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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因為我的粉專帳號留言一直無法成功,我就開本帳來回覆。
(更新:但本帳在5/3被檢舉垃圾留言限制帳號紅標了🚫,所以我本帳不能留言了)
傳送門:https://www.facebook.com/745690295614944/posts/1719824734868157/?d=n
一樣整理在粉專上:)
—————————文長慎入—————————
美國對台立場沒有模糊,對中華民國政權也是仁至義盡,回頭看美國的立場聲明一直都很明確,模糊的是台灣人把中華民國當成台灣的國家,分不清楚台澎法理地位與金馬法理地位的差別。
(延伸閱讀美簽👉🏻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1595519089003/)
無論美國承認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否為中國代表政府,美國立場就是中華民國只是受盟軍指令代表盟軍來台佔領代管,沒有台澎領土主權。
以下節錄原文太長就不放了,請大家自行去網站看: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 1959.10.06美國地方法院審理 CHENG FU SHENG v. ROGERS 案時對台澎主權狀態表示意見
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 District Court District of Columbia 表示:
「自十七世紀中葉到 1895 年,福爾摩莎是中華帝國的一部分。在 1895 年,中國依據下關條約將福爾摩莎割讓給日本。於 1943 年 11 月,美國、英國及中國宣佈其滿洲、福爾摩莎及澎湖群島『應返還中華民國』是他們的『意圖』。蘇聯在1945.9.2的波茲坦宣言中,以及日本在其降伏文書中都接受該宣言所載項目。同盟國最高總司令之後發布了第一號指令,盟軍設在日本帝國的總部隨之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要求在福爾摩莎的日本指揮官向中華民國的蔣介石總司令投降。從 1945 年 9 月開始,美國及其他同盟國接受中國對該島嶼進行治理。在1952.4.28生效的對日和約中,日本放棄對福爾摩莎一切『權利、權源與請求權』。此協議或其他之後任何協議都無意將福爾摩莎的主權移轉給中國。」
「依據福爾摩莎的歷史背景資料,顯示同盟國在開羅表示他們有意讓中國恢復對福爾摩莎的主權,且中華民國在戰爭結束時於台灣接受日本軍隊投降。其也指出日本於對日和約中放棄對福爾摩莎一切權利、權源與請求權。但在該和約及其他和約中,並未將福爾摩沙明確地割讓給中國。因此,其狀況是,同盟國仍必須對福爾摩沙的地位作成協議或條約才行。」
從前述國務院之官方聲明,顯示美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合法政府;中華民國的臨時首都從 1949 年 12 月已就在台灣(福爾摩莎)的台北;中華民國政府對該島嶼實施治理;福爾摩莎的主權尚未移轉到中國;且除非在之後簽署適當的條約,否則福爾摩莎並不是中國這個國家的一部分,至少還未成為其一部分。福爾摩莎可以說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佔領及治理的領地或地區,但並未被正式承認為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為避免作出此等承認,國務院的表達方式極為注意且細心。
#涵義:台澎主權並未移轉給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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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主要談到三個東西:
1. 地理範圍:台澎
2. 人:台澎自然人、法人
3. 治理政權:台灣治理當局
這是美國國內法,美國的立場就是《舊金山和約》對台澎的安排: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喔!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說出來就是要跟大家說,在美國還承認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代表政府時,也一再重申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當美國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時,仍舊是不減對台澎戰略地位的重視。所以要分清楚美國對台的處理,千萬不要跟中華民國政權搞混喔!
