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貨車靠行制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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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貨車靠行制度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來談一點所謂「系統性」問題的東西,希望可以透過一些例子,讓讀者可以明白,為何最近講系統性解法的,大多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有知道狀況的人,指出這是整個民族性、群體性格造成,但他也很難知道具體的處理辦法。所以,我想要透過其他例子來提,有一個影響全國安全的例子,而且在幾年內就顯著改善。 這個例子就是...

  • 貨車靠行制度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6 11: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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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談一點所謂「系統性」問題的東西,希望可以透過一些例子,讓讀者可以明白,為何最近講系統性解法的,大多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有知道狀況的人,指出這是整個民族性、群體性格造成,但他也很難知道具體的處理辦法。所以,我想要透過其他例子來提,有一個影響全國安全的例子,而且在幾年內就顯著改善。

    這個例子就是酒駕。酒駕是個很好的案例,對大多數人來說,酒駕罰則提高是這些年的事情,記憶還很清楚,而且涉及的範圍也是群體,以及受影響的範圍相當廣泛,與這次的工安問題主要對象,也有較多重疊。拿這個來談比較有切身的感受。

    有印象的讀者,應該還記得酒駕被重視,似乎是在前一段時間內,透過媒體大量放送,給了國民很高的存在意識,之後幾年不停修法,但初期提高罰則,一樣有擾民、害死底層等等說法,但這些年卻慢慢消失,酒駕造成的損害已經降低很多。偶爾出現的重大案例,之所以重大就是脫離當前的防範機制,屬於很難掌控到的極端值,而非普遍的現象。

    所以,酒駕肇事為何在幾年內,A1、A2的案件數大幅下降?這絕對不是少數人所提,警察故意吃案養案,因為這不符事實,某些地方是可能如此,但要在統計上普遍吃案,說服不了人。

    酒駕肇事率下降,我們可以歸納出幾個原則,可以看見的是
    1. 重罰:從幾千調高到幾萬,超過酒測值還吊照。
    2. 嚴查:新法施行後,警方有壓力處理,也不會隨意放過。

    但,很少有人提到,系統性問題之所以消弭的原因,還有其他的
    1. 心理壓力:人都要發現狀況會影響到自己,尤其是對家人,才會感到不行
    2. 社會壓力:當身邊的人都告誡你不行,感受到明確的歧視眼光

    我自己的經驗,在重罰新法施行的那兩年,遇到很多客戶的春酒與尾牙。剛施行的時候,常常還聽到很多藍領基層抱怨,被罰一次薪水都沒了,怨政府不給小老百姓活路。後來呢?漸漸聽到,彼此會告誡,不要因為喝了幾杯,貪圖方便就被重罰,被罰錢事小,萬一出事你家小孩怎麼辦?

    後來普遍到不是重大聚會,平常中午吃飯,晚上下班跟同事小聚,喝了兩杯後想走,都會有沒喝的人說載回去,不要賭這一次。而且很明顯,群體的壓力提高不少,當一桌8個人有一半以上沒喝,或是要請同事載、叫計程車回家,剩下那1個很難堅持酒駕回家。

    對警察的態度也是,一開始都是抱怨埋怨,後來慢慢講法也變了,從鴿子只會在餐廳外抓,都不抓大的只抓小的,那些大飯店外的怎麼都不去查?變成,警方也有壓力啦,那麼多酒駕出事,繼續出狀況他們也不好過日。最後轉變為,你不要酒駕就不會被抓了啦,酒駕不好不要這樣,我找人帶你回去。

    我不敢說全國都這樣,但至少待過的地方,氣氛就是如此。社會壓力不是只有同事,家人也是這樣,以前在業界看過有老公不敢喝,因為喝酒回家會被老婆罵,如果是開(騎)車回去會被打,聽過當場罵說你想要老娘守寡門都沒,撞死就帶小孩改嫁,超難聽。後來的氣氛演變到,小孩國中的會回家跟喝酒的老爸說很不留情面的話,小學的會講萬一爸爸死掉怎麼辦。

    酒駕畢竟是一種「大家都覺得不好的事情」,自己本身就有壓力,當社會壓力不分職場家庭,是全面性的壓迫過來,你不想改都不行。

    各位還記得,重罰嚴查後還是有酒駕肇事,造成家庭破碎的案例吧?不是後來又有連帶責任,賣酒的店家也要負責?這真的是不出數月,連店家都有社會責任,覺得看到客人喝茫了就不能讓他開,主動叫車或叫附近的警察來處理。

    我想講的是,工安這種事情,你只想嚴罰勤查,設立超廣泛的監視系統,或是常設人力監控,很不實際。以工程貨車來說,我自己看到的狀況,有些縣市首長會為了業績,逼警察去找麻煩,而且真的是找麻煩,明明沒事就是要塞張單給司機。

