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請確認你有此應用程式的使用權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請確認你有此應用程式的使用權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請確認你有此應用程式的使用權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請確認你有此應用程式的使用權限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犯罪偵查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科技偵查法制公聽會 法務部在上個月月初(8日)公告了「科技偵查法」草案,但因為公告期只有5天,又涉及秘密通訊自由、隱私權及科技資訊權等基本權利,並明文授權包括被稱為「國家木馬」、有著高度爭議的設備端通訊監察在內的偵查手段,而遭到各界抨擊。法務部檢察司林錦村司長也在公...

  • 請確認你有此應用程式的使用權限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3 13:42:02
    有 619 人按讚

    犯罪偵查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科技偵查法制公聽會
     
    法務部在上個月月初(8日)公告了「科技偵查法」草案,但因為公告期只有5天,又涉及秘密通訊自由、隱私權及科技資訊權等基本權利,並明文授權包括被稱為「國家木馬」、有著高度爭議的設備端通訊監察在內的偵查手段,而遭到各界抨擊。法務部檢察司林錦村司長也在公告結束後表示,考量各界意見多,將進行研議後,再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為了讓官方跟民間在草案能有機會直接對話,我在9月25日星期五開了一場「科技偵查法制修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國安局、調查局、廉政署、海巡署和刑事警察局等各執法機關,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林永頌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周冠汝專員、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李宜光律師、台北律師公會 王怡婷律師、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陳奕廷律師、劍青檢改 林達檢察官,一起交流寶貴的意見。
     
    因為與會來賓的發言都非常全面,為了方便閱讀及掌握爭點,我請助理把與會人員的發言,重新依據議題歸納整理。希望有助於聚焦討論。
    (如果有誤解或任何錯誤,歡迎隨時指正喲!)
     
     ──────────────
     
    【台權會:資訊接露和隱私保障】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周冠汝專員,率先分享國家監控的資訊透明狀況。台權會曾經在加拿大的學術報告中,發現台灣有間諜軟體伺服器,更曾經被偵測到在公共網路上有可以篩選封包、封鎖內容與進行監控的設備,但是從來不知道使用的單位和目的。
     
    除了網路監控之外,還有位置的監控。周專員表示,依據法務部調查局2017-2018年GPS的使用統計資料,監控時間大多沒有超過60天。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超過2個月才有法官保留,會讓大部分的監控都不用經過法官的審查。
     
    周專員強調,問題在於如何監督科技偵查手段的行使,也擔心會如同英國或德國般,促使監控產業的發展。專員表示,立法前應該盤點過去的使用狀況,了解足夠的資訊後,才能和社會溝通並決定調整的方向。
     
    【司改與律師團體:草案規範有所不足】
     
    民間司改會和律師團體,則從法學專業與經驗出發,指出草案有待改進的面向。
     
    1.隱私空間界定狹隘,不符社會通念和司法發展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指出,草案規定非隱私空間就可以拍照、測量、錄音、錄影,但公開場合並不代表沒有個人隱私。此外,法律規定的要件只需要檢察官甚至警察認為「必要時」即可,非常地抽象而不明確,更不需要法官審查,林律師因而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李宜光律師也表示,草案中隱私空間的範圍是被縮小的。一般的搜索,進入大門就要搜索票,但現在庭院也不算隱私空間,因為並非住宅或其他具有隱蔽設施之地上物的內部空間,使得人民的隱私範圍被限縮到限於住家裡面。
     
    台北律師公會王怡婷律師,引用司法院釋字第689號解釋理由,說明現行司法實務已不是用單純物理空間決定隱私保護範圍:「即他人之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在公共場域亦有可能受到干擾,而超出可容忍之範圍,該干擾行為亦有加以限制之必要。蓋個人之私人生活及社會活動,隨時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其言行舉止及人際互動即難自由從事,致影響其人格之自由發展。」王律師質疑,公寓大廈有開放的大廳,是否也代表國家機關可以在大廳監看人員進出,不構成隱私侵害?這樣是否符合國家應該保障隱私權的作法?另外,公共場所如果能任意監看與聞,也可能涉及到人臉辨識等科技執法的問題。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陳奕廷律師表示,正如同美國Marshall大法官所言:「隱私不是全有或全無的概念,對個人來說,也不該只有『保有』或『失去』隱私兩種選項。」,草案採取二分法並作為強度設計的標準,會造成誤導。如同大法官解釋意旨所說的,公共領域也有隱私權,不應該再以物理範圍重新界定隱私空間。
     
    2.隱私空間的隱私和第三人的隱私
     
    李宜光律師認為,法案有株連過廣的問題。在對隱私空間的非侵入性偵查,例如對住家使用熱顯像儀的狀況,對先生蒐證時,配偶子女也會被偵測到。此外,蒐證還有馬賽克式的狀況,個人的行蹤和軌跡會被偵測到,並從破碎的拼圖變成一個完整的面,對隱私侵害很大,而且實施時間很長,可能無法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
     
    陳奕廷律師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3條已經明文禁止在私人住宅竊錄影音的「大監聽」。雖然科技偵查法的規定沒有涉及錄音,但一舉一動,無論洗澡、親密活動或其他人的資訊,都可以用如熱像儀等儀器一覽無遺。國家就像隱形人在旁邊看你活動,是對隱私更強大的侵害,也是大監聽的復活。陳律師認為,原則上要全面禁止,例外也要有更嚴格於通保法的規定。
     
