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警察人員薪俸加給彙整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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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警察人員薪俸加給彙整表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978的網紅李鴻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基層軍警消醫護請命,親民黨團聲請釋憲 ▍親民黨團釋憲聲請書全文連結 https://goo.gl/h7sVzc 親民黨團三位委員都已經簽署,今天黨團會將釋憲聲請書通傳到各委員辦公室,希望朝野黨團委員能夠抱著對警消醫護疼惜與感恩的心,一起來連署。 ▊親民黨立院黨團今(10)日針對「公務...

  • 警察人員薪俸加給彙整表 在 李鴻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7-10 1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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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基層軍警消醫護請命,親民黨團聲請釋憲
    ▍親民黨團釋憲聲請書全文連結 https://goo.gl/h7sVzc

    親民黨團三位委員都已經簽署,今天黨團會將釋憲聲請書通傳到各委員辦公室,希望朝野黨團委員能夠抱著對警消醫護疼惜與感恩的心,一起來連署。

    ▊親民黨立院黨團今(10)日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不合理之條文正式提出釋憲聲請書。總召李鴻鈞表示,國家對於為其出生入死的第一線服務人員,應該有責任照顧其晚年生活所需。政府與民眾皆應認知,維護治安、打擊犯罪需要警察;滅火救人需要消防;對抗疾病需要醫護;天災地變需要國軍水裡來火裡去的冒險救災;抗爭多久,警察就要在大馬路上風吹雨打太陽曬多久;國家財富愈多,愈需要國軍來保家衛國。當我們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時候想到軍警消及醫護,不能退休後就把他們拋棄,政府如果只有一塊錢可以付年金,也應該優先付給那些站在第一線的危險勤務人員。

    李鴻鈞總召指出,基層警察、消防等危勞人員是國家人民的保母,不僅工作危險性高、工時長,工作性質特殊,又必須隨時待命,幾乎可以說是犧牲健康來保護社會的秩序與安全。根據警政署的統計資料,警察人員的平均死亡年齡是69歲,比一般公務人員早10年死亡。若沒有制訂不同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顯然有失公平,也與親民黨團一直主張的「瘦大保小」理念相違背。

    李鴻鈞總召強調,再從警消人員的編制職缺來看,高階警務人員的職缺有限,相較於一般公務人員的升遷制度來看,也大不相同。舉例來說,以警察人員來看,近80%的基層警察人員,其退休的薪俸點,落在500-550之間。若比照公務人員,僅為委任五職等至薦任六職等。若按照三讀通過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彙整表,其25年年資僅能拿到30987元至31883元退休金,30年年資為36152元至37196元的退休金。反觀一般公務退休人員,大多以薦任7職等到9職等居多,其30年年資的退休金經改革後,還有4萬元以上,兩者之間有顯著落差。

    李鴻鈞總召請朝野立委們想一想,近年群眾陳抗活動不斷,基層員警幾乎全年無休的在馬路上風吹雨淋曬太陽,維護立院內的正常協商與表決,維持社會秩序,是否朝野立委應該為他們想想,多一點同理心來保障他們的退休生活?

    陳怡潔委員則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年金改革版本,完全沒有按不同職業別而有所差異,根本是一例一休的翻版,其中對於警、消等危勞職務者來說,同樣從事公職,但承擔職災風險有高低分別,因為職務的特殊性,政府沒有特別照顧。這些在第一線的危勞警消者,根本是被民進黨政府當成衛生紙,用完就丟!在現在陳抗事情越來越頻繁、強度越來越高的情況下,甚至出現警政署為了強化維安所部屬的「移動人牆」,不但可能成為常態,對警力的需求、員警體力與精神的付出,所造成的壓力更是難以估計,員警過勞的現象只會越來越多!更別提因公過勞中風或死亡的事件層出不窮,難不成都喚不起執政黨的良知或者把自己當局外人!?

