2%E3%80%80%E5%A5%B3%E5%85%92%EF%BC%9A%E6%9C%89%E4%B8%80%E7%A8%AE%E6%84%9F%E8%AC%9D%EF%BC%8C%E5%8F%AB%E8%AC%9D%E8%AC%9D%E4%BD%A0%E6%8A%8A%E6%88%91%E7%88%B8%E7%88%B8%E7%B8%AB%E5%BE%97%E5%BE%88%E5%A5%BD?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article&utm_campaign=20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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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南離婚流程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5-14 0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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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20次委員會議第2次會前協商會(開會日期 4/30),提出以下臨時動議,謝謝多位民間委員的共同連署支持。
    提案內容及會議結論如下供參(該提案提交之時,林岱樺版草案尚未送至立院)。

    院版是三案中唯一允許同志結婚的專法,也是一個需要朝野立委齊力捍衛才不會失守的底線,事實上即使是院版都還有若干保障不足以及需要積極規劃配套之處(參以下提案),另外兩個反同組織所提法案則明顯違憲,希望立委們明鑒。

    我個人已經向台北中正戶政預約5/24上午8:30 登記結婚,我和大家一樣,迫切渴望本週法案的審議與表決順利並能向平等邁進,而非向歧視妥協。
    517 兩大黨預計將會開放投票,因此每一票都重要(各種消息及我個人和伴盟夥伴實際進行立委遊說的結論是: 院版能否保住並非無疑),請大家這幾天不分黨派爭取自己選區立委支持院版。#每一票都重要

    517適逢國際不再恐同日,期待這一天台灣真正成為亞洲同志人權的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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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20次委員會議第2次會前協商會議

    提案人(單位): 許秀雯委員

    案由:為因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修法期限即將於今年5月24日屆至,請相關機關(內政部戶政司、移民署、陸委會、外交部、法務部等)說明配套措施是否皆已完備,或是否遭遇何困難亟待解決?

    說明:

    一、目前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施行法》草案,以及反同團體交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沈智慧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都已送進立院,最後可能會有三種結果,但無論是哪一種,在我國民主憲政體制下,依據釋字第748號解釋,理論上同志伴侶在今年5月24日都應該要可以登記結婚:

    第一種情形是,立法院三讀通過一個允許同性別二人依法登記結婚的法案;第二種情形是,立法院通過法案,允許同性別二人登記,但此登記並非婚姻;第三種情形則是立法院最終沒有通過任何法案。若是第一種情形同志自可以依通過之同婚專法登記結婚,若是第二種與第三種情形等於是釋字748號所界定,逾期仍未達成「同性別二人『婚姻』自由」立法保障之情形,則依該號大法官解釋意旨,同性別二人仍應可以在5月24日依民法婚姻章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換言之,無論上述何種情形,今年5月24日同志應該要可以在全台戶政登記結婚。

    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有鑒於當事人性別一般被認為是婚姻的成立要件之一,則當台灣同志與外籍同性伴侶欲在台灣結婚之時,如其外籍伴侶之本國法尚未通過同婚,其婚姻是否能有效成立迭成疑問,此部份應有明確之配套修法或行政函釋解決疑義。先前外交部於立院詢答時,曾允諾將研議,請說明進度。

    三、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第1項規定「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為地之規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8條規定「民事事件,涉及香港或澳門者,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未規定者,適用與民事法律關係最重要牽連關係地法律。」針對我國人與大陸、港澳地區人士的同婚配套,陸委會前於立院詢答曾公開回應將會著手研擬,請說明進度。

    四、我國針對跨國婚姻在實務上要求來自特定21國國民需要境外面談(機場面談),未來我國同志公民之結婚對象若係這些國家公民,因該等國家皆未承認同婚,在行政流程上要求境外面談恐有事實上之困難,據了解其中部分國家甚至仍處罰同性性行為或根本不會在此情形發出單身證明給該國當事人,在此情形我國同志公民之結婚自由要如何實現? (註: 請參後述補充說明)

    五、針對我國人在國外已合法成立之跨國同婚(目前世界上有26個國家通過同婚),其外配來台之依親居留申請,應如何辦理?相關配套及第一線業務人員之訓練教育是否已臻充分?