    3.位置追蹤與隱私保障
     
    對於GPS等位置追蹤的偵查手段,草案規定的要件是「檢察官認有必要時」,且實施超過兩個月的話,要由檢察官聲請法院同意。對此,林永頌律師質疑無需法官保留的兩個月時間過長。陳奕廷律師也強調,這些監控不是驚鴻一瞥,是長期大量的監控,資訊量差異很大,因此要有令狀原則、通報紀錄和僅供本案使用等限制。王怡婷律師也指出了「必要時」沒有客觀標準的問題。
     
    4.層級化法官保留
     
    李宜光律師表示,針對科技偵查的必要性,規範方式有三種程度類型:「有必要」、「有相當理由」和「有事實足認」。如果「有必要」並且由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就能認定,範圍真的太大,在比例原則和法官保留等要件上要重新思考。
     
    陳奕廷律師則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不亞於監聽錄音,包括照片、影片和檔案,都有機會透過草案第14條的規定授權獲取,遠比掛線監聽的範圍更大更多,並質疑草案規定比傳統監聽還要寬鬆。
     
    5.違法取證怎麼辦?
     
    王怡婷律師質疑,刑法第307條違法搜索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為什麼草案規定違法實施設備端通訊監察和洩密是告訴乃論之罪?甚至在某些狀況下,可以不用事後通知受監察人,又怎麼提出告訴?陳奕廷律師也認為,告訴乃論之罪的設計,律己從寬到極致,刑度上還可能比通保法的規定少,因為沒有「意圖營利」的加重規定,並質疑這樣的刑責程度能否有效嚇阻公務員濫權。

    在證據能力上,陳奕廷律師指出通保法第18-1條有「不得作為證據」(證據的絕對排除)的規定,但是草案第27條所規定科技偵查法實施前蒐證證據的證據能力,卻是採用權衡之相對排除的方式,是否能有效遏止國家機關違法蒐證,也有待釐清。此外,德國有外部中立單位的審查。草案條文規定監聽後要移除程式,有沒有任何監督機制存在?陳律師並主張應考量由中立客觀的單位,進行科技上的監督與管考。
     
    6.法律體系
     
    在法律體系上,林永頌律師、王怡婷律師和陳奕廷律師都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以及數位證據的蒐集和保全等規定,涉及到既有通保法與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事項,也都涉及對秘密通訊自由的干預,草案更相當程度地準用了通保法的規定,並質疑是否修正整合修正通保法的規定,是更完整妥當的立法方式。
     
    林永頌律師進一步表示,強制處分是程序法重要的概念,以目前的規範來看,應該由司法院提出法案,而且司法院會相對重視相關的法律原則──法務部不是不重視,但同時也有犯罪防治的業務目的。
     
    【劍青檢改:犯罪訴追與合法性監督】
     
    除了律師團體與人權團體,改革派檢察官的代表──劍青檢改的林達檢察官,也以基層檢察官的角度表達意見。林達檢察官表示,從檢察官的角度來看,能立法是好事。因為立法是限制國家權力的作法,也就是保障人民基本權。如果沒有立法,執法人員可能有兩種不同的心態,一種是法律沒有規定所以都可以做,另一種是沒有規定都不能做,但實務上前者比較多。此外,沒有立法的狀況下,也無法統計、知悉使用狀況,立法才能納入管制。只是,談到立法就會走入細節,就會有相關爭議。
     
    對於科技偵查在實務上的需求,林達檢察官舉出了海上走私、盜採林木、製毒工廠和先前發生的略誘少女案件為例,因為環境與犯罪模式的特殊性,如果沒有相應的科技偵查手段,諸如GPS、M化車、空拍機和熱顯像儀等科技設備幫助,就會難以偵查犯罪。
     
    最後,林達檢察官認為,應該思考是否要全部法官保留。全面法官保留是很極端的作法,案件也會衝進法院。然而,國家法律必須考量到司法資源分配的問題,而需要層級化的法官保留。林達檢察官也表示,要和各界溝通對檢察官的信任程度。其實在檢察官的工作上,常常和司法警察發生爭執,因為檢察官對於蒐證程度和證據調查的聲請,有著很高強度的合法性控制。
     
    【執法機關:科技進步與偵查障礙】
     
    執法機關各自分享了第一線人員的經驗和困境。國安局人員表示,當遇到境外敵對勢力的威脅作為時,例如網路駭侵行為,傳統偵查有其不足,而有更新法律的必要。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蔡旻峰副組長,指出了傳統通訊監察法制面對現代網路通訊應用的無力,除了無法及時掌握行賄的關鍵證據之外,還必須出動大量人力蒐證,而無法在更多貪瀆案件多所著墨。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蘇子廉副處長表示,科技偵查作為往往涉及人民基本權的干預,所以執法機關需要法律授權才能確保符合憲法法治國原則。民眾期待司法警政機關抓壞人維護治安,但是偵查法令的設計似乎跟不上科技演進,例如通保法不及於加密的通訊軟體,就造成犯罪的死角,並強調犯罪者和偵查者必須武器平等。
     
    海巡署孫世亮副組長強調,傳統偵查手段有時效延宕績效不彰和精準度不及的窘境,而如果有完整的證據,就可以避免誤判,讓嫌疑人證據確鑿或避免冤情。海巡署犯罪偵查科陳佐霖科長則以盜運砂石為例,表示嫌疑船隻一出海,就會關閉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造成追查困難。因為法院認為要有法律授權才能使用GPS,海巡人員也就不能使用GPS調查。另外,海巡執法面積有13個台灣大,沒有科技偵查,很難阻絕犯罪於境外。
     
