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警察職務協助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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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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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2 13: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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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_2021-08-02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 (2)日舉行「時力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去年8月1日揭牌成立,迄今屆滿一年,時代力量於記者會上 ,除肯定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也對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幾點呼籲。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首先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一獨立機關,雖然目前雖是置於監察院下,但在定位上是總統府核發關防,得對外行文。此外,立法院在2019年12月10日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其中第二條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有對侵害人權或歧視事件進行調查、研究檢討國家人權政策政策、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提出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提出人權相關修憲、立法及修法建議、推廣人權教育、評估政府機關所提的人權公約相關國家報告等職責內容。

    但從目前七月的預算執行率可以看出,總預算數是1億1,842萬元,截至目前簽准執行數是4,907萬元,已核銷經費是589萬元。這些費用主要用於包含年度外文翻譯開口契約、NPM及漁工專業論壇、人權國際研討會、紀錄片錄製剪輯開口契約、教材開發及合作案、文宣印製周年成果等教育推廣品等,也包含受害人協助675萬、防制酷刑訪視費用205萬、人權教育專書100行動聯盟98萬、桌遊設計開發案81萬等使用,以及簽核中的防疫與人權委託研究案、青年居住正義委託研究案經費625萬元,賸餘數高達5,170萬元。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於本年7月7日提供的業務計畫經費執行情形資料顯示,預算執行率僅46%,實在不盡理想。

    另外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統計資料,截至今年六月底為止,人權保障及促進業務的執行情形,辦理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與交流,共計32場,其餘的研處專案案、系統性訪查的研究、以及防制酷刑的訪查都還在進行中。時代力量認為,推動及深化人權教育固然重要,但成立獨立國家級的人權委員會,其最重要的職務是解決傳統權力分立制度所無法回應的複雜人權問題,例如了解全國普遍性的人權狀況,或是制度性、系統性的人權侵害。時代力量更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推動人權教育之外,其他的法定職責也應並進,進快提出相關的人權專案報告,與系統性訪查的研究報告,及國家人權年度報告,進而推動政府改變,讓台灣成為一個落實人權保障,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

    接著,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呼籲,監察院應盡快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院也應該盡速排審相關法案,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無法好好做事。日前,監察院的院長同時也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主任委員陳菊說道,​​​​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兩大核心工作,是​​建構​​保障人權系統以及人權教育與促進。但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來看,成立一年至今完成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及交流。人權教育的深化固然重要,但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九項職權,都應同時併進。

    舉例來說,修憲案受到高度的關注,立法院也有多項修憲案提案,更有不少委員提案與人權相關。依照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可以依據國際人權的標準針對國內憲法及法令作有系統之研究,提出必要及可行修憲、立法及修法之建議。尤其台灣這十幾年來陸續將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甚至舉辦過多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引進國際人權標準,是很重要的憲法基本權利的修正參考。在立院已經有眾多的修憲案,現在也正是修憲的關鍵時刻,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也能針對修憲案提出建議。

    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的失衡以及預算執行率低落來看,更凸顯職權行使法的重要性。遺憾的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至今一年,其職權行使法仍付之闕如。職權行使法除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法源與方法外,也在定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責在重視整體國家人權狀況的監測、發現系統性、結構性的人權侵害問題。對此,時代力量黨團已於第十屆第二會期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獨立地位,明定職責。

    因此時代力量黨團也呼籲,監察院應儘速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沒有職權行使法是不能讓國家人權委員會好好做事。如果監察院遲遲不送案,也希望立法院可以盡快排案審理。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繼續下一個無「法」獨立運轉,好好做事的周年。

    最後,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民間團體、人士奔走20餘年,總算於監察院內設立,且有監察院組織法,裡面規定了9款職權,迄今竟仍無職權行使法。去年監察院曾提出過職權行使法,時力黨團亦曾提出職權行使法草案,欲審查時,才經過一個早上,監察院就自主撤回職權行使法草案,若他們認為草案不妥,撤回後應盡速修正再為提出,為何至今仍無法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掛牌一年,預算編列一億多,執行率竟連一半都不到,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狀況,難道台灣就如此歌舞昇平、沒有人權迫害或系統性和結構性的壓迫?機構內皆無性侵案、排擠、霸凌、歧視嗎?好不容易奔走成立了人權機構,難道都只要進行人權教育就足夠了嗎?

