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變形工時特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變形工時特休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變形工時特休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變形工時特休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隱藏角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復職後各種遲到。 因為特休只能以半日起跳計算,事假也有上限,想起之前各位建議的性平法,決定調整工時。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四章第19條,受雇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雇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二、調...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變形工時特休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2 18:58:49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今天的貼文是與 @legispedia_tw 法律百科合作的最後一篇貼文了,嗚嗚嗚時間過得好快,不曉得先前的合作貼文有無帶給大家一些幫助呢?最後一篇貼文,想要來分享有關於勞動檢查的議題,對於許多雇主而言,維持公司營運與人事管理需要耗費相當心力,若此時又...

變形工時特休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50:48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你一起聊百工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針對美髮業以及生輔員撰寫了貼文,終於要來寫大家敲碗很久的餐飲業了(歡呼😆)。由於如果要對於餐飲業在實務上遇到的勞動問題來討論的話,哪怕是開個三小時的講座都可以,但為了縮短篇幅並讓大家更能聚焦於自身的疑惑,我們整理了前陣子在IG限動收到...

變形工時特休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8:50:48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找工作的時候,除了職涯發展、薪資或福利等是重要的參考因素之外,工作時間、休假等條件應該也是會特別在意的一部分吧!特別是家中有特別需要照顧的孩童或是長輩時,反而需要從可配合的工作時段來篩選適合的職缺🙂如果有一天,公司突然無預警地片面調整工作時段或上下班時間,這樣合法嗎? 🍍...

  • 變形工時特休 在 隱藏角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3-14 22:44:09
    有 4,535 人按讚


    復職後各種遲到。

    因為特休只能以半日起跳計算,事假也有上限,想起之前各位建議的性平法,決定調整工時。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四章第19條,受雇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雇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二、調整工作時間。

    「但是公司只有20人耶..」人資皺著眉頭研究道。
    「對啊,那麼就看雇主怎麼決定囉?」總經理接招吧!

    然後戴恩戴德,可能還有一點帶種,公告昨天一貼出,符合資格者有三人,但從今天開始只有我的工時為七小時,在09:30上班之前可以盡情的在軟Q耳邊唐僧到她願意上課為止。

    #看你要生孩子
    #還是要升遷

    接下來面對變形工時,特休一日只能休到七小時這個Bug,續行勞資協議後有結果再跟各位分享。

    #如何讓老闆眼中只有你
    #今年最受矚目員工

  • 變形工時特休 在 隱藏角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3-14 08:00:00
    有 4,500 人按讚


    復職後各種遲到。

    因為特休只能以半日起跳計算,事假也有上限,想起之前各位建議的性平法,決定調整工時。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四章第19條,受雇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雇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二、調整工作時間。

    「但是公司只有20人耶..」人資皺著眉頭研究道。
    「對啊,那麼就看雇主怎麼決定囉?」總經理接招吧!

    然後戴恩戴德,可能還有一點帶種,公告昨天一貼出,符合資格者有三人,但從今天開始只有我的工時為七小時,在09:30上班之前可以盡情的在軟Q耳邊唐僧到她願意上課為止。

    #看你要生孩子
    #還是要升遷

    接下來面對變形工時,特休一日只能休到七小時這個Bug,續行勞資協議後有結果再跟各位分享。

    #如何讓老闆眼中只有你
    #今年最受矚目員工

  • 變形工時特休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7-12-10 10:00:00

    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每月46小時的加班上限,還有非常多空間。怎麼會不能加班?怎麼會需要放寬到「允許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就算萬不得已要把加班上限調高,是否至少明文規定「雇主必須證明上個月已讓勞工領足46小時加班費」?

    2)
    為了因應各行各業的特殊性,以及產業「淡旺季」的需求,勞基法早就有四大法寶:責任制(84-1)、雙週變形工時、四週變形工時(30-1)、八週變形工時。

    其中以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最厲害。責任制可以幾乎突破所有加班、工時的規範;四週變形工時允許連上12天班(在最極端狀況下可以連上22天班)。

    這四大法寶,雙週變形工時可以適用所有行業;八週變形工時適用所有製造業;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適用數十種行業。

    廣告裡那位白襯衫的小企業老闆,到底是屬於哪種特殊行業,「四大法寶」不夠用,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都不夠用,要拖著全國勞工一口氣放寬「全行業」?

    3)
    一張圓餅圖,大喇喇地畫著60%勞工想兼職多賺錢,旁邊用一行小字標示19%。19% x 60% = 11.4%。但好多媒體沒注意到小字,在報導標題上直接寫行政院民調「六成勞工想兼職」。

    如果是商業行銷手法,我們都能理解,畢竟泡麵也經常在封面美圖旁邊寫一行小小的「本圖僅供參考,實際以內容物為準」。明明只有12%的顧客滿意,也可以畫出一張讓人以為六成顧客滿意度的圖。

    但公共政策的討論,政府用上這種商業行銷手法,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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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用納稅人的稅金,做了這種廣告。所以我和夥伴用自己的休假時間,拍了這部影片,免費分享給大家。分享轉傳,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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