歷史脈絡依照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中定義:沒有台澎領土主權、現實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台灣治理當局」,簡稱台灣、或是台灣政府。
沒有台澎領土主權、現實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是台灣治理當局的總統,簡稱台灣總統。
一點問題都沒有唷~
👉🏻 1955.02.10關於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否影響台澎主權之歸屬
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 Walter F. George 表示:
參議院批准本條約並不會強化或弱化蔣政府對於國際地位尚未決定之福爾摩莎的主權主張。
#涵義: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不影響「台澎主權未定」的法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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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02.16關於中華民國治理台澎行為的性質
國務卿 John Foster Dulles 表示:
在 1945 年,中華民國被委託治理(福爾摩莎與澎湖群島)
#涵義:中華民國是受委託治理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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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和約》是同盟國48個國家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是具有國際法效力的二戰最終處置,沒簽訂到這份的國家依舊金山和約第26條與日本簽訂其子約,條件不得優於母約,否則全體盟軍成員皆受用。
因此,回覆第一點❣️
美國的立場就是舊金山和約對台澎的安排,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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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小知識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是sovereign state,是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喔,台澎還不是,台澎只是實質自主運作的單位而已,還未完成法理獨立。
國際法上不存在事實獨立這個政治詞彙。
國際法規上,稱主權國家是sovereign state,而country、Nation也稱作國家,但這兩個不一定是國際法上的國家。
舉例:蘇格蘭🏴 是英國的構成國之一,領土主權屬於英國,雖然外交、軍事、金融、總體經濟政策等事務上受英國國會管轄,但蘇格蘭對於內部的立法、行政上,擁有一定程度的自治。2014年辦過獨立公投,後來沒過,他還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呢 英國用country 稱呼 蘇格蘭。所以以後看到country 先不要直覺認為他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也可能只是一個政治實體政權,掌控一個區塊,但不一定具有主權國家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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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我寫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美國的立場一直都很明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中華民國是在同盟國的委託下治理台澎、#舊金山和約與台北和約都未決定台澎主權歸屬、#台澎法理地位與金馬不同。
中華民國從1945.10.24以中國代表政府身分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一直到1971.10.25因《2758號決議》喪失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席次之前,都不斷向國際社會宣稱「台灣是中國一省」。後來接著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坐上聯合國中國席次時,只是繼續延續中華民國政權的主張而已。
換句話說,台灣會被聯合國認定為中國一省,始作俑者就是1945年就謊稱「台灣光復」的中華民國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只是撿了個大便宜而已。
從這段中華民國政權將台灣拖進中國內政的歷史,就可以知道中華民國政權永遠是中國政權,它無法等同於不屬於中國的台灣。
而台灣要徹底擺脫中國,不是「讓國家正常化」、不是「正名制憲或修憲」,而是必須善用主權未定的國際法法律狀態,及早依國際法規範行使自決權建國,擁有主權國家法人格,才能真正在國際上勇敢自信向前行,這才是真正保護台澎人民的方法,讓台澎地位直接提升,讓中國無法再威脅,讓國際間可以不用顧慮「不干涉內政的原則」,與台灣站在一起:)
#台灣欠缺的是國家法人格
#台灣人欠缺的是建國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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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
主張1949中華民國滅國?是指流亡滅國然後又建國,建了不知道什麼的東西嗎?政治體?
1949年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的喔!國際法規定戰爭的結束是要簽訂和平條約,因此日本投降後停戰了,進入戰勝盟軍的盟佔時期,最終在《舊金山和約》48個國家與日本簽訂決議處理戰後責任歸屬。
台澎領土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就是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那這裡就有個問題了,如果1949年的中華民國是另一個國家,不是中國,這代表這個國家從來沒有對日宣戰,也沒跟日本打過仗,那是要簽什麼鬼和約?
沒有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那是要簽什麼《中日和約》?日本跟什麼國簽條約?
不要跟我說日本跟台灣國簽約喔,去把原文中日和約仔細看,基本英文能力不用太好,也看得懂。
如果跟日本簽《中日和約》的那個東西不是中國,而且還是1949之後才出現的國家,那1941年以前中國跟日本簽的條約關它屁事?幹嘛在《中日和約》第4條扯到這些?
