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orce勞動力量跟你一起聊百工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針對美髮業以及生輔員撰寫了貼文,終於要來寫大家敲碗很久的餐飲業了(歡呼😆)。由於如果要對於餐飲業在實務上遇到的勞動問題來討論的話,哪怕是開個三小時的講座都可以,但為了縮短篇幅並讓大家更能聚焦於自身的疑惑,我們整理了前陣子在IG限動收到...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你一起聊百工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針對美髮業以及生輔員撰寫了貼文,終於要來寫大家敲碗很久的餐飲業了(歡呼😆)。由於如果要對於餐飲業在實務上遇到的勞動問題來討論的話,哪怕是開個三小時的講座都可以,但為了縮短篇幅並讓大家更能聚焦於自身的疑惑,我們整理了前陣子在IG限動收到的回覆,有興趣的趕快看下去吧~
🍜工作強度高,但薪資沒比較高
其實每個工作都有自己面臨到的工作壓力或辛勞之處,但不得不說,餐飲業的確是其中「CP值」較低的行業,因為大多需要在很早的時間出勤或很晚的時間下班,週末或連假期間最為繁忙,但整體來說薪資卻沒有比較高。我們到勞動部建置的「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系統」中來檢視108年度餐飲業受僱員工的總薪資、經常薪資與非經常薪資等指標(最新只能查找到108年度的資訊),可以看到如果是餐飲業的基層服務員(外場)或廚房幫工(內場)等職務,以月為單位的平均總薪資也不會超過24K,這也難怪不少人在找新工作時,比起從事餐飲業更傾向於從事自由程度較高的外送工作了。
🍜休假不固定且沒有正常七休一?
週末與連假絕對是餐飲業者最繁忙的時候。在105年底一例一休剛修法上路時,有些餐飲業者就貼出公告表示「因應一例一休,週六日及連假加收OO%費用」,但事實上,勞基法並無規定週六或週日必定為「例假」或「休息日」,而是要求事業單位應匡列出七天的週期,並在週期內排定至少一例一休,如果真的沒辦法給這麼多休假,則應另外計算休息日加班費。
此外,餐飲業也是適用「四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別,與之前介紹過的美髮業類似,只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甚至可以不受七休一的限制而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六天,但這也只是增加了更多排班的彈性而已,不代表餐飲業的休假天數較少或工時較長。至於國定假日的部分,只要出勤時有發給加倍工資或協商調移休假,仍然可讓餐飲業的員工與其他行業有一樣的權利。
🍜有客人快來加班,沒客人就砍班?
有些餐飲業會有顯著的淡旺季,如果是可預期的話那雇主還可以在排班時事先考慮與規劃,但有時候總是會遇到不可預期的意外,例如颱風天、下大雨或甚至店門口施工,都會讓生意受到不小的影響,然而,店家可以因此就無預警地砍員工的班嗎?假如勞資雙方已經有事前約定好應出勤的班別,則到了約定出勤日那天雇主卻因不可歸責於勞方的原因而要求別來上班或提早下班,其實勞方是可以依照民法第487條規定主張雇主「受領勞務遲延」,進而要求給付原本排班時段的工資的。
除了單純的砍班外,有時候也會聽到有人表示店家對於月薪制正職員工是採用「欠工時」或「負時數」的方式處理,也就是在生意不好時,要求員工先用自己的假期(例休、國假調移或特休),如果假別用完後,接著再要求先記錄積欠店家的工作時數,以後再慢慢加班補還。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就有寫過一篇有關「負時數」的解析文章,結論就是跟上述的砍班一樣,雇主是不能用此方式來規避掉責任而將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的。
🍜工作與休息時間不固定
除了上述提到的砍班問題,餐飲業應該也很常遇到工作時間與休息時段不固定的情況。例如遇到繁忙的時候被要求提早上班,或是客人因為訂位遲到、聊天聊到打烊了都還賴著不走導致員工需要加班處理等,都是導致工時不定的原因。先不論是哪種原因所導致,對於勞方來說,只要總共的工作時間超過約定的「正常工時」(原則上是8小時)後,雇主就應依法給付加班費或協議補休,另外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工作開始、終止之時間以及休息時段,都是勞資雙方應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的事項,就算沒有特別書面約定,最好也應在排班表中寫清楚應上下班的時段,當有超過該時間時,雙方便能夠清楚地知道是否應計為加班時數。對於資方來說,如果想避免支付加班費的話,可能就得有技巧性地錯開不同員工的班別,或考慮打烊後叫員工先走自己留下來洗地了(誤)。
至於休息時間的部分,依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只要繼續工作四小時就至少應有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不過如果工作具有連續性或緊急性的性質,雇主就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另外調配休息時間。但我們是認為這項但書規定在實務上大多會被濫用,如果資方所經營的事業是可以預期哪些時段較為繁忙的話,應能事先安排人力讓員工能獲得充足的休息時間,避免長時間連續工作而提高了發生職災的風險。
最後再來說明一下餐飲業常見的「兩頭班」情況⚠️也就是店家要求員工只要在早上與晚間的時段出勤即可,中間會有一大段時間屬於「空班」(休息),舉例來說,某店要求員工早上9時30分至13時30分出勤(4小時)、17時30分至21時30分(4小時),空班休息時間為13時30分至17時30分,這樣的排班是否合法呢?