    現在還在平衡狀態,收支還可以接受,多數人討生活而已,不想跟警察嗆這個。但如果直接嚴查重罰任何違規,狀況會如何?保證不會跟酒駕一樣,而是變成虛應故事,大家造假資料,比誰會作弊。

    因為期望值差太多,你罰到一個程度,只是讓大量業者不幹,司機不開了,問題只是轉嫁到缺工,必然變成違法司機跟外勞增加。簡稱,原本還在制度內管控的,變成全部都制度外,你為了表面安全,造成的是更不安全的結果。

    這也是有人認為提高票價,跟公司化去對付工會與冗員的理由,但這是手段,本質上沒有在社會上造成普遍意識,形成不了社會壓力,是沒有用的。藍領勞工,遠遠比中產階級更重視群體關係,這點我看過很多大學生都不明白,堅持這些都是虛的。

    這幾天,各位應該看到很多想要徹底解決問題的人,提出的方案到最後,自己都覺得不會被遵守。也就是有用的方法沒辦法推,能推的辦法沒有用,你以為有效益的,都是在打破平衡,造成另一個更不穩定的狀態。

    要解決,得要全面性的,不僅僅是法規上的制定,還要從教育體系著手,讓整代人的安全思維改變,最重要的是形成一種社會壓力,連小孩都覺得老爸蓋工程沒有安全設施是混蛋!!!

    這樣,不然家庭沒有壓力,社會沒有歧視性的觀感,很難促使普遍性的行為改變。

    酒駕肇事可以短期內改善,畢竟是一種大家都不認同的行為,而且實際上只有損害,沒有生產力。

    更重要的是,並沒有一種利益團體,很硬核的可以替酒駕辯護。

    但是工安不是,工程是有利益團體,法規的嚴罰很容易轉嫁,而且受傷的都是最底層以及最守法的。嚴格說工程是需要合理利潤,不然沒人要幹,而提高工程價格,真的就可以讓老闆把利益發下去?這也不一定。再說一次,這不是酒駕,處罰人都是負責者,工安上的問題,往往是背後造成第一線違法者,在法律上可能是無責的。

    你只是處罰到想要過日子的小老百姓,而他的技能、職涯轉換能力很低,不開車不做工,真的沒有其他可以養家的辦法。最後就是逼他們違法營業,造成更多無法管控的漏洞,或是乾脆讓業主找本就違法的,然後弄成靠行制度,把責任切割到個人。

    當然,你問我怎樣在教育中改變,我會想到一大堆課程問題,但總是有辦法處理。但這種社會壓力的形成,會花很久時間,酒駕可以在一兩年內形成共識,我要再說一次,不是只因為「沒人覺得酒駕是好事」,而是已經進化到多數人都放棄「大家覺得喝點小酒,短程開車回家『有什麼關係』」。

    這不僅僅是要教育中慢慢代入,宣傳要成形到鋪天蓋地,造成實質的社群壓力。

    更重要的是,酒駕的處罰對象與責任關係很明確,你要推責任說是老闆要你去應酬,叫計程車回家總不是老闆說不准。

    但工安呢?很難處理,因為直接碰到的就是生計,抬高價格要涓滴到最小包,狀況可能跟我們想的不一樣。更何況,台鐵還是國家機關(連國營事業都不算),對公務員的標準怎麼處理,都牽連更多人。

    所以要改變「只是這一下下有什麼關係」的思維,沒有那麼簡單。要造成社會壓力說的容易,能夠確實的提高在「那個業界內」的壓力,又是另一回事。

    所謂系統問題難解理由就是這樣,這背後扯下去的利益團體,還會牽涉到政治層面。因為,工程安全要直接聯繫到一般人的生活,真的距離很遠很遠,除非你就是直接受影響的,其他只是買最終產品的人,都傾向把成本轉嫁出去。間接處理責任,就是俗稱的政治問題,而政治要處理好就是民眾要去監督,不能什麼事情都透過政客,不然政客一定挑最小路徑走,選一個容易連任選上的辦法。

    每一個國家的人都貪圖小利,沒有那種某國家都有大智慧的事,整體的素質提升,指的是透過教育、宣傳機制,花幾十年的時間,把各種安全意識刻在身體習慣上,而且社會壓力促使你不敢違背。

    成本不能只看錢,而要連當事人的社群壓力、文化習慣都算進去。而要改變公務體系跟一般人的思維,得要專職的團隊在崗位上十多年,堅持特定的方法去執行,不能因為短期的失誤撤換。這在政治上是不可能的,也是為何有人認為,起碼要先公司化再說的理由。這總是一條路,不然現在就像是十幾個齒輪兩兩卡住,根本不可能動。

