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資工系高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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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資工系高職產品中有51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34的網紅樹果園丁的兒童健康筆記-兒科蔡昕育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1年流感疫苗開打了!🚩​ ​ 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於10月1日開打囉!新冠疫情下,預防流感可以減少相似症狀誤判和醫療資源負荷,美國研究甚至指出接種流感疫苗後若得到新冠肺炎,變成重症的機會降低。​ ​ ✅誰該施打流感疫苗? 其實能夠大家都打是最好的,因為疫苗覆蓋率愈高,愈不會引發大流行。​ ​ 政...

 同時也有5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松琳Lyn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學 #大學Vlog #大學生活 #分享 #大學分享 #Vlog#自律#學習#英文#學習英文#app 大學生的一日Vlog!如何當個充實自己的乖學生🙋‍♀️分享可以練口說的免費英文學習App✨|松琳Lynn Murmur 🗣——— 結果隔天我又過回無憂無慮的耍廢生活了💤(好開心 蛋餅難吃到接...

資工系高職 在 ???????????? ?????????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03 18:50:23

生命中沒有父親的角色,依然很幸福❤️ 因為疫情的關係,已經三個月沒有回家了。本來想上週末回台中看媽媽,因為剛好父親節怕塞車就沒有回家~於是改成和媽媽電話聊天❤️ 為何沒有回家過節?因為在我還在媽媽肚子中的時候,爸爸就因意外去當天使了👼 成長過程都是媽媽一手獨自帶著我和哥哥長大的,但是媽媽給我們...

資工系高職 在 邱于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0:02:49

《關於那些觸動心靈的小故事》 看到這標題,你們可能覺得是什麼超級英雄,行俠仗義、維護正義的角色,又或者是多麼有錢有勢力,世界首富之類的人,但這都不是我想說說的對象,他,是我爸爸。 小時候,其實對於爸爸的印象沒有特別深,畢竟他跟媽媽都要工作,實在沒時間顧小孩,所以我出生後不久就被抱到二姑姑家請他們照...

資工系高職 在 仔仔是坨馬鈴薯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33:47

#大手拉小手高中介紹 📎三民家商 📎到校時間: 禮拜一二四五 8:00前到教室 禮拜三要升旗的話7:30要到校(遲到警告、缺席小過,除非你有醫生證明) 📎逼卡: 到校都要逼卡,用你的學生證,靠近逼卡機、然後就會(逼 。如果你忘記逼卡,你的家人就會收到簡訊說你沒到學校,而且五次沒逼卡就是一隻警告...

  • 資工系高職 在 樹果園丁的兒童健康筆記-兒科蔡昕育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10-01 1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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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流感疫苗開打了!🚩​

    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於10月1日開打囉!新冠疫情下,預防流感可以減少相似症狀誤判和醫療資源負荷,美國研究甚至指出接種流感疫苗後若得到新冠肺炎,變成重症的機會降低。​

    ✅誰該施打流感疫苗?
    其實能夠大家都打是最好的,因為疫苗覆蓋率愈高,愈不會引發大流行。​

    政府根據流感重症高危險群及阻絕傳染窩的考量,列出以下公費對象:​
    🔸婦幼族群: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學生: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高危險群:50歲以上成人、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職業需求:幼兒園托育人員、照顧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其它非公費對象,建議可自行至醫療院所自費施打。​

    ✅流感疫苗保護力?​
    打了流感疫苗,對健康成人的保護力大約是8成,老年人大約是5~6成。雖然打了疫苗仍有機會感染流感,但可以減少約8成的重症和死亡。​

    ✅流感疫苗安全嗎?​
    🔸流感疫苗是不活化疫苗(死掉的病毒),不會因注射疫苗引起流感。常見的注射後肌肉痠痛、頭痛、倦怠等,是因為疫苗引起的免疫反應,不是病毒造成感冒哦!​
    🔸有些人在注射部會有局部疼痛或紅疹的輕微反應,通常兩~三天內會改善​
    🔸全身性的嚴重過敏症狀是很少見的,而且通常在打針後幾分鐘內就會發生,所以初次接種的人會建議可留在醫療院所觀察一段時間再離開​
    🔸另外有零星報告過的不良反應還有神經系統症狀、血小板低下症等,不過因為每年打流感疫苗的人數眾多,許多時候並沒有辦法確定這些不良反應和疫苗本身是否有因果關係。​

    ✅流感疫苗的種類?​
    今年的公費疫苗和去年一樣是四價疫苗,含有兩種A型流感病毒株(H1N1/H3N2)和兩種B型(維多利亞/山型株)。其中東洋的「輔流威適流感疫苗」不同於其它雞胚蛋培養的疫苗,是由哺乳類動物細胞培養的疫苗。細胞培養疫苗和雞胚培養疫苗因為製程不同,在病毒選株上有些許不同,但都能達到一樣的抗原效果。​