    呼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們也曾提出過成立 #立法院人權委員會,立法院也應肩負對接修法的重要任務,時力黨團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應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符合「巴黎原則」的人權機構,其職責包含檢討法律是否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因此必須與立法機關密切討論立法、修法的考量並提出建議。

    所以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依據國際人權標準,提出立法和修法的建議,自然也應該和立法機關保持密切的關係。

    其實,在2012年在賽爾維亞通過的「貝爾格勒原則」就呼籲各國國會,應該要和國家人權機構加強互動,並且就合作基礎,建立正式的架構,進一步來討論相關議題。

    就此部分,時代力量黨團已經在第二會期提案要求立法院依立法院組織法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並經院會決議送交黨團協商,我們也會在下會期開議後,盡快與民進黨團一起召集協商,能夠建議立法院開始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成立人權審議機制。

    回應稍早國家人權委員會所召開的成立一周年記者會,我們肯認且支持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性,因我國是一個威權體制所轉型的國家,我們的民主才三十年,有許多關於自由、民主、法治的部分,仍有其改善空間。

    總結前面兩位委員所述,揭牌至今已經一周年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相關業務執行率低,與其職權行使習習相關的重要法律「職權行使法」仍未通過有很大的關聯,監察院組織法§2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有9大項職掌。

    而在今天稍早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召開成立周年的記者會中,有提到人權委員會過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成果,有提到普及及推動人權意識與觀念,提到國家人權報告及參與釋憲案,但我要提醒國家人權委員會,依照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能做的不僅於此。我先舉出兩個簡單的例子:在反服貿學運過程中,2014年3月23日所發生的行政院鎮壓行動,對人權所造成的侵害,打學生的警察到現在都找不到,卻遲遲都沒看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開啟調查。還有,現行集會遊行法對人權保障不足的檢討,是多年來無論在立法院或在民間,無論是時力黨團或執政黨的諸多委員,以及許多專家學者,都有提出應修法的呼籲,改成從集會遊行權出發,轉型成集會遊行保障法。然而,這也未見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修法的建議。當然,還有許多攸關人權的議題跟案子,仍等待人權委員會能依職權進行處理。

    監察院如果以時力黨團在第九屆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三讀時,曾提出半年內修正監察法的附帶決議為由,認為不需要提出職權行使法,而是應該依立法院決議提出監察法的修正草案,那監察院就搞錯了,該決議的內容是要因應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順勢要求在未廢除監察院前,應該就受理申訴、限期完成調查、調查結果及訪視結果應予公開等監察院本就已在進行的業務,但於監察法上未有具體規範的部分。也就是說,當初本黨團提這個附帶決議,所要求的內容,實質上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行使無關,而是要處理監察院於尚未廢除前,法規範空洞的問題。

    此外,執政黨也有多位委員,無論在第九屆討論組織法時,或從第八屆迄今為止,也都有提出應該要有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的發言及提案,而時力黨團也肯認並支持這樣的主張。

    最後時力黨團再次呼籲,就算監察院堅持要把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的規定修在監察法中也沒關係,真正的重點是,無論是積極訂立職權行使法或折衷修在監察法之中,該要具體明確化的是在無礙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前提下,讓委員會的委員們能夠依法落實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讓國家人權委員會落實設立的功能及初衷。

