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認知情意技能行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認知情意技能行為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認知情意技能行為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認知情意技能行為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同志人夫鄒宗翰,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堅決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干涉學校教育,影響學生、教師權益】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2018年10月23日 本週三10月24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宗教基本法」草案,此議程與草案內容一出,立刻引起社會譁然,許多民眾首先質疑為何宗教團體財務資訊不必公開,我們更發現此草案與教育相關的條文...

  • 認知情意技能行為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0-24 00:10:34
    有 48 人按讚


    【堅決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干涉學校教育,影響學生、教師權益】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2018年10月23日
     
    本週三10月24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宗教基本法」草案,此議程與草案內容一出,立刻引起社會譁然,許多民眾首先質疑為何宗教團體財務資訊不必公開,我們更發現此草案與教育相關的條文將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教師專業與工作權。我們對此表達強烈反對,反對特立專法大開宗教團體之方便大門,讓法律為宗教服務,使宗教信仰凌駕《憲法》第 21 條國民教育、《教育基本法》第 6 條教育中立原則、《教師法》之教師專業規範、禁止就業歧視等法令之上(詳閱後附之相關條文),宗教勢力得以入侵國民教育與佔用公共媒體資源。此舉非但違反教育中立原則,更加種下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專業自主權被嚴重干涉,造成社會撕裂爭議、教育倒退逆行之禍根。

    憲法第 13 條雖有明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惟我國並無政教合一之背景,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90 號解釋,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亦即,任何一個宗教的活動與信仰宣傳都不該進入公共教育體制及媒體公共資源的範圍內,也不得以宗教自由之名來侵犯他人的權利,或漠視他人自由而強加灌輸宗教宣傳。
     
    此草案一旦通過,不僅將牴觸《憲法》與前揭各相關法令,更將造成諸多傷害:
     
    1. 宗教合法入侵校園
     
    本草案第 7、9、13、15、16 及 19 條之規定,恐會引發教育現場之混亂與無所適從。首先,學校是否將成為「傳播宗教之適當場所」?此已違反我國《教育基本法》第 6 條第 3 項規定「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若學校成為傳播宗教的適當場所,恐將讓部分特定宗教信仰的教育工作者,「依法」灌輸學生自身宗教信仰。一旦這種狀況成真,各種宗教將紛紛進入校園傳教,學校變為具爭議的場所,不但影響學生學習,更會引發社會諸多爭議。
     
    再者,草案第 16 條規定要求「國民基本教育應將宗教知識教育列入課程」,所謂「宗教知識教育」內容竟包含培養「宗教情操」。任何受過國民基本教育的人們都清楚,課程不僅包括認知知識,也包含情意態度與技能行為。現在大部分學生在選填「宗教信仰」時都勾選「無」,若此條文通過,請問學校要在什麼課程列入宗教知識?打算教導什麼樣的宗教知識?難道要在地球科學或生物課程中,要求學生研習生命起源於上帝創始世界之「宗教知識」?何謂宗教情操?難道是類似現在部份學校竟容許宗教人士在晨間早自習時帶領晨禱,讓學生感受「宗教情操」?
     
    又,草案第 16 條第 4 項之規定,甚至容許「宗教知識教育」師資「由學校自行委聘專業人士擔任」,違反《教育基本法》以及《教師法》之教師專業規範,若這些「宗教專業人士」不需具備教師資格,將嚴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2. 宗教合法佔用媒體公共資源及公益頻道時段
     
    政府已開放台灣許多宗教團體開設自己專屬的宗教頻道;然而,在此草案第 17 條之「保障」下,不僅這些專屬頻道,連有線廣播電視、公共廣播電視稀少的「公益」頻道時段都將被宗教勢力合法佔用,排擠真正的公益資訊使用媒體公共資源之宣傳機會,更迫使全民接受各種宗教節目的輪播!大法官早已闡釋憲法保障人民有信仰及不信仰宗教之自由,因此,政府雖容許宗教有自辦媒體之自由,但媒體公共資源之運用仍應符合公眾利益之目的,此一界線不容逾越。此外,一旦容許宗教佔用公益頻道播放時段,不僅將引發「全民為某特定宗教買單」之疑慮,更將造成各宗教使用公益時段分配不均之爭,造成更多社會混亂紛爭,完全違背「公益」之意義。
     
