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警察職務協助原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警察職務協助原則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警察職務協助原則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faruk (浪子在異鄉)看板TPC_Police標題[RE:]簡化業務,真有簡化嗎?時間Fri...

警察職務協助原則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8 08:45:40

12月22日新聞概要📃 ——————————————————— 【牛頭角警署外懷疑被縱火】 牛頭角警署外早上懷疑被人縱火,警署外發現有燒焦痕跡,起火原因有可疑,案件列作縱火案處理。早上7時37分,位於牛頭角兆業街1號的牛頭角警署懷疑曾起火。警方表示,警署外牆被噴上白色油漆「未敢忘記」、地上有燒焦痕跡...

本案經本署108年11月20日檢討會議討論,並經本署業管單位(行政組)回復如下: 一、目 前行政機關主管法令,規定警察協助事項者,經統計有186種,其中應協辦事項計83種,得 協辦事項計103種,均為法律與法規命令,且為相關部會或五院層級所主管,牽涉層面甚鉅 ,短期內修法不易,惟本署仍將持續努力依下列作法辦理: (一)俟機建議主管機關修法,刪除警察職務協助之相關規定,如104年6月間,法務部函請 本署提供修正行政程序法部分條文意見,本署即建議刪除該法第74條有關文書寄存警察機關 之規定。 (二)未來各主管機關訂定法令,有請求警察職務協助必要,將秉持立場強力建議回歸行政程 序法第19條規定辦理,避免入法。 二、本署自104年起已檢討減化協辦業務計20項,如無急 迫危害人身安全或執行遇有障礙等情況,警察機關以不協助為原則;目前仍持續主動協調避 免警察職務協助事項入法,積極回應避免新增警察協辦業務。 三、104年5月26日訂頒「 察機關職務協助執行原則」,讓各警察機關有所遵循,相關作法如下: (一)法令上有規定 者,各警察機關執行職務協助,應秉持「個案性」、「輔助性」與「臨時性」之原則,清楚 界定主管與協助機關之立場,以免造成權責不分。 (二)法令上無明文規定者,為避免行政 機關動輒請求警察協助,凡與治安、交通無關事項,各警察機關應本「權力分立原則」,並 堅守「國家分官設職,各有所司」的立場,堅決反對不合警察職權及其行使方式,地方政府 若有逾越現行法制現象,應適時說明,釐清權責。 內政部警政署 發表時間:2019/12/17 14:30:46 留言 回復本文 --------------------- 不小心在OOOO討論區翻到這篇 2019年12月17日 暑行政組回覆的舊文,諸位怎麼看? (堅決反對啦!哪次不堅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05.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30027753.A.170.html
smt3457: 寄存文書到現在還沒刪除... 08/27 09:34
warden: 還有那個說好的十小時勤務08/27 09:44
warden: 十小時為度才對08/27 09:45
108年2月19日警署行字第1080058950號函 ※ 編輯: faruk (114.137.105.129 臺灣), 08/27/2021 09:50:06
koreapig5566: 環保局、動保處、戶政、食安、衛生機關、社會局、08/27 09:55
koreapig5566: 監理站、清潔隊、移民署、郵件寄存、觀光局,包一08/27 09:55
koreapig5566: 堆工作給警察做 簡化到哪了?08/27 09:55
所以「警察機關職務協助執行原則」就顯得特別重要,(中央法規標準法§11),上級不依法 行政並不代表必須否決下級員警依法行政的立場,所以公務人員保障法§17認上級命令違法 ,應負報告義務,可請求長官書面署名下達。 (食乙獸又怎樣?)
OutOfTheBlue: 簡化才能再多加給你們阿08/27 10:01
※ 編輯: faruk (114.137.105.129 臺灣), 08/27/2021 10:06:34 ※ 編輯: faruk (114.137.105.129 臺灣), 08/27/2021 10:19:22
