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證交法施行細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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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證交法施行細則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萬的網紅股魚-不看盤投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上櫃公司 8287英格爾遭獨立董監指出該公司被經理人淘空,基本上呢這又是一間問題企業,問題企業大多數從財務數值的轉換中都可以發現不少蛛絲馬跡。 若投資人不擅長計算財務數值,用股魚網所提供的「掃雷系統」一樣可以輕易看出該公司有潛在危機。還不快動手試試看手中的持股是否能通過掃雷系統的檢視 線上...

  • 證交法施行細則 在 股魚-不看盤投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5-16 2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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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櫃公司 8287英格爾遭獨立董監指出該公司被經理人淘空,基本上呢這又是一間問題企業,問題企業大多數從財務數值的轉換中都可以發現不少蛛絲馬跡。

    若投資人不擅長計算財務數值,用股魚網所提供的「掃雷系統」一樣可以輕易看出該公司有潛在危機。還不快動手試試看手中的持股是否能通過掃雷系統的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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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櫃公司英格爾3獨董指控 董事長等4高層恐掏空40億

    國內上櫃公司英格爾(8287)審計委員會16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公司有3位獨董黃信忠、呂建安及潘兆偉,指控董事長張志榮、執行副總梁哲睿、會計副總高立身、財務協理暨發言人施佩青,15日上傳到公開資訊觀測站的今年第1季財報中,可能有重大問題,恐怕掏空公司40億元。

    英格爾3名獨董黃信忠、呂建安及潘兆偉對此事提出3項說明:

    1、英格爾原定今年5月14日召開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討論第1季財報,當日高立身、施佩青提供供應商名家環球公司委任喆律法律事務所雷皓明律師於今年3月31日、5月4日寄發給英格爾的催告律師函,請求英格爾於函到7日內償清1242萬8728美元的積欠貨款,否則將依證交法第36條及證交法施行細則第7條,向櫃買中心舉發,使英格爾第1季財報的真實性產生動搖,張志榮決定將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延至5月15日。

    2、隔日,張志榮、梁哲睿、高立身、施佩青不顧3名獨董反對,違法操作,自行公布今年第1季財報,董事會並決議,依高立身提供的財報,英格爾的現金1.39億,顯然已難抵償帳上高達約16.06億元的應負帳款及銀行欠款11.17億元,應依公司法第211條第2項規定聲請重整,惟董事長張志榮仍違法拒不執行,未將英格爾董事會的重整決議依法發布重大訊息。

    3、依商業習慣,快閃記憶體FLASH無論是合約價或現貨價,甚少可以放帳交易(積欠貨款),惟英格爾的經營階層,竟可以積欠包括名家環球在內的FLASH供應商高達10幾億的應付帳款,積欠期間迄今至少9個月以上,且除名家環球之外,迄今無任何供應商請求催付帳款,顯見英格爾的財報恐有重大問題,掏空達40億元,有待司法機關、金融監理機關深入追查。

    針對此事,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已要求英格爾要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外說明。英格爾公司目前則沒有回應。

  • 證交法施行細則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4-27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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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接到一個商業糾紛的案子,順道提一下討債的一個小方法,但只適用在對手是公開發行的公司。
     
    一般來說在對方不履行債務時,往往基於情面而僅止於催告,不見得都會馬上撕破臉去打官司,畢竟商場上不需要做得太絕;但這一拖又不知道拖到何時,別人說不定拿你的好意去抹地;
     
    就算起訴了,訴訟本身是個花時間的事情,假如對方又故意拖延,那就演變成誰的身家厚、誰有時間玩訴訟的遊戲,對於債權人來說最後就算判賠,也許時間與金錢成本也都抵銷光光。
     
    🎸最好的結果是雙方能夠再坐下來談,省時又省錢。就算對方沒辦法還完本金加利息,少還總比沒還好,至少也讓你少賠一點。那…要怎麼讓對方願意願意出面和解呢?
     
    依照證券交易法第36條,公司除了需要定期公開自己的年度財報、持股變動情形,也需要不定期的公開牽涉公司的重大事項。重大事項舉例來說,包含資產的取得、處分以及財務預測資訊等等,而依照證交法施行細則第7條,「訴訟事件」,也會是公司需要主動公開的資訊之一。由於訴訟案件可能影響到公司未來的名聲、債信甚至債務,因此股東有權知悉、公司有義務公開重大影響股東權益的訴訟情形。
    若公司違反申報揭露義務,依照證交法第178條,處罰負責人24萬到240萬不等的罰鍰。
     
    對於市場來說,若公司有訴訟繫屬中,往往不是個有利的消息,因此也會間接影響到股價上,進而影響公司的籌資、競爭與營運能力。因此,這時候握有起訴決定權的你,可能就同時掌握了談判的籌碼。
     
    🎸假如你還沒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對方,你可以用這個不利結果去與對方斡旋,要求他正面對決;假如你已經提起訴訟,卻發現對方沒有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把公開訴訟的重要事實,那麼更有違法的疑慮,你可以向證交所檢舉,利用主管機關的泡咖啡與處罰壓力去幫助你談判。
     
    不要覺得律師會騙你錢,什麼事情都叫你用告的。律師跟你簽的是委任契約,契約的目的是受託辦事,並且需要考量當事人的利益,假如能夠靠和解就完成、假如不需要打二審,那律師也不會沒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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