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o520 (只想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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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收到台南調查處證人通知書
時間Wed Aug 19 10:57:13 2020
就在剛剛收到一個雙掛號的文件,上面打「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
我打開看,內文是
發文字號:109/8/18南市機法一字第XXXXXXXXXXX號
待證事由:XXX(本人)
性別:男
住居所:XXXXXXXXXX
應到日期:109/X/X
應到處所:台南市調查處
聯絡人:XXXXX 電話:062987777#000000
備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臺端若具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
康管理」之任一條件,請先來電告知。
注意事項:
1. 本處,站因案需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96條之1,通知臺端來場詢問。
2. 請攜帶本通知、身分證及私章準時到場,(省略後面注意事項)
我有打電話去問,他說只是做證人的查證而已,我問他,他說案子不公開,所以不會跟我
說,到時候才會跟我說。可是我沒有跟任何人接觸過,而且我住高雄,怎麼會從台南發的
? 所以表示發生地點是在台南,是這樣嗎?
另外,「查證」是什麼意思? 有辦法查得到嗎????
發文是8/18,所以是在昨天才發生的嗎?還是之前就發生了?
誰可以來幫我解答?
第一次收到這種東西,難免會緊張。 感謝
8/19 12:40 更新
剛剛我打電話過去要更改時間,然後我問他查證時間需要多久,他說至少要2-3小時,
我就說這麼久? 他說對,需要花你一個下午或一個早上。我就說為什麼這麼久啊?
他就說因為要詢問你一些事情。那我問你,是什麼事情查證?
他就說這個真的不方便跟你說。我又說,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是查證(裝傻),
他就說,就是會問你這個案子(事件)相關事情,然後再請你做一些證詞或供詞,
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事情,所以你當天來就知道。
為什麼查證需要這麼久????
他跟我說就像做筆錄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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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231.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7805835.A.28E.html
→ jacvky: 1.不一定,假設你有個Line群組,裡面A突然說要炸總統府, 08/19 11:24
→ jacvky: 結果裡面的B檢舉,查到A在台南,不管你住哪都可以被傳作證 08/19 11:25
→ jacvky: 狀況千百種,所以不用臆測,去了就知道 08/19 11:26
→ jacvky: 2.查證就查證阿..? 08/19 11:28
→ jacvky: 3.日期也是不一定,誰知道查了多久 08/19 11:28
→ gogo520: 我不會轉傳無聊的東西= =而且我很少在轉傳 08/19 11:28
→ jacvky: 沒做虧心事沒啥好緊張的 08/19 11:29
→ jacvky: 你看不懂那個舉例? 不需要你轉傳,你在群組裡就有機會被傳 08/19 11:30
→ jacvky: "作證" 08/19 11:30
→ gogo520: 就是沒做任何事,所以才讓人緊張啊 08/19 11:30
→ Yyyyyy: 緊張就帶律師一起去啊 不然能怎麼辦? 08/19 11:37
推 taoist9999: 現行刑事訴訟法並無規定證人得由律師陪同偵詢。 08/19 12:45
→ Yyyyyy: 樓上T大 轉被告就需要了 做證人會怕不就是怕這個嗎? 08/19 12:48
推 taoist9999: 最怕檢調單位利用此一規定,故意將犯罪嫌疑人以證人名 08/19 12:49
→ taoist9999: 義傳喚偵詢,侵害其訴訟防禦權。 08/19 12:49
我假設,如果是要查證任何事件(案件)是不是會寫得更清楚,例如:詐欺案查證,藥物
濫用查證。但是我的事由只寫「查證」。所以根本不知道是查證什麼事情。
若是這樣,是比較單純的事件(案件)嗎?
※ 編輯: gogo520 (39.11.231.195 臺灣), 08/19/2020 12:52:37
推 taoist9999: 錄影錄音設備關掉,然後被威脅利誘,一般人就差不多 08/19 12:54
→ taoist9999: 快閃尿了,不但該講的講,不該講的也講了。檢調還會 08/19 12:54
→ taoist9999: 美其名說這是「辦案技巧」咧!許多檢調自己都違法偵訊 08/19 12:54
→ taoist9999: 了,司法實務不就是如此嗎? 08/19 12:54
推 taoist9999: 有律師在場,比較能夠防止這類的不當偵訊。刑事案件 08/19 12:57
→ taoist9999: 有罪無罪的關鍵,往往在這個階段就決定了。 08/19 12:57
推 taoist9999: 建議:多準備幾個律師的聯絡資料,口碑及費用事先問清 08/19 12:59
→ taoist9999: 楚。 08/19 12:59
→ justicesword: 證人三口訣:不知道、不清楚、不記得 08/19 18:37
推 QBey: 如果你記得幹了什麼壞事,趕快去找法匠吧 08/22 17:19
→ taoist9999: 一、司法警察(官)之證人通知書,應記載「待證之事由 08/23 11:15
→ taoist9999: 」(《刑事訴訟法》(下同)第196條之1第2項準用第175 08/23 11:16
→ taoist9999: 條第2項第2款規定)。 08/23 11:16
→ taoist9999: 二、《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61點 08/23 11:17
→ taoist9999: : 08/23 11:17
→ taoist9999: 證人傳票中待證之事由一欄,僅表明與何人有關案件作證 08/23 11:18
→ taoist9999: 即可,不須明白告知到場作證之事實,以免發生串證而失 08/23 11:18
→ taoist9999: 發見真實之旨。(刑訴法一七五) 08/23 11:18
→ taoist9999: 三、本件通知書之待證事由不符規定,並非合法通知。 08/23 11:22
→ taoist9999: 四、又收到司法警察(官)之通知書之證人,由於第196 08/23 11:25
→ taoist9999: 條之1並無準用第71條之1第1項及175條規定,因此不到場 08/23 11:27
→ taoist9999: 並無被處以罰鍰或被拘提的問題。 08/23 11:27
推 roy1030: 可以問要做證什麼事情! 09/03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