    3. 就業與就學歧視合法化
     
    本草案第 13、14、16 及 19 條之規定,將允許宗教團體所設立之私立學校可「合法」要求全校教職員須與該宗教團體相同信仰,並可基於信仰理由進行差別對待,對於與其宗教信仰不同、教義不符之教職員進行解聘或不聘僱,對於與其宗教信仰不同、與其教義不符之學生,更可不發予畢業證書與修業證明。所謂「不符教義」,可能將擴充至對於曾有離婚、中止懷孕、同性伴侶、非主流性別樣貌、跨性別的教職員及學生之歧視與差別待遇。台灣目前由宗教團體所設立之數十所學校,如:輔仁大學、道明中學、能仁家商、崇華雙語小學等,未來師生都可能遭受這些歧視問題或潛在威脅。
     
    學校開設之目的應當以「教育」為本,而非宣揚和深化宗教信仰。在其他國家尚有因信仰不容之其他教派為由,而解僱教師之案例。此草案一旦通過,若教職員工與該校宗教信仰有所不同,恐侵害其工作權益,不僅破壞原先教育目的,壓迫無相同信仰之師生的信仰自由,更違反《勞動基準法》與《就業服務法》關於宗教就業歧視之規範。且此條文之範圍不止將適用宗教團體所設立學校的教職員,更包含宗教團體所成立的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企業工作人員(如糕點烘焙坊、咖啡廳等),一旦通過恐將造成台灣社會整體的嚴重就業歧視。
     
    綜上,我們想提醒立法委員,歐洲人權法院針對宗教與教育的爭議所指出的方向,相當值得此時的台灣社會參考。2011年針對在教室懸掛基督定十字架像、Lautsi 等控告義大利(Lautsi u.a./Italien)的判決中,歐洲人權法院表示:

    「對於不同宗教信仰與信仰確信,國家有義務保持中立以及不偏不倚的態度。這在不同的宗教間以及不同信仰確信間,皆有其適用。國家在履行其教育與課程的任務時,必須確保:相關資訊與知識的傳授,必須保持客觀、批判及多元的方式,使學生可以在安靜的氛圍下、免於遭受無端的傳教熱誠,發展其對於宗教的批判態度。在此,國家不得予以教條化。」
     
     
    發起團體: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連署團體: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女性學學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益交流站NPOst、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綠色21台灣聯盟、台灣基地協會、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學權並進聯盟SPAM、全面罷免、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臺南市台南新芽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國會調查兵團、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國際醫學聯盟、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歐巴桑聯盟、社團法人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婚姻平權大平台、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鄭南榕基金會、國立清華大學研究生聯合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北區高校學生權益監督會、Re;Verse政附、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媒體改造學社、台灣防暴聯盟、國立臺灣大學工會、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台灣露德協會、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議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青平台基金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台灣教授協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永社、中央燎原社、東海灰社、臺灣男性協會、臺南市性別平等促進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

    (持續邀請連署中,目前統計,發起及連署團體共76個)
     
    🔈 最後我們在此呼籲四位提案立委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早日撤案,回頭是岸!
     
    🔊 歡迎大家多多跟這四位反應,訴請他們撤回這個不合理的草案!
     
     
    〖更新資訊〗(如果大家有其他資訊,歡迎提供給我們!)
     
    公開表示有意撤簽的立委(正式行文尚未確認是否通過):蔡易餘、蘇治芬、鍾佳濱、黃秀芳、鍾孔炤、黃國書、劉建國、江永昌、邱泰源、郭正亮、施義芳、鄭寶清、張宏陸、陳亭妃
     
    目前已知完成撤案立委(據傳四位立委已在進行撤案程序):無

  • 認知情意技能行為 在 粘拔的幸福碎碎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1-25 15:49:03
    有 39 人按讚


    好文留存

    #全文摘自顏安秀老師發表
    #經作者同意後轉載分享

    這兩天的新聞,從社群吵到媒體,從單方的陳述到雙方的論點,從一個媽媽的不捨到許多網友的激憤,從一個孩子的委屈到若干家長的反彈,很多意見呈現的是多元社會的價值,我覺得正反說法都值得瞭解。

    做為一個快20年的教育人,是老師也兼任行政工作,同時我也是一個小一小朋友的媽媽,我其實很想看這個學期孩子的聯絡簿,很想知道他們過去幾個月的親師溝通怎麼處理的。

    很多事情,包括孩子在學校的表現,早就該是平日裡老師與家長溝通與討論的重點。老師要教、要引導、要適度(跟家長)反應;家長要能協助、能傾聽(孩子與老師各自的說法)、能判斷。我不知道他們平常是否有在累積這些互信溝通的基礎,還是就只是一方任性的「把某些科打很低好讓這月考滿分的孩子不能學期第一名」,另一方委屈定罪的說「你霸凌我的孩子」而有沒有審視孩子在校需要什麼樣的團體生活協助?