    辦法:

    一、 請內政部戶政司說明同婚戶政登記之內部作業(包含戶政軟體、結婚書約之必要修訂等等)是否已整備完成? 有無對全台戶政人員進行必要之教育訓練或公文指示?

    二、 針對跨國同婚涉及外國人之本國法尚未承認同婚之情形,請外交部及法務部協助說明相關配(解)套建議與研議進度。

    三、 請陸委會說明陸、港澳的同婚配套進度,包括未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在同婚的解釋適用與行政流程(陸配面談機制)。

    四、 請內政部針對跨國婚姻需要境外面談國家之同婚登記,說明整體之因應配套。

    五、 針對我國人在國外已合法成立之跨國同婚,請內政部移民署說明該等外配之依親居留申請之行政流程,並確認是否已有充分之行政因應整備與人員教育措施。

    該次會議決議:

    一、 本案不列為第 20 次委員會議議案。
    二、 請各部會就相關配套措施及規劃持續辦理。涉及跨部會之業務 請主動邀集相關機關積極辦理,務必在 108 年 5 月 24 日前充 分準備以利因應。如涉及修法事宜請及早規劃;如不涉及法律 提案、為相關子法(辦法)之修訂者亦請儘速處理。

    補充說明:
    1.以馬來西亞為例,我國對馬來西亞外配並不要求進行境外面談,所以理論上馬來西亞外配可以來台結婚,但此際馬籍人士需提出單身證明(證明不是重婚)。問題是馬國迄今法律仍處罰同性性行為,而該國所發單身證明會要求當事人註明擬結婚對象姓名與性別等資料,所以馬國同志若去申請,有出櫃陷自身於法律訴追險境的風險,換言之該國同志要申請單身證明來台結婚會有事實上困難與法律上風險

    2.以菲律賓為例,我國要求國人與菲律賓籍人士結婚須要境外面談,因此國人必須先跟菲籍伴侶在菲國結婚,然後去我國駐菲辦事處(外館)面談申請入台簽證。但顯然,在菲律賓尚未開放同婚的狀況,菲籍同志不可能與國人先在菲國進行同婚登記然後進行境外面談。

    此外,伴侶盟曾協助處理一起菲律賓籍同志欲在台灣跟他的台灣同性伴侶在戶政作同性伴侶註記的事件,台灣這個同性伴侶註記要求菲籍人士提供經過驗證之單身證明,當菲籍人士取得自身的單身證明(單身證明是該國政府核發的)後,我國駐馬尼拉辦事處拒絕為該文件作驗證,理由是: 外館只驗結婚證明,不驗單身證明(因我國實務要求台菲跨國婚姻需境外面談)

    3.陸配同婚: 目前異性婚陸配要求要作機場面談,簡單說還是要雙方當事人先在大陸結婚,然後一起來台,在機場面談。
    中國還沒開放同婚,所以依這個流程第一關就作不到 (無法在大陸登記同婚然後拿結婚文件去海基會海協會驗證,跑接下來流程)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第1項規定「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為地之規定。」 同法第41條第3項規定: 「本章所稱行為地、訂約地、發生地、履行地、所在地、訴訟地或仲裁地,指在臺灣地區或大陸地區。」所以如果我國實務允許大陸同志一方可以拿單身證明然後來台辦結婚,這個問題可以解決,甚至不需要修法 (此部份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 跟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不同)
    但這需要陸委會作出政策決定與配套。

    附上需要境外面談的21國 供參 : 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柬埔寨、斯里蘭卡、印度、緬甸、奈及利亞、蒙古、哈薩克、白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尼泊爾、不丹、孟加拉、薩內加爾、迦納、喀麥隆。
    (陸配則需機場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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