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資通安全規定行政懲罰基準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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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資通安全規定行政懲罰基準表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什麼是吹哨者?】 一群來自政大的同學,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他們的用心。 - 國小時隔壁同學總喜歡舉手向老師告狀,我們常常討厭俗稱抓耙仔的人,他們動不動和老師說誰沒寫功課、誰沒打掃、誰沒靠椅子,這樣的同學出現在班上總是被排擠。想像今天換成一個工作場所出現了舉報同事的人,我們通常一樣會厭惡...

  • 資通安全規定行政懲罰基準表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0-18 13: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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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吹哨者?】

    一群來自政大的同學,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他們的用心。
    -
    國小時隔壁同學總喜歡舉手向老師告狀,我們常常討厭俗稱抓耙仔的人,他們動不動和老師說誰沒寫功課、誰沒打掃、誰沒靠椅子,這樣的同學出現在班上總是被排擠。想像今天換成一個工作場所出現了舉報同事的人,我們通常一樣會厭惡打小報告的情形,甚至有職場霸凌的問題。然而,當這些工作場所出現的是公司主管和廠商收回扣、公司聯合其他企業影響金融市場等等,我們還該有排擠甚至歧視揭弊者的想法嗎?
    -
    (一)甚麼是吹哨者?

    吹哨者(Whistle Blower),又稱揭弊者,是在體制內發現不法之事並勇於揭發的人,像是發現公司使用過期原料製作食品的勞工,或是發現董事會從事內線交易的金融業從業者等等,揭發的弊案需與公益相關。國內著名案例如及前公務員戴立紳及永豐金前主管張晉源。
    -
    (二)吹哨者的困境

    當吹哨者揭發公司弊病,使公司的名譽因為弊案曝光而受損,在沒有完善保護吹哨者制度下,一旦身分被發現,公司常會以不合理、不正當的報復手段懲罰吹哨者,如解職、降薪、調職等等。而揭弊者也會被同事認為其是告密的抓耙仔,造成職場氣氛對揭弊者不利。像前面提到的戴立紳及張晉源,兩人皆是因為揭弊後身分洩漏,受到報復才丟了工作。
    -
    (三)為什麼要保護吹哨者

    吹哨者揭露的問題往往關乎公益,若有關重大公益的問題沒有被曝光,則公眾的利益就會受損,像是頂新的劣油事件引發的食安問題,若大眾一直被蒙在鼓裡,沒有人揭露,想必使大眾的健康受到很大的侵害。因此,我們必須減少勞工因害怕受到報復而不敢揭弊的情況,這也是我們想要做的。
    -
    (四)現行法與草案問題

    目前法律規定散亂,我國過往對各部門內部的吹哨者保護規定散見於《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空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各部法規,並沒有完整的法律規範,又目前規定的法律有各自不同的規定,使吹哨者可能因為資格不符法律規定,而無法適用在現行法裡。

    並且草案對於保護與獎勵吹哨者不周全,能夠跳出來指控違法行為很少見,就算願意挺身而出,也可能面臨身分暴露而遭到工作場所的長官報復,雖然本草案有規定保護吹哨者的方式,例如回復職位、給予財產或非財產(如名譽、隱私、信用)上的賠償,但真的能保護敢於為公益吹哨之人嗎?

    再者,草案也只規定揭弊行為「得」給與獎金,使主管機關有自行決定將金金額的空間,然而在基於預算範圍、行政成本等考量下,應能推測各機關不會對提供豐厚獎金有太大的意願或熱忱,而在這種缺乏利益、充斥風險的嚴苛條件中,基本上只能寄望揭弊者訴諸於自己的道德良心、捨己為人,然而這般「捨身取義」者恐怕寥寥無幾。
    -
    (五)我們能做什麼?

    一個人的力量看似薄弱,但當多個人一起同心協力地朝某個目標前進時,力量的聚合將會非常可觀。要匯集這股力量,就必須從每個人自身開始。從你我開始,動動手指分享給你所有的朋友相關的資訊(例如這篇文章!),讓更多人知道吹哨者的困境並破除對於吹哨者的迷思。

    我們是一群來自政大的學生,正在參加司法院公民行動競賽,選擇研究並關注勞工的吹哨保護。我們發現台灣對於吹哨者有很大的錯誤刻板印象,甚至對於吹哨者是什麼並不是很清楚,因此我們希望能針對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深入探討,了解其中利弊,再針對缺點提出我們的解決辦法,並藉由與勞方、資方、立委等利害關係人會談,了解各方立場。然而,社會大眾的關注對於議題而言其實才是重要的,因此我們試圖將此議題藉由懶人包的形式推廣至大眾。