    陳怡潔委員提到,在年改討論階段,親民黨團就不斷強調警、消等危勞職務者,跟一般公務人員不一樣,退休年齡及退休金計算方式不能跟一般公務員一體適用,沒想到反而被民進黨籍委員反駁「不能因為工作危險就要求多領」,這對全國第一線維持治安及打火的警消與醫護公職人員情何以堪?親民黨團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三十一條,主張警、消等危勞職務者,應該不受減額年金的限制,只要年滿50歲就能請領全額的退休金,這是因為警消的工作性質特殊,難道要50幾歲的警察去追20幾歲的小偷?這樣簡單的邏輯民進黨依然聽不下去,堅持不肯採納親民黨的建議,即使到了院會處理時,她還特別提醒他們以105年為例,該年度所有退休的警察人員中,自願退休的比例高達92.15%,而屆齡退休的比例僅有6.46%,內政部有想過,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自願退休的警察,他們幾乎是一達標就打報告退休?其實,很多人是被迫退休,除了身體已無法負荷長時間的夜間輪班,以及辛勞的勤務工作,員警所獲得的待遇愈來愈慘,「許多50歲的員警,正值壯年,公職生涯是在經驗最豐富的階段,卻寧可選擇到民間企業重新再找工作。」內政部會不了解其中原因嗎?未來更多警消,恐怕都會在一達標就離開公職,這何嘗不是國家的損失。

    陳怡潔委員呼籲朝野政黨 彼此能夠摒棄政治鬥爭計算,基於保障危勞職業人員的司法救濟權益,希望真正在乎改革同時兼顧危勞警消及醫護人員權益的朝野立委都應該支持;尤其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提出具體釋憲內容的國民黨委員,更應該加入連署,而非只是「打假球」!對外高喊搖著釋憲的旗幟,卻沒有採取具體行為,否則「海水退去,就知道誰沒穿褲子」!若只是拿張白紙上簽署34個名字卻沒有附上案由內容,或者是只丟了反年改團體所提出的版本內容卻沒有連署簽名就要求親民黨也要加入連署,不但是推卸責任的行為,更不是民眾所能夠接受的!所以也要再次呼朝野政黨彼此能夠摒棄政治鬥爭計算,共同維護危勞警消人員的退休權益!

    周陳秀霞委員以台語諺語「樹頭徛予在,毋驚樹尾做風颱」來比喻年金改革「固本」的重要。樹根要是穩固了,就不怕樹梢被颱風吹襲。政府推動年金改革,一定要照顧廣大的基層,「砍高官、瘦小吏」,才會贏得人民的認同與支持。但很遺憾,這次的改革卻不是這樣,不僅樓地板只有32,160元,能維持基本生活都很難、18%優存利率2年就落日,過渡期不夠也沒有補救措施,連基層警消護理危勞人員也還要跟公教人員一樣55歲才能退休,如果要提早退休,只能打折領年金,實在不公平,也沒有照顧他們的生活,已經違反憲法保障的生存權,也違反了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

    周陳秀霞委員強調,大法官釋字第605號解釋就明白宣示,公職人員依法退休的時候,國家應該給付法定的退休金,這個權利是受到憲法制度性的保障,退休所得替代率雖然不是永遠不變(恆定),但應該有其長期性,當替代率確定後,依照此計算方式的法定退休金,就應該受到憲法制度性的保障,如果不是有極為重大的公益,不得用法規變動來改變。基層警消護理危勞人員工時長,工作性質特殊,又必須隨時待命,幾乎可以說是犧牲健康來保護社會的秩序與民眾安全。年金改革卻沒有特別考量照顧他們,實在太沒良心了,根本違反憲法了制度性的保障與大法官釋字第605號解釋的精神,因此,我們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提出釋憲,為基層警消護理危勞人員爭取該有的權益,讓他們的退休生活能有足夠的保障,以落實親民黨「瘦大官、保基層」的理念與作法!

    周陳秀霞委員特別舉「同婚釋憲」為例,不論是採專法或修民法,雖然反對與支持的人立場不變,但已經有較理性的討論空間。年金改革如果能釋憲,都能讓軍公教與民眾心服口服,也能化解衝。因此,期盼國、民兩黨的委員都能支持親民黨團所提出的釋憲案。

    黃珊珊律師特別指出,警消等危勞基層人員因其工作性質特殊性,不應與一般公務人員適用同一套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有合理之區別對待。本次修法結果不僅侵害基層人員退休後之生存權,也違反國家提供給付時,應保障人民享有得維持合乎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需求,修法時也未給予合理的補救措施。基層人員在職期間之薪俸,大多以加給方式補貼薪資。導致,基層人員之本俸雖偏低,在現職薪資上,與一般公務人員相比,仍不致差異過大。然基層人員之退休金計算基礎,均採取本俸乘二方式來計算,再依此退休金計算基礎,作為退休所得替代率之分母。因此產生基層人員將因本俸偏低,導致退休金之數額分布,將遠低於一般公務人員。

