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變速箱油加多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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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變速箱油加多少產品中有2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udn發燒車訊,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又有ST-Line新成員要加入了,Ford Mondeo Wagon ST-Line推估將於9月導入台灣市場,採用柴油動力搭配8速自排變速箱,大家猜售價會開多少? 英國Mountune加持 Ford Focus ST催出365匹馬力 https://reurl.cc/W3Kl6e #布萊恩趴趴走...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彎道小魔女 Elen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來整理線路跟監控 一次開箱了Anker Roav.Lufi 新款水溫 儀表等還有飛利浦的USB插槽 分別聊聊心得與功能 其中Anker Roav的功能最讓我驚豔XD 也可以說他其實很危險 哈哈哈哈 看完影片你就知道了 然後早知道去年就先衝了阿 然後7/5-7/31我們蝦皮有小小的特賣會喔 想...

變速箱油加多少 在 阿B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18:37:12

來講一下這次環島我覺得行駛過程中最有感的改裝-聖帕斯強化考耳 這次總共出發的汽車車輛有 喜美九代、喜美八代(就我啦幹)、納智捷GT225、FIT 先不說FIT,光是GT225跟九代我其實就很難追了 駕駛途中也常常要退檔拉轉才有辦法跟上 去程的時候沿路都算高轉行駛 然後就超耗油XDDDD 但想...

變速箱油加多少 在 Kenny Feng (馮肯尼)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22:16

又到了GOLF MK4 的修理文系列,不過這次的問題有點複雜⋯🤦🏻‍♂️🤦🏻‍♂️🤦🏻‍♂️ 首先發現停車位地板有油漬後外加換檔模糊,懷疑是變速箱油壓不足所致,去車廠架高果然變速箱包含差速器油到不行,因為車真的老了聽從建議就先來個大整理套餐。 而在討論過程中也反應近期殺彎時傳動軸處會有異音與不正常抖...

  • 變速箱油加多少 在 udn發燒車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2 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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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ST-Line新成員要加入了,Ford Mondeo Wagon ST-Line推估將於9月導入台灣市場,採用柴油動力搭配8速自排變速箱,大家猜售價會開多少?

    英國Mountune加持 Ford Focus ST催出365匹馬力 https://reurl.cc/W3Kl6e

    #布萊恩趴趴走 #Ford #Mondeo #Wagon #ST_Line #旅行車

  • 變速箱油加多少 在 小施汽車商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2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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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粉絲朋友久等了,也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擔心,期間真的收到很多
    粉絲朋友們的訊息鼓勵以及消息回報。

    跟大家做一個目前調查釐清的一個階段性報告。
    也附上站在車主角度的說明,全段放上,沒有任何擷取修改,僅保護店家及人名稍做修飾,放上車主全部的訊息供對於事件有興趣想了解的朋友參考。

    在此也修正車主說不認識林XX這FB帳號的原因是對方一直是使用另一個PERXXX的FB帳號與車主聯繫。所以造成上週直播的錯誤說明。

    車主的帳號我就不附上,也請希望大家不要攻擊他,也注意大家自身網路發表言論的尺度拿捏,不要為了挺小施而吃上官司也不是我們所樂見。

    車主也多次表示願意在將車買回,證明整件事情並不是他所指使操控或是想得利,所以在刊登出車主聲明後,如果車主還希望買回車輛,我們也會從善如流。

    最後小施再次重申,車主清楚法律的規則,也明瞭我兩合意簽署的契約內容,也就是現況交付,我們雙方也有明確的政府定型化契約為證。所以車主後續才會都沒有回來找我們。

    但在不論第三方知不知情的狀況下而去散發對於小施汽車不利的言論,為了維護商譽,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力,絕不寬待!

    下方就附上德尚法律事務所的說明,以及車主的聲明文字,也附上車主的聲明圖片供大家參考!