    ✅細胞培養疫苗的好處有:​
    🔸以哺乳類動物細胞培養,較不易發生病毒在培養過程中變異而失效的狀況,疫苗的穩定性較高​
    🔸沒有雞蛋的成份,不會有因雞蛋過敏造成的不良反應​
    🔸可以快速及大量的製造​

    👉細胞培養疫苗和國光流感疫苗都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和成人,而3歲以下的幼兒適用巴斯德疫苗和GSK疫苗。​
    --------------------------------------------------------------------------​
    📣九歲以下孩童第一次施打流感疫苗,需要施打兩劑,間隔為一個月。所以首次施打流感疫苗的孩子,最好把握時間儘快施打,以免打不到第二劑疫苗哦!​

    📣流感疫苗和新冠肺炎疫苗需相隔7天才能施打,請民眾預約接種流感疫苗時也需注意自己新冠疫苗的施打時間哦!

  • 資工系高職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10-01 05:51:22
    有 126 人按讚

    【讀碩士無法升遷加薪,就是浪費時間與金錢?】

    經常有上班族來問我考研究所一事,問的多半是要不要念、念了對職涯有沒有幫助、未來能不能夠加薪或升遷……總之就是值不值得念?如果用這個務實的角度一邊上班一邊讀研究所,最後可能會發現一點都不務實,有兩個原因:

    💚1.現在越來越少企業因為學歷來加薪或升遷:
    一般來說,加薪看的是個人的工作表現,以及未來的發展價值;升遷則看的是有無帶團隊的能力。就算你的學歷不漂亮,但是符合條件,仍有機會加薪與升遷;相反地,學歷再好,若沒法反映到工作表現上,做出成果,也是枉然。

    💚2.畢業三五年之後,企業用人跟學歷無關:
    學歷是社會新鮮人的入場券,至於有幾年工作經歷的人,企業看的是職能的相關性,以及過去的工作表現,學歷便不再那麼重要。至於碩士,對於高科技業或外商,已經成了基本學歷,並不是特別值得加分的亮點。

    除非在一些老企業會有差別待遇,薪資與職等不同,至於其他企業,兩者越來越脫勾,如果還用老觀念去讀碩士,難免要傷心,慨嘆白讀了。所以如果想讀碩士,除非一些專業領域,至於一般文法商,我會建議不要去想在工作上有沒有好處,可能會讀得開心些。這時候不妨以興趣為主要考量,反而更務實。

    可是很多人在職場遇到難關時,都以為讀研究所可以救他們。這麼糊里糊塗,說真的,神仙都難救,更別說讀碩士了。

    像是有個中年女性來問我讀休閒觀光研究所,因為公司正在裁員,下一個很可能是她,她想改行做領隊或導遊。我直接告訴她,這兩個工作都不需要考碩士,直接去考執照就行。接著她說也許可以去私立高職教書,現在少子化,又這個年紀,於是勸她別想這條路了吧!

    另外,也有人認為讀碩士能夠挽回他的人生。昨天有位公職人員說想讀碩士在職專班,而這個科系跟他的工作無關,周圍每個人都有意見,說念這個碩士沒法升遷,浪費時間也浪費金錢。聽著聽著,他猶豫了,來問我該讀嗎?我問他讀碩士的動機是什麼?他列舉出四個:

    1. 想補學歷
    2. 學習新知
    3. 想交朋友,認識不一樣的人
    4. 想認識不一樣的自己

    這四個動機,除了補學歷與學習新知外,另外兩個透露出一個主要訊息:他不滿足現狀!後來他跟我說,現在環境舒適安逸、一成不變,想要透過讀碩士來看看不同的世界,認識不同的人,也想藉此探索自己,找出其他可能性。

    老實說,除了補學歷外,其他三個都不必靠讀碩士來達成。就算是補學歷,他的工作根本不需要學歷。所以別人一說,他就動搖。

    個人的看法是,反正他閒著也閒著,再去讀個碩士不是壞事,何況台灣的學費相對國外是非常便宜,而且每個人這一生最值得投資的是自己,為什麼會說浪費時間與金錢?我是想不通這種成本觀念!

