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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財團法人高雄美國學校產品中有2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EPAs-進階護理教育的未來 台灣護理教育雖歷經改革,但目前的教育學程仍多偏向僵化的規定學科和時數的需求。護理教育的目的是培養能具備專業知識和技巧的畢業生於取得護理師證照進入臨床服務,成為醫療團隊、病人、家屬以及民眾所信賴的專業人員。 雖然各界對於護理專業核心素養有基本的共識,但是如何測量教...

  • 財團法人高雄美國學校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8: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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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PAs-進階護理教育的未來
    台灣護理教育雖歷經改革,但目前的教育學程仍多偏向僵化的規定學科和時數的需求。護理教育的目的是培養能具備專業知識和技巧的畢業生於取得護理師證照進入臨床服務,成為醫療團隊、病人、家屬以及民眾所信賴的專業人員。
     
    雖然各界對於護理專業核心素養有基本的共識,但是如何測量教育的成果─想要培養出什麼樣的專業護理師?如何將抽象的核心素養落實成為臨床工作時具體表現出來的勝任能力?學校教育和臨床工作的銜接一直是護理教育討論的重點。落實臨床教育訓練的評估和培育出可信賴的專業護理師,或許可以從由荷蘭醫學教育專家Olle ten Cate在2005年提出可信賴專業活動(Entrustable Professional Activities,簡稱EPAs)的概念找到方法和答案。
     
    EPAs應用於醫學教育,在每個學習階段根據專科的學習目標訂定不同的EPAs,決定具備臨床任務勝任能力的程度,當評估醫學生的能力足以勝任該項專業活動(EPA)時,亦即代表他是可被信任且可獨立執行相關醫療行為。此種創新臨床教學概念已逐漸應用於醫學教育及藥學專業課程發展。
     
    美國護理學者也在探索EPAs於進階護理教育的應用,2015年美國護理大學協會(AACN)發表的進階臨床護理教育白皮書中提到「應該將EPAs納入專科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的臨床教育課程中,EPAs可使NP臨床工作勝任能力評估標準化」。許多教育學者認為EPAs的概念對於未來護理教育無論是在課程設計或是能力評估標準,都提供了一個前瞻且充滿希望的架構。
     
    筆者目前在工作的醫院嘗試發展EPAs,並導入專科護理師(簡稱專師)的訓練課程。台灣專師自2006年來都是由醫院訓練培養,如今已有超過一萬多位通過考試於臨床執業,衛生福利部雖訂有課程標準和訓練醫院標準,然而每家醫院差異非常大,若能發展和訂定專師清楚的EPAs,將有助於我國進階護理教育的發展和標準化,培養讓醫療專業和民眾信賴的專業護理師。
     
    ▶ 更多護理相關精采文章,詳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https://forum.nhri.edu.tw/nursing_info
     
    ■撰文者:
    張黎露主任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護理進階教育中心
    ■審閱者:
    王秀紅諮議委員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Reference】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109年研議議題
    「台灣護理人力發展之前瞻策略規劃」
    ■議題召集人:王秀紅教授(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系)
    ■以護理人力的教育、考試、訓練與任用過程,並融合透過人力「輸入(input)─過程(process)─產出(output)」的概念分為7個面向,從護理人力之人才培育(護理教育)、護理專業之能力提升(專業認證、進階護理),以至從初級照護、次級急性照護、至三級照護的執業場域(社區護理、醫院護理、長照護理)之護理人力需求;再以科技護理橫貫人才培育、能力提升以及人力需求等層面的教育與應用。
    https://forum.nhri.edu.tw/109-pp-3/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護理諮詢會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Koo Foundation Sun Yat-Sen Cancer Center - 和信醫院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
    台灣護理學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護理正義
    護理人護理魂-hi,I'm CC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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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8 0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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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免費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edu.tw/publications/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兒虐 #兒童虐待 #不當教養 #不當管教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 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衛生福利部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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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9 07: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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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喘病患疫情期間之照護應變策略建議》
    面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相較於一般人,氣喘患者更擔心自己較容易感染新冠肺炎或感染新冠肺炎後有較差的預後。然而,目前並沒有證據指出氣喘患者較容易感染新冠病毒。
     
