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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遙遙無期的星光旅社(艋舺謝宅)
上圖與中圖由張哲生攝於2021年4月3日,下圖由張哲生攝於2021年2月11日。
坐落在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和西昌街口西南隅的星光旅社,早在1999年初被臺北市政府指定為古蹟「艋舺謝宅」,可惜該屋年久失修,目前僅在其外搭設鋼棚以保護建物,但後續之整修復原工程則是多年不見動靜。
在我小時候,這間名為「星光旅社」的老舊旅館已經沒有在營業(1971年歇業),我曾和鄰居進去玩過幾回,對裡頭的天井印象深刻,關於謝姓屋主的故事也略有耳聞;如今它成了古蹟「艋舺謝宅」,卻已不見天日許久,希望能早日見到它修復後的模樣。(不過,這裡真的有在進行修復工程嗎?)
「艋舺謝宅」位於臺北市萬華區西昌街88號,所在之地為艋舺市街發源地「番薯市(今貴陽街二段)」附近,原是一座三落大宅。此宅最初建於清光緒16年(1890年)左右,曾經是著名的「郊行」,掌握台臺北與漳泉間的貿易,對艋舺歷史發展有不少貢獻。
謝宅原為歐陽長庚所有,他於1880年代由福建晉江移民至艋舺,開設「建發船頭行」,專營閩南與北臺灣之間的貨物運輸,因生意興隆,遂於1890年代興建此一豪宅。民國34年(1945年),歐陽家傳至第三代歐陽江淮,因財務日漸困難,又將此宅賣給同窗謝溪圳。
原在廈門開設「建松洋行」作布匹生意的謝溪圳,於民國38年(1949年)返台定居於此,將其改闢為旅社與住家兩用的街屋。
此宅坐西向東,原為泉州建築「三落」帶有「左右護龍」的大厝,後因日治時代拓寬道路,此宅部份被拆,前落成了兩側臨街的三角窗街屋。
民國41年(1952年),謝宅進行整修,將原為船頭行的第一落兩層樓臨街建築修改為「星光旅社」;後又將昔日歐陽家族提供作為貨船船工住宿的第三落,改建成二樓磚木構造的「月光浴室」,但由於浴室需燃燒煤炭而屢遭環保局控告,便於民國60年(1971年)結束營業,於1970年代初期改建為四樓公寓。
第一落的星光旅社除了二樓改成旅館建築的隔間外,主要構造、規模、外觀風貌仍保有1890年代初建時的風格,房間面積分割狹小。屋身修建後,主結構為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子使用磚砌,樓板則為傳統木桁架,木結構樑架高大,這種磚木混合構造盛行於日治時期的明治與大正年間。屋頂桁架為西洋式的三角桁架的變形;一樓外側附有拱廊騎樓,二樓則開設弧拱窗;牆面為洗石子材質,兩層樓間有一綠色裝飾帶。
第二進屬傳統閩南式的木構建築,面寬三開間。屋頂為硬山單簷式,並鋪以仰合瓦,採用火形山牆,山牆下有青釉花磚的通氣窗。中廳的樑架為疊斗式構造,兩側木隔牆為仿「閣樓挑台」的做法,收以精緻的格柵欄杆,更有抬高內部屋架的效果。中廳前步口作為前檐廊,內部構架為四桁架,捲棚屋頂,通樑下有透雕的通檖。入口採「三關六扇」門,左右四片格扇,上有螭龍透雕,造型生動,雕工精湛,為艋舺地區所罕見。正廳裡也有雕刻精美的神龕,奉祀祖先及神明,神龕的後方留有「前堂後」,是通往後方院落的空間。
院落間有一天井,被設置為簡單的小庭院,其護欄有石刻造型。天井兩側為廂房,廂房屋頂為平面,其樓頂與第一落後方二樓露台都築有高八十公分的女兒牆,中砌有青釉花瓶欄杆。第一落後方的門板上刻有「松、蘭、竹、梅」等造型。
1999年1月7日,艋舺謝宅被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宅第類,以作為清代中葉郊行的歷史回憶,並為1950年代鬧市裡傳統客棧的代表。
