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警察人員獎懲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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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警察人員獎懲辦法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噹噹噹~各位《扭曲的正義》讀者: 看完《扭曲的正義》最後一章節(第三部媒體幻象–第十章跨越倫理界線–媒體大秀場(二)—冒險衝鋒、按讚換嘉獎)後,依然意猶未盡嗎? 續集來囉~ 〈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hpkOAa...

  • 警察人員獎懲辦法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1 20:00:21
    有 221 人按讚

    噹噹噹~各位《扭曲的正義》讀者:
    看完《扭曲的正義》最後一章節(第三部媒體幻象–第十章跨越倫理界線–媒體大秀場(二)—冒險衝鋒、按讚換嘉獎)後,依然意猶未盡嗎?
    續集來囉~
    〈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hpkOAa

    如我們粉專日前預告的:
    在這篇文章中,作者將體系中幾乎是「公開的秘密」但多數人敢怒不敢言的「獎懲不公」現場,赤裸裸的癱在陽關之下:

    〔依照警界內部透露的資訊,臺北波麗士是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公關室的警官擔任「小編」,並由長官「審核」貼文內容。真正的成立目標是以「行銷局長等長官」為主,而不是為市警局向市民進行正確的法治與政策宣導,觀看粉專大頭照以及貼文可見一斑。......

    ......我們的公部門......還制定「新媒體」敘獎辦法,發布貼文的獎勵還比在第一線腳踏實地的辦案還要豐厚,敘獎標準還是內部自己說了算,#一年可以記高達上百支的嘉獎。

    然而,2019年4月,難堪的事情發生了,該警局重用、專責製作影片的小編因為 #涉毒 而遭松山分局「自己人」查獲,從他身上搜出二級毒品,這位警官因此被記兩大過免職,經媒體報導,一時之間震驚警界。

    但這則醜聞並沒有讓警方開始檢討浮濫的「小編獎勵」以及不當拔擢、升遷與警紀問題,警局高層已經被粉絲數量迷得七暈八素,甚至想要更進一步製作「直播」宣傳,於是需要更多的警職人員加入「壯大小編」的行列。警局甚至每年統計與更新「#小編人才資料庫」,取才之道不是討論哪位警官或警員具有良好的學識素養、能夠向民眾進行法治宣導與溝通,反而著墨在攝影、剪接等業餘技能。

    除了以上提及臉書粉專貼文記嘉獎的「新媒體」敘獎辦法外,警局另外還針對IG與Youtube設置獎勵辦法,以觸及率、觀看數、按讚數等作為敘獎標準。更荒謬的是,連只出一張嘴、壓根沒有耗費心力剪接製作影片的長官,假借「督導」之名便可一起「#連帶敘獎」,這種浮濫獎勵方式,和在第一線勤勤懇懇辦案的員警相較之下,是非常明顯的獎懲不公,然而,在警界的醬缸文化之中,人人卻敢怒不敢言。〕

    ......

    〔......近年來,警界有一種莫名奇妙的勤務,叫做「幫粉專按讚」,而且「按讚可以記嘉獎」,......許多基層員警為了達到這種莫名其妙的目標,不得不一人申請好幾個帳號來滿足長官發派的「任務」。〕

    〈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hpkOAa

    〔這些擔任小編的警官、製作「愛與鐵血」影片與圖片、經營「新媒體」的資源與時間,都是我們的公務資源,也是我們納稅人集體所貢獻的預算。當政府機關操縱著我們所貢獻的公務資源,將之作為造神、升官、甚至愚弄大眾的工具時,這還是一個健全的民主法治國家公務系統與民眾溝通的方式嗎?

    由衷希望我們的中央與地方民意代表,與其在地方上遊走在「為民服務」與「關說」之間,不如好好善盡監督行政體系的本業,在立法院與地方議會好好注意我國高階文官是如何濫用公務資源,而形成扭曲的「小編文化」吧!〕

    〈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hpkO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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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扭曲的「小編文化」、「按讚記嘉獎」等藏污納垢的問題,請見: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251頁以下:https://bit.ly/3f7iOtP

  • 警察人員獎懲辦法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9 18: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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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年的台北街頭】#算一算有幾種車輛 #中山北路 #1961年
    街上騎單車載著小孩的女子
    和人力車一起起步
    好像少了什麼
    原來是斑馬線

    圖說:台北市中山北路交通狀況
    來源:聯合報
    日期:1961/11/19
    作者:陳明輝

    歷史新聞

    【1961-11-20/聯合報/03版】

    中山北路車禍能防止嗎?
    訪北市交通警察隊張海軒隊長

    【本報記者】北市中山北路日來連傳車禍,許多人的腦中便會發生一個問題,為什麼中山北路的車禍特別多?有沒有辦法防止或減少這種車禍的發生?