    儘管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指出,中重度氣喘患者感染新冠肺炎後病症嚴重的風險可能性更大,但目前沒有研究數據支持這個說法。在探討 COVID-19 與氣喘的眾多研究中,迄今為止,絕大多數的研究都沒有發現氣喘患者感染 COVID-19 後疾病嚴重的風險增加。
     
    此外,也沒有跡象顯示氣喘是罹患新冠肺炎的危險因子。綜上所述,相較於與更嚴重COVID-19 疾病有關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肥胖等其他風險因子,非過敏性氣喘患者一旦感染COVID-19後僅有極輕微的風險會出現較嚴重的病症。
     
    早期研究指出在 COVID-19 患者身上應禁用類固醇,儘管其中有一些跡象顯示類固醇對重症 COVID-19病患有益。有鑑於在COVID-19患者身上使用類固醇的不同意見,許多人擔心如果他們的控制藥物是類固醇(吸入或口服)該怎麼辦?
     
    簡短的回答是繼續服用您的控制藥物,不要停止使用。在探討類固醇是否會增加感染新冠肺炎風險的研究中,研究樣本僅來自於使用全身性類固醇治療病毒性疾病的住院病患。研究並未納入使用類固醇治療其他疾病(如:氣喘)的患者。 然而,氣喘患者需要服用控制藥物以控制疾病。
     
    在疫情流行期間,將氣喘控制住是氣喘患者可以達成的最佳狀態。擅自停藥會使患者面臨氣喘惡化的風險,導致因氣喘惡化可能會需要去急診室或緊急住院。在疫情期間,反而因此提高了接觸COVID-19患者的風險。因此,透過持續穩定控制氣喘,實際上可減少氣喘患者感染 COVID-19 的機會。
     
    值得注意的是,季節性冠狀病毒株已被證實會導致急性氣喘發作。 與SARS病毒和 MERS病毒類似,雖然目前無研究結果指出新冠病毒會引起急性氣喘發作。無論如何,控制好氣喘對於氣喘患者來說都是最重要的,如此一來,一旦任何感染或過敏原所導致的氣喘惡化,患者的肺部都能做最好的準備。
     
    ➥在這次疫情流行期間,氣喘患者最基本該做的就是繼續做好您一直在做的事情——遵從醫囑繼續服用控制藥物,並將您可能出現的任何症狀告知您的醫療團隊。當然,請記住保持社交距離並勤洗手。
     
    ■ 新冠肺炎、氣喘和復課三者之間的關係
    過去數周到數月期間,為了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各國政府採取封城相關措施,導致學校停校停課,使得學童教育受到影響;Abrams博士及其研究團隊指出,由於秋季為氣喘好發的季節,各國政府在考慮開放學校復學及控制第二波疫情再次流行的同時,應特別考慮患有氣喘的兒童返回學校後可能會面對的健康照護問題,例如: 若氣喘兒童氣喘發作時,其症狀與新冠肺炎呼吸道症狀類似時可能會造成混淆,或者於加強學校環境清潔時,應儘量避免使用會誘發其氣喘發作的清潔劑。
     
    另外,關於教室開窗與否,應視戶外過敏原嚴重程度來做決定。由於目前缺乏相關指引,建議政府當局在考慮開放秋季學校復課之際,應將氣喘兒童於學校的照護納入考慮,並訂出相關的照護指引,讓校方、醫師和家長於秋季學校復課時做好準備。
     
    ■ 氣喘病患疫情期間常見問題與應變策略
    🙋(問):
    美國過敏與氣喘和免疫學院收到一些氣喘病人的要求,請學院代為寫信給他們的雇主,要求雇主應該讓有氣喘病史的員工於疫情期間能居家工作。根據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在2020年6月25號所發表的聲明指出,氣喘和感染新冠肺炎並無直接相關,另有其他因素牽涉其中,然而,目前並無研究報告證實氣喘病人會比一般民眾更容易感染新冠肺炎。因此,要如何回應這些氣喘病人的要求?
     