👉🏻這篇有說明中日和約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0834052498483/?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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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課本說的「《#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中的國家四要素」,其實應該稱國家四特質(不是中華民國課本說的要素)是對主權國家具有的特質做出來的歸納,並不表示湊足了這四個就是國家。
國家四特質的作用是讓我們判斷哪個政治實體不是國家(缺其中任何一項就不是國家),但無法據以判斷哪個政治實體是國家。
目前台澎現況:
#土地:有,台澎;但把金馬東沙包進來就建不了國。
#人民:有,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所謂的去殖民化程序是因為台澎曾經是日本殖民地,依法理地位來說行使住民自決權以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的台澎人為主。
在行使自決權時,將中國難民及其後代算進來可能會造成法律上的瑕疵。無論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否參與自決建國程序,建國之後,他們都能直接歸化成為國民。可在新建國家的國際法上簡化歸順程序,實務上給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方便,但法律上要知道人民是具有自由意志可以來選擇國籍,因此要尊重他們的自由意志。
#政府:宣布建國之後才會成立的行政組織;建國前不存在政府,目前 ROC 政權只是治理當局。
#外交能力:宣布建國、成立政府之後才有辦法展現的東西。
👉🏻中華民國是建立政權,不是建國。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 Q&A81:建國以後中華民國怎麼辦?會不會變軍閥內戰?金馬人呢?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2075806707641/?d=n
👉🏻法理建國論述不是血統論 https://wp.me/pd1HG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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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維多的四個國家特質,不是要素。
有這四個不等於就是主權國家唷!這只是主權國家具有的特質喔~
#延伸閱讀
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7885027126719/?d=n
Q&A74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8470730401482/?d=n
Q&A75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048207010401/?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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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把中華民國當成台灣人的國家,才是掉入一中兩政權的框架,台灣人把中華民國的敵人當成自己的敵人在害怕。
如果願意擺脫害怕,重新了解歷史脈絡、台澎法理地位,就會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要怎樣主張,那是它的事情,若以為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內部的兩個政權的爭吵看做是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的爭吵,那你才是順了中國PRC的意。
PRC主張自己繼承ROC,ROC說台灣是自己的,PRC繼承ROC的話,當然也主張台灣就是自己的。
國台辦處理PRC的台灣地區事務,陸委會處理ROC的大陸地區事務:兩岸同屬一中。
一中國內兩個爭奪代表政府地位的政權間戰爭(中國內戰)
一中國內兩個爭奪執政黨資格的政黨間戰爭(黨爭,國共內戰)用這種視角就是把自己當作中國人。
國台辦這麼說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將「中國代表權之爭」這個概念拿掉。透過將中華民國政權的滅亡跟中國國民黨敗逃連結來消滅中華民國政權。
所以這不是講錯話喔,這其實是一種概念操作。
中華民國政權也沒有真的消失。
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這才是事實。
問與答也寫了很多篇告訴大家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打不過來的原因就是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不屬於中國,不是中國內戰的戰場。
而台澎法理地位是至今一直保護台澎七十年的法理狀態,讓美國可以賣武器給我們,讓《美日安保條約》可以也保護到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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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意思是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領土。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者組織、政權可以主張的。
住民具有的是自我決定權(自決權)。
👉🏻Q&A26: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82327711800144/?d=n
仔細思考一下,二戰後去殖民化其實有兩個階段:
1. 殖民母國、主權國,放棄殖民地主權。
2. 第二階段領土上人民要決定自己的方向,看要建國,還是併入另一個獨立國家。所以台澎主權未定其實白話來說就是台澎人民什麼時候要來自決?
台灣人民根本沒意識到有第二階段。
釐清現狀是台澎地位未定,那台灣人要改變現況的方式,是真的針對台澎地位的問題在處理 嗎?之前台灣人說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出來,但這主張基礎就不對了。
台澎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個要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建國才可以。
建國後並不能主張中國領土金馬東沙,這樣是侵略他國領土違反國際法法理喔!