    難不成去吃掉花掉就不浪費金錢,或是每天滑手機、看電視就不浪費時間,怎麼讀書這件事就讓人特別感到浪費金錢與時間?大家對讀書的觀念過度功利,總認為一定要換到好工作或升遷加薪才划得來,這是限縮了自己的成長。

    像我讀EMBA,既沒升遷也沒加薪,倒是認識不少很厲害的同學,我常常在電視上看到他們受訪。我讀文科,他們多數是理工科或法商科,並在高科技業或大企業任職高階主管,讓我的視野開闊不少,也見識到頂尖精英做人做事的篤實與謙虛,這些都是無形的受益,但我相信絕對在我身上產生一定影響。

    不過如果想要學習技能,我倒不認為要去讀碩士,還不如在補習班或線上學習,或是找個教練一對一教導,學得既快又好,還能立即派上用場。至於研究所的目的,並不是在傳授這些工作技能,這也是我勸大家讀研究所不必與工作掛勾的另一個原因。

    即使如此,這幾年我倒是看到讀研究所有一個明顯的好處,就是洗學歷。特別是社會新鮮人熱愛用這一招,國立大學後段班,想辦法考上前段班研究所,履歷只秀出碩士的學校,有沒有幫助?當然有!而中年人洗學歷,則是面上有光,走路有風,在一些場合就能選上什麼長之類的,做顧問或當講師也能增加份量。

    所以我出個題目來問大家:
    💚假設你的家人或朋友想念碩士,念完並不會升遷加薪,你覺得他該去念嗎?

    (讀了本文有受益,也請留言+1)

    ***

    歡迎大家加入我的fb社團:「洪雪珍寫作變現」,有三個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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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取自Pexels,攝影:Ekrulila

  • 資工系高職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5 19:47:35
    有 2,470 人按讚

    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就因為經常涉犯刑事案件,遭警察追緝,所以躲在南部鄉下。小惠和母親長年以來都是彼此相依為命,即使父親偶爾上台北也只會跟小惠的母親討錢用。

    小惠高職都還沒畢業,就因為家中經濟拮据而必須在課後打工貼補家用,甚至記憶中,父親還曾經數度在酒醉後返家對母親暴力相向,連小惠結婚當天父親都沒有出席。

    在小惠心中幾乎已經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時,老天突然開了小惠一個玩笑,在小惠三十歲前夕,接獲一位社工來電聯繫表示小惠的父親因為精神障礙被安置在安養中心,要求小惠必須開始支付往後小惠父親的安置費用。

    怎麼會這樣呢?難道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既然小惠的父親的確和小惠是血緣之親,小惠就得負擔父親的餘生支出嗎?小時候已經享受不到父愛的小惠,此時卻要面臨扶養父親的重擔,這樣公平嗎?

    我們先來看看安養中心是憑什麼提出這樣的請求。

    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當社福單位將有生命危難的老人送至安養中心安置後,其所生的相關費用,的確可以依法向有扶養義務人請求償還。

    那麼誰是扶養義務人呢?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你一定沒想到有扶養義務之人範圍還蠻廣的吧!但是每個扶養義務人間的負擔比例都一樣嗎?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也就是說,扶養義務是有優先順位的,親等近的為先,親等同一則依經濟能力來訂分擔義務的比例。

    這麼說,小惠難道非得扶養這個不盡責任的父親終老嗎?

    其實,法律當然也應該合乎人性。

    在民法第1118條規定:「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這在實務上叫做『窮困抗辯』。也就是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還要付錢扶養他人,實在有違情理,那麼法院可以在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提出扶養請求時,酌情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甚至在民法第1118條之一有進一步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為了調整家庭中先未盡扶養義務的一方,有一天需要扶養時卻反過來要求他方扶養,這種有違倫常的價值觀念,民法特別增訂了本條,讓未被扶養或是曾遭受虐待、暴力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免除或減輕其扶養義務。

    跟前一種狀況(窮困抗辯)比起來,這種狀況有一點很大的不同,就是窮困抗辯必須在受扶養權利人提出扶養請求時,扶養義務人才能夠提出免除或減輕的抗辯,而後一種狀況是,可以預先主動向法院請求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這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形成權」,必須在法院裁判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在確定之前所積欠的扶養費用還是要給。

    所以儘早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請求,是有很大的實益的,而不是等被提告的時候才請求法院免除。

    當然,這種扶養權利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否則大家都不要工作,讓扶養義務人來扶養就好。

    所以在民法第1117條也規定了:「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除了侍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之外,扶養權利是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才會產生,而在有扶養權利時,法院也會顧及到窮困抗辯或是曾有未盡扶養義務或虐待侮辱的事實,而予以調整。

    但是這樣人性化的規定,還是要義務人懂得提前去主張,否則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562號判決裡就有特別明示,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的安置費用償還屬於公法上的義務,須經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不包括減輕),否則仍需償還。

    也就是,如果扶養義務人被請求償還政府機關代墊的安養費,須自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確定開始,才能免除償還的義務,之前積欠的還是要付。

    這種狀況特別是在單親家庭未任親權的一方未盡到扶養義務時,一定要記得「提前」去主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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