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警察擾民申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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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警察擾民申訴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請發揮同理心 尊重體諒戶外工作者的辛苦 給他們一條路走 - 今日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在臉書發文「大家應該有吃早餐吧?但是,有吃過3000元的早餐嗎?」、「這種濫權,真的毋湯!」指出:有一位水電工人向他反映,上工前蹲在店門口的柱子旁邊吃蛋餅,結果警察走過來,要他交出身分證查一下,接著拿出紅單要他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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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擾民申訴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0 18:08:25
    有 106 人按讚

    請發揮同理心 尊重體諒戶外工作者的辛苦 給他們一條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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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在臉書發文「大家應該有吃早餐吧?但是,有吃過3000元的早餐嗎?」、「這種濫權,真的毋湯!」指出:有一位水電工人向他反映,上工前蹲在店門口的柱子旁邊吃蛋餅,結果警察走過來,要他交出身分證查一下,接著拿出紅單要他簽名。經他解釋已維持安全距離,警察仍回應「去跟衛生局申訴」,讓議員深感警方所為擾民又浪費行政資源,而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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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防疫期間能不能在戶外用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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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早已考量部分勞工群族的工作條件特殊,有飲食需求時,得在保持社交距離或備有適當阻隔設備的狀況下,暫時取下口罩用餐。其他時間仍需全程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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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亦表示,在戶外工作者,如工地施工人員、食品外送員等,得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的情況下,暫時取下口罩,但其他時間仍須配戴口罩( https://pse.is/3gcmt6)。原則如下:
    👉 空曠、通風良好的地點。
    👉 保持適當社交安全距離。
    👉 用餐期間勿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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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符合以上原則,戶外工作者應可於室外用餐,警方開單裁罰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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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幸,高雄市長陳其邁得知後已表示,假如這名水電工是因工作的關係,總是要吃飯,「他已經注意到且保持社交距離」,這部分裁罰上會斟酌,不要擔心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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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來很有可能撤銷罰單,令人為這位水電工鬆了一口氣。也呼籲大家發揮同理心,只要符合原則,請多尊重體諒戶外工作者的辛苦,保障他們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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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圖片分別引自蘋果新聞網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

  • 警察擾民申訴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0 12:04:46
    有 2,011 人按讚

    (7/10 21:22補充:經衛生局釐清:個案確有盡到應盡之注意義務的原則下,該舉發通知書將予撤銷,不裁罰)

    大家應該有吃早餐吧?但是,有吃過3000元的早餐嗎?

    日前有一位水電工人向我反映,在上工前,蹲在店門口的柱子旁邊吃蛋餅,結果警察走過來,要他交出身分證查一下,接下來就是拿出一張紅單,要他在上面簽名。

    一看,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舉發通知,一張3,000元;這位陳情工人表示,他只是遵照市長指示,在通風處、有跟旁人保持兩公尺,也沒有交談,如果真的要開單,麻煩在舉發單上面註明「吃早餐」。

    結果,開單員警跟他說,會在警用小冊子中註明他是吃早餐,如果到時候有疑問要申訴,再去衛生局申訴就好。

    結果,打去衛生局,都是佔線中 ...

    陳市長在上個月30日明白宣示,對於無固定用餐地點的外送員、工人及業務員、司機 ... 等等,只要遵守下列三原則,是可以在室外用餐,請大家別檢舉:

    1⃣選擇通風良好的地點
    2⃣與旁人保持兩公尺以上的社交距離
    3⃣用餐的時候不要其他人交談

    調閱監視器畫面,這位被開單的大哥 (#紅圈處),明明是在亭仔腳蹲著吃早餐,離旁邊機車上的工人,也至少有一間店面的距離,到底是為什麼要刁難這樣的工人,還要為難衛生局的人事後再處理申訴?

    基層員警很辛苦,但是這種開單標準不明確、現場明明可以跟當事人講清楚說明白的,卻要當事人事後再去找衛生局申訴,不是擾民又浪費行政資源嗎?

    這種濫權,真的毋通!

  • 警察擾民申訴 在 呂維胤-為你打拼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13 11: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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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胤關心機車族路權的問題提出質詢,慢車道若遭到車輛佔用,機車族必然繞行騎上快車道,特別是在台南舊城街道更容易發生類似情形,然而此時若有檢舉魔人在後虎視眈眈,往往會讓機車族收到紅單,怕麻煩者往往繳錢了事,不然就要申訴才得以有機會撤銷罰單、往往曠日費時。

    針對這被迫式的違規,維胤要求警察局要根據照片判斷當時狀況,不能因為收到檢舉就直接開單,不僅擾民,更損及機車族的路權!局長允諾做內部檢討、避免擾民。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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