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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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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財大氣粗意思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全球醫師呼籲:請重視氣候變遷與人類健康的密切關係】
去年(2020)台灣面臨56年來首度沒有颱風登陸的一年,今年(2021)台中、苗栗地區也面因為缺水,各地面臨停水,氣候變遷、極端氣候的問題,又再度引起討論[1]。
氣候變遷會對人體健康造成許多方面的影響,比如高溫引起的熱壓力[2]與高溫事件,可能使心臟、血液循環系統和呼吸道相關疾病惡化,提升這些疾病的致死率。另一方面,高溫有利接近地面的臭氧形成,而這些臭氧對人體健康有不良影響,例如可能導致肺功能下降。
水災或暴風雨等極端氣候現象更頻繁出現時,也會對人體健康帶來更多隱憂,比如人可能因此受傷,嚴重時甚至導致死亡等。此外,原本已經受到汙染的水域,可能因為強降雨和水災而提升傳染病爆發的風險。
在德國,氣候變遷帶來的另一個影響就是花粉季時間延長,使氣喘或過敏性鼻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症狀更加惡化。而且這樣的氣候條件更有利引起過敏植物的生長與繁衍,如豬草(Ambrosia)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3]。
■氣候變遷,顯然不只是極地的人需要面對
談氣候變遷最大的困難,就是很難讓人感同身受,居住在台灣的民眾,或許很難感覺到海平面上升,極端氣候也只有缺水、下冰雹的時候才會重新被提起。
詩人顏嘉琪創作的詩作〈極地〉,字字句句都提醒了我們,氣候變遷的影響,不只是變熱,跟著詩句將畫面拉到遙遠的極區,以一般人多多少少都在新聞照片看過的冰層融化、極地生物困境,作為整首詩的主題;詩名雖然叫極地,但詩中描述的事件,卻是所有人都需要面對的困境。
■〈極地〉
一切早有了變化
冰在水裡延遲著
季節的鋒芒
有些更敏感的沼澤
被鹿群溫暖的腳趾
穿成雪靴
溪流嚮往的
不再是湖泊
湖床抬起許多
未曾捕獲的魚骨
滿天鹽層像灼熱的星
裂開了
冰的背脊
凍土層還給水
遷徙的自由
記憶沿著鹿角
岔出新的死亡
醒來是島
屍體在夢裡著火
土壤裡孕育的病菌
解散了十萬頭馴鹿
和守候雪崩的西伯利亞牧人
狗兒趴上牠最愛的雪橇
他們埋的很淺
世界是一頂帳棚
掛在門邊[1]
■什麼是氣候變遷?
牛津辭典2019年選出的年度關鍵字,由「氣候緊急」(Climate Emergency)拔得頭籌,成為使用度最高的字辭,不僅顯示大眾對氣候變遷的意識提升,更代表氣候危機正在全球發生。究竟氣候變遷是什麼?它是怎麼造成的?對你我生活又帶來哪些影響?
「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是都市傳說嗎?也許大部分的人都聽過,卻不見得知道它正在發生。這個在聯合國會議的決策中時常被提起的關鍵字,我們真的知道它是什麼意思嗎?[4]
▶氣候變遷是指氣候平均狀態的顯著改變或持續較長一段時間(典型的為10年或更長)的氣候改變。氣候變遷的原因可能是地球的自然過程、外部力量,或者人為對大氣組成和土地利用的持續性改變。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中「氣候變遷」的定義
「氣候變遷」指「在一段可比較的時距內,所觀測的自然氣候變化以外的氣候特徵,且直接或間接歸因於人類活動所導致的大氣成分改變,而引起之氣候變化」。
▶在此所指氣候變遷專指受人類活動影響的部分,與受自然因素影響的氣候變遷作出了明確的區分[5]。
許多人對於氣候變遷的認識,是從2006年上映的紀錄片「不願面對的真相」(An Inconvenient Truth),得知全球暖化(Global Warming)現象,指的是大氣和海洋中的溫室氣體過量(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水蒸氣、氧化亞氮),使地球猶如被籠罩在厚厚的溫室中,太陽照射的熱量難以散去,導致溫度升高,引發各種極端天氣如乾旱、暴雨、熱浪等[4]。
■氣候變遷與全球暖化
NASA定義,全球暖化是過去一個世紀地表平均氣溫異常迅速增加的現象;而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於 2018年出版的1.5℃特別報告中解釋,由大氣觀測資料可知,全球暖化指全球地表平均氣溫在30年期間快速增加。
總體而言,全球暖化是地球氣候系統的長期發熱,通常被測量為地球表面氣溫的平均增加。根據IPCC於2013年發布的第5次評估報告(Fifth Assessment Report,AR5)指出,自1880到2012年,全球平均氣溫上升0.85℃,且正以數十年到數千年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此全球暖化的現象極有可能(超過95%的可能性)是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活動(主要是化石燃料燃燒)增加地球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導致的。而根據「臺灣氣候變遷科學報告2017」指出臺灣全年氣溫在1900-2012年上升約1.3℃,且近50年、近10年增溫有加速的趨勢。
