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買空機要幾歲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買空機要幾歲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買空機要幾歲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看板MobileComm標題[新聞] 孩子買萬元手機!「沒...

買空機要幾歲 在 布甸仔??????? ????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9 00:18:34

【 #布甸仔遊世界 ♡ 旅行規劃 】 原來仲有5日就去日本,係時候幫布甸仔收拾行李喇! 每次係媽媽谷一講到帶BB去旅行,好多媽媽就有好多問題! 🤯我/我先生屋企係外國,想帶BB返去俾屋企人睇呀! 🤯我想趁有產假,帶埋bb去一次旅行先返工!BB幾歲可以上飛機? BB搭飛機要俾幾多錢?架bb車點樣算,...


孩子買萬元手機!「沒監護人同意」 家長半年後要求退費

通訊行半年前賣手機給一名學生,沒想到最近遭對方家長要求「退費
」,表示小孩偷偷把錢拿去買手機;店家則怒嗆:「自己的小孩自己
要管好!」

女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社團上傳對話截圖,對方傳店家名片問:
「你們以前是不是有賣出128g的給一位小朋友」,她回覆:「我們賣
很多人耶,怎麼了嗎?」對方表示,小孩偷買手機,「監護人並沒有
同意」,並搬出法律,「根據民法,7到20歲契約成立要監護人事前
或事後承認」,要求退費。

店家傻眼:「我們手機沒有在借人家用幾個月,又來說要退費的。」
家長則說:「東西我們也有,所以我們也不要求全額退費。」店家不
滿,「我開店做生意,他有錢來買,我也是正當買賣,幾個月後跳出
一個監護人說他偷偷買。」

家長認為,小孩子買高價手機,店家應該要有質疑,店家則嗆:「這
是你們自己要管好自己的小孩,不是我們要去替你們把關,我不是他
的爸爸或媽媽。」原po將對話上傳臉書抱怨:「社會會亂,景氣不好
不是沒道理的。自己的小孩自己管教。」

許多網友留言:「合理懷疑這個家長的爸媽也沒把他教好」、「自己
的小孩沒教好,還要店家自行吸收損失?」也有網友勸:「學一個經
驗,看起來像小屁孩的單不要接,以免紛爭,不管任何行業。」

日前也有孩童網購明星周邊商品,短短4個月花費近40萬元,家長發
現後向法院主張「未成年交易無效」,要求業者返還貨款,雙方官司
進入協調階段。律師廖芳萱認為,未成年如果使用零用錢,購買日常
生活用品如書本、紙筆等,屬於零用金可以自由處分,若金額較高,
應視其金錢來源,再判定是否同意交易行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
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30/1492050/

心得:
以前公民課本好像就有教這些,店家確實應該要小心這種情況
除非小孩騙店家自己已經超過20歲,要不然還真的是有點麻煩
現在這樣當然對業者是比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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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名稱: 八卦板板主選舉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olmtw 2017/07/01-2018/02/28 19 票 1.52% 0.87%
olmtw 2018/06/23結果揭曉 43 票 4.06% 2.69%
超越0.87%,感恩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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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hunter : 乾脆禁止未成年購物 12/30 10:08
yeng1217 : 乾脆驗身分證算了 12/30 10:11
a80104 : 感謝告知 以後都讓小朋友去買 有半年鑑賞期 12/30 10:13
JCK0417 : 小孩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遇到這種事只能算店家運氣差 12/30 10:15
JCK0417 : 吧 12/30 10:15
rwhung : 這種高價的東西,如果只有小朋友來買,店家本來就 12/30 10:15
jaannddyy : 隨便賣幾萬的手機給未成年 活該啊 12/30 10:16
rwhung : 應該去詢問金錢來源,最好有大人陪同買 12/30 10:17
shengder : 問太多應該會有家長氣pupu回來質疑為什麼買個手機做 12/30 10:21
Bastille : ...問金錢來源幹嘛 現在小朋友拿好手機的多的是 12/30 10:21
shengder : 身家調查,瞧不起人是嗎? 12/30 10:21
Bastille : 之前帶夏令營 拿iphone x的比例超高 12/30 10:22
battle00860 : 店家自己是應該警惕 不是一句小孩自己該顧就沒事 12/30 10:23
barttien : 所以孫Android買軍火也可以退費了 12/30 10:25
madche : 店家沒上公民課嗎?民法上20歲才是成年人,簽的購 12/30 10:26
madche : 買契約才有效。 12/30 10:26
silomin : 未滿20本來一些交易行為就有限制了 何況不是小錢 12/30 10:27
g0003578 : 當年我國三也是拿存了好久的零用錢9000買T28 買個東 12/30 10:29
g0003578 : 西還要什麼身家調查 = = 12/30 10:29
webermist : 那也要看小朋友是幾歲 如果都17,8歲了是要店家怎麼 12/30 10:29
webermist : 把關?難不成每個年輕人來買東西都要先看身分證? 12/30 10:29
Bastille : 又不是賣菸酒 把關限制三小 XDD 笑死 12/30 10:31
Wolverine56 : 店家雖洨 12/30 10:31
beetlej : 退費咪兔潮 12/30 10:32
xtorker : 店家自己沒法律常識在那邊 12/30 10:33
xtorker : 法治國家就是法律為準 誰管你家長教的怎樣 有本事 12/30 10:34
xtorker : 叫立委去修法 無知法盲真可怕 12/30 10:34
xtorker : 底下推文的同類祝福你這輩子別碰上法律 無知的可怕 12/30 10:36
a19952012 : 以前未成年買的時候,店家會打電話給家長確認過才賣 12/30 10:37
timlin1989 : 我突然想到…要怎麼證明半年前是他小孩偷偷買的? 12/30 10:37
hitsukix : 什麼叫金額較高,這點要有個標準吧 12/30 10:38
nk950357 : 本來就要有法律常識.... 12/30 10:38
justicesword: 店家就只要在買賣前問一下是否有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 12/30 10:38
justicesword: 就好,如果小孩說有,該交易就有效。 12/30 10:38
justicesword: 只是要存證就是了 12/30 10:39
Bastille : 以後要玩PS 或switch 叫小孩去買就好 半年後再退 12/30 10:40
sunchen0201 : 店家自己的問題很大,收錢收快快。 12/30 10:40
arbo7777 : 這機車行很常發生,店家理虧啊 12/30 10:42
sunchen0201 : 真的,我第一台機車going100,才高中生也賣我。www 12/30 10:44
sunchen0201 : 手機也是,高中買3310綁門號也賣。門號一直用到現在 12/30 10:46
walter741225: 太扯 12/30 10:47
walter741225: 有些服務業變得龜龜毛毛這些人都要負很大責任 12/30 10:47
jacky336 : 昨天買子瑜商品的新聞出來,應該很多家長會效法吧 12/30 10:52
silverair : 普通吧,這個國中就有教過了,小朋友買高價物本來就 12/30 10:52
silverair : 應該要先得到監護人同意。 12/30 10:52
cookiesweets: 怎麼覺得家長的主張是有效的啊....你店家當初賣手 12/30 10:53
cookiesweets: 機就該檢查了啊 12/30 10:53
zhtsai : 預謀?用幾個月家長不知情才怪,門號未成年不能辦理 12/30 10:54
KirkSynder : 交易不成立也不會怎樣,叫家長那全新未拆封的來還就 12/30 10:54
KirkSynder : 好,拿不出全新的當二手賣更虧 12/30 10:54