    因此,親民黨團提出釋憲案,希能考量軍警消及醫護人員等危勞勤務人員的工作特性及組織特性,基於政府對於第一線人員的肯定與回饋,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三十八條進行修正,使其退休後能夠享有穩定的生活。

  • 警察人員薪俸加給彙整表 在 親民黨 People First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7-10 1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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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基層軍警消醫護請命,親民黨團聲請釋憲
    ▍親民黨團釋憲聲請書全文連結 https://goo.gl/h7sVzc

    親民黨團三位委員都已經簽署,今天黨團會將釋憲聲請書通傳到各委員辦公室,希望朝野黨團委員能夠抱著對警消醫護疼惜與感恩的心,一起來連署。

    ▊親民黨立院黨團今(10)日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不合理之條文正式提出釋憲聲請書。總召李鴻鈞表示,國家對於為其出生入死的第一線服務人員,應該有責任照顧其晚年生活所需。政府與民眾皆應認知,維護治安、打擊犯罪需要警察;滅火救人需要消防;對抗疾病需要醫護;天災地變需要國軍水裡來火裡去的冒險救災;抗爭多久,警察就要在大馬路上風吹雨打太陽曬多久;國家財富愈多,愈需要國軍來保家衛國。當我們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時候想到軍警消及醫護,不能退休後就把他們拋棄,政府如果只有一塊錢可以付年金,也應該優先付給那些站在第一線的危險勤務人員。

    李鴻鈞總召指出,基層警察、消防等危勞人員是國家人民的保母,不僅工作危險性高、工時長,工作性質特殊,又必須隨時待命,幾乎可以說是犧牲健康來保護社會的秩序與安全。根據警政署的統計資料,警察人員的平均死亡年齡是69歲,比一般公務人員早10年死亡。若沒有制訂不同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顯然有失公平,也與親民黨團一直主張的「瘦大保小」理念相違背。

    李鴻鈞總召強調,再從警消人員的編制職缺來看,高階警務人員的職缺有限,相較於一般公務人員的升遷制度來看,也大不相同。舉例來說,以警察人員來看,近80%的基層警察人員,其退休的薪俸點,落在500-550之間。若比照公務人員,僅為委任五職等至薦任六職等。若按照三讀通過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彙整表,其25年年資僅能拿到30987元至31883元退休金,30年年資為36152元至37196元的退休金。反觀一般公務退休人員,大多以薦任7職等到9職等居多,其30年年資的退休金經改革後,還有4萬元以上,兩者之間有顯著落差。

    李鴻鈞總召請朝野立委們想一想,近年群眾陳抗活動不斷,基層員警幾乎全年無休的在馬路上風吹雨淋曬太陽,維護立院內的正常協商與表決,維持社會秩序,是否朝野立委應該為他們想想,多一點同理心來保障他們的退休生活?

    陳怡潔委員則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年金改革版本,完全沒有按不同職業別而有所差異,根本是一例一休的翻版,其中對於警、消等危勞職務者來說,同樣從事公職,但承擔職災風險有高低分別,因為職務的特殊性,政府沒有特別照顧。這些在第一線的危勞警消者,根本是被民進黨政府當成衛生紙,用完就丟!在現在陳抗事情越來越頻繁、強度越來越高的情況下,甚至出現警政署為了強化維安所部屬的「移動人牆」,不但可能成為常態,對警力的需求、員警體力與精神的付出,所造成的壓力更是難以估計,員警過勞的現象只會越來越多!更別提因公過勞中風或死亡的事件層出不窮,難不成都喚不起執政黨的良知或者把自己當局外人!?

    陳怡潔委員提到,在年改討論階段,親民黨團就不斷強調警、消等危勞職務者,跟一般公務人員不一樣,退休年齡及退休金計算方式不能跟一般公務員一體適用,沒想到反而被民進黨籍委員反駁「不能因為工作危險就要求多領」,這對全國第一線維持治安及打火的警消與醫護公職人員情何以堪?親民黨團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三十一條,主張警、消等危勞職務者,應該不受減額年金的限制,只要年滿50歲就能請領全額的退休金,這是因為警消的工作性質特殊,難道要50幾歲的警察去追20幾歲的小偷?這樣簡單的邏輯民進黨依然聽不下去,堅持不肯採納親民黨的建議,即使到了院會處理時,她還特別提醒他們以105年為例,該年度所有退休的警察人員中,自願退休的比例高達92.15%,而屆齡退休的比例僅有6.46%,內政部有想過,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自願退休的警察,他們幾乎是一達標就打報告退休?其實,很多人是被迫退休,除了身體已無法負荷長時間的夜間輪班,以及辛勞的勤務工作,員警所獲得的待遇愈來愈慘,「許多50歲的員警,正值壯年,公職生涯是在經驗最豐富的階段,卻寧可選擇到民間企業重新再找工作。」內政部會不了解其中原因嗎?未來更多警消,恐怕都會在一達標就離開公職,這何嘗不是國家的損失。