🌻延伸閱讀: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wp.me/pd1HGm-3U
👉🏻我們的論述對象是台澎人:https://wp.me/pd1HGm-3M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 李明哲事件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3204039928151/
👉🏻九二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153922666496/
我開了部落格啦 追蹤起來❤️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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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張忠謀可以把台積電帶領到世界第一 就是因為他有腦 他的賢內助也有腦
當初2014年 高雄氣爆 大家都在像是跟風般的捐款 給高雄氣爆專戶的時候 台積電卻沒有
https://www.tsmc-charity.org/Campaign/Detail/44
2020/04/30
2014年高雄氣爆台積電展開救災行動
張淑芬說,台積電過去,也是每逢災難就喊聲捐錢。但她發現,全公司上下,卻沒人知道,善款最後作何用途。她便向丈夫、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提議,「這事可不可以讓我來做?」
2014年高雄氣爆,企業紛紛表態捐款時,鎂光燈卻等不到台積電的隻字片語。當時張忠謀,僅交代張淑芬一句話,「錢不是問題,人才是,先下去看看,想辦法做到最好、最快。」
張淑芬時任台積電志工社長,她根據在八八風災協助重建的經驗,避開事發前三天「混亂期」,第四日才帶著同樣具備災區重建經驗的資深處長莊子壽(時任新建工程處長)南下勘查,一抵現場,兩人立刻分頭,觀察災區環境狀況。
感性的張淑芬,看見災民家中燒的漆黑,有家歸不得;莊子壽建設台積電全球30座晶圓廠,行事「很工程師」、很理性,看見被炸成深淵的馬路,災民生計停擺,但兩人碰面都清楚,「災民不要錢,要路、要家」。
回頭獲張忠謀授權「救災金額無上限」,台積電重建團隊隔日就進駐災區。「但人家哪知道台積電要做甚麼、可以相信嗎?」莊子壽笑說,他於是領著團隊,挨家挨戶敲門,也請里長幫忙,詢問有沒有需要協助的地方。
重建團隊一下子就修出「口碑」,從歪掉的紗窗、斑駁漏水的屋頂,到獨居老人壞掉的冷氣與電視機,該修的、不該修的,全都修好了:一共365戶、造了5座橋、鋪了4.3公里路。
間,台積電念及災區家長們,正經歷人生最艱困一刻,災區的孩子們,則是有家歸不得,因此志工們集思廣益,打造歡樂的夏令營活動,將孩子們暫時帶離重建中的破碎家園,療癒一個個幼小心靈中,因災害造成的創傷和恐懼。
講得很好聽說 高雄氣爆的捐款都經過 善款委員會同意 所以都是合法使用
當初善款管委會的名單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476
講難聽點 這管委會跟 花蓮震災善善管委會 沒啥兩樣啦 沒反對的勢力監督
什麼案送上來就通通都過關阿
現在可以不要臉口口聲聲說 紀念公園是災民要的 出版書籍也是災民要的
藝術活動也是災民要的 可不可以出來說說是那些災民提議的 至少附個連署書吧
就一個陳冠榮就代替所有災民到底是有多可笑
然後聽到不要臉的蔡英文說 善款絕不會用於賠償 https://bit.ly/2PYOQiT
研考會主委柯芷伶簡報說明善款運用,她說,捐款總額約有45.6億元,其中,46%用於罹難者與傷者,30%災區,24%代位求償及其他項目,餘額約3601萬。代位求償墊支9.3億,判決定讞後歸還,並堅持繼續上訴,為災戶爭取最大權益,而1.3億元法律服務費為災民打官司,訴訟費遠低於市價。實際成果包括傷者獲得生活補助、營業財產損失,並修繕災區房屋,完成707戶挽面工程,讓老舊街區煥然一新,代位求償更是台灣唯一最快獲得損害填補的方式,使災戶免於訴訟之苦。
代位求償是三小 代墊支求償金 然後市府不要臉的說代位求償就不能申請國賠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294412
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廖義銘表示,高雄市政府應負責任可受公評,也還需要釐清,可是不能說受災戶簽了代位求償的意向,就不能申請國賠,因為國賠是公法保障人民的請求權。
你無恥的高雄市政府是拿善款來代位求償墊支 然後要災民不要跟市府申請國賠
結果判決下來 氣爆根本就是高雄市政府全責 這樣當初拿代墊款的災民 情何以堪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0/4515557
這就是我看不下這次 衛福部又搞什麼善款專戶 到時候又來一招代位求償不能告台鐵
又幫政府責任脫罪 我只能說噁心跟垃圾』
Re: [爆卦] 捐款專戶的真相,可批判,別造謠 https://disp.cc/b/163-doEc |爆卦原文 https://disp.cc/b/163-doDT