silverair : 小朋友腦波本來就弱,現在是因為手機便宜大家才認為 12/30 10:54
cookiesweets: 樓上,很多人買了是玩遊戲用,跟門號無關,我家教 12/30 10:55
cookiesweets: 學生就是這樣偷買 12/30 10:55
hitsukix : 不過這種背後就是店家想賺錢啦 會怕早就要授權書了 12/30 10:55
silverair : 阿好像沒什麼,這法律就是為了防止一些商人讓孩子買 12/30 10:56
silverair : 下一堆怪東西 12/30 10:56
cookiesweets: 如果是千元機,還能說是零用金,賣萬元的手機本來 12/30 10:56
cookiesweets: 就要家長同意啊...收腦波弱的小孩錢收爽爽, 12/30 10:56
silverair : 讓家長欠一屁股債 12/30 10:57
cookiesweets: 如果手機可以,那騙小孩刷更貴的名牌甚至機車不也 12/30 10:57
cookiesweets: 都可以嗎? 12/30 10:57
Hohenzollern: 看名片叫典宇通訊 12/30 10:59
Hohenzollern: https://i.imgur.com/0py4395.jpg 12/30 11:00
Hohenzollern: 只要是人就可以XD 12/30 11:01
asdf70044 : 又一組詠唱詛咒團== 嘔嘔 12/30 11:01
jaannddyy : 法律上就是非日常必須品都需要監護人同意啊,食物衣 12/30 11:02
jaannddyy : 服不需要,車子房子遊戲機手機都要監護人同意,除非 12/30 11:02
jaannddyy : 是很便宜的通話用手機 12/30 11:02
hitsukix : 以後直接明定1000元以上需出示家長同意書好了XD 12/30 11:03
hitsukix : 記得買機車就常聽到借名字買的,出了事才在那哭 12/30 11:04
REDF : 真的活該 沒學好公民還開店 12/30 11:04
zanmarouga : 這種就走法律途徑啊 拖了半年才說不同意要退是我也 12/30 11:06
zanmarouga : 寧願跟你耗到底 半年不是一兩個禮拜欸 12/30 11:06
suifong : 以後賣東西要看身分證幾歲 12/30 11:08
jk01 : 超齡孩子看不出來?一個貪,一個蠢 12/30 11:10
Jyang : 限制行為能力本來就不能買賣手機,手機又不是必須品 12/30 11:10
Jyang : ,只能說賣家要小心別被釣到,家長教育小孩也有問題 12/30 11:10
f57915 : 如果沒有監護人同意書,那店家就專做騙學生生意就好 12/30 11:13
f57915 : 了,店家認虧吧 12/30 11:13
rock0807 : 以後簽滿18歲切結書 家長來盧告小孩偽造文書 12/30 11:14
hitsukix : 那家長就告自己小孩啊XD 12/30 11:14
raphael1994 : 一堆盲 到時候吵上法院判決出來又要嘴恐龍了 從來都 12/30 11:15
raphael1994 : 不會反省是自己無知嘻嘻 12/30 11:15
hzero0228 : 昨天也看到類似新聞(買子瑜週邊商品),通常店家都認 12/30 11:15
hzero0228 : 賠。 12/30 11:15
jcballer : 對啊 叫他拿全新的來還就可以了 12/30 11:22
comodoyaya : 又不是買毒 買槍 何況他買手機的錢來源在哪?如果偷 12/30 11:27
comodoyaya : 錢買就告自己兒子 如果是你兒子正正當當打工賺的你 12/30 11:27
comodoyaya : 至少要感到一半欣慰 至少他還懂自食其力 現在說穿 12/30 11:27
comodoyaya : 了不過是要討錢而已。。 12/30 11:27
bhis : 笑死,未成年人拿著上萬去買東西你至少問一下,他 12/30 11:27
bhis : 說是家長給他錢來買,就沒這件事了好嗎 12/30 11:27
bhis : 這家長也是怪獸,都賣多久了還有臉要退 12/30 11:28
Narusawayui : 半年鑑賞期... 12/30 11:29
jameswen : 家長果然怪獸,店家倒楣 12/30 11:30
Rock21 : 小錢大錢怎麼定義?有錢小屁孩多的是! 12/30 11:33
simon978 : 這老闆新手嗎 給你上一堂課 12/30 11:34
rwhung : 我不認為店家倒楣,根本就是活該,看他自己貼的對話 12/30 11:35
cashko : 除非明顯是小孩,一些青少年便裝哪裡知道有沒有成年 12/30 11:36
cutehale : 沒法律常識 12/30 11:37
rwhung : 他不是第一次了…(第六張圖還說有16歳小朋友買3萬 12/30 11:37
rwhung : 元手機他照賣),而他只想把責任推給家長 12/30 11:38
silverair : 不知道有沒有你可以問阿...只要他回有那就沒你的事 12/30 11:39
seiya2000 : 立法規定禁止賣手機給未成年好了 12/30 11:40
silverair : 這一邊想搞事情半年才主張,一邊便宜行事以為錢拿到 12/30 11:40
silverair : 就不甘我屌事。 12/30 11:41
ENCOREH33456: 無良店家,根本騙錢 12/30 11:42
jim68126812 : 假如我未成年,跑去吃一客八千塊的高檔牛排,半年 12/30 11:43
jim68126812 : 後被爸媽發現,那這樣可以退費嗎 12/30 11:43
amdvega : 法律常識 12/30 11:44
carey1119 : 店家有錢就賺了還會要你回去找爸媽嗎 12/30 11:46
amdvega : http://i.imgur.com/PdOreiW.jpg 12/30 11:46
xiemark : 店家只要退折舊後的價格 12/30 11:47
SaberMyWifi : 大家以後都叫小孩去買東西囉 半年鑑賞期耶 12/30 11:48
a5245242003 : 國中教過了 12/30 11:49
OforU : 一直小朋友小朋友 搞不好"小朋友"年紀比一些版友大 12/30 11:50
OforU : 咧 12/30 11:50
silverair : 契約無效你商品還是要折舊阿 12/30 11:51
silverair : 還鑑賞期= = 12/30 11:51
OforU : 況且現在一堆國中生拿唉鳳根本常態 又不是買車 12/30 11:51
OforU : 買車可能會讓人起疑啦 手機還真的還好 12/30 11:52
wplinwp : 法令上店家本來就站不住腳 12/30 11:52
silverair : 牛排你還得出來就可以退 12/30 11:53
funkD : 店家活該阿 沒上過公民課? 12/30 11:55
shuiwuhen : 以前打工,碰到太小的我們會叫他帶爸媽來耶耶!一 12/30 11:55
shuiwuhen : 般不會這樣做喔? 12/30 11:55
rwhung : 一堆國中生拿唉鳳,又不是一堆人都自己去買的… 12/30 11:56
rwhung : 一堆學生用的起高貴手機,不代表一堆學生都買得起 12/30 11:56
alonzohorse : 家長跟店家都有問題啊 12/30 11:58
suika824 : 明星商品那條新聞會讓一堆家長跳出來吧哈哈,本來家 12/30 11:59
suika824 : 長自己可能也不知道 12/30 11:59
popopal : 家長問題比較大吧 店家想賺錢 家長都不問錢哪來喔 12/30 12:00
popopal : 半年XD 2週就嫌長了吧... 12/30 12:00
w113353 : 實體店的話可以請對方出示證件 未滿20歲可以請監護 12/30 12:01
w113353 : 人陪同出面購買 不過網購比較麻煩 12/30 12:01
w113353 : 法律上來說店家就是站不住腳 12/30 12:01
qq204 : 家長有說不要求全額退費阿 所以折舊有算 12/30 12:01
rwhung : 網購的話,在加入會員或購物時合約就要符合年齡了 12/30 12:05
hsinyuet : 法律角度來講,店家可能要乖乖認賠了 12/30 12:06
demonik : 小朋友資料亂填能拿他們怎麼樣 12/30 12:06
popopal : 網購就願打願挨 找平台吧XD 想退費就看目前2手價 12/30 12:06
rwhung : 如果按同意,賣家就已經達到法律規定的要求了 12/30 12:06
wtfconk : 那可以順便反告監護人沒管好自己小孩嗎?真有臉耶… 12/30 12:07
w113353 : 你想告哪一條? 12/30 12:08
popopal : 網購沒問題阿 哪邊買的哪個平台吸收阿 自己把關不嚴 12/30 12:08
rwhung : 即便當時人未滿十八歳,賣方可主張行為人使用詐術 12/30 12:08
rwhung : 使其相信,合約依然有效 12/30 12:09
wayne030 : 半年才發現 你說你有盡監護人責任? 12/30 12:09
rwhung : 當事人 12/30 12:09
rwhung : 半年才發現,叫做沒有盡監護人責任??? 12/30 12:10