    刑事警察局謝有筆科長表示,犯罪者為了躲避查緝,除了採用通訊軟體進行聯絡,工廠也在偏鄉或人煙稀少的地方。在沒有掌握的狀況下進行跟監,除了會被懷疑而撤掉工廠,也有警察人身安全的問題。因此,警方需要不受人力和時間限制的偵查手段,例如監視攝錄定位追蹤等方法,讓警方能掌握相關犯罪情資。
     
    法務部林錦村司長表示,科技偵查的立法,是因為基層執法人員遇到困境。犯罪組織用先進科技躲避查緝,也要思考給執法部門相對應的科技偵辦犯罪。林司長強調,在給予執法部門科技偵查手段的同時,難免對人權有所侵害,並認為要兼顧犯罪調查和人權保障的面向。
     
    林司長也對草案的立法體制進行了回應。法務部之所以不修正通保法和刑事訴訟法,是因為通保法規範的是通訊秘密,GPS等科技偵查方法並不是通訊秘密的範圍。此外,設備端通訊監察不是台灣獨創,德國、奧地利、瑞士等國家都有。司長也表示,科技辦案難免會侵害權益,是否能依照侵害程度層級化法官保留。司長還特別說明,科技偵查是以刑事犯罪為前提,如果沒有取得令狀,很多無關的資訊應該立即銷毀,偵查結束後,設備端軟體要移除,其他檔案如照片行事曆等也不得使用。而未來將會建立流程,也會有不辦案的中立獨立的專責機關,並會強化資安的保障。
     
    【司法院:保護人權與建立制度】
    司法院的楊明佳法官表示,刑事訴訟法、通保法和科技偵查法等各部法律,如果標準不能齊一,會有操作上的混亂與困難。而在層級化法律保留上,應該從侵害基本權的種類和程度思考。例如刑事訴訟法上的搜索扣押,可能侵害到財產權和居住安寧,通訊監察則涉及秘密通訊自由和隱私權。至於科技偵查就可能非常廣泛,目前有熱顯像、M化車等設備,不知道未來還會有什麼。從這個角度來看,應該將科技偵查規定在刑事訴訟法,或考慮用一部特別法將所有科技偵查進行統合性規範。
     
    顧正德法官則認為,無論規定在哪部法律,最重要是內容,法制要完善,監督機制也必須有事後檢驗。顧法官並認為,採用專法較能進行完整的體系規範。在立法上,顧法官認為科技偵查有科技和偵查的兩個面向,最後也要回歸法律面和偵查機關的需求,法務部或偵查機關會更清楚知道犯罪人的手法和犯罪困境,以及必須借用哪些科技手段。
     
    楊明佳法官另外指出,科技偵查要考慮隱私權侵害的程度。草案對於隱私空間的區分方式,可能會造成人民權利侵害的結果。此外,也要考量偵查方法究竟是秘密還是公開為之,更要考慮時間長短是否合理,或者有更細緻的規劃。楊法官並引述司法院釋字第631號解釋解釋文:「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強調要件要儘可能合理明確。
     
    楊明佳法官認為,監督機制也很重要。在通保法上,通訊監察分成建置機關和執行機關。建置機關的資訊是客觀而無法人為調整的,同時搭配相關的監督考核機制,讓建置機關的運作可以公正客觀。但目前科技偵查法草案的規定,大部分是誰有設備就可以做。例如手上有高倍數相機,就能對人家家裡拍照,有M化車就能今天開甲地明天開乙地。楊法官並質疑,如何透過事後監察達到有效管控。此外,證據能力的部分,草案第27條和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都是權衡的方式,是否還要在草案規定、目的是什麼。
     
    顧正德法官也針對草案中的各種偵查手段提出其看法。首先,科技設備在特性上可以長時間進行紀錄,也可以進行分析,甚至可以侵入隱私空間偵查。而即使是非隱私空間,長時間的監看累積,也可以呈現圖像式的生活模式,就是憲法所要保障的隱私權範圍──時間短暫可能沒有侵害,累積到一定量時就會有侵害,所以沒有法官保留就會有違憲之虞。

    關於戶外的非隱私空間,顧法官表示還是有合理隱私期待的可能性。至於法官保留的時間長短可以再詳細討論,例如德國規定實施連續24小時或者間斷實施2日,就要法官保留。而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追蹤位置在2個月以內是檢察官保留,超過才是法官保留,時間會不會太長?時間又要如何計算和監督?顧法官並提出警告,如果沒有做好,會等於空白授權。

    此外,顧法官認為,依法院的見解,GPS和M化車會侵害人民隱私權和資訊自主權,裝設裝置也侵害財產權,可能一開始就有法官介入的必要。也要進一步思考,人臉辨識能否使用在追蹤位置?外國有在進行,但會傷及無辜,因此雖然要允許追蹤位置的科技偵查手段,但有些手段是否也應該禁止呢?