■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可能為氣候變遷的主要原因之一
發生氣候變遷的因素有很多,IPCC指出自工業革命起,人為溫室氣體的排放不斷上升,當前已達到最高水平,主要是因經濟和人口增長所造成。
值得注意的是,1750年至2011年間約一半的人為CO2排放是在最後40年間產生,造成大氣二氧化碳(CO2)、甲烷(CH₄)和氧化亞氮(N₂O)的濃度增加到過去80萬年以來最高點。CO2排放約40%留存在大氣中;剩餘的CO2從大氣中移除,儲存在陸地(植物和土壤)和海洋中。海洋大約吸收約30%的人為排放CO2,和水反應產生碳酸導致海洋酸化。整個氣候系統受到各種人為排放溫室氣體的影響,都可能為氣候變遷的主要原因之一[5]。
■全球醫師呼籲:請重視氣候變遷與人類健康的密切關係
地球暖化與極端天氣事件(extreme weather events)例如:風暴、洪水、乾旱、熱浪)逐年增加增強,已嚴重侵害人類生存,乾淨的空氣與水、充足的食物、安穩住所與免於疾病危害等健康生存的條件,都面臨威脅。
因此,世界衛生組織在2008年將「氣候變遷」 (climate change)訂為該年度世界健康日的主題,希望世界各國能重視氣候變遷對人類健康的影響,並且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
根據聯合國跨國氣候變遷小組IPCC 2007年的評估報告,全球平均溫度升高將導致:
(1)部分地區水資源減少及乾旱增加
(2)物種滅絕或遷移
(3)部分地區農作物會減產,而魚類的分佈與產量也會改變
(4)海平面上升等等現象,造成人類飲水、食物取得困難,生態失衡
(5)氣候變化對於工業、居住環境與社會將造成負面影響
(6)更將損及幾百萬人的身體健康
以下針對上述評估報告中提到的人體健康影響議題,進一步彙整出可能造成的重大危機:
(1)糧食不足
(2)越來越頻繁的極端天氣事件將導致更多人因為熱浪、洪水、風暴、火災和乾旱而生病、受傷或死亡
(3)水資源不足以及暴雨會導致衛生環境不佳
(4)熱浪將導致心血管或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率的增加、氣喘等呼吸系統與心血管疾病的發生率增加
(5)氣溫與降雨型態的改變會導致媒介動物之地理分佈的改變,造成瘧疾、登革熱、血吸蟲病(Schistosomiasis)、萊姆病(Lyme disease)、蜱媒腦炎(tick-borne encephalitis)等傳染病之散播。
▶提到這,相信你我都已深刻感受到氣候變遷確實與傳染病傳播有著密切的關係。
■氣候變遷與傳染病
研究學者在2008年回顧「氣候變遷與傳染病」對北美洲可能的影響時,曾提到4類傳染病:
1. 「人畜共同傳染病與蟲媒傳染病(Zoonotic and vector-borne diseases)」
病原會因為氣溫升高,而縮短在媒介昆蟲體內的發育時間,增加能夠感染人體的期間;而氣候改變會改變媒介昆蟲與動物宿主的地理分佈與族群數目。
▶例如:萊姆病、登革熱、瘧疾、狂犬病、西尼羅病毒出血熱(West Nile Fever)、屈公病(Chikungunya)、兔熱病(Tularemia)等。
2. 「水媒與食媒疾病(Water- and food-borne diseases)」
某些病原菌在溫度較高時其存活與繁殖較好,而暴雨及洪水將增加病原進入水源的機會。
▶例如: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verotoxigenic Escherichia coli)、彎曲桿菌(Campylobacter)、沙門氏菌(Salmonella)、志賀氏菌(Shigella)、弧菌(Vibrio)、退伍軍人菌(Legionella)、肉毒桿菌(Clostridium botulinum)、腸梨型蟲(Giardia)、隱胞子蟲(Cryptosporidium)。
3. 「傳染性呼吸系統疾病(Communicable respiratory diseases) 」
冬季氣溫上升可能會減少呼吸道疾病的發生率,但是氣候改變造成空氣污染物的濃度升高會對呼吸道黏膜造成傷害,進而增加感染傳染病的機會。
▶例如:流行性感冒、呼吸道融合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肺炎鏈球菌(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4. 「侵襲性黴菌疾病(Invasive fungal diseases) 」
生態和氣象變化會改變當地的土壤生態、水文與氣候,造成侵襲性黴菌持續存在於環境中,並且釋放出孢子。
▶例如:皮炎芽生菌(Blastomyces dermatitidis)、隱球菌(Cryptococcus gattii)、粗球黴菌(Coccidioides immitis) [6]。
■氣候變遷與人類身體健康
聯合國氣候變遷委員會(IPCC)向各國政府提出警告,若不減少排放量,氣候暖化可能透過4種方式影響人類身體健康。
▶「蚊蟲傳播」
氣溫升高提供蚊蟲繁衍的溫床,例如攜帶登革熱的蚊蟲更為普遍,且蚊蟲分布的活動空間比過去還廣[7]。
▶極端氣候將導致「細菌透過水源傳播」