rwhung : 想請教W大,監護人的責任是什麼!? 12/30 12:11
air1007 : 愛錢 vs 不要臉 12/30 12:13
OforU : 代表手機已是日常用品了啊 12/30 12:14
rwhung : 我覺得店家認為消費者不會提告,所以才老神在在 12/30 12:14
sara09052 : 小孩會偷錢去買,商家應確認 12/30 12:15
winditup : 是法定代理人不是監護人 12/30 12:15
winditup : 契約效力未定而非無效 12/30 12:16
OforU : 店家不是不覺得會告 是覺得自己站得住腳 12/30 12:16
rwhung : 我的贊成消費者告店家以警效尤,以後賣商品給小朋友 12/30 12:16
suika824 : 店家最後有給解套阿,請家長先告孩子偷竊xD 12/30 12:16
arlun : 所以爭議是在半年嗎 那一個月就可以接受囉? 12/30 12:17
suika824 : 家長也不知道孩子當初到底有沒有寫同意書,等等店家 12/30 12:17
suika824 : 拿出來你不就吃虧哈 12/30 12:17
popopal : 就遇到奧克阿 妳們有聽過鞋子磨平還要去退費的嗎XD? 12/30 12:17
xtorker : 再噓一次 樓上的法盲真的可悲 12/30 12:18
arlun : 只是剛好手機這種東西比較能被接受 如果換成一些奇 12/30 12:18
arlun : 怪的奢侈品 大家可能才會覺得被騙? 12/30 12:18
popopal : 去全家服逛街看到就傻眼 還保留發票 超屌 12/30 12:18
rwhung : 多留意、多防犯,寧可少做一點生意也要對得起良心 12/30 12:18
zhtsai : 77條..日常生活所必需者, 這示其用途等法官去認定 12/30 12:19
zhtsai : 84條..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 12/30 12:19
zhtsai : 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除非偷) 12/30 12:19
OforU : 因為手機基本上已是日常用品了啊 12/30 12:19
rwhung : 別把家長抹成奧客,這明明就是店家有錯,家長是根據 12/30 12:20
UzInSec : 菸酒也不能賣未成年阿 法律怎樣規定就怎樣走阿 12/30 12:21
rwhung : 法律條文申張他的權利,而且他又沒有要求全額退費 12/30 12:21
suika824 : 那這法律遇到有心之人是不是很好運作? 12/30 12:21
popopal : 真的是奧克 半年不是半個月 奧克和站的住腳是兩回事 12/30 12:21
suika824 : 手機日常用品家長半年後才發現? 12/30 12:22
popopal : 告的贏也不能否認就是奧克XD 12/30 12:22
OforU : 我倒是看到有人一直要把店家抹成無良啦 12/30 12:22
youwilldie : 賺錢時爽爽賺 發現自己出包還上網討拍 12/30 12:22
rwhung : 是不是有人區分不清楚"用高價品"和"買高價品"的差別 12/30 12:22
popopal : 店家就想賺錢阿XD 不是很正常 所已被奧克告 剛好而 12/30 12:23
rwhung : s大,法律有規範賣方可以如何避免相關責任 12/30 12:25
rwhung : 我是覺得鞋子磨平還要去退費那才叫奧客,那家長我認 12/30 12:27
rwhung : 為還好,如果你覺得也是我也尊重 12/30 12:27
rwhung : 這個個案,不能投降輸一半嗎? 12/30 12:30
popopal : 都見報了 通訊行死都要投降阿 妳未來還要作生意阿 12/30 12:31
suika824 : 店家感覺有所準備呢,希望之後有結果,手機行要加印 12/30 12:31
suika824 : 同意單了xDDDD 12/30 12:31
suika824 : 這類通訊行無所謂阿,免卡分期生意好得很 12/30 12:32
rwhung : 未滿十八歳,如果要簽同意單我覺得也滿合理的 12/30 12:32
suika824 : 要是店家早就讓小孩簽同意書或有錄影錄音存證,家長 12/30 12:33
suika824 : 不就搞烏龍哈 12/30 12:33
rwhung : 是啊,有簽的話根本什麼事都沒有 12/30 12:33
rwhung : 等等不是小朋友簽同意單喔!是要給法律代理人簽… 12/30 12:34
suika824 : 店家也可能在釣家長魚。 12/30 12:34
rwhung : 可以店家自己有講,16歳來這裡買3萬元的手機… 12/30 12:35
BoatLord : 唉唷 這個去年還前年律師考過 不過是考買電腦 但我 12/30 12:35
BoatLord : 覺得買屁孩乖乖用蘭手機啦 嘻嘻 12/30 12:35
rwhung : 那他魚餌也下太大了 12/30 12:35
UzInSec : 同意書要給家長簽喔 和國高中校外教學是一樣的 12/30 12:35
Arbin : 店家很明顯當然是有問題 但家長給孩子用了半年才說 12/30 12:36
Arbin : 要退?這很明顯有投機心態吧 12/30 12:36
tarry240 : 商人心態,不要以為東西賣得出去就好不用把關,家庭 12/30 12:36
tarry240 : 教育外,社會經驗也是一種教育,讓這種屁孩成功的 12/30 12:36
tarry240 : 話,以後可能造成問題,這個新聞除了店家問題外,另 12/30 12:36
tarry240 : 外就是為什麼隔了半年家長才發現? 12/30 12:36
UzInSec : 小朋友簽沒用 當然你可以說小朋友偽裝父母的字 12/30 12:36
ul6na : 一堆沒法律常識的 讚 12/30 12:38
suika824 : 家長可能做白工的地方在於,他根本不清楚小孩跟店家 12/30 12:38
suika824 : 的交易實際過程,小孩不一定實話實說 12/30 12:38
soonkill : 光是買半年要退我就覺得站不住腳了 代表家長也沒負 12/30 12:38
soonkill : 好管小孩的責任不是嘛? 買了半年才發現你小孩有新 12/30 12:38
soonkill : 手機? 12/30 12:38
suika824 : 店家抓著半年這點也很有空間可以談,換一台高價手機 12/30 12:39
suika824 : 能半年不發現,其心可議 12/30 12:39
Syffence : 家長根本沒在管教情理上說不過去 但手機非必需品 12/30 12:40
suika824 : 明星商品那件事情,讓有心人眼睛閃亮亮吧xD 12/30 12:40
Syffence : 店家還要賣未成年 就是只想賺錢不管法律 12/30 12:40
rwhung : 小朋友平時沒在家長面前拿出來,半年沒被發現也正常 12/30 12:40
francis6878 : 基本只要 有詢問過金錢來源 是零用錢 感覺就沒事 12/30 12:40
andy055097 : 半年太誇張了吧 12/30 12:41
Syffence : 這法律是最低限度保障了 未成年容易被脅迫誘騙 12/30 12:41
rwhung : 我小時候偷買掌機,家長也是沒有發現啊! 12/30 12:42
francis6878 : 而且現在公共電話少之又少 聯絡方式只剩手機 12/30 12:42
tom282f3 : 其實可以告上法院 家長就要證明確實是小孩買的 12/30 12:42
tom282f3 : 而且過半年才發現這件事對家長來說也不利XD 12/30 12:42
francis6878 : 說是非必需品好像也不太對 12/30 12:42
rwhung : 大家都當過小孩,買東西不被發現維持半年很難嗎?? 12/30 12:42
francis6878 : 脅迫誘騙是?自己進門說要買手機 說不定還挑喜歡的 12/30 12:43
rwhung : 我覺得這家長沒要求全額退費的做法滿聰明的(就法律 12/30 12:44
francis6878 : 我覺得 講的太嚴重 有些國小就放他在外面啪啪走了 12/30 12:44
rwhung : 上來看) 12/30 12:44
devilkool : 像你這樣給孩子大筆零用錢的家長,會以為店家不會 12/30 12:48
devilkool : 賣手機給孩子是正常的事,店家明知如此卻沒有好好 12/30 12:48
devilkool : 寫上警告標語,這顯然是店家的疏失,走,我陪你控 12/30 12:48
devilkool : 告那個黑心店家,替你的錢包討回公道! 12/30 12:48
suika824 : 雙方都可以有各自主張,真要退全額家長不用回復原狀 12/30 12:49
suika824 : 嗎? 12/30 12:49
abener : 要看買空機還是有綁約的吧,如果是有綁約店家錯很大 12/30 12:49
rwhung : S大,家長沒要求退全額 12/30 12:50
oten : 兩邊都有錯啦 店家自己也不要全怪父母 12/30 12:50
brad001 : 我自己在國中也偷偷買手機... 還蠻貴的 幸好爸媽都 12/30 12:51
brad001 : 沒發現XD 12/30 12:51
