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資遣費發放證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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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資遣費發放證明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722的網紅倒數60天職場生存日記 -上班族都該領悟的道理,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對於一位土生土長,在溫良恭儉讓的友善環境中長大的都市小孩而言,「狼性」是種令人感到害怕、卻又不得不去學習的生存技能。都市裡住的大部分都是被馴服的小動物,就像是小王子馴養的那隻狐狸一樣。而要讓狐狸變成狼的唯一方式,就是讓他回到野生的森林裡,為了生存,他終將改變。 老闆決定把我野放時說了一句話:你不夠...

  • 資遣費發放證明 在 倒數60天職場生存日記 -上班族都該領悟的道理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07 14: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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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一位土生土長,在溫良恭儉讓的友善環境中長大的都市小孩而言,「狼性」是種令人感到害怕、卻又不得不去學習的生存技能。都市裡住的大部分都是被馴服的小動物,就像是小王子馴養的那隻狐狸一樣。而要讓狐狸變成狼的唯一方式,就是讓他回到野生的森林裡,為了生存,他終將改變。

    老闆決定把我野放時說了一句話:你不夠狼性,沒法帶起整個業務團隊⋯⋯



    在決定轉身離開的同時,我開始跟進公司不久的人資阿零討論起了「資遣權益」,她長得真的很像新世紀福音戰士裡的凌波零,身上流露著一股獨特的氣質。阿零也是個北漂青年,我問過她為何決定一個人辛苦地留在台北工作?她只淡淡的回答我:南部沒有資源、更沒啥給年輕人機會的好工作。阿零到職後包辦起了公司除了人事之外的一堆奇怪工作,我覺得她很神奇,總是默默地幫主管們處理那些飛在天空的事,簡直無所不能。

    在快速確認完法條內容後,我提出了以下五點要求:

    1. 預告期薪資:依照勞基法規定,工作1年以上、未滿 3年需發放 20天。
    2. 特休折算薪資:未休完的全部特休,得全數折算為薪資發給。
    3. 資遣費:每滿 1年發給 0.5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實際年資計算。
    4. 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領取失業給付使用。
    5. 提供「服務證明書」:下一份工作時使用。

    在阿零的協助下,隔天一早就收到了公司的回覆,順利且幸運的完成了勞資雙方的協商。換算下來,我除了幫自己多爭取到了一些接下來的生活預備金、也可依照每個月繳交勞工保險金的權益,在正式離職後至離家最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

    1. 給付期間:最長發給6個月,但勞工離職退保時如果已經年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則可以發給9個月。
    2. 給付金額:依照申請人離職退保當月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發給。如果申請人有受其扶養的眷屬(指沒有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有一人會依照上述的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加給10%,最多可加給至20%。
    3.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如果有找到下一份工作並且累積投保滿3個月以上,就可以領取尚未領取之失業給付金的一半,作為獎勵。

    45歲的我依照以上的規定,最多將可申請到「平均月投保薪資」80% 的給付金額,並且最長可達 9 個月。這替我慌亂不已的心打了一針鎮靜劑,也讓我更有信心可以好好的度過未來這段找新工作的艱難時刻,從容地替自己找到人生的下一段幸福。

    *如果您因 COVID-19 不幸跟我一樣失去了工作,需要支持協助或是諮詢討論,歡迎隨時留言與我聯繫



    被馴服的狐狸終究還是離開了渴望愛的小王子,離開前他微笑的說:

    「一個人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到真實,因為最重要的東西只用眼睛去看是看不見的。人們已經忘記了這個道理,可是,你不應該忘記它。你現在要對你馴服過的一切負責到底。你要對你的玫瑰負責⋯⋯」

    【上班族都該領悟的道理】

    所有的大人都曾經是小孩
    雖然
    只有少數的人記得

    #倒數60天職場生存日記
    #權益篇
    #資遣 #失業給付

    *圖:《小王子》電影

  • 資遣費發放證明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4-09 20:00:01
    有 340 人按讚


    這兩天新聞報的很大,街口支付執行長在收購其他公司(愛評網)以後涉嫌違反解雇該公司所有勞工。該執行長條列諸多罪狀,但,真的都可以解雇嗎?
     
    🎸愛評網員工有哪些罪狀?
     
    根據媒體報導,街口支付執行長認定的罪狀最主要有兩點:
     
    1⃣8位勞工過分曠職,嚴重違反勞動契約,立即開除免職
    2⃣另8位勞工應於4/14日前完成特定工作,不然視為違背指示,違反勞動契約,將開除免職
     
    🎸員工曠職可以解雇嗎?曠職算是重大違反勞動契約嗎?
     
    曠職,其實就是員工不到工作場所的意思,應該與勞動基準法的「曠工」是同一個意思。
    勞基法第12條規定,「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但問題在於,這8位員工是不是有執行長所說的 #曠職事實? #日數有沒有符合法定標準?
    舉例來說,如果這些員工根本就是依照跟公司簽的契約放周休二日、放特休,那麼根本不能算是曠職;又例如員工確實有曠職,但沒有連續三日、一個月內也沒有超過六日,那也不符合法定解雇標準。
     
    另一方面,如果員工曠職有 #正當理由,那也不能解雇。
    什麼叫正當理由,實務偏向個案判斷。
    例如,雇主違法解雇,不讓勞工來上班,勞工提告勝訴,但雇主遲遲不讓勞工復職,另一方面又說勞工是曠職。
    (怎麼聽起來很像是本案的情況?參考臺中分院106年度勞上字41號民事判決)
     
    🎸無法依照期限完成工作,就是違反勞動契約嗎?就可以免職嗎?
     