指定為古蹟之理由如下:
一、艋舺謝宅為臺北市僅存之清中葉郊行遺構,雖只剩第二進廳堂,但仍具有艋舺商業使之價值。
二、第一進內廳近代改建為旅社,內部為日式風格,亦具有時代特色。
三、第二進為閩南式傳統建築,用料巨大,木彫精美,深具藝術價值。
但該屋因年久失修,目前第一落(星光旅社)外觀施作鋼棚架工程,給予建物保護,尚待修整;後又因前面道路施工使地基下陷,如今老屋岌岌可危。謝家尚有一子孫住在兩側早已破舊的廂房,並開設雜貨舖,正處在老屋翻修和古蹟維護的兩難之中,期待政府能將已被列為古蹟的謝宅早日維修完善。
我在2014年1月19日拍攝的艋舺謝宅:http://goo.gl/FyJ0d1
謝姓堂號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是兩公約最重之罪,而且有教化之可能
「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
讓我來仔細描述一下這個個案的犯罪實況。犯罪者是夫妻檔林春雄(31歲)和黃曉雲(27歲) 陳哲儒(26歲) 古志強(22歲) 何文軒(19歲) 11歲謝姓少女 9歲曾姓少女。
2015年5月20號,這一夥人把未成年並且有輕度心智缺陷的十四歲邱姓少女從網咖中押走,把她載到附近的大同國小毆打。五名成年人用安全帽、竹棍痛毆未成年少女,並且他們還要求兩名九歲、十一歲的女童徒手痛毆受害者。但是因為被人發現喝止,所以只好把十四歲邱姓少女載到附近河濱公園竹林大橋繼續痛毆。
他們繼續用拳頭,用腳踹、用石頭痛毆受害者約三十分鐘。其中兩名連十五歲都未滿的幼童,也被五名成年人要求用石頭重砸受害者邱姓未成年少女的頭部和身體。
然後人渣之一的陳哲儒喊出了法官認為沒有殺人犯意的一句話:【「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
接著,根據蘋果日報2017年3月21號的報導:【邱女為活命而遭林男等人淫虐,林男大喊:「上!」叫黃女把2少女帶開,還羞辱邱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並於事畢後,用腳踹踢邱女腹部。】
然後未成年的邱女在被繼續痛毆之後倒地撞到頭導致昏迷,最後死亡。(請注意:法官非常在乎這一點,他們認為邱女受盡凌虐性侵之後沒有立即被打死所以這一群人不是殺人,是一直打一直打一直打最後對方不小心死掉的傷害致死)
然後眾人一哄而散去唱歌喝酒,過了幾個小時之後,他們才發現未成年的邱女死亡,於是買了汽油放了一把火燒掉她的屍體。
在我的臉書上有認識受害者的網友留言:【看到這新聞心都很痛....邱妹妹有智能障礙,當初我不知道他"生病"了也跟他講話講到差點吵起來
知道妹妹的狀況後就可以體諒他,其實邱妹妹很可愛,跟我妹妹很能聊
這件事情發生後家人沒講我還不知到受害的就是邱妹妹....
不懂為什麼這些人會這麼慘忍】
很遺憾的是因為這件事情涉及強姦未成年少女並殺害,所以沒辦法在網路上查到判決書,我無法告訴你邱小妹妹到底被打到如何遍體鱗傷。
我沒辦法想像十四歲的邱小妹妹,在經過長時間凌虐,渾身傷痕,受盡凌辱,拼命求饒卻依舊沒辦法在這些人渣之下苟活。最後一擊讓她當場昏迷時,她內心到底在想甚麼?是終於解脫了?還是為什麼要莫名受到這些人渣凌虐?或者是世界上究竟有沒有正義?
但我從兩年前看到這則新聞之後,是真的想也想不到,這夥虐殺輪暴未成年少女的人渣,不但被視為沒有反社會人格,有教化可能,而且還越判越輕,不但沒有死刑,而且還從無期徒刑一路減輕到28年、25年、20年,連30年都不到啊!
