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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種類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4日立法院才要表決萊豬,今天22日立法院周邊已經是拒馬佈好佈滿了!用拒馬執政的蔡英文政府,來幫你們回顧你們過去是怎麼說的:
蔡英文指著總統府的拒馬:『人民的聲音,不管怎麼大聲,到了凱道就停住了。我身後的總統府,離廣場上的人民,只有幾百公尺的距離,不過,總統府裡面的人,就是聽不到人民的聲音。政府無能、政府無心、政府無感、政府對人民的痛苦麻木不仁。這就是此時此刻,台灣人民普遍的感受。』
國安頭頭顧立雄:『警方常在抗爭場合設置拒馬、蛇籠,其實沒有法源依據,翻遍「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都沒有看到拒馬、蛇籠,集會遊行的民眾是你的敵人嗎?」』
九萬副秘書長林飛帆:「一層層拒馬、盾牌警力仍然把總統府、官邸、立院、政院圍的水洩不通,感覺實在羞恥至極 ,這個國家早已不是民主國家了。」
民進黨鄭文燦:「透過警方架起刀片式蛇籠……這更加證明馬政府的戒嚴心態。」
民進黨賴清德:「(刀片蛇籠)現又拿出來阻止民眾嗆馬,用如此具有殺傷力的工具面對學生、人民,顯見馬政府對內高壓、對中臣服的心態,永不會改變。」
民進黨蔡煌瑯:「這是赤裸裸的暴政」,「接二連三地拿出有高度殺傷性的刀片蛇籠朝向民眾,完全無視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遊行的基本權利。」
民進黨顏聖冠:「集會遊行是人民的權利,馬政府過度預防,先入為主的把人民當暴民看,這是什麼民主國家?現在觀光客到台北看到的(拒馬、蛇籠)景象,還以為到了中國這種共產國家。」
民進黨劉耀仁:「馬政府根本是作賊心虛,用大批拒馬把民意隔離、遠離民眾,乾脆蓋個護城河、在河中養鱷魚好了!」
警械種類 在 波波研究室 Popo Lab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殺警悲劇不再發生?行政院通過警械修正條例】
#嘉義殺警案 的判決結果在5月初出來,整ㄍ台灣都因為判決結果吵得不可開交,近期李姓警官的父親離世,又讓這個議題備受關注。其實,除了關心判決結果,有許多人認為 #應該要從根本性的警察執勤強度改起。判決結果公布後的幾天,行政院總算通過ㄌ一個討論已久的法案——「#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正在等待立法院審理。
🏃 警械修正條例看不懂?研究員快快告訴偶
🔴 沒有修正前ㄉ法條有什麼爭議?
警察在上課時教官都會這麼說:
「在生命身體裝備遭受到威脅,以及要使用強制力逮捕嫌犯時,可以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使用警械。」
看似正常ㄉ一句話,卻可以有超多爭議浮現。像是這個 #合法合理該怎麼判斷?每個人覺得受到威脅的底線也不一樣,這又要怎麼界定呢?這些爭議每當有相關事件時都會被提起,成為修法ㄉ原因之一。
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表示:「警械使用條例已經很久沒有修了,因為沒有修所以就會有一些不太合乎警察執勤的狀況。」所以內政部才會擬定草案送到行政院,那主要有哪些修正內容呢?