事實上,一般的休息時間指的是「勞工得自雇主指揮、監督狀態下脫離,並得自由利用之時間 」,因此如果員工在上述的空班時段不需要顧店,甚至可以自由外出、回家等,那該時段就不算是工時,自然不會有超時工作或須給加班費的情形了。不過由於這類班別還是會讓勞工實質上減少了一天可自由運用的時間,因此勞資雙方最好事前能溝通清楚上班時段,避免產生爭議。
其實餐飲業還有非常多可分享的小主題,以後有機會的話再來針對某個細節進一步分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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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員工 #職場 #工作 #餐飲業 #勞動力量
變形工時國定假日加班費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五一勞動節是屬於勞工朋友的日子,在這裡向大家說聲:辛苦了!🙇
1886年,芝加哥的乾草工人為了爭取「工作8小時」的制度,被警察槍殺,甚至處以死刑,1889年,為了紀念這批為勞動尊嚴付出生命的勞工,將5月1日訂為勞動節,作為紀念。
所以,五一勞動節不是用來「慶祝」,是用來「#紀念」的。
今年五一勞動節的台灣勞工,依然為了降低工時、提高薪資,走上街頭。
2018年勞基法兩度修惡,砍了勞工的國定假日七天,並且開放更多行業可以適用變形工時、鬆綁七休一,看來一百多年後的今日,勞工朋友依然為了爭取工時正常化,持續奮鬥努力。
我處理過關廠工人案件,看到國家是如何用法令來追殺年邁老工人、我協助過玻璃廠的勞工爭取高溫津貼、我幫忙過眼睛被鐵砂覆蓋導致失明的職災勞工,這種案件處理久了,讓我更加感受到勞工處境的弱勢,以及團結的不容易。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在五一勞動節前夕,也召開了「勞動三法要修法,基層勞工要保障」,檢討現有的勞動法制,根本不足以提升工會的組織率,也無法妥善協助被打壓的勞工討回公道。
舉例來說,我兩個星期前,質詢了美麗華勞工的勞資爭議案。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將公司分割成三間公司,藉此解雇工會理事長以及數名員工;分割後的三間公司不到30人,然而現行工會法規定,要30人才能組織工會。
為什麼這個案件重要?
因為這表示台灣的資方正在演變,他發現使用勞基法解雇、開除勞工開始變得不夠方便,於是進化到使用 #企業併購法 來處理勞工、解決工會。
美麗華工會的成立過程非常有意義。在2016年年底、第一波勞基法修惡時,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的工人發現,年年舉辦LGPA的美麗華球場,居然也有積欠加班費的狀況;工會成立兩個月後,他們順利討回球場欠他們的加班費;但是一年後,記恨在心的資方,立刻解雇三分之一的工會會員,工會發動罷工12天,最終資方妥協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勞動部也判定資方解雇違法;兩年後資方又違約跳票引進外包工人,這一次,勞動部還是判定資方違法。
然而,資方打壓的技巧越來越進化,今年四月,直接把美麗華公司分割成三家公司,原來的理事長黃文正沒有被留用,直接資遣。然而,可笑的是,這四間公司的董事長,都是同一個人,叫黃世杰。
美麗華工會來跟我陳情的時候,我簡直不敢相信台灣的資方已經惡劣到這種程度:不想守法、不想跟勞工溝通、執意孤行,為了解決不聽話的人,乾脆直接分割公司,用企業併購法來規避法律。若這種案例持續下去,台灣的惡雇主只會有樣學樣。
蔡總統曾說,勞工應該要 #自立自強,有問題去找老闆反應。
如何讓勞工長出力量、能夠跟資方平起平坐的溝通、協商、談判;如何給予勞工更多的保障,在面臨職場危機時不會輕易地被拋棄、墜落。
這是政府責無旁貸必須擔負起來的責任。
美麗華工會的故事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勞工朋友需要政府的關懷與照顧。時代力量,也會拿出過去阻擋勞基法修惡的力氣,替勞工朋友爭取最大的保障與福利。
最後,在這個屬於勞工的五一勞動節,讓我向經濟成長背後的的各位無名英雄,致上最大的敬意
【延伸閱讀】
美麗華工會,自立自強被解雇,抗議血汗高爾夫
變形工時國定假日加班費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針對美髮業以及生輔員撰寫了貼文,終於要來寫大家敲碗很久的餐飲業了(歡呼)。由於如果要對於餐飲業在實務上遇到的勞動問題來討論的話,哪怕是開個三小時的講座都可以,但為了縮短篇幅並讓大家更能聚焦於自身的疑惑,我們整理了前陣子在IG限動收到的回覆,有興趣的趕快看下去吧~
🍜工作強度高,但薪資沒比較高