    德尚法律事務所說明小施汽車商行事件調查過程:

    從小施來請我協助處理這一件事,我的目標就是先盡量查清楚事實的真相。

    先聽了小施的說法,以及他瞭解之事件內容後,我在留言串中貼文希望林查鋰先生與劉建亨先生與我聯繫,除了一開始告知希望林查鋰先生、劉建亨先生與我聯繫,不然也只能進行後續法律程序外,
    我與對方聯繫過程都沒有說要提出告訴,因為一開始我的目標就是先釐清事實,再來跟小施確認要怎麼進行後續處理。

    而與林查鋰先生聯繫過程中,林查鋰先生有提及他掌握車主在車內的行車記錄器錄音以及與車主的訊息紀錄,
    我請求林查鋰先生提供我參考,但是他拒絕,後續因故得知林查鋰先生也有律師幫忙處理,所以與林查鋰先生聯繫,希望能與他的律師協調看看後續處理方式,也再次被拒絕,只好轉而請小施協助我聯繫車主,我親自跟車主確認事件經過,並且請車主將過程紀錄下來,我也請小施轉告車主,希望車主特別說明時序、細節的地方,
    車主也就翔實紀錄了整個事件的過程以及他的心情(如聲明照片)。
    因為我想知道的事情很多,所以車主寫得比較詳盡(長),我建議大家還是直接看車主寫的,因為裡面對小施也是有蠻多不滿意的地方(笑),本來我寫一下我看到的重點(也就是懶人包),但又擔心節錄的內容不完整,所以如果想瞭解的話,還是請大家花點時間看一下原文,比較不會曲解車主的原意。

    以下為車主完整敘述:

    老闆早安,不好意思,那天晚上看到這兩通電話是不熟悉的號碼所以我沒接,再打來我會接,漏接我也會回電

    我還是希望能和平解決,鬧到對簿公堂真的不是我願意見到的

    我從沒想過要利用人散播讓您聲量受損,我不只跟per一個人講述過買這台車的過程,大家也都是聽聽而已,沒想到一個從蝦皮交易(我跟他買東西),到他聯絡我要看車,那時候我只是跟他說,
    請在marketplace留言給我,他直接用了一個看起來就是分身的帳號加了好友,我抱著能完成交易最好,
    因此也同意加了

    7/25,您聯絡我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可能有人在你的估車影片留言讓你知道交車過程發生的事,後來您提說要買回我也猜到就是要挽回聲量,我其實很猶豫;我不賣回就是擺一根刺在那,
    我賣了,腦粉又會覺得我貪婪再來您問我認不認識「林查x」,我第一個反應就是不認識,但我心裡也有猜到應該是per,但我也不會戳破,畢竟人有隱私,我又何必多事

    到隔天(7/26)我跟per傳訊息,開始就是我找了smg跟原廠手排的差異要澄清,我也怕他四處宣傳這台沒改好,接著他突然問,你有沒有跟我聯絡後照鏡的事,我也不以為意,再後面他要求通話時,
    在談話過程我才提到(但我不確定他有沒有錄音,至少我不會隨便對人錄音),
    對話中我有強調,不要這樣,他一直說「不要怕」,而後我提到你要收回去,但我不太想,因為怕被做文章,但我也有提到,如果要賣回給您就是88萬,我也沒要敲竹槓,他叫我整理清單,讓你開,不要由我這邊開價,無論開多少都會被當成貪婪;我想了一下也好,因此就整理完讓您出價,你回復我說,會盡量配合,
    我想了一下,那就跟我放在拍賣的價格一樣88萬,後來您也同意了,我想就到此結束,所以在隔天從南港離開前我還是傳了訊息告訴他一聲,但我沒提到價格(因為在7/26對話中,他認為您會負擔88萬+整理的費用⋯我從沒想過要讓您完全出修車費,畢竟照合約走,而且就算是交車當下後照鏡測試故障,但我也同意先交車了)

    543跟您的粉專,針對這件事的發展我並沒有即時follow,這對我的生活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是偶爾翻一下,果不其然,被當成檢討的對象了,我一直基於讓雙方滿意的原則跟你們兩方對話;
    我不希望影響到您的聲譽,也不希望教導我新世代性能車知識的人被告

    最後我想把車買回來,真的是希望大家都能滿意,這件事情,您的鐵粉也更加死忠,您的對手也起不了太大的浪;per要跟在旁邊「吃麵喊燒」或是挑釁的人隨風起舞那就隨他,畢竟這個開頭無論是要藉由這件事打擊您的生意或是「真的只是要幫我出口氣(我沒有叫他公開散佈喔)」,這目的也達到了,後面發展到要我出庭⋯以後我會更謹言慎行的

    德尚法律事務所:

