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證據不足不起訴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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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不起訴英文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46:09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4/4-4/10 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纏訟30年!民間團體遞交特赦邱和順請求書  邱和順因為被指控犯下 1987 年陸正綁架撕票案,歷經 13 次審判,在 2011 年被判處死刑定讞。  根據邱和順請求特赦救援團體聲明稿中提及,邱和順案中有許多不...

  • 證據不足不起訴英文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9 1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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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之光!!!🏆🏆🏆恭喜 翁啟惠前院長!

    翁啟惠,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是出生臺灣嘉義的化學家,專長生物化學、有機及合成化學,他的以酵素技術大量合成複雜多醣體及醣蛋白更是世界首創。現任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會長、斯克里普斯研究所研究員、中研院特聘研究員、國立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亦為中央研究院院士、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2014年在有關醣分子合成及醣蛋白的傑出研究獲得沃爾夫化學獎[2]。2015年獲得英國皇家化學會羅賓遜獎;2021年再獲得威爾許化學獎[3]。

    2006年擔任中央研究院第9任院長、2011年獲提名連任,2016年因浩鼎案而辭職,2018年浩鼎案一審獲判無罪,士林地檢署決定不上訴後無罪定讞。

    國民黨為了行政治鬥爭,不惜拉下一個優秀院士,雖然宇昌案及浩鼎案兩案最後都無罪簽結,卻耗損一位優秀科學家長期的心力跑這些無謂的訴訟。如翁啟惠這樣優秀的人才,放棄國外高薪,回台灣奉獻研究,絕對是為了一顆愛台灣的心。#兩次捲入官司訴訟,#時間點剛巧都與台灣總統大選有關。

    #國民黨及部分台灣人民
    #需要給翁院士一個道歉

    台灣人民,我們要注意這種事情已經一再地發生。擁有識讀能力,是我們該做到的!

    ⚛️宇昌案
    2011年12月12日,在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前30天,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劉憶如出面指控宇昌案涉及不法,翁啟惠發表聲明認為目前輿論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不太公平[8],不久後翁表示該聲明不一定是針對蔡英文,所有參與的人都有責任呈現事實,幫助社會了解前後過程。2012年1月14日總統選舉,蔡英文敗選;同年8月14日,特偵組 #查無不法事實, #簽結此案[9]。

    ⚛️浩鼎案
    主條目:台灣浩鼎生技
    2016年3月23日,時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當時他人在美國,同月28日透過電話請辭、29日再提書面辭呈但皆不被獲准,4月翁啟惠返台後聲明會留任至總統圈選下一任院長,因為考量到院長辭職會使副院長、院內的一級行政主管都得一起離開行政職,而且原定其任期至同年10月18日屆滿,下一任院長的遴選作業已在進行,為避免院務推動出現空窗期,授權三位副院長代理其職務,待選出新院長後最快在一、兩周內辦理提前交接,然而5月10日總統馬英九核准他在3月29日提的辭呈,下一任院長留待即將上任的新任總統蔡英文圈選。

    2017年1月,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10]。7月,被監察院以涉及8項違失通過彈劾,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11][12][13]2019年4月3日,被公懲會以8項違失成立2項記申誡,分別是以浩鼎股東鄭秀珍名義和女兒持有浩鼎股票未依法申報,還有中研院和浩鼎的合作案未依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可能使其直接或間接獲利,其餘則為事證不足或無違失[14];同年7月,翁啟惠向公懲會聲請再審[15][16],但被審判長石木欽駁回[17]。2020年,翁啟惠再度向公懲會提再審,但仍遭駁回[18]。2021年3月10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依照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和「廉政委員會」的決議,再行釐清說明,認定翁啟惠無財產申報不實,亦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9][20]。

    翁啟惠本人發表聲明指出,當年的起訴、彈劾,及公懲會因此做出申誡,都是基於錯誤事實,已嚴重傷害名譽。在上屆及這屆監察院分別於2019年及2020年經過「訴願委員會」詳查,皆確認沒有不實申報財產。中研院也從未認定他有違背任何規定。他聲明表示,此次監察院在收到陳情後,願意依據彈劾後所發生的新事實及新證據,重新檢視,還予清白,致上誠摯的謝意[21]。在另一份委任律師的聲明則強調,監察院訴願會是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事件的最終認定機關,特定監察委員不服其決定,仍繼續以片段事實做主觀推測,甚至對外發言,令人遺憾。[22]

    2018年12月28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在翁啟惠借名購得3000張浩鼎股票部分,合議庭認為翁啟惠長期透過張念慈理財已經以自由資金購買1460張浩鼎股票(以每股110元,至少1億6000萬),雖然事先向中嘉尹衍樑借錢,但並非「無償贈與」,更不能說是賄賂。[23]2019年1月4日,法院裁定準許翁啟惠解除境管。1月21日,檢方就浩鼎案決定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來源:維基百科

