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g555 (羅同學)
看板TPC_Police
標題[八卦] 被記過了
時間Mon May 11 17:35:13 2020
想問各位學長姐記過會怎樣嗎?
被記過的原因是:
跨轄買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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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inegun: 上次那個所內被記過的同事已經 05/11 17:40
→ zzxx1017: 已經放棄考績爽爽過了 05/11 17:42
推 cps001: 快補嘉獎3支回來,可功過相抵 05/11 17:43
→ cps001: 如果你整年績效良好、嘉獎破百,有幾支申誡、記過,年度 05/11 17:44
→ cps001: 還是拿甲 05/11 17:44
推 fireforce: 哇 記到小過喔 05/11 17:48
推 asd8563214: 不會怎樣啊,工作還在,肉有少一塊嗎? 05/11 17:51
推 sharkhead: 交通隊嗎 05/11 17:53
→ hundredgod: 這真的衰,我開巡邏車去得來速買宵夜也沒被處分 05/11 18:01
推 LeeFrank: 主要應該是跨轄吧 05/11 18:03
→ hundredgod: 以前學長有說過,被處分第一次會痛第二次會麻,再來就 05/11 18:04
→ hundredgod: 沒感覺了,以前戶口扣分扣到一次來三支申誡也是給他去 05/11 18:04
→ hundredgod: ,功獎這種東西只有某些人比較重視,能平安準時下班才 05/11 18:04
→ hundredgod: 重要 05/11 18:04
推 tsoumoo1988: 給你個觀念: 05/11 18:06
→ tsoumoo1988: 「長官記我申誡,我他X就還你個大過。」 05/11 18:06
→ tsoumoo1988: 大家來搞嘛,你對我不仁,那我就到處錄影錄音,只要 05/11 18:07
→ tsoumoo1988: 看到不公不義的事我就蒐集證據並且投書媒體。 05/11 18:07
→ tsoumoo1988: 只要你敢這樣做,我保證以後沒人敢動你。 05/11 18:08
→ tsoumoo1988: 嘿嘿!最高境界已經教你了,敢不敢用就看你心夠不夠狠 05/11 18:08
→ tsoumoo1988: 囉!(飄走) 05/11 18:09
推 yi5566s: 好瞎喔 05/11 18:13
推 zxc90147: 你是同分局還是不同分局啊== 05/11 18:31
→ zxc90147: 我跑到夜市買宵夜 都沒怎樣了欸 05/11 18:32
→ TheDivision: 跨轄應該不是跨縣市那種吧>< 05/11 18:32
推 smt3457: 重點是怎麼會被發現? 05/11 18:33
推 BBSNUK: 會很輕鬆 05/11 18:34
推 choufoun: 巡邏就跟緊記你過的那個,看他是不是每天八點準時上班, 05/11 18:38
→ choufoun: 查勤是否有穿制服,或出入不正當場所,或使用公務車作 05/11 18:38
→ choufoun: 為私用 05/11 18:38
→ choufoun: 該教你的都教你了 05/11 18:39
推 a85405: 多來個幾次就麻痺了 05/11 18:57
→ tino9808: 上次被記的人已經.... 05/11 18:59
推 koreapig5566: 有的單位轄區根本沒賣吃的 到隔壁轄區買很正常啊 05/11 19:17
→ koreapig5566: 懲處這個太瞎了吧。 05/11 19:18
→ a85405: 同學有次也是買個肯德基炸雞桶就附贈2支申誡... 05/11 19:28
推 benz86: 給你一個觀念出來上班錢最重要能拿甲就拿甲,不要調皮。 05/11 19:31
推 ComfortPTT: 有沒有耽誤到勤務狀況?要寫清楚 05/11 19:34
推 tikal0904: 花一點錢請徵信社架攝影機 很快會有人來找你談和解的 05/11 20:00
推 jacky02117: 之前在重重重分局跑去買阿桐阿寶也沒怎樣 05/11 20:34
推 s93592: 這會記到過喔 05/11 20:35
→ dc47dc: 我還不買爆 05/11 20:53
→ WiiSports: 以後要支援別所轄區快打 會不會也要記過? 05/11 21:10
推 chaoyoyo: 跨分局應該真的可能記到過 05/11 21:49
推 Ouiful: 這會記到過,你是在中和分局上班嗎 05/11 21:55
推 ZoranGragic: 查勤官記你你也可以記他一筆啊沒毛病 05/11 22:01
推 Ommmm: 你可以架攝影機在分局門口,早上8點準時開錄 05/11 22:05
推 adoko: 早上8點都很準時的...午休就不好說... 05/11 22:23
→ fireforce: 內勤都嘛一堆時間還沒到就在餐廳吃午餐的 還有直接往外 05/11 22:31
