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負時數不要賠錢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負時數不要賠錢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guilty1021 (miao)看板Nurse標題[討論] 是真是假?負時數不要/不必賠錢!~...
●日期:2014-1-9 ●筆名:某中部醫院護理師WSW
前言:最近要離職了。和單位主管會談近半年終於可以走人了。但因為負假的關係、約(-60hr)吧,所以被人事室告知要從最後一份「薪水」裡扣約7000元以上的負時數費用。真的很莫名其妙,所以今日(2014/12/29)和人事室談離職手續。恰好看到台灣護理人員諮詢協助團有說明有關於負假的問題,所以翻了諮詢協助團的檔案、有關於負假的內容後,準備和人事室對談。以下是精簡過的重點對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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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第一天
【這天我什麼都沒有準備,也沒拿法律的相關文件及相關資料,就直接找人事室主管談判,請別學我....這樣你會很弱勢的。幸好對方讓我在第二天補齊文件】
人事主管:「護理人員這哪是on call?又不是on call「班」?我記得你們病房沒有「On Call班啊」啊。」
我:「我們隨時都會被叫出來,不
算on call那算什麼?如:上小夜班2點電話通知on call,6點被叫出來,不是on call是什麼?如果那天說是休假,照理來說根本就不用接醫院打電話來的電話吧?只要是on call的人當天,我們心知肚明都知道這是如果「該接」的電話就要接,如果不接,等著被單位主管及當班的Leader的訓話。哪怕你在外頭吃宵夜或正在洗澡接到需要回醫院工作的電話,就是要趕回來醫院。」
人事主管:「有關於On call班的問題,是不是你們單位主管傳達錯誤的訊息啊,只有OR(刀房)有類似的班,一般普通病房並沒有。」
這時候人事室的主管立刻打電話跟我們單位主管確認這項消息,個人心頭想應該是想拿單位主管壓我。在電話中與單位主管一番辯論,也搬出法律條文出來(只差沒有把紙本拿出來給單位主管過目)分析給主管聽後,最後,單位主管是站我這裡的。
我:「主管沒有跟我們傳達錯誤的消息,從來都沒有,但on Call就是on Call,沒有說on Call「班」這種差別。聽從雇主規定在待命不論是家裡或醫院,都是算on call」
談話中,人事的主管從頭到尾真的誤以為只有OR有on call「班」這種班,實際上我已經跟人事室的主管釐清不論有沒有這種班,聽從雇主規定在家裡或醫院待命都是算on call,OR的on call班更要給錢!總之她就是不認可一班病房有On Call這種。
人事主管:「我們是有做就有錢,沒有做就沒有錢,正時數就是給錢,負時數就是賠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沒有錯,有做就有錢,沒有做就沒有錢,這是天經地義,可是我是遵照雇主的指令On call在家,所以也算工作。勞基法也這樣規定,待命時間=工作時間,所以也算工作啊?還有,誰想on call在家裡啊?大家同是甘苦人,想工作賺錢,賺賺夜班津貼、貼補家用......只因病人人數太少,所以只能被批掉;而大家都不想被批,所以只能用抽籤抽「鐵批」的人,而「鐵批的人」也只能再和「要上班的人」電話中隔空交火,向「要上班的人」請求自己不想被批、不想被扣錢───只因為人事室說負假太多人的會被扣錢!」
人事主管:「我做了人事主管20年了,以往都沒有護理人員有這樣的問題。」
我:「我是不清楚這裡的護理人員的情形啦──(有沒有爭取自己的權益我是不清楚,只是我聽到單位離職學姊負假太多幾乎被扣4萬~10萬都有),可是這負假問題已經在我學生時代就知道了?可不是空穴來風。實習的時,曾遇到已經在工作的畢業學姊,正煩惱負假要被扣錢的問題。」
畢業學姊待的此病房出入量也大,一天可出15床入15床的病房,也可能出10床,入不到1床,所以也被批的很兇。跟我現在的單位也很相像、出入量極大。我們單位間常調侃自己但為是替醫院賺錢數一數二的,但被扣錢也是數一數二的,因為有時批人批太兇.....哈哈,這是題外話。