請求權英文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68年前的4/27,台澎主權屬日的最後一天】#圖文轉載自 鍵國這邊請+博萮update
日本二戰戰敗後,在1945年10月25日這天,投降於同盟國的亞太戰區的蔣介石大元帥(代表中國之中(華民)國政府),依據〈一般命令第一號〉之委託,開始代盟軍管理台灣、澎湖。
但當時台澎的法理主權歸屬還是日本的領土,一直持續到1952年的4月27日這一天為止。
4月28日這天,是《舊金山和約》的生效日。
《舊金山和約》對台澎的主權地位有著極高的重要性,因為日本就是依據這個條約,放棄台澎的主權。也就是說,從1952年4月28號開始,台澎的主權就不再屬於日本。
而在這之前,也就是從1945年10月25號軍事佔領開始,一直到1952年4月27號為止,在法理上,因為日本還沒有放棄台澎主權,所以台澎主權還在日本手上。在1952年4月28號以後台澎主權才不再屬於日本。
那不再屬於日本的話,到底是誰的?
當然有的論述是認為說,這個時候就歸「中(華民)國」了,因為「中(華民)國」現在正在占領與實質統治。
但是實際「中(華民)國」政府僅是以同盟國代表的身分,對台澎進行軍事占領與代管,所以它不能夠依據這個占領與代管治權行為,去主張對台澎的主權。
也因為它的身分是同盟國代表,所以它不可以說今天占領的人是「中(華民)國」自己,所以「中(華民)國」來主張台澎主權。
所以「中(華民)國」政府這個同盟國代理人的身分,至今一直是存在的。
所以從1952年4月28號這一天開始,台澎法理主權就是「#未定」。
然後主權歸屬決定權,就落到台灣人手上。
那這個主權歸屬決定權落到台灣人的手上,它最主要的依據就是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項,裡面有關 #住民自決 的部分。
還有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同盟國裡面形成的一個共識,也就是要讓殖民地自主獨立自治或建國的一個基本共識。
內文節錄自: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TheRock座談逐字稿(有將口語用詞進行小幅度文字微調) http://goo.gl/hZDvaq
PPT參考:
https://goo.gl/nb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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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回顧〕
關於4月28日,紀念台澎主權自由日的這天, #鍵國這邊請 特別舉辦了一個FB活動,邀請大家可以一同來響應:
【紀念日由來】
1952年4月28日,二戰後由同盟國49個國聯合簽署的《舊金山和約》正式生效,日本政府自此放棄對台灣、澎湖諸島的一切權利、請求權基礎與請求權;台澎自此自原殖民母國--日本的領域中脫出...
第2條〖領土放棄〗
漢文:(b)放棄對台灣、澎湖諸島的一切權利、請求權基礎與請求權。
日文:(b)台湾・澎湖諸島の権利、権原及び請求権の放棄
英文:(b)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受盟軍委託對台澎進行軍事占領,由蔣氏政權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於二戰後敗於國共內戰,撤退強滯台澎至今;對外不放棄宣稱自己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權政府,對內不斷以造假的訊息欺騙台澎島民已取得台澎主權,並以「方便管理」為由,強授台澎人民中(華民)國國籍...
此後,中(華民)國政府長年來不斷灌輸「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號叫中(華民)國」的錯誤觀念給台灣人;但依國際法法理觀之,自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至今68年,#台澎主權的歸屬仍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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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臉書封面換裝:即日起,請一同將臉書封面換裝為〔紀念428主權自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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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破同溫層:請於上傳的照片上Tag三位朋友,希望他(們)能共同關注主權自由日的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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