  • 證據不足不起訴英文 在 法學博士石人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11 1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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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支攝影機還原真相!
    退休警反年改⋯分局長指示下屬「假跌倒」以逮捕
    中國時報謝瓊雲
    37支攝影機還原真相!退休警反年改⋯分局長指示下屬「假跌倒」以逮捕
    根據彰化地院調查,洪姓警員以高舉左臂且橫向張開右臂方式極靠近黃錫富,黃男左手拿著陳情書推向洪員左胸前,洪員便向後倒。(圖/摘自判決書)
    退休警員黃錫富因反對年金改革,前年多次向蔡總統車隊陳情抗議,發生推擠遭法辦,彰化地院本案審判長簡璽容勘驗警方37支密錄器與攝影機影像,發現警分局長竟指示現場員警被推擠就順勢跌倒,以便將陳抗者依現行犯逮捕。判決書中痛批來自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傷害了基層員警及國家的執法公信力,判決黃男無罪。但也提醒基層員警,應恪遵的對象,唯有「國家的憲法與法令」。

    蔡英文前年競選連任時,反年改的退休軍警拔菜團體如影隨形,總統府、國安局為維安,要求當地警力高度戒備,把陳抗區愈排愈遠,避免陳抗者鳴笛干擾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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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10月16日,蔡英文至彰化社頭天門宮參拜,同年11月16日在員林成立蔡英文陳素月聯合競選總部時,黃男均帶著汽笛獨自到場抗議,與警方推擠,遭田中、員林警方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現行犯移送法辦,並遭檢方起訴。

    但兩案審判長余仕明、簡璽容皆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犯罪而判決無罪,簡璽容更在判決書登載警方錄影畫面截圖,以長達29頁篇幅詳述無罪判決理由,痛批國安、警界執法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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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書指出,黃男是彰化縣退休警消協會及反年金改革人士,前年11月16日中午,在員林市中山路與員林大道7段路口,持汽笛喇叭等候總統車隊返程,欲鳴笛抗議並攔車陳情,7名員警上前團團包圍,過程中黃男推倒洪姓警員,並導致另名楊姓督察員在搶奪、撥掉汽笛喇叭頭時,右食指被割破皮受傷,遭檢警認定涉犯妨害公務、傷害等罪。

    但法官勘驗警方所提供的37支攝影機、密錄器影像檔,發現時任員林分局長洪文宏曾打電話聯絡現場指揮官及所長,告知「如果有推擠就跌倒,直接用現行犯逮捕」。

    林姓分駐所長出庭證稱,分局長於勤前教育時指示,要圈圍陳抗者,不要有搶奪、推擠的暴力行為,若圈圍過程遭推擠或壓迫,就順勢倒地,保護同仁權益。

    彰化縣警局督察科楊姓督察員也稱,雖未參加勤教,但有接到指示要轉達分區指揮官,若被告當場推擠同仁,同仁就直接跌倒。

    法官勘驗過影像檔案後認為,無法排除洪姓警員是配合上級指示順勢跌倒,楊姓督察員則因一再出手碰觸被告、試圖阻止按鳴喇叭導致自己受傷,黃男行為僅屬消極、被動的反射性防禦動作,難認有對2人妨害公務與傷害的積極主觀犯意,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法則,判黃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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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8 1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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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顧【小燈泡案5週年:我們的社會改變了嗎?】

    5年前的3月28日,患有思覺失調症男子王景玉當街砍死女童「小燈泡」,震驚全台。這起案件激起的多重社會問題,並未隨著兇手去年無期徒刑定讞而止息。過去幾年,台灣社會以一年一例的頻率發生精神疾病患者當眾隨機殺人事件:2018年5月台中,30多歲男子賴亞生闖進牙醫診所尋找妹妹未果,刺死上前勸阻的牙醫師;2019年7月嘉義,50多歲男子鄭再由於自強號上,因補票事宜刺死上前處理的鐵路警察;2020年3月新店,20多歲男子王秉華與妻子爭吵後,下車隨機砍殺機車騎士。

    ■一起不幸個案散發的漣漪,從政治到文化影響無遠弗屆

    另一方面,這起案件也不僅只停留在個案家庭的不幸悲劇,而是進一步向公共領域幅射出各種不同面向的深刻影響:政治上,當年在媒體前因冷靜發言而引發大眾不同角度議論的受害者家屬「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於2020年當選第10屆立法委員,持續關注兒少、社福與精神疾病照護相關議題;文化上,以該案作為田調與劇本素材之一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2019年播出後,引發熱烈的迴響,帶領大眾更進一步思考難以理解的犯罪事件背後的人性與社會面貌。

    延伸閱讀:【星星上的小燈泡,照向通往理解的漫長歧路】https://bit.ly/3cqhO3C

    小燈泡案發生隔天的3月29日,剛當選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尚未就職的蔡英文即發出公開信,表示將「用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明確提出要從制度上積極改善、避免再發生類似憾事的承諾。

    當類似案件仍一再發生、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判決持續引發外界爭議,我們盤點此案5年後,到底帶來什麼結構與制度上的改變?特別在社安網進一步的安排、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處境,以及因精神疾病減刑或無罪後的監護處分,在過往5年間有了什麼變化,相關政策是否能回應現實?