  • 警察職務協助例子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22 22: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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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es金法尤物Day⚠️
    桃園一名余姓男子,酒後欲駕車返家,遇到警察臨檢,結果這名男子不但拒檢,還辱罵警察,結果當然可想而知,被法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及妨害公務執行罪,合併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不過這則新聞因為事實非常明確所以不太會有爭議,在這邊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警察什麼情況下可以在路邊進行酒測攔檢,叫動力交通工具駕駛人吹氣?又人民有沒有拒絕酒測的權力?在我們周遭其實常有相關的糾紛出現,而大家往往會看到聳動的標題而感到義憤填膺,不過這背後其實是有很多法律知識的喔!
        我們先來看相關的法規及行政命令怎麼規定。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再依據《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應由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指定轄區內經分析研判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時間及地點設置攔檢點,並應設置告示牌及警示設施。攔停車輛也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有疑似酒後駕車者,才能由指揮人員指揮其停車。另外,如研判駕駛人未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則指揮車輛迅速通過,除有明顯違規事實,「不得執行其他交通稽查。」
        看完了法條有沒有發現,隨機攔檢酒測的前提是「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舉例來說,就是已經發生車禍,或者駕駛人已出現搖搖擺擺、蛇行等疑似酒駕的情狀,而且警察在攔檢完發現沒有酒駕的情形,也要馬上讓人民離開,不能盤問其他事情,所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無論人民及警察都要互相配合,任一方不遵守就是違法。
        不過很多人心中可能都會想為什麼警察攔檢也要有那麼多限制,真的沒有喝,配合一下會怎麼樣嗎?這時大家不妨思考幾個例子:如果隔壁鄰居突然帶著警察衝進你家說他家有東西被偷,希望你家讓他蒐查一下;又或者你只是下樓買個早餐,警察走過來說最近治安不好,你長得很可疑,麻煩跟他回警局調查一下呢?在這兩個案例中,的確都有很正當的目的沒有錯,但是大家一定會想,我就沒有做,為什麼要聽你的?為什麼是我不是別人?有沒有發現什麼!就是這個「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其實就是大家很常聽到的比例原則中的「關聯性」和「必要性」,白話來說就是這個對人民權利得干涉行為一定要「能夠幫助目的的達成」而且要用「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法」,另外就是還要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這樣才會對人民的權利有所保障。
        最後,善良的大家一定還是會覺得為什麼要對警察設下那麼多限制去保障壞人,但其實,這些要件都是為了保障明明沒有做壞事卻被當作是壞人的好人,在面對警察不合理要求的時候能夠捍衛自己的權利,真正的壞人絕大多數還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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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職務協助例子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14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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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茜的世界周報》

    2015年全球爆發了二戰以來最大的一波難民潮,大批難民或從北非利比亞,或從中東、敘利亞,從土耳其跨海進入歐洲,也因此在希臘的列士波斯島造就了歐洲最大的難民營,摩利亞難民營。

    該難民營九月初傳出有35人診新冠肺炎,當地實施封鎖令;許多難民試圖前往島上小鎮邁林尼,但都遭到警方阻擋。沒想到9日凌晨,難民營突然發生大火,難民試圖逃竄,其中不少人隱匿蹤跡。希臘警方目前僅找到其中8人。

    萬萬沒想到的是,同日傍晚難民營又發生大火,雖然無人傷亡,但已將帳篷、屋瓦燒毀殆盡,也造成1萬3千人流離失所。希臘政府表示,據初步瞭解,難民營中一些人在首批新冠感染病例的消息傳出後,因恐懼而縱火。

    希臘政府初步將2千名受大火影響者,臨時安置在希臘海軍的渡輪和另外兩艘軍艦。另外約400名無人陪伴的青少年或兒童,送往希臘北部的其他難民中心。與此同時,希臘總理米佐塔基斯也向歐洲各國提出援助要求,德國總理梅克爾與法國總統馬克宏10日達成共識,兩國預計將接收400名未成年難民,同時也呼籲其他歐盟國家為未成年者提供住所。10號荷蘭也宣布將從摩利亞難民營接收100名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以及有孩子的家庭。

    摩利亞大火引發歐盟範圍內的震驚,該難民營被視為歐盟難民政策的負面例子。這裡也是歐盟最大的難民營,目前有約1萬3千人生活在這個,原本為2000人設計的難民營中。過去數年這裡也多次發生騷亂和火災。列士波斯島上僅有8萬5千名居民。

    而難民危機爆發至今五年,當初率先打開大門歡迎難民的德國總理梅克爾,根據德國媒體8月30號公布的民調顯示,超過一半的德國居民,現在對於梅克爾五年前的開放政策持懷疑態度。這期間,她所屬的基民盟在2017年國會下議院「聯邦議院」選舉仍蟬聯最大黨地位,但耗費近6個月的時間才組成聯合政府,過程更是一波三折,才讓梅克爾艱難保住第4任總理任期,她被視為跛腳總理,並在2018 年辭去基民盟黨主席職務,甚至健康狀況也受到質疑,政治聲望受挫。

