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販運可卡因判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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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販運可卡因判刑 在 李柏鋒的擴大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970-01-01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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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漁業奴工】

    (BBC的報導。引述Fleir Tzou的翻譯)

    當你從市場買到「台灣製造」的海鮮時,你不會聽到Yim Bun Then的故事。

    這位34歲的柬埔寨農夫與其他一千個柬埔寨男性一起被台灣人管理的仲介公司—巨洋Giant Ocean聘僱,從2009年起開始在台灣船東的漁船上工作。

    這些漁工要到非洲、日本、斐濟、卡達與馬來西亞海域捕魚,根據非政府組織及Yim Bun Then的說法,他們談定的月薪是$150美金,但是真正給付的只有一半。

    「我曾一天被強迫工作將近24小時,從來沒有拿過全薪。我生病而不能工作或影響工作效率時,還會被船長鞭打。」Yim說。

    他還指出,這些漁工沒有得到足夠的食物,而當他在海上航行的兩年期間,這艘船只靠港一次—2012年在塞內加爾的達卡港。接駁船把他們帶上岸。

    「在出海工作期間我們每天只能看到大海,我從不敢想像可以安全回家。我甚至無法與家人連絡,我的工作狀況就像是奴隸一樣。」Yim說。

    在塞內加爾,Yim打電話給他的兄弟,並被告知與柬埔寨非政府組織Legal Support for Children and Women( LSCW)聯繫,LSCW通知了國際移民組織。船長在得知之後允許他離船。

    還有將近200位漁工或其家屬也說他們遭到類似待遇,「他們無能為力…如果他們想要逃跑,唯一出路是跳到海裡。」LSCW專案經理Sokchar Mom表示。

    台灣是全球名列前茅的海鮮出口國,其產品銷售全球,每年金額達20億美金。

    但是近來人口販運的案例顯示,雖然台灣有勞工法案,其漁業仍舊在剝削他們所仰賴的移工。

    這個現象並不罕見。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 ILO)估計全球每年有2100萬移工被強迫工作,其中1170萬是在亞洲。漁工的風險更高—因為在海上工作代表著難以與外界聯繫、尋求幫助。

    而罕見的是,四月底在柬埔寨法院,巨洋的經理Lin Yu Shin與五位同業被判刑五年,並命令他們支付150位受害者每人$1750至$15900美金的補償金。

    這個案例與其他案例顯示台灣移工僱用法規有嚴重漏洞,然而,台灣卻在美國的販運人口年度報告中得到正面評分。

    這個矛盾引起了注意,因為台灣是大雇主,吸引來自菲律賓、印尼、越南的24000位漁工,如果加上透過非正規管道雇用的柬埔寨與帛琉漁工,數量還會更多。

    根據BBC取得一項即將公布的報告初稿,ILO稱台灣的漁工仲介系統的管理及對漁工的保護是「鬆散而缺乏管制的」。

    「最值得注意的是,船東並沒有依據雙方同意的合約提供最低薪資、工時限制及休息時間。」報告指出。

    台灣表示其勞工與最低薪資的相關法規也適用於漁船,但是有些漁船是註冊在海外。註冊在台灣的1300艘漁船,許多船東傾向在外國聘請漁工,這些漁工從未來台。

    「這種情況難以監督;」漁業署發言人Chung Kuo-nan表示,「但我們要求船東向政府回報漁工資料、遵循台灣勞工法規。如果做不到,船東會被罰款。」

    巨洋的船並未被罰款。台灣官員很快地表示這是個案,且該公司實際上註冊在柬埔寨而非台灣。接著就掛斷電話且無法再聯繫。
    但巨洋曾透過當地人力仲介雇用員工。LSCW職員去年更曾來台,將巨洋剝削漁工的情況告知主管當局。

    巨洋的辦公室與員工據查是以高雄為基地,而高雄的檢察官表示,因為非政府組織沒有提供受害者的證詞,所以無法進行調查。

    然而,記者僅用google搜尋就很快地找到了非政府組織與受害者的證詞。

    當地非政府組織說,最令人困擾的是,這些漁工的薪水有一大部分被仲介公司以償還「聘僱仲介費」債務為由而遭苛扣,這些事實就發生在主管機關的眼前,但是主管機關卻沒有積極作為。

    「多年來我們一直告訴政府,但是他們說這些是雇主與漁工之間的爭議,應該由雙方自行解決。」宜蘭漁民工會主任秘書Allison Lee說。

    Lee小姐說她已經向政府提出上百起案例的書面資料,但是他們卻要求要工時紀錄與薪資單,而這些資料根本不存在。

    「有些漁工被遣送回國,有些被威脅不准再回來,有些甚至害怕到說他不認識我。」Lee小姐說。

    台灣官方拒絕承認人口販運,是個嚴重的問題,尤其台灣在美國人口販運報告中取得正面評價。專家指出美國報告是看法律規範,而這些法律經常沒有執行,許多案例已經符合了人口販運與強迫勞動的國際定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Tsai Meng Lian堅持政府已經積極調查勞工剝削的相關報告,並且幫助許多漁工取回積欠薪資。但是鮮少有起訴案例,且金額相較於被剝削的漁工人數可謂微不足道。

    Tsai責怪鶻外人力仲介公司苛扣過多費用,並說台灣已經與各國政府合作打擊這種行為。但是他也同意政府應該讓雇主能夠更容易直接僱用漁工,而非透過仲介。

    回到Yim的村落,他羞於將自己的遭遇告訴親友與妻子。

    LSCW為他支付了養雞農的訓練費用。LSCW認為政府應該採取更多行動來對抗人口販運。

    「雖然這些移工不是在台灣雇用的,但這些是受台灣管轄的台灣船隻;」Mom先生說,「漁業是台灣最主要的出口產業之一,我們需要更良善的外銷產品,以及更好的工作條件。」

    ILO也鼓勵政府、員工、雇主與公民團體一起合作,確保漁工的人權與利益受到保護。

    明年ILO將會發表指導原則,讓各國政府可以調查遠洋漁船,並且對違規者加強懲罰。同時,美國也呼籲要有更多起訴行動。

    雖然Yim的遭遇悲慘,但是他相對幸運。其他受害者可能還在茫茫大海上。而巨洋林小姐的同業,仍有許多逍遙法外。

    關鍵問題是,台灣當局能否真的確實抓到違法者,並且採取實際行動來阻止漁業的人口販運。

    出處:Exploitation in Taiwan's $2bn fishing industry
    http://www.bbc.com/news/world-asia-2749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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