    教育一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們體察老師帶班的盲點跟辛勞,但也是為人母親的我,更希望老師都不忘教育初心;教育,是平日教導的累積,遠遠不是最後時刻鍵盤按按成績數字那樣的輕易。

    http://www.yasbest.com/3546/

    ---------------

    全文在此

    這兩天有一個新聞,因為媽媽文情並茂詳加說明(但其實我覺得她文氣懇切不酸也不情緒)的在臉書社群和爆料公社上發了一文,質疑老師給她兩次月考全滿分(國英數三科,共六百分)的孩子學期總成績第13名的作法。媽媽也敘述了幾樣她認為老師霸凌她孩子的行為,包括體育課不能上在教室撿垃圾、午餐最後一個盛飯菜、考試時隔壁同學沒來小孩瞄了一下空的桌面被老師大喊「作弊」….等等,使得網友在心疼不捨之餘,一面倒的支持並撫慰這位發文的母親。

    不過,今天也有所謂老師反駁的「平衡報導」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40936

    我自己在看完兩造的看法後,第一時間想看的,是這個孩子的聯絡簿;第一時間想瞭解的,是這一個學期以來的親師溝通。

    如果小朋友如同老師在報導上所言「下課胡鬧,上課製造問題」的話,照理來說應該會密集的跟家長聯繫,尋求改善小朋友在團體中表現的方式。當然家長可能會因為不瞭解學校情況或過於相信孩子的表現,而選擇了「孩子不是有意」的說法,但所有聯絡溝通的紀錄,都應該被保留下來,這是親師間共同努力的痕跡。

    媽媽在自己的貼文中寫的很詳細,包括她與老師針對成績單的對話,老師承認不要給孩子第一名,所以其他非筆試科目表現都「打到全班最低,因為要把他拉下第一名」。

    「打到全班最低,因為要把他拉下第一名」,這句話其實很不適合從一位教育者嘴巴中說出來,這顯然已經是老師主觀凌駕孩子在當科的表現。老師可以說在當科中,孩子的哪些態度、言行、技能動作、合作互動不夠ok,還有進步空間,所以分數不若要月考的國語、數學和英文來的優異。這些都是事實,也才是分數的依據。每一科都是獨立的,要不然課綱裡設這麼多領域做什麼?所以每一科的表現都要個別評量與觀察,老師真的是太沒經驗或太傲慢,這是連想都不能想的事,怎麼還會對家長說出來,有點殘忍。

    但是我相信這孩子是頑皮的、在團體中讓老師頭痛的。頭痛的不只是他的頑皮,更麻煩的是頑皮的他有相當優異的學科表現跟重視他表現的有學識的家長(無關家長職業,只是純就媽媽的文筆跟發言,看得出來是一位有學識涵養的母親)。

    頑皮的小孩,很多都比較靈活跟聰明。他們上課容易分心,因為實在太簡單了。他們的思緒很快,腦袋想到什麼就會想表達出來,所以會「發言前忘記舉手」。他們想什麼就說什麼,不是很社會化的察言觀色看環境與對象說話,所以才會迸口而出:「撿(垃圾)就撿吧,反正媽媽說成績考好就好了」。

    如果屬實,這顯然已經是學習與面對師長態度的問題,老師跟家長反應了嗎?聯絡簿寫了嗎?電話打了嗎?輔導紀錄登記了嗎?適當的態度教育進行了嗎?老師,不應該是被學生「嗆」了後放心上,覺得這孩子不可愛不禮貌;老師的價值,在於糾正錯誤的觀念,傳遞良好的價值。

    我絕對相信這個小朋友讓老師頭痛,包括排隊盛午餐一定跟同學打打鬧鬧,所以老師乾脆叫他最後一個盛。包括還在上課就拿紙團丟同學,不但上課分心還有點干擾課堂。應該也包括了不遵守班級規定,下課沒把椅子靠好、桌面收拾整齊就跑出去玩,所以老師罰他巡視班上地面垃圾。

    其實老師說的我也相信,可以想見這就是一個活潑頑皮的聰明孩子,他會惹出的麻煩。

    但是,這些真的都不嚴重。對小一的小孩來說,多的是狀況外、多的是家裡疼愛自我中心不懂察言觀色的小孩、多的是下了課就忘了規定,想第一時間衝去玩的。在現場,太多這樣的小一。所以為什麼很多很多學校超級重視低年級的導師,因為除了課業的教授外,學習如何在團體中生活、學習如何與人應答互動、學習課堂上該有怎樣的行為舉止,真的遠遠比小一的那些該學習書本知識重要,這其實就是家長該叮嚀、老師該教的事。