    又或者,你可以跟我們一樣,參加競賽,設想如果我們是政府,會想要制定什麼樣的政策才最能保護吹哨者?我們也積極地與各個立委及政府代表訪談,將我們的想法推至政府,希望大家能看見我們的努力。

  • 資通安全規定行政懲罰基準表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0-08 20:30:00
    有 180 人按讚

    最近收到一個學生團隊的訊息,他們參加「大專院校法治教育公民行動方案競賽」,以「勞工領域的吹哨者」為主題進行法治教育、研究與宣傳。
    我之前針對公務員寫吹哨者的問題時,知道吹哨者的法律很重要的同時但也很困難。願意以這個為主題進行研究,而且還是以勞工領域的為主題,實在很厲害也很不簡單。
    以下的內容都是由政大參賽團隊「品江綺雲柔,馮晴佩佳萱」所出,希望大家也能一起來了解這個議題!
     
    ──────
    大家好,我們是一群來自政大的學生,正在參加司法院公民行動競賽,選擇研究並關注勞工的吹哨保護。我們發現台灣對於吹哨者有很大的錯誤刻板印象,甚至對於吹哨者是什麼並不是很清楚,因此我們希望能針對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深入探討,了解其中利弊,再針對缺點提出我們的解決辦法,並藉由與勞方、資方、立委等利害關係人會談,了解各方立場。然而,社會大眾的關注對於議題而言其實才是重要的,因此我們試圖將此議題藉由懶人包的形式推廣至大眾。
     
    國小時隔壁同學總喜歡舉手向老師告狀,我們常常討厭俗稱抓耙仔的人,他們動不動和老師說誰沒寫功課、誰沒打掃、誰沒靠椅子,這樣的同學出現在班上總是被排擠。想像今天換成一個工作場所出現了舉報同事的人,我們通常一樣會厭惡打小報告的情形,甚至有職場霸凌的問題。然而,當這些工作場所出現的是公司主管和廠商收回扣、公司聯合其他企業影響金融市場等等,我們還該有排擠甚至歧視揭弊者的想法嗎?
     
    (一)甚麼是吹哨者?
    吹哨者(Whistle Blower),又稱揭弊者,是在體制內發現不法之事並勇於揭發的人,像是發現公司使用過期原料製作食品的勞工,或是發現董事會從事內線交易的金融業從業者等等,揭發的弊案需與公益相關。國內著名案例如及前公務員戴立紳及永豐金前主管張晉源。
     
    (二)吹哨者的困境
    當吹哨者揭發公司弊病,使公司的名譽因為弊案曝光而受損,在沒有完善保護吹哨者制度下,一旦身分被發現,公司常會以不合理、不正當的報復手段懲罰吹哨者,如解職、降薪、調職等等。而揭弊者也會被同事認為其是告密的抓耙仔,造成職場氣氛對揭弊者不利。像前面提到的戴立紳及張晉源,兩人皆是因為揭弊後身分洩漏,受到報復才丟了工作。
     
    (三)為什麼要保護吹哨者
    吹哨者揭露的問題往往關乎公益,若有關重大公益的問題沒有被曝光,則公眾的利益就會受損,像是頂新的劣油事件引發的食安問題,若大眾一直被蒙在鼓裡,沒有人揭露,想必使大眾的健康受到很大的侵害。因此,我們必須減少勞工因害怕受到報復而不敢揭弊的情況,這也是我們想要做的。
     
    (四)現行法與草案問題
    目前法律規定散亂,我國過往對各部門內部的吹哨者保護規定散見於《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空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各部法規,並沒有完整的法律規範,又目前規定的法律有各自不同的規定,使吹哨者可能因為資格不符法律規定,而無法適用在現行法裡。
     
    並且草案對於保護與獎勵吹哨者不周全,能夠跳出來指控違法行為很少見,就算願意挺身而出,也可能面臨身分暴露而遭到工作場所的長官報復,雖然本草案有規定保護吹哨者的方式,例如回復職位、給予財產或非財產(如名譽、隱私、信用)上的賠償,但真的能保護敢於為公益吹哨之人嗎?
     
