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請法院 代 查 債務人 財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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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請法院產品中有58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8萬的網紅三立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對此,檢方建請法院對葉男從重量刑...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中山警分局涉嫌集體收受色情酒店業者賄賂,今年2月北檢起訴李姓和陳姓員警後,今天再追加起訴凃姓等6名員警,5年來共收賄556萬多元,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4772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

請法院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8:48:05

【隔離,也是一種被關嗎?】 在自由民主法治國家中,若要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白話一點來說就是關起來,關起來當然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通常都會需要「法官」來當作最後一道防線。 例如我們過去檢察官如果要「羈押」的時候,是可以自己決定的,但後來經過釋字 392 號解釋後,大法官認為如果需要限制人民人身自...

請法院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20:30:10

799號解釋處理的是強制治療的問題,幾乎都合憲,只有一個正當法律程序的違憲跟兩個警告。 一、 刑法第91-1條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1條 94年修正的刑法第91-1條規定,犯性侵害相關之罪,在兩種情況下,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 100年的時候,發生了...

請法院 在 陳又新 奶爸律師的城市冒險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2:12:17

【想領租屋補助還要先被漲房租?】 前兩天PO了一篇租屋補助開跑的文,有收到部分民眾來訊說:「陳律師,我跟房東說想申請租屋補助,請房東協助提供文件,結果房東說要申請就要漲租耶(;´༎ຶД༎ຶ`)」 我有一個在 #實務上可行 的建議! 先談談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些用來說服房東的説法,抱歉啊,我覺得都好...

  • 請法院 在 三立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8 17: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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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檢方建請法院對葉男從重量刑

  • 請法院 在 TVBS 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8 17:08:28
    有 169 人按讚

    超速闖紅燈撞死無辜女騎士卻絲毫沒有悔意...
    #桃園 #跑車 #車禍 #野馬

  • 請法院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5 19:47:35
    有 2,470 人按讚

    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就因為經常涉犯刑事案件,遭警察追緝,所以躲在南部鄉下。小惠和母親長年以來都是彼此相依為命,即使父親偶爾上台北也只會跟小惠的母親討錢用。

    小惠高職都還沒畢業,就因為家中經濟拮据而必須在課後打工貼補家用,甚至記憶中,父親還曾經數度在酒醉後返家對母親暴力相向,連小惠結婚當天父親都沒有出席。

    在小惠心中幾乎已經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時,老天突然開了小惠一個玩笑,在小惠三十歲前夕,接獲一位社工來電聯繫表示小惠的父親因為精神障礙被安置在安養中心,要求小惠必須開始支付往後小惠父親的安置費用。

    怎麼會這樣呢?難道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既然小惠的父親的確和小惠是血緣之親,小惠就得負擔父親的餘生支出嗎?小時候已經享受不到父愛的小惠,此時卻要面臨扶養父親的重擔,這樣公平嗎?

    我們先來看看安養中心是憑什麼提出這樣的請求。

    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當社福單位將有生命危難的老人送至安養中心安置後,其所生的相關費用,的確可以依法向有扶養義務人請求償還。

    那麼誰是扶養義務人呢?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你一定沒想到有扶養義務之人範圍還蠻廣的吧!但是每個扶養義務人間的負擔比例都一樣嗎?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也就是說,扶養義務是有優先順位的,親等近的為先,親等同一則依經濟能力來訂分擔義務的比例。

    這麼說,小惠難道非得扶養這個不盡責任的父親終老嗎?

    其實,法律當然也應該合乎人性。

    在民法第1118條規定:「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這在實務上叫做『窮困抗辯』。也就是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還要付錢扶養他人,實在有違情理,那麼法院可以在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提出扶養請求時,酌情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甚至在民法第1118條之一有進一步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為了調整家庭中先未盡扶養義務的一方,有一天需要扶養時卻反過來要求他方扶養,這種有違倫常的價值觀念,民法特別增訂了本條,讓未被扶養或是曾遭受虐待、暴力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免除或減輕其扶養義務。

    跟前一種狀況(窮困抗辯)比起來,這種狀況有一點很大的不同,就是窮困抗辯必須在受扶養權利人提出扶養請求時,扶養義務人才能夠提出免除或減輕的抗辯,而後一種狀況是,可以預先主動向法院請求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這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形成權」,必須在法院裁判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在確定之前所積欠的扶養費用還是要給。

    所以儘早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請求,是有很大的實益的,而不是等被提告的時候才請求法院免除。