    至於對隱私空間的科技偵查,顧法官指出,問題首先在於是否允許國家透過科技手段偵查屋內隱私。如果真的有必要,除了法官保留,也要提高門檻和建立監督機制。草案雖然採取相對法官保留的立法模式,如果只需要「相當理由」,可能也無法發揮司法審查的功能。另外,如果未來技術允許,是否可以允許從戶外透過網路打開屋內的手機鏡頭或麥克風?如果不允許,或許要立法絕對禁止。

    最後,關於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分,顧法官認為這也是一種通訊監察,並建議可以放入通保法,不要立在專法再準用。此外,顧法官也質疑技術上是否能做到只擷取通訊隱私,以及如何區別通訊隱私和其他隱私(包括照片或上網紀錄等個人隱私)。如果要用人工識別而可以事前接觸資料,就會有問題。
     
    除了前面的議題,還有兩個問題被熱烈討論了一番。
     
    【問題1:電磁紀錄搜索扣押,會不會及於雲端資料?】

    周冠汝專員對電磁紀錄搜索扣押範圍提出質疑。首先是透明程度的問題。周專員問道:過去台權會在看統計資料時,搜索票部分的電磁紀錄統計,有多少只涉及裝置,又有多少是取得裝置後再進入其他設備或登入雲端硬碟?周專員表示,如果搜索票聲請書單純只寫電磁紀錄,法官可能很難衡量侵害程度。第二,是否能搜索遠端電腦或雲端資料,涉及存取權的問題。例如協作的文件,是不是屬於通訊的一部分?而且雲端資料也不是單一個人擁有存取權限。周專員也質疑,會不會建置資料庫,供本案或他案使用?王怡婷律師也詢問,電磁紀錄的搜索扣押,是否包括網路銀行的帳號密碼和連接後的交易資訊。

    黃致中檢察官說明表示,對於電磁紀錄的搜索統計資料要再確認,但應該沒有單獨統計雲端的部分。而草案關於電磁紀錄搜索扣押範圍的部分,只是澄清性的規定,立法理由也說明是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補充性規定,所以不會成為遠端搜索的授權依據。至於協作文件的取得,和通訊並沒有關係,因為不是監視製作文件的往來過程。最後,設備端通訊監察的相關規定,是從通保法移植而來,因此不會包括諸如輸入帳號密碼等通訊以外的事項。如果會造成這樣的誤解,會回去研究怎麼樣不造成誤解。

    林達檢察官也分享辦案的實務經驗。在偵查機關扣押手機後,會先用飛航模式斷開連線,避免檔案被從遠端消除。而遠端空間的規範,還涉及到軟體的具體功能,例如把擋案存在手機裡,或手機上只有檔名和路徑──如果涵攝到具體案例,就有很多特殊的功能。

    陳奕廷律師質疑,搜索票有空間上限制,那如果要搜索電磁紀錄,是要在搜索票上表明針對具體硬體,還是可以對遠端附帶設備進行附帶搜索?美國法上正反意見都有,是有爭議的事項,是否能立法直接包含呢?就像搜索到鑰匙,是不是可以拿鑰匙去把門打開?

    【問題2:對隱私空間進行科技偵查的重罪原則?】

    李宜光律師表示,對隱私空間應該要特別重視,但是草案第9條第1項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就能採取對隱私空間的監控,連竊盜和傷害罪等輕罪都會包含在裡面,因而質疑是否有寫錯字,並主張應該改成「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黃致中檢察官解釋說,這條規定並沒有寫錯,如果認為範圍過大可以討論。而如果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和誘罪就完全不能用,所以在討論犯罪範圍時,應該要思考哪些犯罪會用到這樣的偵查手段。法務部李濠松副司長補充說明,通保法關於調取票的要件,就是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訊監察書才是最「輕」本刑,這是因為隱私權干預程度不同,就設定不同的門檻。

    對此,陳奕廷律師認為,該規定是「大監聽」的復活,因此不是法官保留的問題,而是國家能不能做的問題,並對本條規定持保留態度。

    李宜光律師更表示訝異,最重本刑三年以上的話,傷害罪等輕罪就能適用。另外,該規定涉及隱私空間,要件也只是「相當理由」,對人權的侵害將難以想像,因為條件寬鬆、罪名很輕,侵害範圍又是隱私空間,手段也有錄影,時間更可以到30天,所以從憲法來看,很難通過比例原則的挑戰。此外,在一般人可以共見共聞的範圍內,雖然沒有隱私權的保障,但一般是指在民事法律的狀況。國家動用公權力監察人民隱私,應該受到更嚴格的限制。李律師並認為,只要是有隱私的合理期待,就像美國大法官說的,就應該要聲請令狀向法院聲請。如果有可能侵害隱私空間,應該檢具證據向法院聲請,而不要任意為之。

    林永頌律師則表示,在法律設計上,不是只有「最重本刑」或「最輕本刑」的規範方式,如果有犯罪具體情形上有其需要,那就明列出來。

    ──────────────

    快樂的時光過得特別快,在經過了三個多小時的假公聽會真研討會之後,又到了時間吃午餐。我相信,這樣一場面對面的公聽會,是促進官方和民間理性討論和完善制度最好的方式,更期待未來在規範的制定和政策的研擬上,能有更多對話而非衝突的空間。

  • 請確認你有此應用程式的使用權限 在 藍橘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14 22:52:42
    有 1,956 人按讚

    (送大家一個睡前小故事~)
     
    我剛跑步回家,全身大汗淋漓,剛好結算時間來了,我揪起衣袖,用手機掃描手臂上的QR健康碼。
     
    手機正在運算,我心情不禁緊張起來。
     
    你今天的健康評分是88分!運動情況如下:
    •緩步跑15000步,從家出發到400米運動場,來回兩圈,評分加5分
    •今日飲酒情況:白酒200ml,評分下降1.5分
    •今日吸煙情況:5枝,評分下降3分
    •昨晚睡眠情況:7.5小時,評分上升1分
     