    不過德國之聲整理了這五年來難民們的加入,也為德國帶來一些正向的改變;例如補足了勞動力缺口,減緩德國的老齡化,增家德國在歐盟的話語權等等。

    遺憾的是,難民危機至今依然沒有解決,德國哥廷根大學人類學家赫斯評論說,難民危機從2015年至今,一切並沒有真正改變,因為政治家們自始至終都在誇耀他們的邊境政策,而非深入思考導致人們逃離家園的全球性問題。

    {內文}
    (PBS新聞片段)
    來自阿富汗的法希姆和他尋求庇護的同胞被祝融奪走了一切

    (法希姆/阿富汗難民)
    我家沒有了,還有很多衣服全部都沒了

    (新聞片段)
    摩利亞是歐洲最大最惡名昭彰的難民營,該營最大可容納2千人,但現在有1萬3千人居住在周邊骯髒的環境中,現在他們比任何時候都更加貧困

    (Cornulle Ndama/剛果移民)
    我們的房子,我們的糧食全部都消失了, 財產也沒了,我們不知道還會發生什麼

    (gohari Moushtaba/伊朗移民)
    現在我們只能露宿街頭,我們能怎麼辦,我們沒有食物,什麼都沒有,我們可以做什麼

    (新聞片段)
    晨光揭開了這場災難的實際範圍,火勢從午夜開始延燒,當時有一群人抗議新冠疫情的禁制令,截至目前已經有35名移民新冠檢測呈現陽性,他們不得不隔離,並擔心其他移民最終可能會被拘禁,Aldeen經營一家名為人道團隊的非營利組織,該組織為摩利亞的居民提供協助,Aldeen說志願者們進入營地解救難民,到目前為止尚無死亡報告,警方阻止憤怒難民靠近附近的米蒂利尼,希臘當局有效地將營地隔離,因為他們不希望病毒傳播開來

    (Salam Aldeen/人道團隊創辦人)
    警察封鎖了道路,通往市區的入口,他們把它擋在我們中心的前面,他們不希望難民去那邊

    (新聞片段)
    島民與難民之間的關係十分脆弱,當地民眾開展運動,希望能遣返難民回大陸,摩利亞的狀況一直被譴責為極不人道,長期以來希臘一直抱怨無法應付成千上萬尋求庇護者,其中有些人受困該國多年,大火過後,難民尋求國際援助,而德國回應了

    (Steve Alter/德國內政部發言人)
    現在是時候與希臘一起商討,最迫切需要哪些協助,我們會評估請求,迅速直接地提供幫助,過去我們已經多次幫助希臘,當然我們現在也會這麼做

    如果不是這場暗夜惡火,外界或許早已淡忘,還有1萬2千多名棲身在愛琴海東北部列士波斯島上的難民,正承受著疫情與貧困的人道危機,而這一次又是德國,率先向難民們伸出溫暖的手。

    (梅克爾/德國總理)
    我們做了那麼多,我們能做到

    (DW新聞片段)
    我們能做到,或者更準確地說,我們能搞定

    2015年8月28號,梅克爾說出這句被視為她15年總理生涯中,影響力最大的承諾之一,隨後梅克爾打開邊境,成千上萬的難民在幾周內,通過巴爾幹路線湧入德國。

    (CNN記者)
    這個畫面,弱小又無聲的身軀,讓世人不忍目睹,但它的影響力,巨大到無法忽視,敘利亞男童亞倫庫德和他的哥哥 母親,一同安葬在伊拉克故鄉科巴尼,小男童屍體 任憑土耳其海浪沖刷的畫面,震驚全世界,也喚醒世人,敘利亞難民的慘況