    小施哥您好,我看完車主陳述,覺得還有幾點需要麻煩車主釐清,再麻煩您轉吿。
    1.麻煩車主說明一下買車約定契約內容。
    2、針對後照鏡事件說明事實經過,是否有向您本人反應?
    3、說明車主知道林查鋰身分的時間點,還有在直播前是否有告知您知道林查鋰是誰。
    4、車主傳訊息向林查鋰道謝的原因,是否有委託林查鋰上網貼文或要求小施買回?
    5、車主被錄音的時間點,錄音當下是否知道被錄音。

    1. 契約內容第十五條寫著「已告知甲方已(錯字)現況交車 允諾漏油處理. 水路. 功能進行確認」,
    這邊我要註明,該離職業務回傳的漏油處理照片為vanos hub外蓋,非我後面自行處理的CPV(機油壓力閥)漏油問題

    2.後照鏡問題僅向當初業務(李X德)反應

    3.直到7/26 下午12:43分的通話我仍不能肯定林查鋰就是per,因為用疑似假帳號聯絡的人不會只有一個,甚至我也猜測聰明人也不會用真名在粉絲頁挑起話題,所以我只能臆測,但不揭露他人隱私

    4.這是兩件事,要不要賣回給車行是看我本人的意志,即時是在7/25老闆告知要買回證明這是台好車我也沒有馬上答應,
    隔天7/26的對話,(如果per有錄音麻煩放整段,因為我不會隨便對人錄音),憑印象,我有提到「老闆要買回,但我怕買回後賺一波流量又打我」、「我的朋友在這週六7/31有要帶人來看車」,這時候per說賣回給車行比較好,因為朋友也不會出太高價,我說「就算要賣也是88萬,我不佔人便宜」含維修、改裝鋁圈、胎也一並附上,我並沒有敲竹槓,而後他要我列出清單,他覺得理論上老闆應該會展現大氣,連同維修費一同附,但我心裡不這麼認為,因此就口頭應付他一下,而後per給了事發網址,我認真看了,

    我發現很多信徒已經走火入魔了,好像我是來亂的,我也回覆我會把紀錄做好,就怕被打成「敲盤子的人」,
    而後跟老闆本來約好週六北上交車,但我整夜沒睡,覺得拖越久,很怕雙方再起爭執,
    因此隔天早上7/27我傳訊息給老闆說,可否改成今天北上交車,老闆也答應了,下午在我從南港車站離開前,
    我都沒告訴per到底老闆花了多少錢買回去,就是怕又有後續,僅告訴per解決了,順便禮貌上道個謝。

    「我從沒委託林查鋰/per上網貼文,也沒主動要求小施老闆買回,這點在7/25 10:55老闆給我的訊息可以證明,
    是老闆最先提到的,我沒那麼沒品。
    (只是沒想到我從小跟職場上養成的禮貌,竟被當成是委託、要求甚至是操作,難怪這社會越來越自以為是的人)

    5. 7/10實際被錄音的時間點我不確定,當天per請我體驗他的新世代性能車,我在路上到底聊了什麼,
    我也希望能整段聽到,應該也能聽到誇獎他的車,至於因為買車的不愉快而產生情緒的話語,
    我實在記不得所有了,因為7/10看完車後都是在講變速箱的事,這時候我只知道per不知道林查鋰,
    甚至之前蝦皮交易上的紀錄我也查不到他的名字,連包裝早就丟到垃圾桶了,姓什麼名什麼都不甘我的事,

    而後7/29老闆傳了一張圖片,
    上面竟然提到錄音(我沒有一直follow老闆的粉專,直到昨天7/31認真看了才知道per直接在粉絲頁嗆錄音的事,
    在7/30我下班時,他才告知我有錄音,這時候我還天真以為那是per跟老闆或是委任律師私下的訊息,
    因此7/10當下我真的不知道被錄音了,甚至連錄音檔會保留一週以上都讓我覺得不可思議,

    甚至是不是在7/10當天就預劃好節錄了,我不知道⋯而後在543的網頁林查鋰提到我賣車所說的話,
    也沒先跟我告知甚至徵得我的同意,在資訊媒體上揭露,這在7/26中午的對話中(假設他有錄音)我也提到「不要這樣做」「我不想鬧事」⋯

    到現在林查鋰也沒承認per就是他吧?我fb僅有per的訊息,沒有任何林查鋰的訊息,但別人要用幾個帳號又與我何干?