據喬治梅森大學的氣候中心主任莫娜所說,氣候異常易產生短期降雨量暴增,進而引發洪水氾濫,雨水與污水混合,將導致食源性疾病傳播到食物生長地方。
▶「2型糖尿病患者增加」與氣候升溫有關
根據《BMJ護理雜誌》報導[8],2型糖尿病患者增加與氣候升溫有關,但仍需要精確的實驗證明,專家目前推測與棕色脂肪組織有關。棕色脂肪組織在較冷天氣時會燃燒脂肪並產生熱量,反之,氣溫升高會降低這些組織的活性,可能刺激胰島素分泌異常與糖尿病。
▶「呼吸疾病」
最後一點是最直觀的呼吸問題,溫室氣體與化石燃料污染物會在大氣中,產生固體顆粒與液體的混合物,可能侵入肺部與血液中。據《柳葉刀》報導[9],這些粒狀混合物恐降低肺功能及增加心血管疾病(如中風)的風險,該報導統計,全球每年有800萬人死於空污[10]。
全球氣候變遷與人類健康兩者間的關係是多樣、複雜且重要的,極端的天氣更會影響人的健康、安全及存活。許多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腎臟疾病、消化道疾病、神經疾病、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熱相關疾病、意外災害及癌症等都與天氣變化息息相關。
因此在天氣變化時應提高警覺,隨時掌握天氣動態,留意身體的情況,當氣溫特別熱或特別冷時應小心有無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經疾病或熱疾病的相關症狀,及早發現不適症狀並及時就醫治療。
而預防勝於治療,臨床醫療人員應了解氣候變遷對於人的影響,具備天氣變化可能造成相關疾病的知識,知道不論氣溫過高或過低時都會增加死亡率,寒冷效應持續時間比熱效應長,並能夠提供病患諮詢和當天氣變化時先提醒病患,尤其是老人及本身罹患慢性病的人更應叮嚀其注意身體情況有無變化,將有助於減少併發症及死亡率。
藉由努力了解氣候變化對於健康的影響,建立預警系統隨時掌握當地最新的氣象動態,以及提升醫療體系對於緊急情況的快速反應,可以減少或避免人體健康遭受天氣所帶來的威脅[11]。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接地氣的現代詩】顏嘉琪〈極地〉:詩中描述的氣候變遷,顯然不只是極地的人需要面對:https://bit.ly/32PPYbv )
∎[2] 指逾量生理代謝熱能、作業環境因素(包括空氣溫度、濕度、風速和輻射熱)及衣著情形等作用,對人體造成的熱負荷影響
∎[3] (中時新聞網)「氣候變遷與健康」: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23000005-260405?chdtv
∎[4]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台灣網站) 「什麼是氣候變遷?全球暖化的原因?有哪些影響?懶人包一次告訴你」:https://bit.ly/3xmfa7D
∎[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衝擊-天氣與氣候」:https://ccis.epa.gov.tw/know/detail2
∎[6] 飛資得醫學資訊 (FlySheet Med-Informatics) 「全球醫師呼籲:請重視氣候變遷與人類健康的密切關係」:http://vip.flysheet.com.tw:8080/mednews/003/item/115-003-hot.html
∎[7] (Medical Society Consortium on Climate & Health) MEDICAL ALERT! Climate Change Is Harming Our Health :https://medsocietiesforclimatehealth.org/wp-content/uploads/2017/03/gmu_medical_alert_updated_082417.pdf
∎[8] Blauw LL, Aziz NA, Tannemaat MR, et al. Diabetes incidence and glucose intolerance prevalence increase with higher outdoor temperature. BMJ Open Diabetes Research and Care 2017;5:e000317. doi: 10.1136/bmjdrc-2016-000317
https://drc.bmj.com/content/5/1/e000317
∎[9]Cohen AJ, Brauer M, Burnett R, et al. Estimates and 25-year trends of the global burden of disease attributable to ambient air pollution: an analysis of data from the Global Burden of Diseases Study 2015. Lancet. 2017 May 13;389(10082):1907-1918. doi: 10.1016/S0140-6736(17)30505-6. Epub 2017 Apr 10. Erratum in: Lancet. 2017 Jun 17;389(10087):e15. Erratum in: Lancet. 2018 Apr 21;391(10130):1576. PMID: 28408086; PMCID: PMC5439030.