    📣(答):
    由於目前研究結果顯示,氣喘並不是造成疾病傳播或是病程惡化的危險因子之一,所以不能把氣喘病史當作是必須居家上班的理由。但是,如果員工氣喘的症狀很嚴重,而且一直咳嗽,那就必須要待在家直到症狀得到控制,再回到公司上班,避免影響到其他同事。沒有任何一個氣喘協會建議雇主讓有嚴重氣喘症狀的員工到公司上班,是否要居家上班應該根據社區傳播的狀況,員工自身狀況和員工工作的地點來決定。
     
    🙋(問):
    美國過敏與氣喘和免疫學院有收到老師和家長的要求,希望患有氣喘的學童在秋季學校開學時,可以暫緩回到學校上課。然而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研究證據顯示,患有氣喘的學童為感染新冠肺炎的高風險族群。學院是否可提出相關的指引或是專家建言?
     
    📣(答):
    目前並無研究證據顯示氣喘是感染新冠肺炎的危險因子,也沒有證據顯示如果氣喘的病人感染了新冠肺炎,會比一般人感染後的症狀更加嚴重,另外,也沒有臨床資料顯示新冠肺炎會惡化氣喘的症狀。因此,專家小組認為氣喘不應該成為學童暫緩回到學校上課的理由。但是專家小組建議氣喘學童的家長可諮詢其醫生,根據其專業來對這個問題來作判斷。
     
    🙋(問):
    對於一些氣喘、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和過敏性鼻炎的病患,他們覺得戴上口罩會很難呼吸,在防疫期間除了限制他們外出的時間之外,有沒有關於口罩的型式或是材質方面的建議,使這些病患呼吸能較為順暢,能同時兼顧保護力和配戴的舒適度?
     
    📣(答):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和相關醫療組織的網站都提到維持社交距離、勤洗手、避免群聚活動,都是可以保持健康避免感染新冠肺炎的方法,光只是戴口罩並不能取代以上三點。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布口罩只適用於非醫療用途,布織布口罩是在「捕捉病毒顆粒的能力」和「舒適度」之間取得平衡。
     
    關於口罩的材質,兩層的布織布材質,或是一層布織布加上一層過濾層是較佳的口罩材質。然而太多層會導致透氣率差,對於氣喘、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和過敏性鼻炎病患不見得適合。如果病患戴口罩時出現呼吸困難的情況,應該要避免配戴口罩,因為戴口罩反而有使其呼吸的情況惡化的風險。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建議氣喘、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和過敏性鼻炎病患外出時以頭巾(bandana)摀住口鼻,可能是最佳替代口罩的方案,因為它不會壓縮到患者呼吸的空間,戴起來是最舒服的。
     
    備註:但是此作法並不適用於台灣,戴口罩的主要目的是要減少人與人之間病毒顆粒的傳播,建議氣喘、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和過敏性鼻炎病患若出現呼吸症狀時儘量避免外出,或減少外出時間。
     
    📋參考資料
    ■ 美國過敏與氣喘和免疫學院:
    https://education.aaaai.org/resources-for-a-i-clinicians/asthma-qa_COVID-19
     
    ■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
    https://www.cdc.gov/media/releases/2020/p0625-update-expands-covid-19.html
    https://www.cdc.gov/asthma/default.htm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need-extra-precautions/people-with-medical-conditions.html
     
    ■ 紐約時報:
    https://www.nytimes.com/2020/04/16/health/coronavirus-asthma-risk.html
     
    📖參考論文
    1. Abrams EM, McGill G, Bhopal SS, Sinha I, Fernandes RM. COVID-19, asthma, and return to school. 2020. Lancet Respir Med. 2020;8(9):847-849. doi: 10.1016/S2213-2600(20)30353-2.
     
    2. Williamson EJ, Walker AJ, Bhaskaran K, et al.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COVID-19-related death using OpenSAFELY. Nature. 2020;584(7821):430-436. doi:10.1038/s41586-020-2521-4
     
    3. Yang JM, Koh HY, Moon SY, et al. Allergic disorders and susceptibility to and severity of COVID-19: A nationwide cohort study [published online ahead of print, 2020 Aug 15]. J Allergy Clin Immunol. 2020;S0091-6749(20)31136-2. doi:10.1016/j.jaci.2020.08.008
     
    4. Gupta S, Hayek SS, Wang W, et al.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Death in Critically Ill Patients With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in the US [published online ahead of print, 2020 Jul 15]. JAMA Intern Med. 2020;e203596. doi:10.1001/jamainternmed.2020.3596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PGY何佳樺醫師、國立清華大學醫科系沈昆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兒童內科部姚宗杰教授、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蔡慧如研究員摘要整理)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國立清華大學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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