w113353 : 我國中時也偷買過PSP 藏到高中時才被發現 12/30 12:52
francis6878 : 而且只是說學生 如是高中 已經相當的判斷力 12/30 12:54
francis6878 : 金錢來源合理 沒有不賣的理由 12/30 12:54
offstage : 家長先證明當初手機是小孩去結帳的 12/30 12:55
offstage : 告人的一方有舉證義務 12/30 12:55
w113353 : 小學的時候買GBA 一台兩千多 自己拿壓歲錢去實體店 12/30 12:56
w113353 : 那時候店長叫我要帶爸媽來他才肯賣我 12/30 12:56
offstage : 家長可以咬定兩邊都有錯,手機退半價 12/30 12:56
w113353 : 高中生在法律上還是限制行為能力啊 12/30 12:56
francis6878 : 小學要是店家敢賣 心臟才是真大顆 12/30 12:58
jolin831206 : 我其實比較疑惑,這個小孩拿了手機半年了,到底是多 12/30 12:58
jolin831206 : 失職的父母這麼晚才發現啦XDD 你如果說一個月內我還 12/30 12:58
jolin831206 : 能接受,半年太可笑了 12/30 12:58
Kreen : 一堆智障家長,會打炮不會養,教出廢物該該叫就算了 12/30 12:59
Kreen : ,還放出來害人。 12/30 12:59
francis6878 : 說不定沒有盒裝只有手機本體 說盒子孩子丟掉 12/30 12:59
francis6878 : 這樣還可能退成功? 12/30 13:00
Reborn0817 : 店家想賺方便錢,就得承受風險 12/30 13:00
ddity : 小孩的錢是零用金 交是是成立的阿 12/30 13:05
gameguy : 依法行政,洩洩止叫 12/30 13:05
ddity : 監護人 要證明小孩小孩是偷買的 12/30 13:06
ddity : 監護人 有又沒有證明過錢被偷 12/30 13:08
waddles : 店家見獵心喜當然直接賣,活該不會動腦 12/30 13:08
arlun : 網路上找 幾乎都是法院會判賠欸 只能說店家自己真 12/30 13:08
arlun : 的要把關好 12/30 13:08
yixianl : 以後未滿20歲都不能購物 12/30 13:11
arlun : 這個條例最明顯的應該是機車吧 12/30 13:12
arlun : 高價位的店家有疑慮 可能不會賣你 12/30 13:12
arlun : 算是保護消費者的條例吧?店家怕的話就要求出示證 12/30 13:14
arlun : 件囉 12/30 13:14
bboywhite : 小朋友買早餐要不要也來這套 12/30 13:16
arlun : 吵對錯沒意義啊 店家賣給未成年 法院就是可以判賠! 12/30 13:18
hayate4821 : PTT一堆法盲 12/30 13:19
simon0131 : 你買早餐也可以去法院主張阿 看你會不會贏而已XD 12/30 13:19
sdd5426 : 法盲又在無限上綱了 先去看看法律再看看自己扯早餐 12/30 13:20
sdd5426 : 是多麼無知的發言好嗎 12/30 13:20
simon0131 : 那些半年鑑賞期的 只能說這家店不防這招不代表每家 12/30 13:21
simon0131 : 店都不防 12/30 13:21
rwhung : 早餐除非是高價且非必須品,否則沒辦法提告 12/30 13:21
hayate4821 : 而且半年沒發現太正常了,我安卓換蘋果兩個月了全 12/30 13:22
hayate4821 : 家只有一個人注意到 12/30 13:22
hayate4821 : 我還都沒藏光明正大在用 12/30 13:22
simon0131 : 我是覺得不要動不動就說人法盲啦 很容易讓人爆氣 12/30 13:22
hayate4821 : 問題是看上面留言就是事實 12/30 13:24
francis6878 : 你是換手機QQ不是憑空多出一隻手機 12/30 13:24
rwhung : 民法 77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 12/30 13:24
aptiva : 禁止未成年購物啊 要購物都要父母陪同 看誰比較麻 12/30 13:25
aptiva : 煩 12/30 13:25
rwhung : ,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 12/30 13:25
rwhung : ,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12/30 13:25
arlun : 只能說目前萬元手機似乎不再生活必需品內 12/30 13:26
aaron5555 : 法盲乖乖閉嘴就好 沒人會當你們是啞巴 12/30 13:26
frice : 民法這一條不是絕對的 12/30 13:28
francis6878 : 反駁就反駁 叫人家閉嘴 法匠不就好棒棒 12/30 13:28
repast : 慘 這不是國中就學過的嗎 怎麼還是一堆法盲 12/30 13:29
amishitter : 那個叫法定代理人好嗎 看了很痛苦 12/30 13:29
raphael1994 : 人家法盲不是無知啦 發條他們也知道啊 只是愚昧一點 12/30 13:30
raphael1994 : 不接受而已 嘻嘻 12/30 13:30
raphael1994 : 法條啦幹 12/30 13:30
amyforestry : 無知真的很恐怖 12/30 13:31
xtorker : 還動不動法盲咧 無知就乖乖閉嘴 不需要出來昭告天 12/30 13:31
xtorker : 下自己的下限在哪裡 自己看看上面那群發言 那個s開 12/30 13:31
xtorker : 頭一直洗一直刷都不知道是不是剛好戳到他痛點 12/30 13:31
aaron5555 : 就公民課在睡覺啊 然後自己不了解法律又在那邊嘰嘰 12/30 13:31
aaron5555 : 歪歪 我就不信國中高中公民課沒交過這些東西 12/30 13:31
rwhung : 現行法律就是有不錯的規定,允許讓限制行為能力人 12/30 13:34
rwhung : 在適當的情況下購買必須品,同時也讓賣方有避免法律 12/30 13:34
rwhung : 相關責任,但還是有人想得特別奇怪… 12/30 13:35
djuha : 店家想賺這種錢 就乖乖承擔風險 12/30 13:37
francis6878 : 另外買空機也是屬於純獲利益 不需負擔門號合約責任 12/30 13:37
alittleghost: 搞大就順便抓一下沒開發票和逃漏稅吧 12/30 13:38
TOUCHLEE : 買了半年家長才知道?這孩子是放生後回到家嗎?? 12/30 13:38
amishitter : 這店家連買賣是契約都不知道 12/30 13:38
amishitter : 可見大眾法律素養有多不足 12/30 13:38
rwhung : 我記得買空機不算純獲利益吧!? 贈與才是純獲利益 12/30 13:39
francis6878 : 有付錢好像不能送純獲,看了一下 12/30 13:40
tokko : 以後未滿20的都拿代理人同意簽名 若代理人來 就告偽 12/30 13:41
tokko : 造文書 在這種時代 不管做什麼 自保為上 12/30 13:42
amishitter : 契約法代不承認所以無效 12/30 13:42
amishitter : 店家移轉手機給小孩那邊的物權行為純獲利益 仍然有 12/30 13:42
amishitter : 效啊 12/30 13:42
amishitter : 只是店家可以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12/30 13:42
justicesword: 買賣行為怎麼可能是純獲利益== 12/30 13:43
exoluhan : 法律就這樣規定的啊?那個社團是一堆不懂法律的刁民 12/30 13:44
exoluhan : 嗎? 12/30 13:44
rwhung : 不懂法律還好,不懂還很大聲還不準別人嘴才真的刁民 12/30 13:46
francis6878 : 但是若不是偷而是合理支配父母給的零用錢呢? 12/30 13:47
kruzin : 這個高中公民課就教過了 開店做買賣的商人不去瞭解 12/30 13:48
kruzin : 民法也是很扯 12/30 13:48
rwhung : f大,高價物品取得法律代理人同意就好了 12/30 13:48
exoluhan : 純獲法律利益 ex受贈 12/30 13:48
exoluhan : 依其年齡身分日常所需 ex買字典 12/30 13:48
alittleghost: 一堆小孩過年拿壓歲錢去買萬元遊樂器的案例,只是家 12/30 13:49
alittleghost: 長不告而已啦 12/30 13:49
exoluhan : 除非83條小孩表示有取得父母同意才有效 12/30 13:50
rwhung : 民法規定還算合理(其中 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 12/30 13:51