    恭喜,只要達到健康評分90分,即可解鎖上級權限:『頭等機票』『私家醫院』『銀行借貸額上升』
     
    好~看來要加把勁才行呢。
     
    我走進浴澡將全身的臭汗沖洗乾淨,剛想上床睡覺,未婚妻Chloe便打電話來。
     
    「怎麼了?還沒睡嗎?」我。
    「睡不著,可以陪我聊一陣子嗎?」Chloe。
    「不行啦,我要十一點前睡覺,不然健康碼又要被扣分了!」我。
     
    「你不用這麼沉迷吧?我看到有些網頁說,那個健康碼…」
     
    「夠了!明天再說吧,妳也別太晚睡,不要看那些網頁了,盡是仇恨言論,不健康呢。」
     
    我掛線後,便關燈睡覺。
     
    為控制疫情,我國總統推出了全民健康碼系統,每個國民都必須把血液樣本及DNA交給政府。
     
    測試過沒有傳染病、遺傳病及DNA缺陷後,就能得到一個「健康碼」。
     
    憑著健康碼,不單出入境免除隔離檢疫,出入某些場地健康碼必須有足夠的分數才行。
     
    健康碼更會連接各個地區的監測系統,例如我進入酒吧逗留後,再被偵測到駕駛汽車的話,就會馬上將位置傳送給警察。
     
    自從我申請了健康碼之後,就不斷想盡辦法增加評分,每天運動,注意飲食。
     
    因為只要我能達到90分以上,就能加大銀行貸款的上限,我便可以買樓跟Chloe正式註冊結婚了!
     
    不過…Chloe好像非常反對這個健康碼,她說會侵犯個人私隱,事實上她曾經試過被偵測到在網上發放不誠實言論而遭受到扣分。
     
    一旦健康評分到達「黃色」,國民就會禁止出入境,禁示進入公共場所,包括商場、圖書館、交通工具…
     
    如果評分到達「紅色」,便只能留在隔離區,24小時受到檢疫人員的監管。
     
    隔天早上,我準時七點起床,因為只要在7:30前到達交通工具,便會得到0.5分的獎勵分數。
     
    當我走到地鐵站門前的檢疫區,使有職員走過來:「先生,麻煩你交出健康碼。」
     
    「好的~」我揪起手袖露出健康碼。
     
    「不好意思,你的健康評分顯示為黃色,不能進入地鐵站範圍內。」站務職員擋住我的去路。
     
    「你的系統搞錯了吧?昨晚臨睡覺前我還有88分呢!」我探頭去看系統螢幕,馬上被阻止了。
     
    「我再確認過了,你現在的健康評分是69…」
     
    「不可能!」我拿出手機用程式掃描,果然只有69分。
     
    「麻煩你盡快離開,否則我會報警,你的健康評分會再被扣分!」職員。
     
    我困窘地離開地鐵站,致電去政府的健康中心:「你好,我的健康碼出了點問題,昨晚睡覺前明明還是88分,一覺醒來只剩69。麻煩你幫我查一查好嗎?」
     
    「好的,請稍等。」客服專員。
    「我還要準時上班呢,最好快一點。」我。
     
    半晌後,客服專員回答:「先生,你的確在昨夜凌晨4點被扣除評分的,但我們不便透露原因。」
     
    「凌晨4點?!我、我在家裏睡覺啊!你們搞清楚好嗎?」我。
     
    「不禮貌對待政府官員,被扣5分。先生,我勸你禮貌一點,60分以下就是紅色級別了。」
     
    「抱、抱歉…謝謝你的幫忙…」我掛線後,整個人脫力地坐在地上,任由途人以奇異眼光看著我,我也不為所動。
     
    此時,電話響起,是Chloe的來電。
     
    「喂…對不起,看來…我們的結婚計劃…」說到一半,我就被Chloe打斷了。
     
    「我才想要跟你說對不起呢,我的健康碼級別變成紅色了,現在我在隔離中心,我只有三分鐘通話時間…」
     
    「紅、紅色…?!為什麼?!」我膛大雙目,以為自己聽錯。
     
    「昨晚凌晨,突然有人破門入屋,說我的檢疫呈陽性反應,需要立即隔離。」
     
    「不可能吧?妳不是前幾天才去做DNA檢測嗎?」我。
    「我也不知道…」Chloe。
     
    此時,有人奪去她的電話:「你就是她的未婚夫了吧?」
     
    「呃?!是。你是…?」我。
    「我是健康中心專員,我們調查過了,你的紀錄一直都很良好,現在我們給你一個機會…」
     
    「一個機會?」我。
     
    「跟她解除婚約,撇清關係,不單能拿回之前的分數,積極與政府合作,還能得到評分加3呢。」
     
    我腦袋一片混亂,全身顫抖。
     
    「順帶一提,如果你不合作的話,你的分數將會是61。慢慢努力的話,或許能回到綠色級別的。」專員。
     
    「我…我只想知道…為什麼Chloe會被你們抓去?」我。
     
    「她不健康。」專員。
    「她…」
    「她思想不健康。」專員補充:「對國家有危險的思想,就是不健康。」
     
    「我…決定跟她離婚。」我嚥下口水,用力擠出字句。
     
    「很好。聽說你打算買樓吧?恭喜你當業主呢。」
     
    專員掛線後,我再次回到地鐵站。
     
    系統顯示為91分,職員向我有禮地鞠躬。
     
    買樓…健康…穩定…生活…繁榮…國家…安全…安穩…發展…
     
    我拖著腳步走上月台,左右掃視車站,每個角落都安裝著監視器。
     
    我揪起手袖,看著手臂上的「健康碼」。
     
    隧道深處傳出列車高速行駛的轟隆聲。
     
    我擠出排隊的人群。
     
    「喂!插隊打尖!要被扣分的!」有人扯住我的衣領。
     
    我用力甩開他,列車剛好到達月台。
     
    我縱身跳下路軌…
     
    我毀滅了一個不健康的腦袋,可以加我分吧?
     
