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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超商和解書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李姓中壢選民,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名詹姓女音樂老師在上課途中遭員警盤查,因拒絕出示證件,對話間又不慎罵警員「蠢」,因而當街被壓制在地,並上手銬腳鐐帶回警局拘留九小時。一個無害平民,又非現行犯,卻遭到如此粗暴對待,警方是否「執法過當」引起各界議論。相形之下,北市松山分局發生了黑衣人闖入警局追打教官事件,警方卻不追究,想以一紙和解...
超商和解書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可議的是,警方這類濫捕事件近來層出不窮。諸如,在路邊向總統車隊揮舞國旗的民眾,被警方控以「公共危險」罪;而單人陳抗的民眾則被員警團團圍住,並利用「假摔」誣告為「妨礙公務」。這些,在在顯示警方的執法標準越來越走火入魔,只圖自己的績效和執勤便利,卻把公民的合法權益踩在腳下。相對於這樣把良民當惡棍對待的情事,松山分局卻對擅闖警局的惡煞網開一面,刻意縱放;如此嚴重的雙重標準,警察到底在幫誰維持秩序?警察的存在,如果不是為了保護人民,那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一名詹姓女音樂老師在上課途中遭員警盤查,因拒絕出示證件,對話間又不慎罵警員「蠢」,因而當街被壓制在地,並上手銬腳鐐帶回警局拘留九小時。一個無害平民,又非現行犯,卻遭到如此粗暴對待,警方是否「執法過當」引起各界議論。相形之下,北市松山分局發生了黑衣人闖入警局追打教官事件,警方卻不追究,想以一紙和解書「私了」。兩案對照,警察對待平民如兇神,對待惡煞卻很溫順,「人民保母」的執法標準何在?
有人認為,遇到警方盤查,女老師若配合一下出示證件,整件事也就不致鬧得這麼難看。話雖不錯,但這名員警當下未明示他盤查的理由,一個自認清白的公民難道沒有拒絕警方無故盤查的權利?女老師脫口罵員警「蠢」,顯然涉及侮辱;但員警將她摔在地上還以手銬腳鐐伺候,並留置了九小時,如此不符比例原則的執法手段,等於把良民辦成了罪犯,過程必須徹查到底。
那些高倡「乖乖配合盤查」的人,可能忘了台灣的「假警察」有多麼猖獗。台灣的詐騙集團,就是吃定一般民眾對執法人員的遵從,利用這樣的心理喬扮成執法者來誘使受害者屈從。最新鮮的例子,是國家通傳會(NCC)副主委翁柏宗親自抱了三五八萬元現金到超商交給假檢警,虧他還曾任中華電信高級技術員,卻對詐騙電話一點抗拒能力都沒有,癥結就在對公權力過於誤信。從這個角度看,一個員警執法過當的行為如果不受到檢討,反而一味指責那位女老師,豈非在貶抑公民意識?
聯合報社論/警察的存在,如果不是為了保護人民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5415649
超商和解書 在 古先生&古太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刑事傳票
第一次的無故棄單事情剛落幕,也達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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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去年十月左右,因為被無故退回兩次,造成運費上的損失、包材損失、人力、商品過季滯銷, #古先生古太太 第一次走進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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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是我們連進一步的了解和溝通的都找不到當事人,直接把粉絲專頁封鎖,並封鎖我私人臉書,最終我們才決定請警方協助。
其實,每一個人都會遇到困難,都會有措手不及或週轉不當的時候,經過溝通跟了解,延遲匯款等一個禮拜的也有、等一個月的也有,等上三個月的我們也有,只要可以溝通,我們都可以體諒、互相配合。
我們家是希望大家輕鬆舒壓,買東西是快樂的、減輕壓力的、如果購物金額會造成自己的壓力,那真的必須三思而後行。
常買我們家的都知道,我們幾乎都是用 #超商貨到付款 的方式在出貨,讓大家有 #七天的緩衝時間 可以領取包裹,並現場付現,這樣的方式其實對 #買家比較便利又安心,但也因為這樣的方便,還是有部分的媽咪造成我們很大的不便。
約好的最後匯款是日期沒匯款、七天退貨後沒有音訊、退貨後還聲稱沒有收到提貨簡訊要我們負擔二次的運費再次寄出、等等等~~~,我不能說我們沒有賺錢,但對於利潤抓很低、沒有把包材跟人力計算進去的我們,真的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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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備案、第一次看到被告的傳票、第一次寫和解書,我多希望這是最後一次👆🏻
對於寬限很寬~~~~~的我們!希望大家開心購物的當下, #三思而後行,如果真的有困難,依然超級樂意替大家解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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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要造成自己的麻煩,我們也很麻煩, #報警真的很麻煩,我記得當初懷孕五個月,我們在警局待了兩個小時做筆錄,做完筆錄恩恩晚上九點才吃晚餐, #真 #的 #很 #麻 #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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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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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大概90%的媽媽都是好的
#長大了成年了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媽了成年了做個好榜樣
#法院傳票
#和平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