https://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17)30505-6/fulltext#articleInformation
∎[10] (台灣醒報)「氣候變遷危害健康 IPCC:提防4種疾病」:https://anntw.com/articles/20181015-zjUN
∎[11] (台灣內科醫學會)內科學誌-氣候變遷與人類健康:http://www.tsim.org.tw/journal/jour23-5/05.PDF
➤➤照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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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orum.nhri.org.tw/publications/
▶氣候變遷與健康:https://forum.nhri.edu.tw/book-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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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財大氣粗意思 在 三頭六臂.英格蘭主婦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家事做好一輪,快九點才聽到隔壁西印啊出門的聲音,同樣小學三年級皮蛋八點半已經進教室,擇期不如撞日,今天開始來寫轉學後我觀察到的公私校差異。
眾所皆知,有孩子的家庭置產必查 Ofsted 評鑑選學區,然而在越來越多了解和交流之後我發現評量只能參考,有些 outstanding 的學校只是校長職員比較擅長文書展示,更有甚者會暗示成績跟不上的學生轉學、避免 SATS 成績被拉低。
考慮轉學的契機是疫情。原先的公立小學每年級兩班五十多個學生當成一個「泡泡」,這是什麼大泡泡?而且生源普遍是白人、最天真無邪那種,大半年不斷看到家長分享出遊和外食照片,連「每天洗澡、穿乾凈的制服上學」都要校長耳提面命,讓人不寒而慄...
春天過後不久曾經衡量去台灣避鋒頭,這些掙扎之前寫過不再贅述;正被台灣國際學校每年台幣七十萬以上的學費驚憾,婆婆說了「何不轉私校」,我想想對耶,我們怕人多,既然『避免長途奔波』是最好的對策,何不待在原地自救。
尋找私校並不繁瑣,即使我們家在劍橋郡人口最多的大鎮,很奇怪,鎮上卻沒有任何私立中小學 (自此我深深體會買房子不能只看 Ofsted,附近有什麼私校也要調查一下)。把範圍擴大到方圓 20 英里,扣除在 Bedfordshire 和 Northamptonshire 疫情嚴重地區的學校,能選的寥寥可數。
我在私校七月初放暑假前給候選的私校寫信,這時媒體正狂打停課造成的教育差異,報導裏說到私校完善有系統的線上教學讓惶恐的中產階級父母因而投懷送抱,私校需求量增高;事實上也許因為疫情的關係有些私校家長不再能負擔學費因而轉到公立學校,我們詢問的學校、包括二月已經舉行過 7+ 入學考的私校都有空位,我們約了離家比較近的兩家參觀。
(細節描述太多,以下快轉)
其實去參觀那天走進校園已經八九不離十抵定了,很可愛的學校,接待我們的辦公室經理溫暖誠懇、很有母愛的感覺,座落在鄉間愛德華式老宅裏的校園佔地不大卻有溫水游泳池,泥濘的園野、水泥地上的跳房子、六年級教室牆上留著師生一起閱讀的心得分享,因應不同年齡需求佈置的教室,通透採光下、學前班課堂裡天花板懸掛的整座太空模型不覺讓人聯想學校的理念:作世界的公民、勇於嘗試各種可能。
那天我們牽著皮蛋的手走出校園,「想不想來這個學校?」換作平常可能聲東擊西牛頭不對馬嘴回答「我要去玩具店」的她點頭如搗蒜,下午最要好的朋友經過門前,皮蛋還絕情放話「我要去新學校了,以後妳自己照顧自己」(害人家回家哭整晚)。孩子表達她的意願之後我們考慮了兩星期決定轉學。
