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財物標準分類 電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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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財物標準分類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755的網紅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縣長座車爭議-第二彈】 「有錢幫長官換車,沒錢幫基層換裝備」? 縣市首長的座車是有上限規範的。但我們的縣長用「救災指揮車」的名義,坐了一台「超過」編列基準的車輛。是因為叫救災指揮車的名義,就可以不用管首長座車的上限嗎? -- 現在又新添購第二台「ALPHARD」車輛。 ⁉針對原先的救災...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縣長座車爭議-第二彈】 「有錢幫長官換車,沒錢幫基層換裝備」? 縣市首長的座車是有上限規範的。但縣長用「救災指揮車」的名義,坐了一台「超過」編列基準的車輛。是因為叫救災指揮車的名義,就可以不用管首長座車的上限嗎? -- ⁉ 現在又新添購第二台「ALPHARD」車輛。 針對原先的救災指揮...

  • 財物標準分類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7-03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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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長座車爭議-第二彈】
     
    「有錢幫長官換車,沒錢幫基層換裝備」?

    縣市首長的座車是有上限規範的。但我們的縣長用「救災指揮車」的名義,坐了一台「超過」編列基準的車輛。是因為叫救災指揮車的名義,就可以不用管首長座車的上限嗎?
     
    --
    現在又新添購第二台「ALPHARD」車輛。

    ⁉針對原先的救災指揮車,局長在新聞裡面說汰換下來當後勤及勘災車。但是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財物標準分類》都是同一個汰換標準!

    ⁉針對首長座車的基準上限,主計總處曾作過相關表示,就算首長願意自行負擔相關費用等,原則上也是不可以買超過上限的。縣府好棒棒,那就用救災指揮車?還可以讓消防局來負擔相關開銷!
     
    ⁉ 依106年度審計年報,縣內消防局有將近7成的「車輛」超過耐用年限,另外「裝備」部分,也有將近6成出現這樣的狀況。難道我們就對救災指揮車特別關注?

    希望有一天,我們的基層消防員不用再為了消防設備不足而感到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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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沒看過第一彈的朋友 照過來~照過來喔~
    【縣長座車爭議-第一彈】
    https://reurl.cc/znr2e

    【Youtube訂閱頻道】縣長座車爭議-完整版
    https://youtu.be/wUOYjk8oPaw

  • 財物標準分類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7-03 20:07:50

    【縣長座車爭議-第二彈】
     
    「有錢幫長官換車,沒錢幫基層換裝備」?

    縣市首長的座車是有上限規範的。但縣長用「救災指揮車」的名義,坐了一台「超過」編列基準的車輛。是因為叫救災指揮車的名義,就可以不用管首長座車的上限嗎?
     
    --
    ⁉ 現在又新添購第二台「ALPHARD」車輛。

    針對原先的救災指揮車,局長在新聞裡面說汰換下來當後勤及勘災車。但是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財物標準分類》都是同一個汰換標準耶!!

    ⁉針對首長的座車編列基準上限,主計總處曾作過相關表示,就算首長願意自行負擔超過編列基準及相關費用等,原則上也是不可以的。但我們縣府好棒棒,用救災指揮車就可以買3500c.c.的車了,還可以讓消防局來負擔相關開銷!
     
    ⁉ 依106年度審計年報,縣內消防局合計有將近7成的「車輛」超過耐用年限比率,「裝備」部分也有將近6成出現這樣的狀況。難道我們就對救災指揮車特別關注?消防局真應該要回到消防本位來正視吧!

    希望有一天,基層消防員不用再為了消防設備不足而感到困擾!

  • 財物標準分類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8-07-17 09:30:39

    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土地分區為都市計劃外交通用地。
    3.招標案中建築物結構為鋼骨+RC。
    4.招標案中規劃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

    🛎適法性問題:
    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明訂交通用地不能興建建物,所以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都發局建議以臨時建築興建。
    ⁉️政府的交通用地可以興建建築物,那老百姓的交通用地也可以嗎?
    ⁉️「臨時」建築究竟要使用幾年可以視為「臨時」?

    2️⃣以臨時建築名義興建,建築物結構是鋼骨+RC。
    👿行政院主計處財物標準分類~鋼骨+RC結構之公有建築物使用報廢年限為60年。
    ⁉️要60年才能報廢的建築物可以視為「臨時」建築嗎?

    3️⃣「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中規定在交通密集區、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停車位超過150個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交通局回覆只有145個停車位,所以不用做評估。
    ⁉️但招標案中設計圖中明確畫出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準則中明訂1輛垃圾車計算=2輛自小客車,所以、應為168個車位,為何規避交通影響評估?

    🛎實際現況:
    📌附近居民自105年3月22日就曾拉白布條抗議、四處陳情,希望桃園市政府停止此案。
    📌105年招開規劃說明會時,平鎮里長退席無言抗議、宋屋里長反對設置。
    📌106年10月25日居民陳情會勘。
    📌107年4月16日居民陳情。

    桃園市政府針對平鎮台66橋下東勢里段空間活化編列3-4百萬做參與式預算,讓民眾決定如何使用,然而宋屋段完全不需要經費就有民眾參與,桃園市政府卻避之惟恐不及?

    #平鎮台66橋下空間活化
    #清潔隊辦公室及停車場
    #公路總局
    #臨時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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