    這樣下去執行幾十年,等我們要進棺材後再回頭看,就會發現進步非常多,而那個時候的年輕世代,會去關注其他覺得更嚴重的事情。

    這就是進步。

  • 貨車靠行制度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16 21: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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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運業盛行靠行制度,但因為違規記點是跟著車牌車行走,讓不少雇主無法確實掌握貨車司機的駕駛狀況。
     
    運安會調查發現,貨運業每年約有200件交通死亡事故,建議公路總局要建立人車分流管理的機制,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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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貨車靠行制度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0-15 1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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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送餐員車禍事件

    幾個重點簡單談:

    1. 從法律和法律經濟分析角度看,均不構成「僱傭」契約關係。

    其重點在於「外送員可否拒絕工作機會?」若可自由決定是否接單,則「僱傭契約」是不可能成立。

    而法律上嚴格來說,依照台灣法律其實應該很接近「靠行契約」(常見於貨車司機與公司)的類推適用;但就如我曾談過,英美法體系下沒有類推適用,我偏向認為類似的問題發生在美國應該法官會獨立造法處理。

    2. 為何會有這種契約安排?

    請先參閱我以前這篇「有關加班的簡易經濟分析」(https://tinyurl.com/y5yo5orf),理解一個重點:

    所謂僱傭契約其實也是一種承攬契約的變形;而之所以會出現僱傭契約,根本上來自於工作內容複雜化以及工作成果量度費用提高。

    一個生產線工人、一個設備工程師、一個IT人員、一個秘書、一個法務乃至於一個總經理,在一家公司中對於「收入的實質貢獻比例」的量度費用是不一樣的。這也使得某些人員或單位比較容易使用「利潤中心制」來衡量貢獻,但某些單位就很難這樣做。

    這也是說,回頭看契約安排這回事,當量度費用夠低時,選擇承攬契約(看成外包也行)的數量會高過僱傭。而這個契約安排從經濟分析角度是以實質內涵論,不要去管契約叫啥名字,那是無聊法匠在搞的。

    過去不存在UberEat或Foodpanda這類服務是因為媒合的訊息費用過高。但在現今IT技術與人人有智慧型手機的侷限條件改變下,媒合費用大幅降低,因此這類服務與從業人員大增。但這件事本身並不影響外送服務工作成果量度費用不高的現實,也因此這類服務天生就傾向以承攬而非僱傭的契約安排。

    3. 風險分擔與風險貼水

    a. 請先參閱我這篇「颱風天外賣服務的經濟分析」(https://tinyurl.com/yygjgpow),就能知道即便是單一店家僱傭的外送員,其薪水本身也已經包含風險貼水。

    而UberEat這類透過「分紅制度,且接單越多分紅率越高」的安排本身更是內涵風險貼水 -- 接單多者風險高、成本高,所以以更高分紅率貼水。

    b. 本案關鍵問題是在於「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營業行為發生的車禍」。

    但就這點保險公司也是站得住腳,因為當初承保時,保險公司是以「一般交通風險」去計算保費,而外送員機車騎士的營業行為的確超出保險契約當初的預設風險。當受保人本身行為會提高風險時,依照保險法的基本法理,保險公司的確可以拒絕履行契約。

    c. 更重要的是,帶風向媒體怎麼不去問問撞死人的汽車駕駛,其保險是否理賠?侵權行為人又該怎麼依法損害賠償?肇事責任歸屬呢?這一塊明明法律已經可以處理,但媒體似乎講得好像「機車保險不理賠就天底下大家都不用賠」呢?

    4. 政府介入的扭曲

    政府強制改變原本就很有效率的且風險分擔合理的契約安排(不合理一開始就根本找不到送餐員),其結果必然就是這類外送平台會把本該給送餐員的風險貼水收回來以備不時之需,送餐員實質收入減少,風險貼水從真金白銀變成「某種法律承諾」。

    收入減少,願意供應勞務者也將減少,送餐服務不再如此便利,可能消費者也會減少。惡性循環下,最壞的狀況就是送餐服務平台發現無利可圖,放棄臺灣市場。

    太好了!失去收入的送餐員再也不用擔心風險!政府官員也少了一個潛在被罵的項目!媒體繼續找下一個可以炒作的議題!廢青繼續一方面要求大有為政府保護人民、怒叱自由市場資本家剝削底層人民;一方面又相信民主,相信市場制度下無能的個體可以拿張選票就做出正確決定。

    http://yuanyu.idv.tw/2019/10/15/%e6%88%91%e7%9c%8b%e9%80%81%e9%a4%90%e5%93%a1%e8%bb%8a%e7%a6%8d%e4%ba%8b%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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