    但我好像沒有看到,在討論都是100分之外,家長跟老師如何在這一個學期中,教了小朋友那些比課本與滿分更重要的事。新聞說孩子四點就要起來複習功課,假設屬實,那家長重視分數(重視分數沒有對錯,我也很重視分數)。而老師,我不知道用了多少方法、時間、心力、技巧去帶領孩子這些東西,只看到一個遺憾的結論,就是用其他科分數的下拉,來阻止這個頑皮的孩子取得班上總成績第一名。

    一個教育者,真的不該這樣做。

    另外那個哼歌事件是有很嚴重嗎?這樣就要歇斯底里那當小一老師真的只能天天崩潰。

    而家長,與其發文說這樣的分數作掉無法教孩子公平正義跟努力,我倒覺得先讓孩子學習如何公平正義的與同學相處,包括不在上課時間丟同學紙團。態度,永遠比滿分重要,更何況是小一時的滿分,他的人生還有超過一千場考試吧!

    至於霸不霸凌,我個人是覺得這個詞太被濫用了,是一個非常簡易化就能定罪對方的詞。但其實什麼詞都無所謂,那是大人間的攻防。孩子是聰明的,如果有好的態度,不管是學習還是待人處事,那更能配上他的智商,將來成就更好,其實這才是做為家長,更該看得更遠的事。

    順便工商服務一下,馬上要來的12年國教新課綱,重視的就是「素養」,也就是認知、技能之外的情意和態度。以後都機器人時代了,AlphaGo的下一代AlphaZero都出來了,三十分鐘背完人類圍棋史上最困難的五千篇棋譜,還需要跟機器人比100分嗎?100分所呈現的,是這段時間對認知表現的努力跟細心,但真的不是最重要的事。

    我為這位老師的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加油,我也衷心祝福這位媽媽,能找到更好的方法協助、陪伴、引導這聰明的孩子。

  • 認知情意技能行為 在 古里奧 Coolio 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10-05 04:31:34
    有 170 人按讚


    【 分享|Hi,我可以加你微信嗎? 】
     
    社交媒體到底在如何破壞和重建人類社會既有的社交秩序?
     
    ✎ ┅┅ 本文閱讀時間約 2 - 3 分鐘 ┅┅ ✎
     
    一年前,我碰到初次見面的朋友,如果對方問可以加微信嗎,我會說:「沒關係,你電話或郵件跟我聯繫好了。」
     
    那時我認為微信是非常私人的空間,如非真正的好友就不能輕易把對方變成聯系人。這感覺並不陌生,好多年前有人問我微博帳號是什麽時?我也猶豫過。
     
    後來的變化,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私人空間不再私人了,好友也不是真的好友了。社交媒體不但侵蝕了我們的小圈子,還破壞了每個人的私密領域。
     
    當社交應用中的聯繫人已經變得離開備註就面目模糊之後,我們的社交生活也正在經歷前所未有的星際大戰似的鬥爭和重塑。
       
    ❏ ❏ ❏
     
    〔失序的社交禮儀〕
     
    我還年輕的時候在國外讀書,那時候很多的溝通要靠電話,而手機通話的資費比較貴,所以留學生之間會經常打免費的座機相互聊天。
     
    我們寄宿的當地家庭對電話的使用時間一般都非常敏感,晚過 10 點的電話如果不是出了大事就是非常無禮的。
      
    一通電話如果沒完沒了,嚴重影響其他人使用也是很沒家教的表現。
     
    然而,十幾年後的社交媒體濫用,為這有序的社交禮儀畫上了完整的句號。
     
    「好友」可以 12 點之後微信留言給你,還是語音形式;如果去較真這件事,他們一般都會無辜的說:「我是留給你起來再看的,完全沒指望你當下就回啊。」

    如果你告訴他們這樣可能會吵醒你睡覺,他們也一定會很「驚訝」的說:「你睡覺不擱靜音或者關機嗎?」彷彿做錯事情的人是你,而以前只有大事才會在休息時間聯繫的社交規則於他們已蕩然無存。
     
    姑且不論半夜發信息是否合理,只是「留給你早起看的」 想法也是可怕的很。什麽時候開始,我們可以在別人一睜眼就洋洋灑灑的說出一串串自己的所思所想了?