根據蘋果日報的同一篇報導:【一審指林男5人手段兇殘、惡性重大,但台大醫院鑑定認為5人雖智力中低、易衝動欠控制,並無反社會人格,未達難以教化程度,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5人均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後,高院認定5人動機是教訓邱女而非殺人,將殺人罪部分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檢方雖請求改判死刑,但因傷害致死罪最重僅判無期徒刑,高院今將林、陳2名主謀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各判處無期徒刑,黃女因參與程度較輕,改判20年徒刑,何男有搭救邱女的行動、古男到案完整供出案情,各被酌減改判25年與28年,可上訴。】
你知道嗎?我不明白的是,法官的常識和人生經驗到底出了甚麼問題,會覺得這五名惡煞拿著石頭、安全帽、竹棍、拳打腳踢,痛毆,強姦,威脅之後並沒有殺人犯意?
是這五個人渣教育失敗,不知道這樣打會死人?還是法官本身銅筋鐵骨,覺得自己被這五名惡少兩名未成年女童拿石頭、安全帽、竹棍、拳打腳踢,痛毆之後也完全不會有生命的危險,只是簡單的被教訓?這位法官是從小筋骨精奇,練金鐘罩鐵布衫長大,這些無止盡的凌虐跟痛毆都只是小小的傷害而已?
甚至最先提議強姦跟下手最重的何文軒回到犯罪現場查看狀況,就被當作有搭救邱女的行動,你他媽的覺得何文軒是醫龍還是怪醫黑傑克,又強暴又把人往死裡打,結果回犯罪現場是為了搭救?被虐殺成這樣,朝田龍太郎都救不活了,你覺得何文軒回去是為了搭救?其他人在強暴未成年邱女的時候何文軒是在抓寶可夢還是在打怪物彈珠?怎麼沒搭救?
而且同樣跟著性侵殺害未成年少女的古志強,只因為到案之後完整供出案情,所以就不用無期徒刑,改判28年有期徒刑,他沒有自首ㄟ!古志強只是說出案情,就不用無期徒刑了,法官是覺得自己是華盛頓的爸爸嗎?手上拿著斧頭的華盛頓因為誠實所以一定要原諒他不可以重判?法官到底哪裡有問題?是要告訴大家凌虐殺人強暴未成年少女之後誠實的重要性嗎?這位法官,要不要出道寫一本童書告訴大家誠實的重要性呢?
而黃曉雲跟著一起擄走未成年的邱女,一起跟著痛毆凌虐對方,然後跟大家飲酒作樂,放著邱女躺在橋下等死,跟著一起毀屍滅跡,進了警局還嘻嘻哈哈跟警察要菸抽,毫無悔意高興得很,結果你告訴我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黃曉雲到了高院就變得參與程度較低所以只有二十年,高院的法官是怎麼樣,眼睛上長了電子顯微鏡,可以看到地院看不到的參與程度較低?出來解釋一下嘛!客委會主委都可以站在路上當法官判斷警察盤查違法濫權了(雖然後來被自己老闆和法務部長打臉),高院法官應該可以做得比他更好啊?
台灣現在的問題已經不是甚麼有沒有判死刑、狗屁司改或是甚麼司法遠離人心了,而是他媽的在台灣妳敢殺人強姦逞兇鬥狠就是寶貝,打個噴嚏法官都會替你找理由說悔過之氣外溢,說個實話就他媽的變成華盛頓可以減刑,臺大醫院看了看強暴輪姦殺害未成年少女事後還唱歌炫耀都叫沒有反社會人格了,那到底甚麼叫做反社會人格?我他媽的已經想不出比這五人還要人渣的人了,在台灣到底甚麼人可以判重刑啊?
你知道這五個人渣在檢警調查的時候,只供稱是跟未成年的邱姓少女【玩】嗎?只是不巧她死掉了啊!
你知道林春雄第一時間被捕從警局出來的時候,還有十幾名小學生在門口大喊老大!老大!老大!嗎?你知道林春雄這次聽到宣判之後還覺得沒有判死刑不夠,他還覺得判太重要上訴嗎?我他媽的要是那些小學生也覺得很厲害,林春雄把法院玩弄股掌之間,虐殺輪姦未成年少女也不會被判死刑,這些小學生當然崇拜他啊!搞不好他們現在還在看我這篇文章咧!