    我只是一個消費者,花錢買服務,服務值多少錢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我不會因為一對後照鏡就每天叮業務,
    更不會跨過業務直接找老闆,在我職場所學上,如果事事都要老闆處理,那要聘員工幹嘛。

    買車時,smg是應有的認知,甚至我在2020/5/1看車時,問了老闆液壓泵浦有沒有換,老闆回覆說有,
    我說那有工單嗎?老闆影印了一疊,我當場隨意翻了一下沒看到,想說就相信那塊招牌,也沒議價就直接購入了,
    後來回到新竹仔細看了工單才發現,最後一次是拖車到新店XX車業,工單顯示更換離合器分泵跟離合器組,
    我心涼了一下,液壓泵還是有故障的可能」,後來看了售車影片,老闆提到容易故障的是離合器⋯
    e46 m3四大問題:小波斯、vanos、smg液壓泵、後工字樑鎖點裂開⋯
    這些都是我在買車後花時間從國內外各大專門網站做功課得來的,
    當初抱著「買車放心交給專業二手車商」的期望在交易後跟業務的接洽時,早就被我丟到牆角了,

    因此自從業務的回應停止,我也放棄在跟車行反應了,直到7/27把車賣回去竟被當成是操作得利者,
    那我到底是買了一台好車?還是什麼車?老闆說車好所以要買回去證明,疑似信徒的人又帶風向,

    搞得像是我沒花到錢的享受了一年的車⋯買車88萬修車12萬多,bbs鋁圈含胎12萬7千,懂的人覺得值錢,
    不屑的人覺得連臉盆的功能都沒有,或是散佈改裝品不值錢,改裝隨車賣不值錢,但拆賣就有錢了⋯
    一些小地方我也花時間一樣一樣補齊⋯這些疑似腦粉、狂熱信徒的邏輯真是匪夷所思。

    我願意賣回給老闆就是有讓您挽回聲量的意思,我將心比心,如果繼續擺在網拍,來看的人都會知道我陳述事實,
    那對老闆來說不就是一根刺在那嗎?這對我來又有何意義?原本我說要整理後差速器跟變速箱間隙也是真的,
    不信您可以打去新竹南寮「XX汽車」,店家只有一個人,實在太忙了,還沒有空檔讓我排入,

    怎麼會被疑似信徒的人講成,我操弄語論讓老闆不得不購回,因此大賺特賺一筆⋯車子永遠只會是負資產,
    這是有腦的人就會有的認知吧?

    就像某個粉絲頁中林查鋰提到的,老闆是看到他的留言才來處理,還是業務先前就處理好了⋯
    老闆您不知道業務處理是事實、那業務有接到訊息但沒處理好也是事實、您看了留言立刻來處理也是事實、
    員工離職也是事實、離職業務沒交接後照鏡,只交接變速箱,那與我何干?

    要我這個消費者跟新業務重複提到區區一對後照鏡的小事嗎?我沒跨過業務跟老闆反應也是事實,
    但我所陳述的後照鏡沒處理好、smg故障後,因為卡在路中間,只好我自行處理也是事實,難
    道一定要我在路中央打電話給台北購入車行請他們派人來竹東處理才是正確處理流程嗎?

    我沒想過要影響任何人,但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在私下場合談論我買車的感受,
    怎麼被疑似信徒的人打成我這買家很有問題,應該跨過業務直接跟老闆反應才是正確的?

    跟老闆分享健身的事,是因為您有問,我訓練超過10年,問我的不管是問問哥、認真哥、還是社交哥⋯
    我都會告知我的經驗,我不強,沒比過賽,我就是陳述我健身發生改變的事實,
    沒想過要跟人套近乎,健身是我的生活一部分,並不是社交工具

  • 變速箱油加多少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0 08: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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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泰定保送延保欺騙消費者,違法收走契約!】

    🔥照著官方資訊,卻莫名喪失保固!
    近來有民眾向嘉瑜反應,表示:買TOYOTA RAV4休旅車過了半年,里程僅三千多公里,即接到和泰來電通知回廠進行定期保養,並可參加優惠活動延保一年。車主依據TOYOTA服務手冊中所載之延保優惠活動說明條項下:「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將不適用本延長保證專案,『保證權益將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並依上開「字面意義」理解,不欲於半年回廠定保,只喪失優惠延保資格,但仍應享有「4年或120,000公里」之基本保固。

    然以上主張,竟遭和泰告知:如果沒有每半年(無論里程)回廠自費更換機油,就會喪失所有基本保固,消費者無法接受上述說法,並認為簡直是以基本保固來威脅車主回廠自費定期保養並藉此圖利!