    直到今天我打電話給別人,還會在開始就問「方便說話嗎?」,這不僅是為了核實自己的時間是否正確,更多的是向自己的打攪表示歉意。

    「#找別人」#本身就是給對方增加負擔的行為。
     
    社交媒體在創造隨時可以找,隨時要回覆,隨時要保持愉悅的失序狀況,只不過讓每個人使用者的生活壓力更大,情緒更糟糕而已。不止是那些被找的,連找人的也會因為得不到回覆而焦躁難安。
     
    ❏ ❏ ❏
     
    〔自我中心的意識形態〕
     
    手機,已經成為每個人最好的夥伴,去哪都要帶著它,這深厚的感情早超越了家人,戀人和親人。
     
    我們因此已經不再需要跟誰坐下來,看著他的雙眼去交流溝通了。有鑒於此,溝通時對方的神情,動作,態度都已不重要,所有都被簡化到最脆弱的文字層面。
     
    「你覺得呢?」 - 如果對方這樣在微信上回覆我,我可以在情緒不好的時候生氣的認為這是最高的挑釁,也可以在狀態良好的時候平靜的認為這是對我意見的諮詢。
     
    #所有的社交媒體用戶都早已習慣用自己的情緒解讀對方,#用自己的知識、#智商和家庭背景去揣測對方的意思。
     
    因此,我們越來越經常在社交媒體上經歷莫名其妙的語言暴力,因為他不知道你當時的心情,意圖和故事發生的背景,他就可能會用充滿惡意的意圖去篡改任何的意思。
     
    然而,最讓人難受的是,他可以在不跟你確認自己理解是否正確的情況下,就基於自己的錯誤理解,給你留下不合時宜的回覆。
      
    這些對話讓人啼笑皆非,有時甚至覺得荒謬至極。
      
    怎麽會有人自認為跟我很熟,就說一些沒有規矩的話;
    怎麽會有人認為自己某個語言很好,就攻擊我說的外語;
    怎麽會有人認為自己更懂某個領域,就冷嘲熱諷我對某事的態度;
     
    怎麽會有人因為不認同我的觀點,就炮火全開?
     
    社交媒體把幾千年沈澱的人類文明,禮儀,尊重,善意通通都送了回去,大家越來越開始像原始人一樣活著,肆意嘲笑、諷刺和謾罵,茹毛飲血般粗暴的相互溝通。
     
    ❏ ❏ ❏
      
    〔過度的做作〕
     
    我最欣賞銅雀叔叔的一段 TED 演講中講到,社交媒體不斷在反覆每個人的標簽,放大這些標籤。
     
    而這些標籤就是我們在社交媒體上極力塑造的自我,而這個「自我」,卻是我們脆弱的放大,也是渴望的折射。
     
    我們在社交媒體上說的話,表的態,描述的故事,大多在高聲吶喊自己想讓別人更好認知的一面。
     
    這種吶喊本身,到底是因為我們發現別人的認知不準確,還是別人的認知準確而自己卻從來沒意識到?這就有意思了。
     
    我們轉發一首歌曲是因為它好聽想與人分享,還是它的旋律和歌詞最能表達此時此刻的情緒?這種情緒真的是有感而發,還是希望營造一種個人品牌的情感形象?
     
    我們每個人的答案可能有所不同,但有一點是相同的:
      
    當我們決定要去分享一首歌曲,#我們確實是想讓更多人知道一些什麽。
      
    縱然「讓別人知道」本身的動機可能略有差異,但刻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正在聽什麽,或者想聽什麽,或者在感受什麽,是刻意而非自然的。
      
    至於被我們不斷吐槽卻又欲罷不能的「秀旅遊」「秀恩愛」 「負能量」 「真公知」 等等等等,正正不能說明我們比以前更有生活質量,更有態度,或者更有知識內涵。
     
    相反,是否有時真的讓我們的生活變得膚淺到只剩下「快做這件事吧,可以發個朋友圈!」。
     
    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我不得不承認偶爾這樣的念頭會從我腦子裏閃過。
     
    ❏ ❏ ❏
      
    這才促使我開始思考社交媒體到底在如何破壞和重建人類社會既有的社交秩序。
     
    當這些手機應用像放大鏡一樣把我們貪婪的自我照耀到刺眼之後,我們透過這些並不美麗的人性本真是否更應該審視自己和周邊?
     
    科技之美提高了效率並降低了成本,但科技之醜卻讓我們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去把自己的不完美挖掘出來,公諸天下。
     
    我們這些個體顯然還沒完全準備好承受新媒體帶來的機會和挑戰。當機器把這場社交的遊戲帶到更高難度,我們必須具備更好的素質和技能去把遊戲玩的漂亮,玩的成功。
     
    以上,同行見笑。
     
    -
    🎧 原文發佈於微信:https://goo.gl/pw6ny1,對上述內容有興趣可關注我的公眾號古里奧(ID:coolioyang)。
    🎧 臉書所有文章目錄:https://goo.gl/rZ64lP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