最後引述三國演義諸葛亮罵死王朗的一段劇情,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曾經穿越到台灣,藉由諸葛孔明之口描述台灣的現況啊!【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邱墟,蒼生塗炭。】
啊不過在台灣這些人被罵了還是照樣領超過100%的退休金,不會像王朗一樣羞恥心爆炸啦。
這是我2017年寫的文章,沒想到可以一直一直拿出來用,沒想到林春雄又被改判無期徒刑。
謝姓堂號 在 妙麗兒-日韓雜貨批發零售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不是詐騙,是有人真正有需要
家裡若有不需要用的物資,好的請分享喔
謝謝大家的愛心
請大家直接寄到愛心小舖(地址在文末),寫「富里天主堂」收即可,因為如果寫劉修女,工作人員怕是修女的個人包裹,會不敢打開。另外,他們真的什麼都收,最歡迎電器小家電,童書可以義賣,也可以給欣欣幼兒園小朋友使用。祝福大家有個平安愉快的周末午後❤️
詳情看內文⬇️
「你有不要的二手用過的物資嗎?可以寄給我們嗎?我們都收」。LINE裏常收到最新民調、年中折扣、低利貸款的廣告,倒是第一次接到這樣的訊息,而且語氣謙卑微弱地令人不知所措。
訊息發自花蓮縣最南端的鄉村,照顧原住民、新住民、隔代教養、老人、單親等弱勢家庭的富里天主堂。
原本只能種植花生的土石流地,在他們自製堆肥和多年努力後,終於闢成綠生農場,得以生產無毒薑黃、紅藜、洛神花;愛心募來的二手物品,在天主堂不遠的轉角處,搭成一個小雜貨店,白底紅字的「若瑟愛心小舖」,沿用了人道救護的顏色和元素。
這個最邊緣地區的最小型社福團體,沒有太多奧援和媒體曝光率,只有小額捐款和自食其力的信心。
上個月中,擔心天主堂斷炊的70歲劉修女,舟車勞頓來回跋涉四百多公里,領著員工北上假日花市擺攤,連他們自己都無法相信,帶來的農產品能在半天之內銷售一空。
也許是天主聽見呼求,也許是那封求助信奏效,汗水灌溉的不毛之地,因著涓滴愛心匯成了荒漠甘泉,在遙遠的偏郷開出一片奇蹟。謝謝大家努力,讓接棒的愛延續下去!
天主堂若瑟愛心小舖地址:花蓮縣富里郷中山路31號。(03)883-0622,(03)883-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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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加註:首先,謝謝大家的分享!上個月那封「求助信」我已先打電話求證過,而且6/15也親自到他們假日建國花市的攤位,才敢在臉書發這篇後續。留言中,有人問了許多問題,我先就我知道的簡單說明,也做一些提醒:
1. 只要是您用不到的物資,有七八成新,還能物盡其用,都歡迎捐贈。天主堂在稍微整理之後,會上架到「若瑟愛心小舖」義賣,善款將作扶助弱勢家庭之用。
2. 十天前我們曾打電話詢問,被告知因為當地沒有書店,所以很歡迎二手書;前幾天再電話詢問時,他們仍然歡迎二手書,但二手小家電更為需要。
3. 小文具用品因為陳列不便,請盡量八九成新。
4. 一個月內的即期食品請轉贈別的社福單位,因為他們的客戶流量不夠大,可能無法銷出去。
5. 請大家品管我們捐出去的物資,千萬別把這裏當資源回收站。
6. 如果大家想更認識他們,可以在臉書和網站上找到「富里天主堂」,或直接留言詢問。
最後,分享一個昨天的小插曲。因為迴響超乎想像的熱烈,我擔心誤植地址,枉費了大家的善舉(google map出現兩個不同地址),偏偏天主堂今天沒有接電話,手機也沒回,我特地電聯請富里派出所幫忙,好心的謝姓警員剛答應騎摩托去看地址,這時,天主堂員工剛好也回了訊息….很多好事,都發生得剛剛好!
再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