fangachien : 他要怎麼證明是小孩買的?小孩通訊軟體的內容嗎 我 12/30 13:51
fangachien : 也可以說是家長盜用啊 以後乾脆未滿20歲禁止網購好 12/30 13:51
fangachien : 了 12/30 13:51
rwhung : 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比較籠統) 12/30 13:51
rwhung : 放心,網購業者早就把相關法律問題迴避好了 12/30 13:52
francis6878 : 店家舉證 當天學生表示有父母同意 這樣還有效嗎 12/30 13:53
rwhung : 網購你申請會員,就有要你簽同意書,確認你同意了 12/30 13:53
alittleghost: 舉證之所在?有紙本簽章嗎 12/30 13:54
exoluhan : 有效喔,83條 12/30 13:54
rwhung : 最好是白紙黑字比較好 12/30 13:55
hank850503 : 店家自己沒法律常識 家長也帶好小孩 兩邊都有問題 12/30 13:56
rwhung : 店家可以印同意書"請回去找代理人"簽名同意,學生再 12/30 13:56
aaron5555 : f大 有效 題外話大家可以買一本民法的書來看看 很 12/30 13:56
aaron5555 : 有趣的 當作常識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12/30 13:56
rwhung : 拿回來(簽過)同意書就好,店家不用去證明簽名真偽 12/30 13:57
aaron5555 : 不懂法律還在大放厥詞被嘴法盲真的剛好而已... 12/30 13:57
francis6878 : 我就在看77條 解釋空間很大的法條 12/30 13:57
alittleghost: 店家違法要退錢,家長沒品要被網友罵 12/30 13:57
rwhung : 這個事件目前看起來就是,店家連迴避責任的做法都沒 12/30 13:58
arlun : 這個還好吧 沒有要求全額退費 12/30 13:58
rwhung : 有做。 ※就看他們能提出什麼證明了 12/30 13:59
francis6878 : 但是店家假如願意全退 但是家長沒辦法回復原樣 12/30 13:59
francis6878 : 或是沒辦法提供完整包裝 這樣又要算誰的 12/30 13:59
arlun : 網路上的資訊 大都是跑到法院就是退貨了 12/30 14:01
rwhung : 走和解路線,什麼都好談。 包裝那些只是小問題 12/30 14:01
arlun : 店家不想損失太大 就真的在前面就要協調能拿回多少 12/30 14:01
UzInSec : 家長說不用全額退阿 12/30 14:02
arlun : 難怪有一次看到一個學生買手機偷偷摸摸的感覺 現在 12/30 14:02
arlun : 想來大概也是瞞著父母偷買的… 12/30 14:02
alittleghost: 店家一付一毛都不退的姿態,看能撐多久吧 12/30 14:03
flybow : 走法律,店家討不了好,跟無行為能力人單獨交易XDDD 12/30 14:03
arlun : 當小孩的時候應該都希望店家可以賣你 當父母的時候 12/30 14:03
arlun : 應該就不會想要小孩偷偷拿錢去買沒和你商量 12/30 14:03
arlun : 只差在有的發現是沒收 有的是拿去退而已 12/30 14:04
rwhung : 我是覺得台灣消費者就走兩端,一端是雕民路線當奧客 12/30 14:05
rwhung : 一端就是不知道法律權益被商人吃得死死的 12/30 14:05
flybow : 不過小朋友有一支手機半年 家長不知道??? 12/30 14:05
UzInSec : 這法律預防了很多直銷業務 不能去拐國高中 12/30 14:06
flybow : 但店家還是很難舉證 敗訴看來是100% 12/30 14:06
alittleghost: 偷買ps那麼大台都不會被發現了,何況手機 12/30 14:07
jim68126812 : 問個,手機折舊要由誰判定啊 12/30 14:07
flybow : 折舊沒差吧 還是得全退 契約自始不成立啊 12/30 14:08
arlun : 手機很好藏…除非妳白癡到在父母面前玩 或是他們有 12/30 14:08
arlun : 偷翻你房間的習慣 12/30 14:08
aaron5555 : 我小時候偷買遊戲王卡都藏了3 4年了 藏半年被發現 12/30 14:08
aaron5555 : 我不認為不可能 12/30 14:08
rwhung : 看來大家都很善良,沒有滿著家長偷藏東西的經驗XD 12/30 14:09
jaiyenyen : 若是這樣退錢,但手機無法恢復原樣,手機行是否可以 12/30 14:09
jaiyenyen : 向小孩求償,還是要向父母求償。金額就是要退的金額 12/30 14:09
jaiyenyen : 。這樣一來好像…沒人贏捏。反而大家都要花訴頌費。 12/30 14:09
arlun : 現在的手機大概就等同於以前的A書A漫A片 咦! 12/30 14:09
rwhung : 被發現就說同學借的就好,下次再更小心點別被發現 12/30 14:10
francis6878 : 情色類還是屬於違禁 不一樣吧 12/30 14:11
rwhung : 除非家長很機警會一直追究,或一再發現覺得不是借的 12/30 14:11
arlun : 如果沒有這個法律 那店家應該會主打小學生 小學生 12/30 14:11
arlun : 錢很好騙XD 12/30 14:11
UzInSec : 不過沒網路不是很無聊嗎? 偷用家裡wifi沒被發現嗎? 12/30 14:11
arlun : 我是說偷藏的大小和使用的時間XD 12/30 14:11
alittleghost: 家長立於不敗之地,店家若8折能和解就划算了,不然 12/30 14:12
rwhung : 通訊行賣手機給小朋友,要怎麼向父母求償? 12/30 14:12
alittleghost: 很高機率得全退 12/30 14:12
arlun : 大概連隔壁鄰居的? 12/30 14:12
thelongdark : 店家要保護好自己 12/30 14:13
arlun : 不過wifi被使用要怎麼發現… 12/30 14:13
arlun : 大多數店家應該還是心知肚明 就只是賭不會被發現和 12/30 14:14
arlun : 回來退貨吧? 12/30 14:14
rwhung : 生命會自尋出路,你覺得會偷買手機的小朋友,會不懂 12/30 14:14
rwhung : 偷用家裡WIFI,如何不被發現嗎? 12/30 14:15
UzInSec : 超商買點卡店員都會問了 12/30 14:16
aaron5555 : 如果睡覺的時候偷連wifi父母也很難發現吧 12/30 14:16
rwhung : 以我對台灣"少數"商人的經驗,都在賭客人懶得走法院 12/30 14:18
ccwt2362 : 買賣空機只是單純金錢交易,又不用審閱身份,續約 12/30 14:22
ccwt2362 : 簽合約的才要 12/30 14:22
BenJMAS : 多高叫做金額過高?萬寶龍鋼筆一支好幾萬,算高嗎 12/30 14:23
BenJMAS : ?但是鋼筆也是文具而已,應該算是未成年人日常所 12/30 14:23
BenJMAS : 需工具吧。 12/30 14:23
webermist : 叫我弟穿個西裝去搜刮通訊行好了 反正店家沒看身分 12/30 14:27
webermist : 證是店家的錯 嘻嘻 12/30 14:27
rwhung : 萬寶龍鋼筆不算是 未成年人日常所需工具 12/30 14:29
clockwise : 監護人要證明手機是小孩買的,而不是大人買的,這也 12/30 14:31
clockwise : 不容易吧,畢竟都過半年了,就算當初店面有錄影也早 12/30 14:31
clockwise : 就洗掉了 12/30 14:31
rwhung : 除非你遇到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否則都會認定非必須 12/30 14:31
rwhung : 店家自己的對話記錄,不就證明是小孩買的了嗎? 12/30 14:32
xtorker : 樓上鋼筆兄看來邏輯不是沒學好就是沒學過 鋼筆∈文 12/30 14:34
xtorker : 具 日常所需文具∈文具 不代表鋼筆∈日常所需文具 12/30 14:34
clockwise : 何況就算主張成立、契約無效,之後店家雖然需退款, 12/30 14:36
clockwise : 但監護人那邊可是要負返還原狀的義務,而不是爽用半 12/30 14:36
clockwise : 年沒事。返還原狀是要恢復新機狀態,新機既已使用就 12/30 14:36
clockwise : 不可能恢復原狀,這表示就折舊部分監護人那邊還是要 12/30 14:36
clockwise : 負擔賠償的 12/30 14:36
rwhung : 負返還原狀的義務?? 那來的義務啊??? 12/30 14:37
maple3142 : 改mac address連wifi也看不出來 12/30 14:39
fish0112 : 法律有保障 真假? 以後找我外貌年長的親戚去買xd 12/30 14:40
toy4500809 : 不當得利阿 傻傻 12/30 14:42