    (完)
    後記:
    香港快將實行健康碼,什麼是健康碼?支付寶健康碼系統已經在 200 多個內地城市開始使用,並有望在短期內於全國使用。
     
    惟《紐約時報》對該軟件代碼的分析發現,該應用程式可與當地的執法部門共享用戶資料,監視其位置以及健康狀況,程式會把用戶的位置、城市名稱及識別編碼發送給伺服器。
     
    太好了,以後我們香港,每個人都會身體健康呢。
     
    喜歡故事,花半秒Like & Share
    喜歡微小說嗎?
    微小說系列《三分鐘熱度》已經推出!
    https://bluegodzistore.boutir.com/

  • 請確認你有此應用程式的使用權限 在 未來Famil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09 13:50:21
    有 106 人按讚


    【不能用 Zoom 怎麼辦?#市面視訊會議軟體功能測試一覽表】
    Zoom 被禁用之後,該用什麼軟體? Bts無界塾的語文老師 林嘉怡,用兩天自己下班後的私人時間,和無界塾其他夥伴老師一起測試,不眠不休的做出這份完整的調查跟報告,為的就是想趕快提供給所有老師參考,這樣的努力和付出真很感人~非常謝謝林老師及夥伴!
     
    另外,也很謝謝每位疫情期間,每天面對各種挑戰的老師們!謝謝您們為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們努力!未來親子小編們也會努力每天做出好文章,和各位一起並肩作戰!
     
    🌟🌟測試一覽表如下>>

    ✅1.誰適合Teams?
    ✅2.誰適合google hangout Meet?
    ✅3.誰適合唐鳳推推的Jitsi Meet?
    ✅4.誰適合cisco WebEX?
    ✅5.誰適合newrow?
    ✅6.誰適合cyberlink U?
    ✅7.誰適合blue jeans?
    ✅8.誰適合adobe connect?

    🔥🔥內容持續更新中>> https://www.notion.so/4c26056f19b04934b679b4f1b3d554dc…

    💖延伸閱讀
    防疫在家,自主學習能力越來越重要...如何培養?專家「HEART」5方法讓家長引導孩子自主學習>> https://pse.is/R6EWG

    【不能用 Zoom 怎麼辦?市面視訊會議軟體功能測試一覽表】

    Zoom 被禁用之後,該怎麼辦,該選用什麼軟體? 我們 Bts無界塾 的語文老師 林嘉怡 老師真的太猛,這兩天晚上下班,找無界塾其他夥伴老師一起測試,兩個晚上做出了這份完整的調查跟報告。

    昨天我看到了這份調查,我很震撼。這是目前我看到最完整、而功能測試最細的調查表。無界塾的夥伴們在軟體被禁之後,第一時間就在找問題的解方,讓我很佩服這些老師們的行動力。

    嘉怡老師的完整測試,對於在後 Zoom 時期不知道要選哪個新軟體很困擾的朋友們,歡迎取用參考!

    註:這份報告會不時更新,請隨時關注林老師這份報告最下方的 notion 連結

    (歡迎分享)

    -\-\-\-\-\-\-\-\-\-\-\-\-\-\-

    From 林嘉怡老師:

    [軟體之於教學需求測試]
    很多人在談軟體的時候都把會議跟課程混在一起,一般的訊號清晰、共享、錄影,已經是標配,本篇會以課程為導向出發,說明這幾天測試軟體的結果,這是單就軟體本身,不考慮同時使用其他平台或外接設備的分析。

    最後也會稍微說明為什麼教學跟會議需求不同,不過因為功能分析很冗,不一定是大家馬上需要的,所以我把這部分往後放,不想看的可以只看測試結論或看連結表格。

    **聲明1:我很想被業配,但是我沒有**
    **聲明2:無界塾其他人想不想,我不知道,但是無界塾也沒有**
    **聲明3:重點不在換軟體,而在找到一個軟體後調整教學模式**
    **聲明4:本篇預設你本來就學過至少一種,沒有的話沒辦法看**
    **聲明5:神農般嚐百軟體的我的電腦,才是資安最大洞的那個**

    ——————————————————————————

    給已經開始努力卻順便被酸「換個軟體有多難」的老師們:
    換個軟體一點都不難,還好還沒有很多學校因疫情停課,我們一起測試找到接下來要用的,步驟跟之前一樣,確定軟體——建立上課模式與風格,原先學習的教學資源、線上互動方式、評量不會消失。

    面授與線上本來就是互相補齊,無法竟全,真的累了也沒關係,請考慮實體補課或非同步課程!