其實每個工作都有自己面臨到的工作壓力或辛勞之處,但不得不說,餐飲業的確是其中「CP值」較低的行業,因為大多需要在很早的時間出勤或很晚的時間下班,週末或連假期間最為繁忙,但整體來說薪資卻沒有比較高。我們到勞動部建置的「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系統」中來檢視108年度餐飲業受僱員工的總薪資、經常薪資與非經常薪資等指標(最新只能查找到108年度的資訊),可以看到如果是餐飲業的基層服務員(外場)或廚房幫工(內場)等職務,以月為單位的平均總薪資也不會超過24K,這也難怪不少人在找新工作時,比起從事餐飲業更傾向於從事自由程度較高的外送工作了。
🍜休假不固定且沒有正常七休一?
週末與連假絕對是餐飲業者最繁忙的時候。在105年底一例一休剛修法上路時,有些餐飲業者就貼出公告表示「因應一例一休,週六日及連假加收OO%費用」,但事實上,勞基法並無規定週六或週日必定為「例假」或「休息日」,而是要求事業單位應匡列出七天的週期,並在週期內排定至少一例一休,如果真的沒辦法給這麼多休假,則應另外計算休息日加班費。
此外,餐飲業也是適用「四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別,與之前介紹過的美髮業類似,只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甚至可以不受七休一的限制而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六天,但這也只是增加了更多排班的彈性而已,不代表餐飲業的休假天數較少或工時較長。至於國定假日的部分,只要出勤時有發給加倍工資或協商調移休假,仍然可讓餐飲業的員工與其他行業有一樣的權利。
🍜有客人快來加班,沒客人就砍班?
有些餐飲業會有顯著的淡旺季,如果是可預期的話那雇主還可以在排班時事先考慮與規劃,但有時候總是會遇到不可預期的意外,例如颱風天、下大雨或甚至店門口施工,都會讓生意受到不小的影響,然而,店家可以因此就無預警地砍員工的班嗎?假如勞資雙方已經有事前約定好應出勤的班別,則到了約定出勤日那天雇主卻因不可歸責於勞方的原因而要求別來上班或提早下班,其實勞方是可以依照民法第487條規定主張雇主「受領勞務遲延」,進而要求給付原本排班時段的工資的。
除了單純的砍班外,有時候也會聽到有人表示店家對於月薪制正職員工是採用「欠工時」或「負時數」的方式處理,也就是在生意不好時,要求員工先用自己的假期(例休、國假調移或特休),如果假別用完後,接著再要求先記錄積欠店家的工作時數,以後再慢慢加班補還。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就有寫過一篇有關「負時數」的解析文章,結論就是跟上述的砍班一樣,雇主是不能用此方式來規避掉責任而將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的。
🍜工作與休息時間不固定
除了上述提到的砍班問題,餐飲業應該也很常遇到工作時間與休息時段不固定的情況。例如遇到繁忙的時候被要求提早上班,或是客人因為訂位遲到、聊天聊到打烊了都還賴著不走導致員工需要加班處理等,都是導致工時不定的原因。先不論是哪種原因所導致,對於勞方來說,只要總共的工作時間超過約定的「正常工時」(原則上是8小時)後,雇主就應依法給付加班費或協議補休,另外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工作開始、終止之時間以及休息時段,都是勞資雙方應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的事項,就算沒有特別書面約定,最好也應在排班表中寫清楚應上下班的時段,當有超過該時間時,雙方便能夠清楚地知道是否應計為加班時數。對於資方來說,如果想避免支付加班費的話,可能就得有技巧性地錯開不同員工的班別,或考慮打烊後叫員工先走自己留下來洗地了(誤)。
至於休息時間的部分,依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只要繼續工作四小時就至少應有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不過如果工作具有連續性或緊急性的性質,雇主就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另外調配休息時間。但我們是認為這項但書規定在實務上大多會被濫用,如果資方所經營的事業是可以預期哪些時段較為繁忙的話,應能事先安排人力讓員工能獲得充足的休息時間,避免長時間連續工作而提高了發生職災的風險。
最後再來說明一下餐飲業常見的「兩頭班」情況,也就是店家要求員工只要在早上與晚間的時段出勤即可,中間會有一大段時間屬於「空班」(休息),舉例來說,某店要求員工早上9時30分至13時30分出勤(4小時)、17時30分至21時30分(4小時),空班休息時間為13時30分至17時30分,這樣的排班是否合法呢?