rwhung : 店家能要求賠償部份損失,但不能要求恢復原狀 12/30 14:43
Ursher : 高中用獎學金買了台iPod touch藏到現在XD 可惜開不 12/30 14:45
Ursher : 了機了QQ 12/30 14:45
simon0131 : 穿西裝去買會不會被認為是施用詐術 契約仍有效? 12/30 14:46
filet : 用半年還能退才有奇怪吧,這家長是有多不觀心小孩? 12/30 14:46
alan880227 : 店家自己法盲 看到錢就腿開 看風向真為這個社會感到 12/30 14:47
alan880227 : 悲哀 12/30 14:47
filet : 奧客也能用這幫自己開脫,而且專說别人法盲 12/30 14:48
filet : 用三天我相信家長不知道啦,都用半年了,乾脆用個一 12/30 14:49
filet : 年等新機上市再說都小孩買的剛好換新款,聽起來很讚 12/30 14:50
filet : 齁 12/30 14:50
alittleghost: 懂法律的奧客vs違法的良心店家? 12/30 14:50
filet : 他又還不一定會贏,現在就說懂法律還早 12/30 14:51
alittleghost: 懂法律又不一定要贏,先立於不敗之地了啊 12/30 14:53
abelyi100 : 半年再退實在有點奧客,但店家完全不注意法律年齡 12/30 14:56
abelyi100 : 限制就讓對方買手機被凹也是活該啦…… 12/30 14:56
abelyi100 : 根本見錢眼開什麼都不管 12/30 14:56
alittleghost: 這種金額99%調解庭就和解了 12/30 14:57
alittleghost: 說錯,根本走不到調解就賠錢了 12/30 14:59
innocent5857: 誇張 12/30 15:03
mosBAGA : 強 12/30 15:09
shinkiro : 笑死,很多店家低能兒沒錯,連民法都不清楚XD,難怪 12/30 15:16
shinkiro : 勞基法CC 12/30 15:16
andygenisu : 雙方公民教育都該再加強 12/30 15:17
Mr0829 : 現在小孩真的棒 反正都不用負責明天去買台apple玩 12/30 15:26
nrezw : 玩半年換一隻 真棒 12/30 15:27
ctes940008 : 一般店家買賣不會簽合約書,不過建議可以看一下身 12/30 15:30
ctes940008 : 份証確認年齡多大 12/30 15:30
Aquarius126 : 一個國高中生捧2-3萬現金來買手機,店家自己就要小 12/30 15:36
Aquarius126 : 心吧== 12/30 15:36
sincere77 : 店家法盲最大聲,民法基本概念都不懂,台灣法普悲哀 12/30 15:37
Ronwill955 : 嘻嘻 沒思考能力的文組開始嘴別人法盲囉 12/30 15:40
a951l753vin : 嗆法盲的都還沒出社會 12/30 15:41
sincere77 : 做生意不照法律來,吃了虧還要怪誰 12/30 15:45
a14578145 : 辦門號都要監護人同意書了 幾萬的手機不用? 12/30 15:46
sincere77 : 偷吃步翻了船在怪別人都是文組沒出過社會(笑 12/30 15:48
sincere77 : *再 12/30 15:48
hnj92 : 法盲不意外 12/30 15:48
roudolf : 所以以後不能賣18歲以下的人 任何東西? 12/30 15:50
roudolf : 買手機真的不用簽名 簽約,為什麼要有年紀限制 12/30 15:51
sincere77 : 我以為公民課都有教過,給未成年人零用錢可以買生 12/30 15:53
sincere77 : 活用品,超過生活必需品就要家長同意 12/30 15:53
sincere77 : 樓上可以Google「行為能力」,已經有很多人幫忙解 12/30 15:54
sincere77 : 釋了很多次,別再說我不懂了 12/30 15:54
fish0112 : 去買單機沒有看身分年齡過...方便快速= = 12/30 16:00
Syffence : 店家只想賺錢便宜行事 不代表合法 12/30 16:03
lulululula : 看對話店家就完全法盲啊 12/30 16:13
lulululula : 跟前面幾樓一樣呵呵 12/30 16:13
y800122155 : 平常宰羊不手軟 現在殺到一隻未成年的被反殺就變成 12/30 16:15
y800122155 : 良心商家喔 別笑死人了 有本事大家都守法 吞下去喇 12/30 16:16
chihchingho : 台灣真的需要法治教育。 12/30 16:22
a27588679 : 越想越不對勁 12/30 16:24
chihchingho : 不過用半年了,開庭時店家傳小孩到庭問父母知不知道 12/30 16:27
chihchingho : 你有這支手機,怎麼來的,主張已經有默示承認是有機 12/30 16:28
chihchingho : 會不用退啦 12/30 16:28
pttsma : 這招真好用,以後想玩什麼東西叫未成年去買,半年 12/30 16:28
pttsma : 後退貨 12/30 16:28
chihchingho : 不過先付律師5萬,嘻嘻 12/30 16:29
chihchingho : 保護未成年人是民法的立法目的,而且對店家來說稍微 12/30 16:32
chihchingho : 查證年齡也不困難,不然國家發身分證幹嘛? 12/30 16:32
rwhung : 開庭時店家傳小孩!!?? 聽起來怪怪的…是要傳喚小孩 12/30 16:35
rwhung : 做什麼?? 12/30 16:36
loveapple33 : 知道是小孩單獨來買還賣,活該! 12/30 16:36
loveapple33 : 想做這種生意就不要怕人家搬出法律來退貨了,本來就 12/30 16:36
loveapple33 : 是無行為能力者,當然要找監護人出來啊,這一點基本 12/30 16:37
loveapple33 : 的常識沒有就不要開店! 12/30 16:37
chihchingho : 作證父母已經事後對小孩默示承認這筆交易啊 12/30 16:41
rwhung : 你要找 未成年人、當事人的直系血親來做證人?? 12/30 16:44
vivianzxc : 這學測考過喔 還是送分題XD 12/30 16:44
chihchingho : 買方主張契約無效就反訴小孩不當得利,說不定店家 12/30 16:44
chihchingho : 還能連本帶利討回來 12/30 16:44
rwhung : 未成年人做證人證明契約有效!!?? 12/30 16:45
rwhung : 店家請先證人的證人有效好嗎! 12/30 16:46
rwhung : 證明 12/30 16:46
chihchingho : 滿16歲就能命具結啦,做偽證會有偽證罪送少年法庭 12/30 16:47
chihchingho : 喔嘻嘻 12/30 16:47
rwhung : 店家請先證明,證人的證明有效好嗎! 12/30 16:47
rwhung : 未成年人、直接血親, 你看懂關鍵字嗎? 12/30 16:48
rwhung : 直系 12/30 16:48
Lawleit : 我國中時買李麗珍寫真集藏幾年都沒被發現。 12/30 16:50
rwhung : 家長為了一隻手機搞到兒子送少年法庭,你以為那家人 12/30 16:53
chihchingho : 喔,說錯了,應該是當事人訊問,不過一樣啦,上法院 12/30 16:53
chihchingho : 之後律師一定會要法院去了解這半年的使用狀況 12/30 16:53
Lawleit : 任何人都能作證啊,跟直系血親有何關係,嘻嘻。 12/30 16:54
rwhung : 腦裝漿糊,還是以為司法人員和演員一樣有智慧? 12/30 16:54
tluorvtele24: 店家自己也是活該乖乖按照法律來不賣就沒事了 12/30 16:55
mm53012 : 辦帳號時未滿18歲即需監護人同意,監護人是否就應負 12/30 16:56
mm53012 : 有管理責任?還是乾脆以後網路購物辦帳號都要滿18歲 12/30 16:56
mm53012 : 好了 12/30 16:56
mark2326 : 萬元手機哪有多貴 符合民法日常生活之必需 12/30 16:57
chihchingho : 反正最後一定是花點錢退貨和解啦,這種鳥案真的要 12/30 16:58
chihchingho : 打官司機率不高,不過店家如果玩不起或不想完後面 12/30 16:58
chihchingho : 的法律程序,就學點民法再做生意比較好 12/30 16:58
Lawleit : 笑死人,第一次聽說還要證明證人的證言有效。 12/30 17:00
rwhung : 網購業者可以主張民法第83 條,不用幫業者擔心 12/30 17:00
Lawleit : 那要不要證明證人的證言有效的證明有效。 12/30 17:01
rwhung : law. 你把那段話看過再來評論好嗎? 別曲解我的意思 12/30 17:01
Lawleit : 看不出你的話有其他深層含義 12/30 17:03
chihchingho : 他可能是想說這種證詞憑信性慾不足啦 12/30 17:04