    ■社會安全網將投入252億元預算,為何仍與現實脫節?

    行政院於2018年初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1期計畫」(107-109年),3年投入近70億元,今年即將進入社安網2.0的計畫,預計投入252億元。這個以家庭與社區為中心的計畫,理想上希望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的社福資源,用更全面的角度關照高風險家庭的需求,實際的作法則是補助各地方政府增設社福中心、增聘專業社工人力。

    但在今年1月初跨黨派立委召開的社安網公聽會中,第一線工作者反映的卻是中央大量進用人力的同時,卻未建置完善的督導與行政分工機制,導致人力也不斷流失,而將自殺個案與精神疾病患者關懷訪視這兩種截然不同性質的工作模式合併,更是與實務經驗嚴重脫節。

    雖然政策上號稱要朝向「整合」的服務方向,仔細檢視卻發現,執行面上仍如多頭馬車,社安網是委由各地方社會局執行,但實際在社區第一線面對精神病人,了解其病況穩定程度與生活狀況的「社區關懷訪視員」與「自殺個案關懷訪視員」則隸屬於衛福部的專案計畫,猶如網絡中的尷尬存在,即使已運作超過10年,仍面臨一年一聘沒有專業發展遠景、人力極度不足的窘境。

    延伸閱讀:【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2Vtne4h

    審計部近日公告訊息指出,近年社區列管精神病人約13萬至14萬餘人,衛福部原推估全國所需社區關懷訪視人力為425名,但囿於預算限制,僅有99名人力,每人平均約須負擔350至400名個案訪視工作,較英國(1:35)、香港(1:50)、日本(1:10)高出許多,監察院去年也對衛福部提出糾正案(字號:109內正0006),衛福部承諾將於今年再增加75名社區關懷訪視人力,只是類似的承諾在3年前(2017)就已提出:「每年增聘超過百名社區關懷訪視員」,但現實上從2017年至今,只從96名增加3名。

    ■ 被害人參與訴訟,提升司法中弱勢處境

    當年小燈泡案發後,家屬往往透過新聞媒體獲知偵查進度,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除了凸顯所謂的「偵查不公開」淪為口號,在後續的審理過程中,也讓當事者深刻感受到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弱勢處境。

    由於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以被告為主體,最關鍵的調查證據,訊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上訴權,都只能由檢察官進行,被害人家屬猶如法庭中的邊緣人,有鑑於此,2019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加強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制,若是「故意、過失致人於死或致重傷」案件的被害人,或性侵害等案件的被害人,得於檢察官起訴後,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可向法院聲請參與該案訴訟,以具體的制度規範使被害人有表達意見、檢閱卷宗的權利,加強在訴訟過程的參與程度。但有學者認為,當缺乏最關鍵的調查與訊問權,被害人在法庭中弱勢的地位並無改變。

    ■精神鑑定頻惹議,以無限期延長的監護處分回應民意

    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在近三年的審理過程中,分別在一、二審委託榮總與台大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都呈現出其犯行受精神疾病的影響,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的條件,最後於去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以無期徒刑定讞,刑後監護處分5年。

    該判決結果與家屬及大眾的期待有明顯落差,法務部長蔡清祥更表示,不願意樂見「每個犯了重罪的人都是用這樣的理由(精神疾病)來讓自己的責任減輕」;整個社會已醞釀出一股對於犯下重罪者屢因精神疾病減刑的不滿集體氛圍。不久後的台鐵殺警案一審、同年8月桃園男子梁崇銘吸毒弒母二審,接連因《刑法》第19條獲判無罪,瞬間引燃了民間的怒火,針對該如何處理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問題,立法院各黨團在上個會期先後提出10多個版本的修法草案,顯示出回應民意的急迫壓力,中央部會與各專業代表更頻繁召開會議,討論此一橫跨司法與醫療的複雜問題,甚至具體提出設置一處專門針對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精神病院」。

    本月初行政院正式宣佈,將修法刪去現行《刑法》第87條監護處分最高的5年上限,經由專業每三年評估一次,可無限期延長監護處分的時間,意謂著往後即使因精神疾病無罪或減刑,犯下重罪並風險仍高的病患,國家仍可透過此一方式將其無限期與社會隔離,確保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小燈泡的幼小生命不幸消逝5年過去,面對仍不時發生的精神病患觸法事件、與實務脫節的社安網、標準令大眾困惑的司法判決,整個社會似乎已經失去耐心——像當年小燈泡媽媽嘗試理解地追問著:「他到底怎麼了,這些人他們的故事是什麼?」——去理解犯罪者背後的生命歷程,從而思考如何從家庭、教育、經濟等更廣闊的社會面向徹底改善與解決相關問題。

    為了止息沸騰的民意,國家在面對精神疾病重罪者,選擇朝向防堵的思維,無限期的隔離。此刻箭在弦上的政策推行後,未來勢必要面臨更多從醫療單位的資源落差、受處分者的人權主張、精神疾病患者的汙名化更加嚴重等議題的挑戰。(文/張子午)

    #報導者 #小燈泡案 #王景玉 #五週年 #精神疾病議題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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