事實上,一般的休息時間指的是「勞工得自雇主指揮、監督狀態下脫離,並得自由利用之時間 」,因此如果員工在上述的空班時段不需要顧店,甚至可以自由外出、回家等,那該時段就不算是工時,自然不會有超時工作或須給加班費的情形了。不過由於這類班別還是會讓勞工實質上減少了一天可自由運用的時間(畢竟下午休息也沒辦法做什麼),因此勞資雙方最好事前能溝通清楚上班時段,避免產生爭議。
其實餐飲業還有非常多可分享的小主題,以後有機會的話再來針對某個細節進一步分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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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形工時國定假日加班費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嗨嗨大家,先前有讀者會私訊敲碗,希望可以分享單一行業或職務的勞動法令相關知識,孵了很久終於決定把這部分做成一個系列👏🏻👏🏻👏🏻第一個想跟大家分享是關於美髮業的在勞動法令上的常見問題,但由於美髮業涵蓋許多職務,所以我們僅挑選幾點與大家分享。如果剛好從事這行業,或是有興趣的讀者,都可以跟我們一起往下看看👇🏻
❶僱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
有些老闆會主張自己與設計師是承攬關係,進而避免要為員工投保勞健保或遵守其他勞動法令的義務,但在管理上卻又會採取各種方式來進行指揮監督,這樣到底是否合理,又僱傭與承攬關係該如何判別呢?我們之前有分享過可以用人格、經濟與組織從屬性這三個面向來去判別資方與勞動者之間到底是屬於哪種關係,如果要以最濃縮的角度來看的話,假如資方有用排班方式限制勞動者工作時段,且報酬也是以時間計算的話,那偏向於僱傭關係的可能性會比較高一點。
❷責任制
在美髮業中,常會出現因為客人預約時間較晚,或是施作時間delay,導致超過原定下班時間而加班的情況。但美髮業的髮型師或其他工作者並不在勞基法第84條之1的適用範圍內(就算未來有被公告適用,還是會有工時限制),因此就算勞資雙方口頭約定責任制,當員工的有超過正常工時或於休息日、國定假日有出勤時,資方仍應依法給付加班費🙂
❸無底薪+高獎金抽成
有些美髮業者會與員工約定採用無底薪但會發給高抽成獎金以作為報酬給付方式,然而,如果勞資雙方如第一點所述,因為具有高度的從屬性而屬於僱傭關係的話,那麼雇主還是要回頭過來檢視給付給員工的薪資是否符合基本工資,又工作時間是否有延長工時而需發給加班費的情況。
實務上還有一種情形,就是美髮業者與員工簽訂「場地租借契約」,但實際上還是會以排班方式指揮監督員工出勤時段,甚至同樣按月、按時計算報酬,那也可能會被認為是屬於「假承攬、真僱傭」的情形😣
❹連續出勤
「理髮及美容業」其實是屬於可以約採用「四週變形」工時制度的特殊行業,因此勞資雙方可以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約定實施這項制度,而這也可能讓員工在特定情形下,即便連續工作超過六天仍然屬於合法的,有興趣的讀者可到我們的部落格搜尋有關變形工時的更多說明~
❺職前訓練
美髮業與其他美容、美甲業在勞資爭議類型中有著蠻多共同點,其中一項就是「職前訓練」的爭議,因為不同的店家可能會有獨有的技術,這時候店家可能會希望先以「技術訓練」的方式與員工約定。勞基法雖然針對技術生有單一篇章的規範,不過由於實務上還有建教生、實習生與產學合作等類型的工作者(我們在部落格同樣有過介紹),而不同身份別,在法令上的規範與權益也會略有不同,因此勞工在正式工作或接受訓練以前,一定要仔細看過合約內容,必要時也最好尋求專業意見唷。
以上幾點就是美髮業在勞動法令上的常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大家喜歡這系列的貼文,請記得點讚收藏,並分享給更多親朋好友唷~就這樣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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