chihchingho : ....選字多一個字 12/30 17:04
Lawleit : 憑信性是法官證據取捨的問題,無關證據效力。 12/30 17:05
rwhung : 未成年人、直接血親,他的證言不用具結,不用具結的 12/30 17:06
rwhung : 證明能有效嗎? 12/30 17:07
Lawleit : 再說對自己親人作不利證明應該憑信性較高。 12/30 17:07
rwhung : 你要小孩去證明他父母說謊,還是要小孩去法院說謊? 12/30 17:08
Lawleit : 有效啊,你要不要重看民訴? 12/30 17:08
Lawleit : 應具結而未具結才是無效。 12/30 17:09
rwhung : 小孩說謊然後偽證送少年法院… 這劇情要這樣編?? 12/30 17:09
rwhung : 應具結?????? 12/30 17:09
chunyulai : 店家的問題 高價手機非必需品 自己敢賣 沒法律常識 12/30 17:10
chunyulai : 不過說真的 這個法律常識也是現代30歲以後的人才有 12/30 17:10
chihchingho : r大把拒絕證言權和具結混在一起了 12/30 17:10
Lawleit : 民訴沒具結沒異議也是有效的喔 12/30 17:11
Lawleit : 未具結對造沒異議也是有效的喔 12/30 17:12
chunyulai : 可是我記得事後承認有期限 12/30 17:12
rwhung : 直系血親-拒絕證言權 未滿十六-不得令其具結 12/30 17:14
rwhung : 事後承認這個我就不清楚規定了 12/30 17:15
chihchingho : 店家可以定期催告,沒定期催告這法律關係就永遠懸 12/30 17:15
chihchingho : 而未決 12/30 17:15
Lawleit : 拒絕證言權可以放棄,不用具結只是不受偽證罪規範。 12/30 17:17
Lawleit : 證言依然有效。 12/30 17:17
rwhung : C大,如果你是家長,你會讓你的小孩出來做證,證明 12/30 17:18
Lawleit : 不然立法者怎不寫未成年人不得為證人? 12/30 17:18
rwhung : 店家沒責任。 或是你是學生,你願意幫店家做證嗎? 12/30 17:18
Arsitaka : 通常買手機店家都會要求至少滿18吧 如果有詐欺情形 12/30 17:27
Arsitaka : 就不保護醬阿 12/30 17:27
Arsitaka : 不是說不能為證人 是不命其具結 刑訴的話 12/30 17:28
Arsitaka : 避免其陷入偽證罪中 12/30 17:28
rwhung : 我是不認為 店家會相信,不受偽證罪規範的學生會 12/30 17:29
rwhung : 法院證明自己或家長說謊,或是做不利自己(家長)的 12/30 17:29
Arsitaka : 民訴就不太懂了w 12/30 17:29
rwhung : 的證明來幫助店家。 這劇情我猜不透 12/30 17:29
rwhung : 學生就有二種身份啊。 直系血親及未成年 12/30 17:30
Arsitaka : 如果是大學生 可能還可以說手機是生活必須品 12/30 17:30
chihchingho : 未滿16不得命具結,而拒絕證言權人若選擇陳述還是要 12/30 17:31
chihchingho : 具結 12/30 17:31
rwhung : 推 Lawleit : 民訴沒具結沒異議也是有效的喔 12/30 17:32
rwhung : 這個我搞錯了,謝謝L大 12/30 17:33
Arsitaka : 就端看店家的措施阿 如果信任他是成年人或小孩說自 12/30 17:34
Arsitaka : 己成年就不用保護啦 12/30 17:34
rwhung : 如果未滿16的直系血親做證呢? 12/30 17:34
chihchingho : 總之具體案情不清楚,但店家要主張契約有效就要想 12/30 17:37
chihchingho : 辦法證明有明示默示承認,不然契約無效就摸摸鼻子退 12/30 17:37
chihchingho : 貨還錢或跟法官凹看看這小鬼是惡意不當得利 12/30 17:37
chihchingho : 其實小孩應該是當事人,法院要調查小孩應該是當事人 12/30 17:38
chihchingho : 訊問 12/30 17:38
rwhung : 可是小孩也是限制行為力人. 12/30 17:39
chihchingho : 我說傳小孩作證是講太快了XD,這裡不是law板或國考 12/30 17:41
chihchingho : 板我就不繼續討論法律了。總之這店家想做沒資力的人 12/30 17:41
chihchingho : 的生意,又主打免卡分期,本來就應該要多一些法律 12/30 17:41
chihchingho : 知識 12/30 17:41
rwhung : 表達的意思是,這個例子小朋友出庭做證的可能性不高 12/30 17:44
rwhung : 我說的店家要證明證人的證言有效也是講太快。但我要 12/30 17:45
rwhung : 表達的意思是,這個例子小朋友出庭做證的可能性不高 12/30 17:45
chihchingho : 哈哈大家互相交流,有緣法庭上相見XD 12/30 17:48
rwhung : 最好是永遠別在法庭上見比較好 XD 12/30 17:52
kerodo : 小孩有這多錢才奇怪。。 12/30 17:53
barkids :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事前或事後同意的契 12/30 18:29
barkids : 約自是無效,但已交付物權,商家自可主張不當得利 12/30 18:29
barkids : ,請求返還未減損價值之原機利益~商家未依法行使催 12/30 18:29
barkids : 告權促法定代理人承認契約,本就站不住腳,但在法 12/30 18:29
barkids : 官面前,已用益約半年的一方也討不到投機的利益! 12/30 18:29
Arnol : 請問18歲以下吃茹絲葵可以摸? 12/30 18:32
aa2288282624: 推店家,真的雖小... 12/30 18:37
jajoy : 店家的問題吧 12/30 18:47
filet : 雙方都有問題,店家沒18就賣。但這種恐龍家長等半年 12/30 18:50
filet : 才發現是多沒在觀心小孩 12/30 18:50
filet : 關 12/30 18:50
leo125160909: 本來就要驗身份證,店家自己不小心 12/30 18:51
wi22900 : 半年太誇張 12/30 19:26
dslite : 人不要_ 天下無敵 12/30 19:27
a85316 : 店家本來就該拒絕交易的 貪業績踢鐵板了吧 12/30 19:28
ilovebig99 : 我也覺得金額較高,要怎麼定義? 12/30 19:32
jyrpg : 限制行為能力人購物還是要注意 但日常購物基本上 12/30 19:40
jyrpg : 不影響 12/30 19:40
IAMQQ : 家長可以要求退貨沒錯啊,同樣人家也可以要求你東西 12/30 20:15
IAMQQ : 要返還原始狀態啊… 12/30 20:15
IAMQQ : 之前也看過要退點卡的,可以退啊,只要你沒用過。用 12/30 20:16
IAMQQ : 過了?那你先返還原始狀態再說... 12/30 20:16
moomin60129 : 臭小孩 12/30 20:25
gemini2010 : 自己法盲不先確認活該 12/30 20:58
EricTao : 那我表妹買演唱會門票能退貨ㄇ== 12/30 21:09
Syffence : 未成年買演唱會買到一萬的話 我支持家長去退 12/30 21:24
god1230321 : 笑了 怎麼一堆推文在無限上綱禁止賣手機給未成年人 12/30 21:50
a9111075 : 賣給未成年上萬,我小時候買玩具破千就被要求要家長 12/30 22:22
a9111075 : 來賣了。 12/30 22:22
a9111075 : 現在真的是... 12/30 22:22
talant39507 : 如果是網路交易商家很難確認 12/30 22:41
talant39507 : 但實際到店面購買應該請他的監護人陪同 12/30 22:41
talant39507 : 就像便利商店基本上不會接受未成年買遊戲點數 12/30 22:41
jaysuzuki : 今天如果是賣菸還有爭論的餘地嗎? 12/30 22:49
andrewkuo : 反正叫家長去法院起訴店家一定贏,但是律師和裁判 12/30 23:17
andrewkuo : 費就不只這些錢,除非家長真的去法院起訴,不然只 12/30 23:17
andrewkuo : 是說說而已,如果家長有真的去法院我就佩服他 12/30 23:17
potre1314727: 基本的法律都不懂 店家問題 12/30 23:27
kkkppp : 哎唷,家長合法行使權利,店家一樣可以找對自己有利 12/30 23:30
kkkppp : 的點來主張,兩邊喬一下,喬不攏就上法院讓法官判啊 12/30 23:31
ksxo : 19.20歲還要店家請家長同意真的比較說不過去 12/31 00:00
ksxo : 但相對的 7、8歲 店家敢賣給他 也是其心可議 12/31 00:01