    嘉瑜透過google、FB、ptt、mobile01論壇等處查找資料,發現許多車主都有類似經歷,但綜觀和泰的主張依據,邏輯上卻根本站不住腳!。

    🔥服務手冊內容自相矛盾!
    按和泰主張,其取消保固的論據在於:服務手冊中所載之「保證外事項」第10:「未於每半年或一萬公里回TOYOTA服務廠保養同時確認里程,『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者」,而服務手冊屬於購車契約的一部分,故其主張並無不法等語。

    但經嘉瑜觀察「同屬契約內容」之準時定保送延保條項,卻又載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則上開兩條自相矛盾之條款究應如何解釋?難道都是和泰說得算?不僅如此,嘉瑜再調出2016年版服務手冊仔細對照,發現當初所謂「保證外事項」的寫法如下:「變更里程表之行駛里程數,『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

    大家發現問題了嗎?原先所定之「任意變更里程表」被魔改成了「未於每半年回廠」,導致後段「『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的文義變得十分詭異,且若未於每半年回廠,但「未致」無法確定行駛里程」,又該如何解釋呢?

    經嘉瑜詢問消保處上開條款矛盾之處,消保處亦表示「容有疑義」,再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綜合上述,以上條款解釋當然不可能任憑和泰說了算!

    🔥半年未自費更換機油,是否真影響保固?
    按服務手冊最後一頁所載之保養內容:「請依照『使用手冊』資料中記載的機油、胎壓、胎紋、冷卻水、清 潔液、雨刷膠條等保養內容,勤加檢查,以防止因故障引發的事故與問題。」經嘉瑜仔細閱讀車主使用手冊中定期保養定義,其中分為「一般使用」及「嚴苛條件使用」,如為「一般使用」之情形僅需於「每一萬公里或一年內」更換機油即可,只有在「嚴苛條件使用」下始需每半年進行更換。

    又何謂「嚴苛條件使用」?使用手冊說明如下:1.沒有鋪柏油的道路行駛。2.重負載車輛,使用於露營。3短途行駛且氣溫低於0度。4.長時間怠速或長距離低速行車(例如警車、計程車或挨家挨戶的送貨車)。試問台灣有多少車主平時開車會符合上開嚴苛條件使用的情形呢?

    🔥廣告刻意誤導消費者,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和泰在明知上述服務手冊條款自相矛盾的情形下,卻又在「工單」、「貼紙」及「定期保養寄送信函」等文件上,不斷以廣告宣傳其定保送延保優惠方案,且方案內容亦均標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則上述和泰不斷宣傳定保送延保優惠方案的同時,卻又在購車後半年未回廠自費定保之情形,取消車主理應享有的「4年或120,000公里」保固,嘉瑜認為顯有違反上開公平交易法之疑慮。

    🔥無故收回契約是否作賊心虛?
    民眾於購車時,業務員曾說為配合公司既定流程,契約書應交由和泰回收,並以「沒有要賣車的話就要回收」等推託之詞,使消費者同意由和泰回收契約書,然根據經濟部依循消保法第17條授權訂定之「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10條規定:車商本不得回收汽車買賣契約書。

    上開收走契約書行為亦於民眾向消保官陳情時,遭消保官當場指證為違法行為,而和泰寧可違法也要收走契約書的動機為何?嘉瑜不禁質疑是否是作賊心虛?

    🔥車商不斷推卸責任,消保處、經濟部如何保護消費者?
    近年來從福斯DSG變速箱、福特PS變速箱、馬自達CX5引擎漏水……到去年10月嘉瑜一直持續關注至今的TOYOTA RAV4漏水案,車輛製造重大瑕疵案件不斷,在這樣接連出包的情形下,車商竟還妄想推卸自身應負之保固責任,消費者卻常常無可奈何。

    嘉瑜在此呼籲消保處、經濟部針對定型化契約條款有顯然違法之情事者,應加強監管,不要再讓眾多車主求助無門。而在保固之外對於車主權益的保障,也期待經濟部能徹底放棄袒護車商的緩衝期,早日使檸檬車條款正式上路!

    https://disp.cc/m/163-d8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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