    為此記者特別前往走訪控制著台北市動脈的交通警察隊隊長張海軒,希望從他那裡去瞭解這些問題的癥結,並詢以如何謀求解決的途徑。

    據張隊長說,近年來中山北路車禍特別多的原因甚多,原因便是中山北路的交通流量增加了,每天上午及下午上下班之際車輛往來穿梭不停的行駛,交通稍受阻礙便可立即看到馬路兩端的車輛排成了一列很長的長龍,一片按喇叭的聲響,使中山北路呈現著一片混亂癱瘓的景象。

    根據資料,中山北路的交通的流量是台北市全市,也是全省最大的,軍車,計程車,交通車,卡車,轎車,公共汽車,公路車,三輪貨車的行駛,均以此為吐納的主要幹道,交通警察隊為了要維持這條道路的安全曾經出動大批的交通警察人員,在每個轉彎及十字路口設崗,維持交通秩序,並配合憲兵共同防範,可是這樣依然未能收到很大的效果。於是,交通隊長張海軒經過研究觀察,又再發現了其他導致車禍的弊病。應減少安全島的缺口「交通工程的改善是非常重要的」!張隊長說,「中山北路安全島的缺口太多便是一個最嚴重的問題,路人,單車,三輪車橫越馬路均漫無秩序,或先或後,不按規則,雖有斑馬線,但由於缺口太多行人多不依循行走,警方也無法全面顧到,因此斑馬線形同虛設,路人不依循它,車輛不注意它。

    因此張隊長認為應封閉安全島的缺口,迫使路人循一定缺口的斑馬線而過馬路,這樣交通便易於管理了。張隊長說,曾經向工務局請求予以封閉安全島的缺口,但工務局目前尚無這一批經費,工程無法進行,必須待經費有了著落始能動工。

    為了迅速收到減少車禍的效果,交通隊已於本月十日開始,在安全島若干不適行人的缺口處擺下「靜默樁」,禁止行人從此穿越馬路,並且加漆道路上的斑馬線,在斑馬線的兩端派有交通警察人員執行指導路人橫過,慢慢讓市民養成習慣,假以時日,大家對斑馬線有了「信心」,便自動的沿斑馬線橫過馬路了。

    張隊長又說,為了要使車輛知道斑馬線的設立,將準備在每一條斑馬線的兩端五十公尺設一標誌,指示車輛慢行,另外再附設一個木牌,使外縣市駛來的車輛知道前有斑馬線而警覺,不致因不諳馬路情況而闖禍。

    目前有一個最重要的關鍵尚鮮為外界所知道,自從有斑馬線設立以來,法令規章上並沒有一條法令或條例明確的指示車輛在斑馬線上闖禍應該得到什麼懲罰或罪名,一旦這種禍事發生,警方祇能引用行政執行法上的:「應作為而不作為」的條例處理。張隊長說,這便是一使局外人難以置信的一件事。

    在交通工程的改善方面,還有一點提出已久尚未見有人討論或計劃的,便是安全島的縮小工程,該項工程是非常浩大的,什麼是安全島縮小工程?張隊長解釋說,在一般標準的都市中,一條四線道的馬路,路面寬度應該在十四公尺,可是中山北路卻祇有十二公尺,車輛往往因超速相碰而無餘地閃避轉圜,以致經常發生車輛車身相磨擦的車禍。駕駛者獎懲宜嚴格除了以上所說的種種原因外,張隊長認為車禍發生最主要的原因仍然在駕車者不遵守交通規則行駛、停放,他們只顧一己的便利,而忽略了全體大眾的安全,這是很不當的。

    這種例子最常而易見的便是計程汽車的司機,最近兩年,計程汽車應運而生,形成台北市最主要的車輛流量,由於大批的需要司機,一般駕駛學校便「粗製濫造」,畢業後,再經過一次沿襲老套的考試,司機便告大批「供應」,以應計程車行的急需。