    就在梅克爾接納難民的發言後,2015年9月3號,3歲的小庫德族難民Aylan,在偷渡時墜海身亡的這一幕,成為歐洲難民危機最令人心碎的標誌性場景,這波二戰以來最大的難民潮,一方面從北非利比亞而來,另方面更大批的從中東 土耳其跨海而來,這批難民從砲火戰地敘利亞逃出之後,在土耳其上船,若能在險海中存活,在希臘上岸後,還得翻越重重的巴爾幹半島國家,如果,離開的了塞爾維亞 進入匈牙利,最想望的德國,最溫暖的"德國媽媽梅克爾"就在眼前了。

    (梅克爾/德國總理)
    我從未如此深信,這項任務將決定歐洲的前途,決定歐洲是否真的能堅持價值和個人自由,全世界都在注視著我們,我們不能雙手一攤說,敘利亞太遙遠了

    經過這5年的接納融合之後,德國得到了什麼,又改變了什麼?根據德國聯邦移民與難民局的數據,2015和2016兩年間,有超過120萬人提出了庇護申請,這些來自敘利亞 伊朗 伊拉克等國家的申請人,一旦難民身分得到確認就能取得3年的居留簽證,可全職工作 並享受社會福利,3年後如果語言能力過關,並能自食其力,就能拿到永久居留權。

    (德國之聲新聞片段)
    難民們大多是年輕人,75%的成年男性難民和65%的女性成年難民,年齡在35歲以下,相形之下德國分別為28%和25%,他們大多數都是男性跟難民婦女比例為3:1

    根據2009年生效的里斯本條約,歐盟理事會的投票表決權重體系中,人口是重要的考量因素,直接關係到德法等核心國家的話語權,德國人口在上世紀80年代開始出現下降趨勢,近年來隨著新移民的到來,這一現狀已經改變,德國的生育率從1.33 上升到1.57,逐步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壓力,2019年12月,德國聯邦政府移民難民和融入事務專員表示,德國已經是美國之外,世界第二大移民國家德國總人口中25.5%有移民背景,有計畫吸收難民,並把優秀者轉為合法移民,對執政者來說這有助於長期經濟發展,但對於一般民眾來說,理論上的政治正確和實際感受卻天差地別。

    9月1號,德國聯邦刑事犯罪調查局公布的報告顯示,難民群體是德國暴力犯罪增加的主要原因,德國焦點周刊引述聯邦勞工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13年算起來到德國的移民中,實際就業者不到一半,而在新冠疫情下,難民失業問題尤為突出,今年第二季度,德國經濟創下自1970年以來最大的季度跌幅直降9.7%,相當於抵銷了該國10年的經濟增長,理論和現實的反差,更容易引發民眾對難民和外來移民的不滿,有鑒於國內壓力,2018年3月德國規定,每年接收的難民人數不得超過18到22萬,2018年8月,德國政府又限制前往德國團聚的難民家屬人數,每個月在1千人以內,歐洲政策中心專家德薩默認為,難民危機暴露了歐洲的結構性缺陷和政治分歧。

    (Matteo Salvini/義大利副總理兼內政部長/2018.6.3)
    那些真正受戰爭所苦的難民,我歡迎他們到我們義大利來,至於其他混水摸魚的,立刻打包滾蛋吧

    與此同時西歐各國民粹主義政黨支持率攀升,一度因放鬆難民申請管控,而被民粹主義者稱為漏勺的義大利也出現了轉變,主張在難民問題上強硬的民粹政黨五星運動黨迅速崛起。

    (古特雷斯/聯合國秘書長)
    今年新冠疫情大流行,對難民和流離失所者構成了另一個威脅,這些人是最容易受影響的群體之一

    而進入2020年,蔓延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歐洲難民危機雪上加霜,聯合國難民署在6月20號,世界難民日當天發布的全球趨勢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年底,流離失所者人數達到前所未有的7950萬人,20世紀90年代平均每年有150萬難民能重返家園,在過去10年裡這個數字已經下降到約38.5萬,這意味著如今流離失所人數的增長,遠遠超出解決問題的能力,德國哥廷根大學人類學家赫斯評論說,難民危機從2015年至今,一切並沒有真正改變,因為政治家們自始至終,都在誇耀他們的邊境政策,而非深入思考導致人們逃離家園的全球性問題。

  • 警察職務協助例子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6-19 23:42:24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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