    再者,草案也只規定揭弊行為「得」給與獎金,使主管機關有自行決定將金金額的空間,然而在基於預算範圍、行政成本等考量下,應能推測各機關不會對提供豐厚獎金有太大的意願或熱忱,而在這種缺乏利益、充斥風險的嚴苛條件中,基本上只能寄望揭弊者訴諸於自己的道德良心、捨己為人,然而這般「捨身取義」者恐怕寥寥無幾。
     
    (五)我們能做什麼?
    一個人的力量看似薄弱,但當多個人一起同心協力地朝某個目標前進時,力量的聚合將會非常可觀。要匯集這股力量,就必須從每個人自身開始。從你我開始,動動手指分享給你所有的朋友相關的資訊(例如這篇文章!),讓更多人知道吹哨者的困境並破除對於吹哨者的迷思。
     
    又或者,你可以跟我們一樣,參加競賽,設想如果我們是政府,會想要制定什麼樣的政策才最能保護吹哨者?我們也積極地與各個立委及政府代表訪談,將我們的想法推至政府,希望大家能看見我們的努力。

  • 資通安全規定行政懲罰基準表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9-23 08:52:46
    有 464 人按讚

    ‼️月休三天的過勞工作在這裡‼️

    這兩張圖是桃園客運對內部的司機發出的公告,上面寫著十月因為桃園農博、全國運動會等活動,限制休假,甚至到了 #一個月的例假只能休三天 的程度。這很明顯 #違反了勞基法36條 中「工作七天至少必須休息一天」的規定。

    桃園客運如此赤裸裸的違反勞基法,讓人憤怒,但更讓人憂心桃園民眾的乘車安全。近年來發生 #蝶戀花、 #阿羅哈等過勞司機釀成的死亡車禍,但是我 們可以看到業者並未引以為戒,依然故我,我們公路安全的隱憂始終未能解除。

    去年臺灣汽車客運業產業工會就多次到桃園市政府抗議,指出桃園客運血汗違法紀錄歷歷在目,市政府仍持續補助上億元,根本是左手罰款、右手給業者補助。

    最近,我們也可看到:
    #桃園客運車體不斷出現桃園市政府的活動廣告,顯然地方政府已經無法約束桃園客運的囂張行徑。

    我更要指出,這兩份公告證明中央的 #勞動部和交通部對於過勞司機問題其實是毫無作為。

    從去年初開始勞動部在業者的壓力下,就不斷推動放寬汽車客運業的七休一,並聲稱有多項管控的方式。但是如這份公告所示:

    ‼️每個月休三天,等於工作九~十天才能休息‼️

    請問桃客這項措施有跟勞動部報備了嗎?勞動部有任何掌握嗎?桃客已狠狠打臉勞動部所謂的「管控」,根本是放任。

    交通部長林佳龍在今年春節向客運業者喊話後,於媒體宣傳成功阻止業者放寬七休一,不用廢止勞動部的「放寬客運業七休一」決議。

    但是鎂光燈過去,依然發生 #桃園客運這麼大的客運業者公然挑戰七休一甚至十休一的荒謬案例。這根本說明了交通部當初向勞動部申請「放寬客運業七休一」就是錯誤,交通部的苟且只會造成更多業者在媒體看不到的地方,繼續心懷僥倖的壓榨司機,造成道路的隱性危險。

    更諷刺的是,桃園客運六月剛爆發詐領交通部1244萬高額補助費的醜聞,如今又堂而皇之的違反勞基法,交通部作為何在?

    ⛔️ #勞動部應立即對桃園客運實施專案勞檢,#交通部應立即停止對桃園客運相關補助,以懲罰業者的不肖作為!

    ➡️桃園客運這兩張公告涉及要求司機不得七休一甚至九休一,勞動部應表態是否違法?並於五日內立即對桃園客運實施專案勞檢?

    ➡️勞動部在107年12月24日的勞動基準諮詢會議中,表示將利用「公路汽車客運動態資訊管理系統」來監控駕駛的班表,可以避免司機違法過勞,請問這次桃園客運實施九休一、十休一,勞動部有沒有掌握到資訊?過去有沒有確實監控桃園客運違反七休一的狀況?

    ➡️桃園客運過去已有詐領交通部補助之記錄,交通部應停止補助所有對桃園客運之補助!

    ➡️交通部和勞動部應 #立即廢止對客運業的鬆綁七休一之行政命令,勞動部應針對全台客運業者實施專案勞檢,若發現業者仍有任何違法情事,未來就不應該鬆綁。

    參考閱讀:
    涉詐領逾千萬補助 桃園客運前董座吳運豐等11人被訴
    https://reurl.cc/31aZYl
    桃客挨罰600萬竟獲10億補助 勞團控市府護航
    https://reurl.cc/9zrQpd
    立委要求撤回客運業鬆綁七休一 林佳龍堅持「備而不用」
    https://reurl.cc/6gaeed

    ==
    林佳瑋 中壢區立委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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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顧問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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