    也別忘了最重要的是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比如這次事件,學生能不能自行分析他們需要什麼,還是等待被餵養,老師負起一切責任?別把責任丟給教育部,因為那就像學生把責任丟給你。

    給大部分看客:
    很在乎資安的你,應該也要有點媒體素養,多方查證再行分享,然後建立自己的獨立思考,同時保有對他人的同理,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你可以不同意一個人對資安的看法,但是同時尊重他的努力。

    ——————————————————————————

    **測試結論**

    便利性+我只是想講述搭配其他軟體:hangout、Jitsi、cyberlink U、adobe connect
    我不想下載任何東西:hangout、Jitsi、webex、new row
    我完全不想付錢:hangout、Jitsi、cyberlink U、adobe connect、teams
    我可以付錢有更多/好的功能:webEX、newrow、blue jeans

    我自己在綜合比較後是webEX試用>blue jeans>adobe connect>webEX付費,會比較符合上課的需求,因為我需要分組、可以看簡單英文、不介意付一點錢、不在意下載與否、有點在意頁面。

    不過還是提醒,所有外接平台如均一、kahoot、線上共編文件、Miro⋯⋯等,以及加開設備如實物投影機,此時都會成為你最好的夥伴,這些外接平台可以增加軟體本身的變化性;也可以思考A軟體+B軟體,比如你用大群組開會完,在line的固定分組聽學生討論。

    ——————————————————————————
    **測試碎念**

    1.誰適合Teams?
    希望不要開太多其他平台、不常需要分組功能、可以接受固定分組、需要一堂課分組下去把任務做完就下課,建議用teams,而且我覺得teams訊號不錯,又免費。

    分組討論克服:設定「分組數+1」個群組,這個+1指的是班級大群,也就是在班級大群裡上課之後,可以把學生散進分組裡,由小組長擔任主持人。但教師移動會比較辛苦,還有次數也不能太多次。

    靜音、共享等類設定,只能依靠教師平常跟學生的默契,主持人不具有強制靜音或調整共享設定的功能。

    Teams需要大家都註冊微軟帳號,或者利用會議連結,不需要使用者登入就可以參加會議,但「訪客」只能看到視訊及老師桌面分享,沒有文字聊天功能。

    2.誰適合google hangout Meet?

    hangout幾乎是測試中最陽春的一個,如果有學zoom或其他軟體,Meet不會難,因為他很簡單,有用過skype的經驗就可以用了,他多共享畫面這個功能,而且使用者只要有google帳號可以無痛進入。

    如果學生不太會申請、註冊,且與會者來源複雜,且只需要講述、共享畫面或是播放影片,Meet就可以做到,有連結就可以邀請外群、不用下載,是Teams沒有的優點。

    但其實測試的這幾個軟體很多都能外群邀請,不算是什麼很大的優點,唯一的優點大概就是設定少,而缺點也是因為這樣而來,有老師反映使用hangout會有無法釘選螢幕或與會者(學生)亂釘選螢幕(可能是他同學的臉)的問題;測試時也有老師說畫面切換跟操作的速度明顯慢很多。

    3.誰適合唐鳳推推的Jitsi Meet?
    同2,不想下載任何東西,但是非常需要同步播影片的可以考慮jitsi Meet,我覺得他跟2沒有差多少,同樣是可以同時共享鋪開畫面,同樣不需要下載,功能上可以同步youtube影片算是一大優點,跟2比起來多了虛擬舉手功能。

    開源軟體這件事對我無感,畢竟我又不會自己架設,所以這件事情不是測試時主要考慮的重點;另外,每個人都是主持人,因此可以互相靜音對方(也可以自行打開)

    然後Jitsi Meet只要線上隨意打一串英文或數字就可以開會議室,所以千萬要記得加密碼,我測試的時候隨便打房號123,突然出現各國語言的人在跟我聊天,hen可怕。

    4.誰適合cisco WebEX?
    基本上,它的介面跟操作邏輯,跟zoom幾乎一模一樣,包含共享方式、共享後註記、私訊設定,就連我去後台也是一樣的排版,但後台功能少很多,致電客服又轉原廠克服後得知,很多zoom的基礎功能,比如分組討論,都是需要到webEX training的網站方案後才有提供。

    各位現在使用的帳號其實是在試用30天階段,一次買就是要買一年,沒有月費也沒有免費之說,原廠報價如下:

    webex meeting center :折扣前387鎂/年(1個帳號)
    webex meeting training center:折扣前6100鎂/年(1個帳號)
    webex:套裝組-兩個都能用,3180鎂/年(5個帳號)

    經銷商有分等級,原廠會希望經銷商線上(或線下)來做簡報,可以問問題,之後再決定要不要買,會再報價一次可能比原廠現在的報價便宜(但對學校或老師個人來講,還是超貴⋯⋯)

    它的優點是共享註記功能順非常多,操作上較直觀且更細緻,美賣,應該可以無痛轉移,或者沒有需求分組的人,現在就可以過去了,但記得只有30天,然後safari不支援共享畫面,建議下載軟體。

    再補充:有其他網友問到開放教育機構使用meeting center外加開分組功能免費,也有人說免費不止30天,but目前沒有辦法確認狀況,我目前寫的以客服說法為準。

    5.誰適合newrow?
    newrow介面直觀且健全,免費即可以分組討論、線上出題考試,我很喜歡他白板可以換頁、可以「廣播」,聊天可以分成Q&A或一般聊天,嵌入共編文件功能(可下載)、拍照直接編輯的功能。

    功能差異的部分,白板註記只能清除全部不能選擇只清除參會者,沒辦法共享註記,但可以添加不同類型的檔案,直接upload到軟體中(跟共享畫面不同概念)即可註記,然後可以靜音同學,他也不能自己打開,但他靜自己的話你要幫他打開不會跳提醒、也做不到(zoom會提醒)。