    這些速成司機到了車行,車行老板祇求賺錢,不計司機之素質,於是提成取酬的促使,司機工作時間加長,工作精神不濟,再加以急著趕生意而超速搶道行駛。

    因此交通隊長想出了一個對付計程車的辦法,他說,當局不妨每年訂一個日期,對一年來沒有發生過意外的司機,普遍給以榮譽獎章,懸掛在車上,增高顧客對該公司車輛的安全感,反之,警方對於肇禍計程車,則在車身上漆上顯著的標誌,讓這部車駛出時不再吸引顧客,間接影響到該車所屬公司的營業收入。這種做法或可收一時之效。因為車行老板們一向認為,計程車出事,損失有保險公司負責,刑責則由駕車者負,對於司機的選擇與約束夙少過問的。藐視法令「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任何一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法令,是不容許有人例外而享有特權的!」張隊長在談完計程汽車的肇禍原因後又提到有車階級對法令的藐視,而使警方在執法上發生困難的事。

    他說:交通隊經常會遭遇到許多執法上的困難,有些屬於某些非警力範圍內的單位車輛,在車輛出事或違反交通規則之後竟斥責交通警員的調查或干涉,致使執行維持交通秩序的警員非常為難。

    此外還有一些略有社會地位的駕車者,往往假恃其財勢而與交通警員作對,交通隊長舉出最近發生的一件事為例說,前數天,交通警員辦理一個某工廠廠長太太所乘的自用三輪車交通案時,這位太太竟侮辱警員說:「像你們這些穿制服的傢伙,我們不知養了多少!」

    中山北路的四線道,按照規定快車道上是不准停車上下乘客的,而且規定大型車走邊線,小型車走內線,可是有許多屬於某些機關的交通車經常違反這規定,交通警員干涉,他們又大肆咆哮,吵鬧不已。這些司機簡直是太忽視整個全體的安全了,但是他們卻依然持有駕駛及行車執照,真叫人費解?

    張隊長最後說到司機的素養,他說作為一個標準的司機,必須要具備如下五個要件:(一)必須有健全的體格。(二)接受三個月完整駕駛學校的訓練。(三)嚴格的考試制度。(四)具有道德觀念。(五)生活正常,精神充沛。

    張隊長說:「假如每一個司機能夠具備如上述的五個要件,我相信車禍的發生當可減少,即使發生,那也只能歸咎到意外了!」

  • 警察人員獎懲辦法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27 09: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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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強制處分到證據排除】(2)桃園保安大隊連續兩件「跟著學長亂搞」的違法搜索「遮羞布」案_Part.2 深入桃園保大探討違法誘因

    前情提要:https://bit.ly/3eVf1ic
    桃園保大違法搜索,逼得被告「被」同意搜索,法院認為保警拿著人家被迫簽的同意搜索書當成自己違法濫權的「遮羞布」,且此等違法嚴重破壞法治國,因此違法取得之證據依刑事訴訟法 #證據排除。

    其中一案承辦員警事後不認錯,#集體在法院審理時說謊,經法院調查認定「純屬一派胡言,謂之屬事先勾串,共謀構編杜撰之誆語、謊言」。
    另一案也經法官當庭質疑:「你們這個就是學校教的正確方式不去理會,而 #跟著學長亂搞便宜行事,#反正很少嫌疑人或被告敢對於警察的作為提出質疑,養成你們肆無忌憚、恣意妄為, #不顧程序正義的作法及心態,還可 #自我麻痺、 #自我催眠,說誤認檢查、檢視等同於搜索?」

    為什麼法院這麼生氣?

    因為這幾年來,違法搜索導致證據排除而無罪判決的案件,桃園地院一件又一件的判了,但桃園警方還是一件又一件的惡搞、桃園地檢似乎也假裝沒看見不踐行偵查主體的義務反而一件又一件的起訴。

    我們收到一位桃園保大內部人「具名」(出示警員證件供我們查證)透露的消息,直接點出「#保大每天都在上演違法搜索的根源」,關鍵在於荒謬的績效制度、以及不公平的獎懲!

    最荒唐的是,保大的腦子好到不踏實做事,不但違法搜索,還想辦法「拆案」騙績效,讓人犯「各自認罪」,分數加倍!

    背後的原因?
    「因為和年終考績有關,每年年底都有大排名,看甲等成數,按比例換算第幾名前可以得到甲等。

    還有每季倒數人員要去站大門。」

    這樣的獎懲、考評,公平嗎?

    更重要的問題是,要問桃園檢方:
    這個嚴重的問題已經行之多年,「檢警關係良好」的文化下,檢察官有可能不知道這問題?
    為什麼放任警方這樣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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