→ fireforce: 跑的咧 要抓警察小辮子很簡單啦 重點是你爆出來後要扛 05/11 22:31
→ fireforce: 得住 尤其你是基層的話 高層聚餐文化不是聚假的 05/11 22:31
推 chunzheng: 這有什麼好記過的,我們很常幹這種事啊 05/11 22:38
推 nerv072: 有夠瞎。誰沒跑到別人轄區買早餐過 有的轄區真的晚上過9 05/11 22:47
→ nerv072: 點 什麼吃的都沒有 05/11 22:47
噓 jordonmi: 跨轄買個宵夜應不至於被記過 應該是你之前就有得罪誰被 05/11 23:15
→ jordonmi: 盯上了 05/11 23:15
推 cesarezhang: 用拾得物的嘉獎底過去啊,無感 05/11 23:29
→ leorzkid: 就問一句誰沒跨轄買過的... 05/11 23:52
推 P1986625: 你們以為是宵夜,我們以為是正餐 05/12 00:07
→ P1986625: 如果可以,誰想作息不正常 05/12 00:08
推 shadowen: 這樣會記過?你是從台北跨轄到台中膩? 05/12 00:42
推 running9977: 爆出來要扛的著+1 05/12 02:45
→ running9977: 因為接下來牠們會組團惡整督導你 05/12 02:46
推 roger870324: 我上次新北跨到台北買早餐還被民眾檢舉咧 05/12 07:03
推 wieter: 理由也太瞎。記得去申訴,最好還要打到行政法院,搞大一點 05/12 08:43
→ wieter: 以後就沒人敢動你了。 05/12 08:43
推 wieter: 翻遍獎懲標準表也找不到這個事由,根本就是亂搞 05/12 08:46
→ g80123: 也要看跨轄到什麼程度啊 就有老學長會跨到單趟快40分鐘的 05/12 09:36
→ g80123: 地方買點心 守望點就算了還是處理番 05/12 09:36
推 hydra24018: 市區一不小心就跨轄啊...這還好吧 05/12 10:00
推 hijack8591: 不是吧 這理由我不相信會記過 05/12 10:19
推 yoyogirlx: 單純跨轄就處分的話很誇張耶 05/12 11:18
→ antikorea: 片面之詞,前面一定有故事 05/12 12:53
→ hotmmm: 我看人呆二加工區警察每天跨楠梓分局轄區買早餐欸 是否會 05/12 12:54
→ hotmmm: 被記過啊 怕.jpg 05/12 12:54
推 ogkdm256300: 我也覺得應該還有前傳 05/12 12:58
推 facebookig: 常常跨轄(分局)也沒怎樣啊! 05/12 14:06
推 arcysaint: 一堆單位晚上轄區沒有宵夜是要餓死嗎?低能官 05/12 14:21
→ s955055: 我都開巡邏車去得來速欸 05/12 15:44
推 gn020973888: 紅斑馬下交流道買宵夜怎算 05/12 16:33
噓 gn0817: 你先說完整過程吧,片面之辭誰都很會說 05/12 16:39
推 kissa8443: 得來速+1 05/12 18:12
推 XQQ7W32T: 在中和時,一次下來四小五申,那年還是甲 05/12 18:30
→ XQQ7W32T: 在中和時四小五申一次下,當年還是甲,沒事沒事 05/12 18:31
推 asd8604: 沒事沒事今年放假了 05/12 20:48
→ kissung: 是不是跨縣市了XDD 05/12 21:15
推 jeff785chen: 有同事新北跑到台北買宵夜記申誡而已 05/13 04:23
→ maxtsai0511: 會這樣就被處理的人平常一定早就是分局的眼中釘了吧 05/13 07:37
推 yamboy: 人在中和,兩小過仍然甲 05/13 12:38
推 ZoranGragic: 所以樓主到底要不要解釋一下原委?只有單純越轄買飯 05/13 15:21
→ ZoranGragic: 而已嗎? 05/13 15:21
→ TheDivision: 一定有內幕^_^ 05/13 15:35
推 hyperdunk: 中和分局嗎XD 05/13 16:50
推 hiponpon: 誰敢這樣記我 還是這個理由 我一定不會放過他 05/14 19:44
→ hiponpon: 但提前是真的只是買吃被記啦 05/14 19:45
推 soft540: 請記得盡量在本轄吃吧 05/17 16:05
→ ocg555: 緣由就是我在擔服主網巡邏時跨了兩個分局的轄區買宵夜,另 05/17 21:39
→ ocg555: 一次則跨另個分局轄區買宵夜,因為這2次買宵夜都有我所以 05/17 21:39
→ ocg555: 被核予記過處份,其他兩名巡邏同事分別予以申誡2次。 05/17 21:39
推 wieter: 去申訴吧,這個處分標準在哪裡。如果我從南港到內湖再到 05/17 23:40
→ wieter: 汐止買宵夜,豈不是要記大過了,實際上路程可能才10分鐘 05/17 23:40
→ wieter: 不到.. 05/17 23:40
推 ahenry1234: 問:送個人犯可以經過海山板橋中和土城,最後在土城買 05/19 21:09
→ ahenry1234: 個飲料喝,會被記大過嗎 05/19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