    陳怡潔委員呼籲朝野政黨 彼此能夠摒棄政治鬥爭計算,基於保障危勞職業人員的司法救濟權益,希望真正在乎改革同時兼顧危勞警消及醫護人員權益的朝野立委都應該支持;尤其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提出具體釋憲內容的國民黨委員,更應該加入連署,而非只是「打假球」!對外高喊搖著釋憲的旗幟,卻沒有採取具體行為,否則「海水退去,就知道誰沒穿褲子」!若只是拿張白紙上簽署34個名字卻沒有附上案由內容,或者是只丟了反年改團體所提出的版本內容卻沒有連署簽名就要求親民黨也要加入連署,不但是推卸責任的行為,更不是民眾所能夠接受的!所以也要再次呼朝野政黨彼此能夠摒棄政治鬥爭計算,共同維護危勞警消人員的退休權益!

    周陳秀霞委員以台語諺語「樹頭徛予在,毋驚樹尾做風颱」來比喻年金改革「固本」的重要。樹根要是穩固了,就不怕樹梢被颱風吹襲。政府推動年金改革,一定要照顧廣大的基層,「砍高官、瘦小吏」,才會贏得人民的認同與支持。但很遺憾,這次的改革卻不是這樣,不僅樓地板只有32,160元,能維持基本生活都很難、18%優存利率2年就落日,過渡期不夠也沒有補救措施,連基層警消護理危勞人員也還要跟公教人員一樣55歲才能退休,如果要提早退休,只能打折領年金,實在不公平,也沒有照顧他們的生活,已經違反憲法保障的生存權,也違反了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

    周陳秀霞委員強調,大法官釋字第605號解釋就明白宣示,公職人員依法退休的時候,國家應該給付法定的退休金,這個權利是受到憲法制度性的保障,退休所得替代率雖然不是永遠不變(恆定),但應該有其長期性,當替代率確定後,依照此計算方式的法定退休金,就應該受到憲法制度性的保障,如果不是有極為重大的公益,不得用法規變動來改變。基層警消護理危勞人員工時長,工作性質特殊,又必須隨時待命,幾乎可以說是犧牲健康來保護社會的秩序與民眾安全。年金改革卻沒有特別考量照顧他們,實在太沒良心了,根本違反憲法了制度性的保障與大法官釋字第605號解釋的精神,因此,我們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提出釋憲,為基層警消護理危勞人員爭取該有的權益,讓他們的退休生活能有足夠的保障,以落實親民黨「瘦大官、保基層」的理念與作法!

    周陳秀霞委員特別舉「同婚釋憲」為例,不論是採專法或修民法,雖然反對與支持的人立場不變,但已經有較理性的討論空間。年金改革如果能釋憲,都能讓軍公教與民眾心服口服,也能化解衝。因此,期盼國、民兩黨的委員都能支持親民黨團所提出的釋憲案。

    黃珊珊律師特別指出,警消等危勞基層人員因其工作性質特殊性,不應與一般公務人員適用同一套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有合理之區別對待。本次修法結果不僅侵害基層人員退休後之生存權,也違反國家提供給付時,應保障人民享有得維持合乎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需求,修法時也未給予合理的補救措施。基層人員在職期間之薪俸,大多以加給方式補貼薪資。導致,基層人員之本俸雖偏低,在現職薪資上,與一般公務人員相比,仍不致差異過大。然基層人員之退休金計算基礎,均採取本俸乘二方式來計算,再依此退休金計算基礎,作為退休所得替代率之分母。因此產生基層人員將因本俸偏低,導致退休金之數額分布,將遠低於一般公務人員。

    因此,親民黨團提出釋憲案,希能考量軍警消及醫護人員等危勞勤務人員的工作特性及組織特性,基於政府對於第一線人員的肯定與回饋,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三十八條進行修正,使其退休後能夠享有穩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