taipoo: 公文中繁文縟節的部分,能省就省,要有效率做事情最重要了08/27 11:59
x2cjphlm: 無紙化推到後來變電腦要KEY紙本照送08/27 12:47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的訴訟書有夠好笑08/27 12:49
celtics1997: 完全沒有繁文縟節的問題08/27 12:49
celtics1997: https://i.imgur.com/EnRtfx8.jpg08/27 12:49
celtics1997: https://i.imgur.com/8cPs8Sc.jpg08/27 12:49
Wang5566: 長官閱卷懶得在開系統上去看,你全部印一印在給他審核08/27 12:53
Wang5566: 對長官來說最省事。08/27 12:53
詐騙集團之所以能得懲的就是利用「資訊不對等」、「恐懼管理」,長官的領導統御也是利 用「資訊不對等」、「恐懼管理」...
ponmaster: 最可笑莫過於情報諮詢人員
08/27 13:04 國家情報工作法§3 警政署視同情報機關,其餘自己看
a6111x5566: 協助啦 哪次不是協助......08/27 13:11
anklebreaker: 天啊笑死掉 中華民族天子人民皇帝 真是失敬失敬 08/27 13:45
kspp0903: 笑著笑著就哭了08/27 13:50
der5566: 換署長之後都是過往雲煙 你各位啊業務包起來 績效抓起來
能保命的只有白紙黑字,更何況是具有法效性的行政規則(命令),如果你覺得人比法重要, 那我建議去當軍人、從政而不是「事務官」。你的身份是依考試法考訓用及格,依俸給法、 考績 法等法規領薪俸,另外所有給你的福利也全部於法有據,那我要反問你:績效評比法源為何 ?行政程序法§19?面對民眾你都知道要依法行政,長官的做法沒法源卻不唉,還概括承受 ,雙標仔嗎?還是皇警化慣了?
der5566: 啊08/27 13:50
※ 編輯: faruk (114.137.105.129 臺灣), 08/27/2021 13:50:47 ※ 編輯: faruk (114.137.105.129 臺灣), 08/27/2021 14:05:32 ※ 編輯: faruk (114.137.105.129 臺灣), 08/27/2021 14:12:03 ※ 編輯: faruk (114.137.105.129 臺灣), 08/27/2021 14:51:30 ※ 編輯: faruk (114.137.105.129 臺灣), 08/27/2021 15:11:09
Okitacat: 皇帝還要寫狀自訴太親民了吧 08/27 16:34
newAce: 語畢,哄堂大笑 08/27 18:40
lbmnt441: 我們一直在簡化它單位的業務,這點做得很好。 08/27 19:46
ponmaster: 我不是說要廢掉情報諮詢,我是說為什麼到現在這業務還 08/27 20:33
ponmaster: 在手寫 08/27 20:33
toyota846: 做夢吧!簡化了,長官要怎麼記你申誡? 08/27 22:21
WiiSports: 真的是作夢 看看最近專案督導一堆 操 08/28 00:02
chiayun: 協助啦,行政一體啦,首長重視啦,哪次不是這樣的?真的 08/28 00:22
chiayun: 被質疑了,都只有「積極鼓勵」同仁協助啦,絕對沒有「評 08/28 00:22
chiayun: 比」,只會在晚報秀出數字而已啦 08/28 00:22
chiayun: 如果有同仁誤解,一定是同仁誤解;如果同仁沒有誤解,一 08/28 00:24
chiayun: 定是分局承辦求好心切啦 08/28 00:24
kevin7771210: 最近疫情期間地檢都不收人犯了,訴訟文書可以回歸 08/28 07:10
kevin7771210: 給法警了吧? 08/28 07:10
fegu: 認真你就輸了 08/28 08:04
breeze2012go: 說要簡化簿冊,查勤的來還說怎麼沒有放 08/28 22:49
benz86: 某些地區還在單警巡邏你說呢? 08/28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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