🔴 警械修正條例三大重點
1️⃣ #由政府負擔使用警械後的損害
警察站在執法第一線,卻常因為執法讓自己吃上官司,這會讓警察士氣超低迷,對社會安全帶來不良影響。為了讓警察在值勤時沒有後顧之憂,草案最大重點就在於:未來警察如果違反了警械使用條例,將會 #回歸國賠機制處理,讓警察不用在辛苦執勤後還要面對心超累ㄉ法庭對決。
而且,過去政府只會幫警員負擔「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修正草案改為只要有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辦理。
2️⃣ #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
怎麼去評斷警察使用警械時的責任呢?內政部提出會從相關機關或專家選擇選拔,成立專屬警械使用調查小組,這個小組可以針對警察在值勤時最常被議論紛紛的部分,包括導致另一方死亡或重傷的警械使用時機、過程,及相關的行政責任進行調查,並提供意見,這個專業的調查小組 #也可以針對警察機關使用警械的教育訓練進行建議。
3️⃣ #不限制警械種類
放寬員警使用輔助工具作為警械,手邊拿的到的都可以當成武器,從雨傘、椅子到衣架都OK。不管是沒有攜帶、沒有辦法有效使用,或不適合使用已經定義的警械時,都可以使用其他物品,這個物品就視為警械
🔴 不過,這樣會不會導致濫權啊?
在修正條例出來後,#有部分民眾擔心警察的權力過大,反而會危害人民的安全,也無法獲得後續的賠償,但行政院表示草案修正後的方向,會兼顧到員警跟人民,請人民不用擔心。研究員之前遇見ㄉ警察們(很常進警局?)人都超nice,相信不會在修正條例通過就直接大變臉的啦!
#波波調查局
目前這個草案還沒確定,還躺在立法院等待立委們審議,所以上面所說ㄉ都還是未定的事情,同學們覺得這個草案通過後,#真ㄉ會對波麗士大人ㄉ執法人森帶來改變咪?
警械種類 在 黃暐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水電工已違法,而不自覺!
「同婚法」初審的那個下午,一百多位持反對意見的抗議人士,一個一個翻牆衝進立法院。
早已駐守在立院的警察,立刻上前圍捕,一一上「束帶」,集中管束。
一二十位身穿白衣的「反同者」,手腕被反綁「束帶」,失去行動自由,一群人排排坐在立院花台上的畫面,透過媒體,傳送出去。這畫面好像是某群待宰的動物,又像是槍決前的死囚。
警察到底可不可以使用「束帶」這個問題,早已爭執了兩年。一樣的畫面,同一個場地,兩年之前,太陽花學運,也曾經出現。
翻開「警械使用條例」第一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警械為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這就是當年警方受到質疑最主要的原因,法定「警械」,根本不含「束帶」,警察怎麼可以拿這種東西出來用?當年警政署,這樣回應:
「警械使用條例第一條內文還有補充,『警械之種類及規格由行政院定之』。而行政院訂有「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警繩為應勤器械之一,使用有繩帶性質之束帶,即為警繩」。
也就是說,警察執勤,可以使用「警繩」,然後因為「束帶」具有「繩帶性質」,所以也就算是「警繩」,因為是「警繩」,所以算是「合法警械」,所以警察可以使用,沒有違法問題。
原來如此。
那同樣具有「繩帶性質」的「尼龍線」、「釣魚線」,甚是「鋼絲鋼線」,可不可以也算是警繩?可不可以拿來「管束」?可不可以?誰來界定?
兩年前太陽花學運,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痛批警政署「自行造法,亂用束帶」;兩年後反同闖立院,警察依舊用束帶,尤美女說:「反對警察使用束帶的立場沒有改變,呼籲民眾盡量用理性方式溝通」。
都完全執政了,過去反對的事情,現在眼睜睜又在眼前發生,除了交代一句「我立場沒有變」之外,執政黨的立委,執政黨的官員,可否為「警察用束帶」這件事情,給一個更積極的交代?
面對爭議,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警械法規中確實沒有提到束帶,但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本就賦予警察有管束的能力。政黨輪替之後,政府減少使用拒馬、蛇籠,既然社會有聲音覺得不要使用束帶,可以在法律層面做進一步的處理、檢討」。
徐國勇的說法,代表行政院認證「束帶」目前也算是「警械」,警察可以合法使用。既然是警械,那來看看「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
「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
原來全台灣水電工,放在工具箱裡頭,一條一條的白色塑膠束帶,都是「警械」!按規定不能持有,不可買賣。
水電工們,五金行們,你們早就已經違法了,你們知道嗎?
暐瀚 2016-12-29 de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