    主持人可以控制與會者的權限:共享畫面、註解、寫筆記。

    不過免費版只能5個成員,一個月32鎂可以增加到15個、51鎂增加到25個,難怪沒人用,在做測試的時候發現共享畫面不會卡頓,但分組或者是共享的瞬間會,大概比zoom慢一倍、跟hangout切換時的速度差不多。

    它最大的缺點除了貴,還有翻譯很爛,它分組的翻譯叫做「爆炸」、檔案叫做「檔」,反正都是簡體+中國翻譯流。

    6.誰適合cyberlink U?
    視訊和音訊延遲,跟hangout差不多,可以靜音學生,但學生也可以自己解除,不能鎖會議室,但大部分共享、特定視窗、白板那些功能它都有,選這個不如選hangout。

    初體驗很ㄎㄧㄤ很難打開,我下載後要打開卻很不靈敏,軟體跳動一下還是什麼都沒啟動;同事則是打開了之後,U說要寄驗證信,結果什麼都沒收到(為了怕被罵,加註也沒有在垃圾信件找到)。

    於是這個實測心得是我同事寫的,我到現在還沒測到。

    7.誰適合blue jeans?
    強調杜比音效的blue jeans可以選定或隨機分組、白板註記功能,用起來還不錯,介面跟hangout相似,但他有連很多其他軟體,又有跟Jitsi一樣同步影片不卡頓的優勢。

    缺點是它介面全英文,還有它的主持人功能非常弱,如果別人要共享或是註記,他就會蓋掉我的螢幕,目前還找不到可以設定禁止的地方;另外,我們有一次測試,進去分組之後不管主持人還是參會者都沒有顯示靜音,但實際上都聽不到彼此的聲音,還有分組學生是可以自己出來主會場的。

    前面7天註冊免費使用所有功能,後面每個月9.99鎂,容納25個人,或14鎂75人/月,比zoom便宜一點,不過比較適用於成熟且班級有默契的個體,不然他要共享就是要共享,大家搶螢幕就飽了。

    8.誰適合adobe connect?
    主持人用酷課雲帳號可免費,是個我不知道怎麼說明比較好的軟體,他的介面很像古老時代的yahoo奇摩聊天室,但是該有的功能都有,重點是免費、可分組、可共享、可錄影,不過所有功能大概都只做半套,你可以看到他所有選項都被勾起來,但都有點不盡人意,以下細說。

    還是先稱讚,adobe connect在很多部分做得很細緻,比如除了虛擬舉手之外還有同意、不同意、其他表情,可以選擇;另一方面是註記時的顏色、大小控制選項也很認真,連聊天的文字都可以選顏色。

    哭笑不得的是這其實不是一個視訊軟體的重點,流暢度部分還可以,大概跟hangout差不多,但視訊很糊、一格一格,然後大家在共編共享的時候,9個人的頭像大小大概跟其他視訊軟體的一個頭像差不多;共享會出現只能共享整個螢幕,要選特定應用程式或文件,跑出要你開電腦設定,你開了他又不能共享的窘況。

    總之我覺得在使用上雖然沒有很便利、按鍵也不夠直覺,但如果是學校老師,用酷課雲上手之後,應該可以做許多教學變化,加上它免費,不過就是要適應它自己獨特的介面。

    (夥伴補充:北市買的帳號同時可以有最多五十間一起使用,每間上限一百人;也可以付款買這軟體)

    ——————————————————————————

    **教學現場會需要且zoom有的功能**
    (括號內為測試標準及補充)

    1.共享畫面(有些可以選限定視窗,有些只能投桌面,只要可共享都算有1)
    2.一般互動討論(雙向影音)
    3.主持人靜音同學
    3-1主持人可以決定是否讓學生自己打開
    4.分組討論(給多個會議連結不包含在此項)
    5.白板(空畫面)註記
    6.共享畫面後註記
    7.主持人限制誰可以共享
    8.設定密碼與鎖定會議
    9.可以設定私訊或群聊
    10.可以踢除非預期的參會者
    11.其他互動如虛擬舉手、拍手
    12.主持人釘選畫面(或可以設定與會者跟主持人看同畫面)
    13.對話傳送檔案而不只文字
    14.錄影(這個現在大家都有,再不濟還有loom,不是問題)
    15.學生不用註冊

    測試結果如圖,圖1為功能全圖,圖2,3,4為功能+解說。

    每個軟體有自己的受眾,有些就是為了開會而生的,它的設計是「平等」,也就是主持人除了開這個會議,沒有比其他人權限高出多少。

    舉「靜音」為例,大部分軟體都能做到主持人靜音別人,但不是每個軟體都能跟zoom一樣做到主持人靜音後,自行控制選項決定要不要讓與會者自己打開;

    在課程中難免會有同學很激動很想說話各自搶mic、有人家裡背景音很吵自己沒察覺、需要一小段時間宣佈事情的時候,目前測試沒有看到可以調整設定的,因此我們在這部分的建議是一定要跟學生建立好默契,要講話再開mic。

    陸續更新,都只是測試,還沒有正式選定用來上課,因此完全還沒測試電腦以外的載具,也尚未測試學生端功能跟畫面,價錢跟乘載人數大家可以隨意查,沒有認真列上來。

    (圖1為功能全圖)
    (圖2,3,4為功能+解說)

    https://www.notion.so/tit…/4c26056f19b04934b679b4f1b3d554dc…

    (附上notion連結,有興趣可以用filter功能篩你要的功能,大推notion)
    (因為不能只開單篇留言,請要指正或提問的人私訊我)

    (歡迎分享)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