以我們的情況來說,轉學私校的缺點大致上是:
** 經濟負擔
首當其衝。公立學校免費,私校花費零零總總加起來每年上看 £10k,這不包括接送的汽油費每年 £3k;私校的制服得向約定供應商買、價格是普通超市制服的四倍以上,針對不同體育課的需求還得採購泳衣、足球靴、護膝、曲棍球裝備... 對小康之家而言,勢必得犧牲一些生活享受、不能太常去度假之類的。
在我們很糾結時我上網讀了很多相關報導和討論,其中印象深刻有位媽媽的朋友要她放學後把孩子的私校制服換下再去才藝班,因為『那身制服讓我為沒能提供孩子更好的感到慚愧』,但是更多人說公立學校學生尤其高中階段,家庭擁名車的比例其實比私校更高,重點在於『財富有限,每個人選擇用錢的方式不同』。為皮蛋的教育妥協、在財務上謹慎,我們覺得值得。
** 缺少社區連結
不像以學區分發的公立學校大家都住附近,約 playdate, sleepover 很容易,私校的孩子來自不同鄉鎮,串門得先約好,不能說走就走,沒有「下課了跟同學在馬路上玩的童年回憶」(是說為什麼要「在馬路上玩」,不是很危險嗎)。
這部份私校聯盟和學校老師的建議是「參加附近社區的童軍活動」(rainbows, brownies, Beavers, Cubs, Scouts 這類的。我之前調查過,看到我們這區的管事之一是隔壁西印啊她媽,嚇得吃手趕緊作罷,深怕太接近她又忘了保持距離,三天兩頭要小孩來我們家玩。看來「沒社區連結」對我這種孤癖的人好像是優點耶 😂)
** 不食人間煙火
私校的孩子家境不會太差,住在莊園裏、家裏養馬、冬天去瑞士滑雪、夏天跨國大半地球旅行... 可能養成攀比的習慣;曾經在報紙上看到有 boarding school 的孩子不知是天真還是傲驕跟別人說『我們家從不去等玫瑰之外的超市,那是窮人去的』,也聽過家長為了上下學接送時和人一較高下特地換名車、買精品當戰袍以便閃亮出席貴婦家長聚會,更糟的是中學階段公立學校學生頂多酗酒抽菸在路上閒逛,私校學生比較有錢會淪為買毒品抽大麻...
太多駭人聽聞的故事,只能靠自己謹慎選擇,不同學校不同風格,從很多地方可以感覺得出來,譬如我們給皮蛋選的這所小學和當初有考慮的另一所比起來就少了財大氣粗、多了平實的感覺,以制服來說,即使從特約商店應該能抽成,學校更鼓勵家長把穿不下的制服捐給家長會販賣、所得用來購置教學設備,「買二手制服」在我們學校很潮很環保、沒什麼覺得不好意思,接送時的名車嘛在我看來都差不多,也許有很多特斯拉吧,但是從附近各城鎮風塵僕僕開過來、我只覺得大家的車都好髒。
** 距離遠
相較於原本由政府分發的小學步行只要三分鐘,私校單程開車半小時,每天接送兩小時。尤其冬天日落早,我們能堅持嗎?每天比別人早起值得嗎?下雪路滑時怎麼辦?封路維修時從哪繞道?
小時候我媽常笑我『運動神經不發達不適合開車』造成我對開車這事有絕大恐懼,即使後來大家都說開車和運動無關,我還是對「考駕照」毫無把握而且興趣缺缺。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現在長男 WFH 接送皮蛋,我們考慮轉學時也問了鎮上計程接駁作為備案,等疫情過後我可能得面對現實 (真是不想。英國駕照出名難考,路考考過之前需要上的教練課時數和年齡大約等同,我今年幾歲幾歲幾歲啊~~天啊不要逼我,這是要考到牛年馬月,何況我嗜好太多,日理萬機,宅在家已經樂子太多,哪有空跟「開車」這事瞎磨...)
好吧。私校的醜話就是以上這些,今天有二十個口罩要車,下次有空再來寫我觀察到上私校的好處。
↓ 照片是接送皮蛋放學路上拍的
『走 ~~ 在 鄉 間 的 小 路 上~~』是我每天不由自主會唱的歌。
皮蛋上下學的路途好比一部農業發展史,路上有很多風力發電風車、會遇到堆土機耕耘機、麥田玉米田,紅綠燈沒有但是有時要停下來等鴨子過馬路,騎單車不夠看,常常還有人騎馬...
天蒼蒼野茫茫,這時又要唱另一首歌:
『蘇武~牧羊北海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