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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越南勞動法年假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巷仔口社會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宏仁老師說,最近民進黨修改勞基法,踩到了他的底線,想不到台灣的勞動條件越修越倒退。 他比較了越南勞動法對於加班、輪班間隔時間、產假、年假、社會保險、、、等規定,才發現台灣的勞動條件真的比第三世界還慘。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7/12/05/wanghong...
越南勞動法年假 在 巷仔口社會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宏仁老師說,最近民進黨修改勞基法,踩到了他的底線,想不到台灣的勞動條件越修越倒退。
他比較了越南勞動法對於加班、輪班間隔時間、產假、年假、社會保險、、、等規定,才發現台灣的勞動條件真的比第三世界還慘。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7/12/05/wanghongzen-14/
越南勞動法年假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kmXS3HSkbQ&feature=youtu.be
今天我質詢勞動部部長潘世偉時表示,513越南的衝突事件,並不應該看成是單一因素所造成的反抗情緒,而必須考量越南籍勞工在台資企業中長期薪資低落,升遷困難的勞資問題。而勞動部除了推動這些企業應該負擔對於當地勞動權益以及環境的社會責任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外派越南,適用我國勞基法的這些台籍員工,完善的法律保障。
暴動發生後,我們在媒體上看到有些台灣的大老闆為了自己不停工的利益,非但不積極安排勞工撤離,甚至有惡劣要求勞工簽署安全自負切結書的情形。稍微好一點的,雖然可以撤離回台灣,但必須要算成是勞工個人的年假,形同員工要自己承擔事變帶來的不利益。部長雖然也認為這樣的狀況有問題,但部長跟幕僚都沒有提出來,現行的勞動法規勞工到底可以主張哪些權益?
這是為什麼我們今天提案要求勞動部要去檢討修正相關法規,讓勞工也可以有申訴、發聲,維護自身安全的權益,提案也獲得其他委員的支持而通過。
現場勞動部有做初步說明,提到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說勞工面對突發的危險、緊急急難可以依照本條自行停止工作,但也有幕僚表示這部法律的性質是屬地主義,只對於本國的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作規範,那台灣公司外派到越南的台籍員工到底適不適用?另外,就算這部法律可以讓越南的台籍勞工主張,職業安全衛生法至今沒有施行,根本就不是現行法,在行政院訂出施行日期前,勞工到底有哪些法律保障,希望勞動部可以依照提案,在提出的檢討報告裡面好好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