    勞工應向雇主提供勞動服務,但服務的內容也必須在勞動契約內寫清楚。
    如果勞工不能達成契約內的服務內容,確實算是違反勞動契約,但依照勞動基準法,並非一違反契約,就可以解雇。
    以「不能實現工作內容」來說,可能有兩種解雇條件:
    1.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證明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2.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條,證明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重大違約,實務上沒有一個特定標準,從勞工的主觀上是不是故意的到造成的損害是否嚴重,法院會綜合各種事情來判斷。以職業駕駛當例子的話,常常不依公司規定作業,被多次輔導,有內部酒測未通過的紀錄,隨意請假造成班次大誤點,可能就會算是一種重大違約。
    (可以參考我之前寫的勞工重大違約貼文: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Guitar/posts/1460128207405934)
     
    而不能勝任工作,實務上通常會看「主觀上有沒有意願工作」跟「客觀上有沒有工作能力」去判斷,有時候很願意工作但沒有能力的人,也不見得能解雇;反之,很有能力但沒有意願工作的人,說不定也能解雇。
    (可以參考我之前寫的勞工不能勝任貼文: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Guitar/posts/1465189913566430)
     
    不管是哪一種解雇條件,都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不是隨著雇主的意思隨意掃地讓勞工出門。而勞工是依約提供雇主勞務的,不是阿拉丁神燈用來許願的,萬一雇主要求勞工做的工作,根本就超乎當初說好的契約內容與勞工的能力時,更有違法解雇的疑慮。
     
    🎸可以不付資遣費嗎?
     
    就算街口支付執行長真的是依法解雇勞工,也要注意,除非勞工是重大違約,否則還是要支付資遣費。
    所以就算執行長認為愛評網的員工辦事不力、不能勝任工作,也要依照員工的年資去發放資遣費,才算是合法解雇。
     
    🎸老闆換人,員工也要換人,並不是少見的事,但是我國法律保障勞工的基本權利,就算想要換人,也應該遵循法定程序;如果法律不許換人,就不能強詞奪理、逼人捲鋪蓋回家。改朝換代這件事,前應該事前規劃清楚,如今落得撕破臉的下場,實在是很可惜。
     
    得這件事情更多的問題在凸顯我國人民(老闆)對於勞工權利的態度嗤之以鼻。講真的,老闆請人離開的態度如此惡劣,做牛做馬的勞工,該做何感想呢?

  • 資遣費發放證明 在 張甄薇 Vivia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3-15 13: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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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優秀的朋友,失去了華映的工作,目前茫然無助,不知道自己的下一步。孰令致之?時代的大趨勢?企業的經營者?錯看公司以致耗費青春的自己?

    《華映悲歌? 全體股東的悲劇?》 張甄薇(TVBS新聞網評論觀點)

    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重整集團,華映狠裁2500人 圖/中央社
    終於還是來到了這一刻!台灣面板業史上最慘烈的一役 – 大同集團華映裁員2500人,從憂慮終究變成了事實。當各界忙著感嘆這家曾是「面板五虎」的國內第一家量產大尺寸TFT面板廠華映,在將邁入49歲時,面臨重整、恐將下市的命運,不免令人心焦:這只是大同集團斷尾求生?還是有更大的未爆彈即將發生?

    去年11月,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在慶祝大同成立一百年的大會上表示,大同下一個百年的關鍵,需要架構調整。萬萬沒料到,不到一百天,旗下華映就無預警宣告重整,很顯然,直到那一刻,林郭文艷有太多實情,還沒有跟所有債權銀行和投資大眾公開說明。

    首先,是5月即將被裁掉的2500名員工。業界估算裁員至少需支付10億到20億資遣費,但帳上華映員工退休金只剩9億,這個壯士斷腕的「壯舉」,會不會讓淨值僅剩1•44元左右的華映,淨值直接轉負?投資大眾的權益又在哪裡?

    其次,華映狠裁2500人,本勞佔了近七成,檯面說法為符合債權銀行團紓困的要求,但經營層卻沒有回應銀行團最大的訴求是「現有經營團隊必須退出,華映才可能重整成功」!大同集團共有三大支柱:華映、綠能和尚志資產,目前除了手握號稱千億土地資產的尚志,華映、綠能皆陷入經營困境,林郭和夫婿林蔚山等決策階層除了大刀裁員工,是否正視「經營不當」的真正沈痾,適時「放手」,讓債權銀行覓專業經營團隊重整?

    去年底華映無預警關廠重整,事後發現,扮演「來催款」和「被催款」者,竟然全是自家人!大同為何要自行引爆地雷?自揭瘡疤?「公司派發『財務黑洞訊息』令市場派挫敗收手」說法不踁而走。如果公司派真有採取所謂「焦土政策」-- 寧可燒光糧草、不留給敵軍,以抵禦市場派入侵,那麼更加證明,原來公司派不僅沒有經營能力,甚至完全沒把所有股東權益放在心上!他們心中只有自己權位,沒有股東利益。

    更是悲情的是,華映2500名員工的悲歌,並不是昨天才正式響起,而是從18年前大同未發放任何股利的那一刻,就開始埋下了引信。一家科技大廠可被預見的未來,竟然還是要歷經苟延殘喘、拖延到18年後,才願意正視面臨重整、甚至下市的淒涼,這恐怕是台灣傳統家族「不顧公司未來、只抓手中權力」情境下,最大的悲劇。

    ~~ https://news.tvbs.com.tw/life/109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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