我:「啊,您不知道也是有可能,因為您在人事工作那麼久了,不可能踏入護理界工作過,更不可能了解護理界許多潛規則。」
人事主管:「也是有可能,我這裡做了很久,或許不太理解你們的護理生態。」
人事主管:「你要不要考慮留下來做完時數?我可以再幫你跟單位主管說再幫你延個日期?」
我:「我就要走了,已經跟新公司講妥上班日期了,為什麼我還要做完負假才走?因為繼續上班不是還是要被批,負假更多?」
人事主管:「既然你已經和新公司講妥,我們還是照正常程序走,負假還是要扣錢。」
我這時快昏頭了:「這我不能接受,因為從頭到尾就不是我該被扣錢,我辛苦那麼久,也為醫院付出那麼多,不該把病人少被批掉的醫院成本算在護理人員上面,更何況不只是我負假要被扣錢,連我們單位學妹和別單位同仁都要面臨被扣錢的問題!今天我沒帶法律文本給您看,明天我會帶給您看。」
人事主管:「好OK,你說你有法律的證據,來證明待命時間=工作時間、及在家裡或醫院待命都是算on call等於要付薪資的證明,明天請你帶過來。還有,負假這方面我還是會跟我們上面的主管及「護理主任」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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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Day2:
【本來我有叫想同理念的學妹來和人事室辯駁和談判,可是我發現這樣不行,因為學妹還要在這家醫院工作,顧及學妹、怕學妹被人事室的人貼上標籤,最後我並沒有把學妹拉入一起去。.】
第二天我把有的法律的相關文件、PPT、PDF 給這名人事主管看,也把放在諮詢團的檔案中的案例和判決書全文都給這名主管看,一下子怎麼看得完?所以那名主管就和我一筆一筆看往例的判決書、書函及勞基法的中的「重點文字」,一字一句地把重點全部都看過一遍、甚至是唸過一遍。大概就是畫的重點是這樣。
人事主管:「有關於這件事情,我昨天也想很久,因為以往我們醫院都沒有像你一樣的案例,所以我也上層談很久.......。我們醫院人事的作法就是有負假就是扣錢,正時數就是給錢。你也知道醫院為了成本控制,所以才有做有錢,沒有做就沒錢。」
我:「是阿,我知道醫院做成本控制很辛苦,你們主管也很辛苦,但我們基層護理人員也何苦不是認真為醫院貢獻出一份心力?我自認為我付出的護理品質可是大大超出你們付出的給我們酬勞呢!所以你們更並不能把所有成本扣錢扣在護理人員身上啊,你們扣的那些錢,雖然醫院是小錢,可是對我們來說可以說是養家活口的生活費呢。」
這幾句我並不是要讓自己處於弱勢,而是採柔性(?)希望醫院不要扣我錢+硬性(?)法律=軟硬兼施。再來,這位人事主管從頭到我對的反應都是很溫柔和平的和我對話,而我一開始都是咄咄逼人的口氣的和人對談......。最後自己反省一下態度,也禮貌性的稍稍站在對方立場想,但畢竟人事主管也是聽自己上司的指令行事,人事主管從頭到尾都有認真處理自己的問題......。
人事主管:「個人認為,除了勞基法規定的,其餘那些判決書也只是那名法律者單方面的判斷,或許不能用於全部的個案.......。我和上層討論過了,至於負時數,我們會幫你處理。」這名主管說的很隱諱,到底會不會扣我錢?還不清楚,所以我得再確認一次。
我:「所以我不會因為負時數而被扣錢了?」
人事主管:「我們全部會幫你處理負假的,但你也別和其他單位同仁宣揚這些事,同事或學妹有負假的困難就來找我,請別張揚此事。你現在可以放心去辦離職手續了。」
這樣聽起來好像不會扣我錢?但我真的不信,一定要看到薪水出來.......如果扣了我的錢,我再另尋法律途徑。當下我就先跑離職手續了。
12/31辦離職,在1/8號今天發薪日已經入帳了.....
全部核對過都沒有被扣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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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大概就是這樣。
第一天有點站不太住腳,第二天搬出全部的法律相關文件後才站得住腳,所以......,
請大家爭取自己的權利!要讓醫院站不住腳!不要白白被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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