    當然,這種扶養權利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否則大家都不要工作,讓扶養義務人來扶養就好。

    所以在民法第1117條也規定了:「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除了侍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之外,扶養權利是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才會產生,而在有扶養權利時,法院也會顧及到窮困抗辯或是曾有未盡扶養義務或虐待侮辱的事實,而予以調整。

    但是這樣人性化的規定,還是要義務人懂得提前去主張,否則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562號判決裡就有特別明示,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的安置費用償還屬於公法上的義務,須經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不包括減輕),否則仍需償還。

    也就是,如果扶養義務人被請求償還政府機關代墊的安養費,須自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確定開始,才能免除償還的義務,之前積欠的還是要付。

    這種狀況特別是在單親家庭未任親權的一方未盡到扶養義務時,一定要記得「提前」去主張喔!

    相關資訊都可以詢問我們律師的免費法律諮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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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法院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5-05 21:34:15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涉嫌集體收受色情酒店業者賄賂,今年2月北檢起訴李姓和陳姓員警後,今天再追加起訴凃姓等6名員警,5年來共收賄556萬多元,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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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法院 在 XXY_Animal of Visio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9-09 21:00:34

    【梗你報新聞】2020-SEP WEEK 1
    追蹤報導:強尼戴普家暴門事件 / 鋼骨對抗DC世界 / 傑森摩莫亞加入《獵魔士》前傳
    .

    ▶ 收看YouTube(單篇)影片:
    https://youtu.be/uzZy6HK9y6o

    ▶ 收聽完整 PODCAST內容(長版)收聽:
    https://open.firstory.me/story/ckeusxo1evw4808391myeq5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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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蹤報導:

    01 強尼戴普 安伯赫德家暴門事件 | 強尼戴普近期因《怪獸與牠們的產地3》申請法院延後審理

    歹戲拖棚許久的強尼戴普、安伯赫德的離婚後風波,演變成羅生門的家暴案,從去年3月安伯赫德指控家暴,到強尼戴普反控安伯赫德誹謗至今已超過一年;根據外媒報導,強尼戴普參演的《怪獸與牠們的產地3》拍攝計畫,因疫情的緣故停工,如今準備重新復工,但可能也因此在未來1月的時間無法頻繁出席法院而在8月21日向法院提出審理延後。有趣的是,安伯赫德透過推特又指控強尼戴普組織網路水軍帶風向,讓她面臨被《水行俠》電影劇組或化妝品代言解雇危機。這個羅生門事件似乎越演越烈,也影響到雙方的工作權益,看來短時間內仍是無解狀態。

    02《正義聯盟》鋼骨演員雷費雪 槓上DC高層 | 傳出雷費雪被下封口令

    飾演鋼骨的雷費雪,近期第三度向DC高層開砲:他指稱目前擔任DC電影總裁的濱田沃特曾致電給他,希望他不要在前陣子的《正義聯盟》爆料中提及傑夫強斯的名字;這個消息一出,讓DC高層形象又一重創。大家如果還記得,雷費雪在前陣子的爆料風波中指稱,後來接手《正義聯盟》的導演喬斯溫登,以及製片強伯格對工作人員態度傲慢,強伯格後來反嗆雷費雪耍大牌。但雷費雪這次的指控,等於是顯示DC高層希望讓輿論壓力的風向往與DC無關的喬斯溫登,或是已調至樂高電影部門的強伯格兩人吹去,以力保目前還在DC影業內的傑夫強斯。雷費雪顯然不是個乖寶寶,這次的爆料看來又重重打臉了濱田沃特和傑夫強斯兩人;DC該如何止血這個失控的壞孩子?後續仍持續追蹤觀察。

    03《獵魔士》前傳影集 | 《水行俠》傑森摩莫亞傳加入卡司群

    日前傳出NETFLIX將推出《獵魔士》前傳影集《獵魔士:血緣》的消息,讓影迷興奮不已;一方面好奇故事會朝什麼樣的劇情前進外,也好奇誰會擔任前傳影集的主角;目前傳出NETFLIX看上飾演《水行俠》的傑森摩莫亞,雙方正在接洽中。據《獵魔士:血緣》的節目統籌 德克蘭德巴拉表示,原著小說作者將有可能擔任前傳影集的創意顧問,故事則會聚焦在《獵魔士》第一季的1200年前,天球交會的大事件所引發的妖魔橫行,也造就了大陸的第一位獵魔士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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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編輯:Jeri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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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法院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7-30 15:57:28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22ettoday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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