onizuka7kimo: 本案:慣父母還手機賠差價。大概幾千差距,去消保官 12/31 00:08
onizuka7kimo: 調不成、調委會調成,大概就是這樣。真的提告,訴訟 12/31 00:08
onizuka7kimo: 費1000元、當日薪資就不划算了 12/31 00:08
ka22 : 合理 12/31 01:13
amdvega : 好像很多人忘了19歲未婚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12/31 02:17
sindy520 : 小朋友買高價物本來店家就要保持審慎的態度,不是為 12/31 02:31
sindy520 : 了賺錢就什麼都賣好嗎? 12/31 02:31
tddt : 他x的,父母這麼好當啊 12/31 03:15
ronray7799 : 推文一堆法盲真可怕 12/31 07:04
rexlaser : 以後買手機要出示身分證件了 12/31 07:16
georgez : 白吃父母 12/31 07:22
tokugawa9339: 法律規定是如此。但如果他是用欺瞞詐術讓你相信他是 12/31 07:39
tokugawa9339: 有完全行為能力人或得法代同意那就不同了 12/31 07:39
ming791218 : 店家法治常識咧顆顆 12/31 07:47
papa1120 : 半年多才發現小孩的手機,這父母明顯不負責任阿!只 12/31 07:59
papa1120 : 想拿錢 12/31 07:59
acesslai : 成年人都會被騙辦門號了。如果店家是老實商人,家長 12/31 08:17
acesslai : 來這招很糟 12/31 08:17
dkprotecter : 店家自己不盡注意義務 怪誰? 12/31 08:26
Zante : 笑死了!!!雖然這家長的確太久才退莫名其妙,但這店 12/31 08:39
Zante : 員少在那邊取暖,什麼都不懂,還管小孩是父母責任咧 12/31 08:39
Zante : ??法律上可不是這樣!!!連買賣是契約都不知道還敢在 12/31 08:39
Zante : 那邊丟臉 12/31 08:39
e51915834 : 半年才發現小孩拿新手機www 12/31 10:16
FragileLin : 覺得兩方都有錯… 12/31 11:17
courtesy : 法律上店家就是要退丫,明明可折舊退費,店家搞這樣 12/31 11:19
courtesy : 實在不適合做生意 12/31 11:19
AHEAD099 : 半年才發現確實有可能啊 我國一時有同學本來父母就 12/31 12:49
AHEAD099 : 有給他一支按鍵手機 他為了玩遊戲拿2萬塊去買了智慧 12/31 12:49
AHEAD099 : 型手機 藏了快一年才因為借同學玩被老師沒收而破功 12/31 12:49
firefoxriko : 這不能叫店家缺乏法律常識好嗎,未成年人法律行為 12/31 14:00
firefoxriko : 效力未定,但一般社會會拒買便當給未成年人嗎,這 12/31 14:00
firefoxriko : 完全是法律漏洞,有人會說買便當給未成年人是不懂 12/31 14:00
firefoxriko : 法律嗎,但事實是未成年人買便當真的效力未定,只 12/31 14:00
firefoxriko : 是因為金額小,沒有人在追認便當的,問題今天怎樣 12/31 14:00
firefoxriko : 算金額小,小朋友手機用比大人好滿街都是吧。再說 12/31 14:00
firefoxriko : 手機用了半年了家長才發現,不是故意白用,就是根 12/31 14:00
firefoxriko : 本小孩太會隱瞞。這跟賣場東西用超級久去退貨有什 12/31 14:00
firefoxriko : 麼不同。退未成年手機合法,退大賣場東西也是合法 12/31 14:00
firefoxriko : 啊。不是說合法的是都合理,一堆法匠自以為知道未 12/31 14:00
firefoxriko : 成年法律行為效力未定就嗆店家,這比恐龍法官還恐 12/31 14:00
firefoxriko : 龍。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律行為效力未定,但賣手機給 12/31 14:00
firefoxriko : 他是完全合法的。今天店家是踩到地雷。怪店家沒道 12/31 14:00
firefoxriko : 理 12/31 14:00
firefoxriko : 真要做到某些人說的不法盲,那學校福利社可以全關 12/31 14:13
firefoxriko : 了,因為買個便當飲料,全都效力未定。除非有那個 12/31 14:13
firefoxriko : 不法盲的大神出來告訴我,法律有定多少錢以下才不 12/31 14:13
firefoxriko : 是效力未定。事實上這條法律的運作根本垃圾,完全 12/31 14:13
firefoxriko : 只看社會通念覺得要不要退的,其實法律上未成年人 12/31 14:13
firefoxriko : 在7-11買個養樂多都可以要求退錢。結果還是看社會 12/31 14:13
firefoxriko : 觀感金額多寡。今天社會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萬元手機 12/31 14:13
firefoxriko : 的說不定比喝養樂多的還多。 12/31 14:13
firefoxriko : 本質上這條法律根本是看金額多寡在追認的 12/31 14:17
firefoxriko : 新聞裡提到7-20歲,請問在座有哪位去買手機有查驗 12/31 14:20
firefoxriko : 過身分證的。除了辦門號以外應該都沒有。現在小孩 12/31 14:20
firefoxriko : 長那麼高,誰能分辨他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12/31 14:20
AioTakumi : 第77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 12/31 14:38
AioTakumi : 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 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 12/31 14:38
AioTakumi : 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12/31 14:38
AioTakumi : 便當飲料會被判定為日常必需品 12/31 14:40
crazyanight : 日常必需品不在此限啊 打這麼多只是暴露自己是法盲 12/31 15:01
xtorker : 笑死 收到通知來看台灣的奇蹟 打個長篇大論結果起 12/31 15:04
xtorker : 手就自爆了 腦袋空空真的不必出來敲給大家聽好嗎? 12/31 15:04
xtorker : 還在便當 福利社 看得我都為你的人生感到可悲了 12/31 15:05
UzInSec : 我還以為講那多有什麼值得討論的,結果都是廢話 12/31 17:38
Rujki : 真的蠻扯的 12/31 21:13
pink0926 : 店家沒注意真的活該阿 12/31 23:00
pttsma : 一個2萬的便當算日常生活用品嗎? 01/01 01:58
pttsma : 一直3000的手機算日常生活用品嗎? 01/01 01:59
pttsma : 一隻 01/01 02:00
pttsma : 一隻10萬的筆算生活用品嗎? 01/01 02:04
pttsma : 一件1萬的衣服算生活用品嗎? 01/01 02:05
pttsma : 一個1000的電腦零件算生活用品嗎? 01/01 02:05
pttsma : 用價格看還是用種類看? 01/01 02:08
anita14 : 推 雖然理解有誤,但很認真試著在理解法律的鄉民。 01/01 05:34
anita14 : 1.「部分」理組很愛嗆文組沒思考力,結果學校一秀出 01/01 05:55
anita14 : 來,發現很多文組分數還比這些「部分」理組分數高。 01/01 05:55
anita14 : 還是其實台灣的理組都唸台大,文組都畢不了業,才導 01/01 05:55
anita14 : 致這種錯覺? 2.不是唸理組就代表有思考力、有邏輯 01/01 05:55
anita14 : 力,唸文組就代表沒思考力、沒邏輯力。隔行如隔山, 01/01 05:55
anita14 : 沒試著理解跨領域的問題,直接用理組文組分類,然後 01/01 05:55
anita14 : 沾沾自喜嗆文組沒邏輯沒思考力,只會讓明眼人一眼看 01/01 05:55
anita14 : 出,誰才是那個沒邏輯沒思考力的人。 01/01 05:55
vi000246 : 店家活該啊 法律都寫明的東西 不要看別人好騙就亂 01/02 00:04
vi000246 : 推銷 小孩沒判斷能力就該死嗎 01/02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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